美国8大奇案
作者:胡佳断肢之谜(1)
当警方人员还在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里搜查时,一拨拨人流越过乔尔斯江大桥,从波士顿涌向剑桥,又从剑桥的各个方向涌向哈佛大学,其中有几天前无端遭到警方骚扰的爱尔兰移民,也有长期以来视医学院为邪恶的周遭居民,更多的,则是对那些平日里趾高气扬的贵族们心怀嫉恨的小市民们。
据不少史学家的评论,本案是“19世纪最富戏剧性的案例”。 如果将本案比做一部戏剧,其中的主要人物就有三个:约翰·崴特·韦斯特、乔治·派克曼和伊弗任·利托菲尔德。
56岁的约翰·韦斯特和59岁的乔治·派克曼是老相识了,他们的关系最早可以追溯到40年前的19世纪初叶,两个人同在哈佛大学医学院念书的时候。乔治毕业于1809年,约翰稍后,1811年。到本案发生的1849年,乔治已经不做学问了,改行搞房地产投资和放高利贷,但因他早就有了一个博士的头衔,而这个头衔又是终身的,所以人们还管他叫“派克曼博士”。约翰仍在哈佛医学院,他在那里做了25年的化学教授,所以被尊为“韦斯特教授”。
博士细高个儿,体格硕健,高颧骨,尖下巴,讲话底气十足,嗓门很响,咄咄逼人,处处透出商人的精明和刻薄。教授正相反,矮矮的,胖胖的,“一双小眼睛在近视眼镜片后面和善地闪动”,颇具读书人的诚实与厚道,甚或迂腐。
博士很富,可谓腰缠万贯,是哈佛大学医学院财大气粗的捐助人。据波士顿萨伏克地区有关部门的不动产资料记载,仅1848年一年,乔治·派克曼经手的房地产贷款就有111项。
教授很穷,只靠一年1900美元的薪俸养家糊口。说“穷”其实不确切,但为了维持一家五口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从大约8年前开始,约翰便不断地向乔治借贷。到1849年的11月,其债务已累计高达2432美元。有后人计算过,要是搁在20世纪90年代,这笔钱就相当于16万美元还多。所以两个人的关系,也由往昔的同学同事,日渐演变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然而,到了1849年11月23日这一天,韦斯特教授和派克曼博士的关系又发生了急转直下的突变,也可以说,永远地结束了。
这天上午的8点到9点之间,派克曼府上的男仆帕迪克·麦戈万替主人迎进了一位客人。帕迪克后来对警方说,他记不得这位客人的模样,只听见派克曼博士和客人相约在同一天的下午1点半见面。
9点30分,乔治·派克曼到了他姐姐在勃朵茵广场附近的住宅,然后和他的姐夫、也是他的生意合伙人罗伯特·高尔德·肖一起去了施达特街的商务银行。派克曼博士和肖先生的关系非同一般,两家人实际上是亲上做亲,因为博士父亲的原配夫人也姓肖。从银行办完事出来大约10点左右。两个人分手之前,派克曼博士没有告诉肖先生他去哪儿。
下午1点刚过,博士走进离哈佛医学院不远的保罗·荷兰食品店,让荷兰先生往派克曼府上送6磅奶油和一桶32磅装的糖。派克曼博士临离开时交给保罗·荷兰一只棕色纸袋,那是他在昆瑟市场替他生病的女儿荷莉艾买的玻璃莴菜。100多年前,玻璃莴菜属于非常娇嫩的品种,不宜长时间携带。博士请荷兰先生把纸袋收好了,说他“过几分钟就回来”取。
然后,1点半至2点之间,有两个小男孩看见派克曼博士朝哈佛医学院的方向走去。
那天晚上,乔治·派克曼博士一夜没有回家,并从此再没有回家。派克曼家住在培根山庄,一幢红砖的四层巨宅,与哈佛医学院相隔不过半英里。
第二天,波士顿各报登出一则《寻人启事》:
特告
乔治·派克曼,医学博士,高尚正派的波士顿市民,于11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点至1点之间,离开其在核桃街8号的住所,前往某处赴一商务会晤,至今未归。后于同日下午5时左右,被看见在本埠城南华盛顿路或其附近与人交谈。
特悬赏征集任何与之相关并能导致发现其本人的线索。切望知情者火速与警方联系。
第四天,11月26日,罗伯特·肖以他个人的名义给出了赏金的具体数额,“一个令人晕眩、令人怦然心动的价码”——3000美元,并在同时发布的另一则启事中称,乔治·派克曼有“可能因某种突发性的心理病变而离家出走”。这单启事不仅出现于所有报端,并且劳师动众地由警方出面在全市各地张贴2?8万份。
又过了两天,派克曼家族在第三张启事中另封1000美元,专赏发现派克曼博士尸体者。也就是说,他们开始考虑博士死亡的可能性了。
失踪者的身份和赏金的数额顿时轰动了整个波士顿。
就在本案发生前不久,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曾对波士顿作过这样的描述:
波士顿,那里的房子光鲜而华丽——砖是那样的红——石头是那样的白——沿街毗连的宅门上,门环和门牌都是那样无与伦比的明亮和闪烁——那是一座美丽的城市。
实际上,狄更斯先生描述的房子只是在波士顿城西、著名的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麻省是马萨诸塞州的另一种中文译法)所在的那片英文名字也叫做“剑桥(Cambridge)”的区域。这一带居住着波士顿的文人雅士们,一群既有钱亦有权的社会名流和精英。他们塑造着波士顿,操纵着波士顿,主宰着波士顿,他们是波士顿的形象,也是这座城市的灵魂。 断肢之谜(2)
约翰·韦斯特和乔治·派克曼都同属于这个上流社会的圈子。只不过,派克曼博士经常出入的是“上流中的上流”——位于培根山庄的“培根俱乐部”;而韦斯特教授夫妇光顾的则多是些同事和朋友家举行的派对或宴会。但不管怎么说,他们和美国各地所有的上流社会成员一样,过着优裕、舒适而尊贵的日子,活得体面、自在而自信。但是波士顿的上流社会却有其与众不同之处——至少他们的成员自以为如是——他们崇尚文化、智慧和教育,自誉是“美国社会最纯洁的道德净土”。他们还有许许多多值得骄傲的资本——由他们创办的闻名于世的大学,由他们倡导的各项社会改革,诸如解放奴隶,争取妇女权利,以及自我修养和禁欲,包括后来的“禁酒运动”,这又使他们获得了“现代文明之先驱”的美名。他们喜欢把自己的城市称为“合众国的摇篮”(18世纪下半叶,美国民众抗击英国殖民者的第一枪是在波士顿打响——笔者注)、“宇宙的思想中心”、“美国的雅典”。
然而,在1845年前后,波士顿冠冕堂皇的外表产生了很深的裂缝,或者说,“美丽华贵的脸庞上被人生生地留下了一道伤口”。随着大批爱尔兰移民的进入,波士顿开始出现贫民窟,出现乞丐和妓女,出现疾病和瘟疫,出现暴力和犯罪。截至1849年,在波士顿定居的爱尔兰移民多达3?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将近四成。更能说明问题的还有两个数字,1849年,全市出生的5031名婴儿中有2450人是爱尔兰后裔,而当时的监狱中有半数以上的囚犯来自爱尔兰。乔治·派克曼博士失踪前一个月,一场在爱尔兰移民聚居区肆虐一年的流行性霍乱刚刚结束,1300多名丧生者全是爱尔兰人。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波士顿城西上流社会沙龙里的人们开始忧心忡忡、神色惶恐地讨论移民,讨论贫困,讨论那些难以驾驭的“低劣人种”,以及自己的城市所面临的紧张局势和潜在的危机。他们惊呼“美国的雅典正在变成美国的都柏林(爱尔兰首都——笔者注)”,大有世风日下,城将不城之势。
所以,1849年11月23日,当“高尚正派的”“医学博士”乔治·派克曼在波士顿的大街上莫名其妙地消失时,这座已经开始动摇的城市便感受到了难于估量的震撼。
据波士顿市警察总署署长富朗西斯·图克对报界的说法,他首先指示西区的警察们在哈佛大学一带“尽可能不声张地”了解了情况,然后率员直奔爱尔兰区。以前办案总是这样,但凡有事就到爱尔兰人的贫民窟里抓几只“替罪羊”,因为波士顿的贵族们对警方职责的第一条定义便是,“看住那些不懂规矩的下等人”。但是这一次,他们什么也没抓着。
紧接着,图克署长和探长德拉斯塔·柯拉普又指挥着他们的人马搜查了派克曼博士名下的全部仓库、地下室等,以及无数的公共下水道,甚至潜入了波士顿港湾和流经城西的乔尔斯江段水下。“我们搜遍了城里城外。”图克署长说,“以哈佛大学为圆心,半径40到60英里的所有地带,郊区和海岸线上的每一座城镇,科德角两侧。我们搜遍了陆地、水域及水下。”但乔治·派克曼博士还是不肯露面。
这时,社会上有谣言流传,说派克曼博士失踪的秘密就在最后有人看见他活着的地方——哈佛大学医学院内。于是,警察们重返剑桥,遍查包括地下室和约翰·韦斯特教授的化学实验室在内的医学院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寸楼板,但仍是两手空空,无功而归。
当年的哈佛医学院是一幢耸立于乔尔斯江畔的两层楼房——也可说是三层,如果算上不足四英尺(约合1?2米)高的地下室——与马萨诸塞总医院毗邻。楼房的一半建在沙滩上,底座悬空,仅靠几十根巨大的木桩支撑着。这样,当大西洋涨潮的时候,泛起的江水便能将楼底浅滩上的淤泥冲刷干净,也捎带冲走从实验室废料口和排污管道扔出的垃圾。医学院的解剖实验室和韦斯特教授的化学实验室被安排在楼里紧靠乔尔斯江的一面,以便江风带走实验室逸出的气味和废气。
在波士顿的市民中,哈佛医学院是一个颇有争议的地方。一方面,哈佛的学者们以及其他上流社会的志士仁人们很为医学院所取得的成就、为医学对波士顿作出的贡献而感到骄傲。然而,在一般民众的眼里,那栋楼房却是一个“肮脏的、充斥着恶臭和腐尸味的地方”。在大街小巷的传言中,哈佛医学院的“每一间屋子里都摆放着死尸,任由那些对上帝毫无敬畏之意的教授和学生们切割、肢解,而后再将残肢断躯,甚至整个尸体抛入江中”。住在邻近的大人们告诫他们的孩子尽可能远离哈佛医学院,因为那栋楼房与墓地鬼宅无异,是“异端、不祥和凶险”的象征。
据约翰·韦斯特教授自己说,他是在11月24日,星期六,从晚报上读到乔治·派克曼博士失踪的消息,并于次日去了博士的哥哥弗然斯·派克曼神甫府上,告诉他自己和派克曼博士在星期五见过一面。教授说,那天早上,他先到派克曼博士家中和他约好了时间,然后下午1点下课之后,便在实验室里恭候博士光临,一面从一根木棍上削下一些木屑放进容量瓶里,为下一堂实验课“木材的性质”做准备。1点45分左右,博士如约到达教授在哈佛医学院的实验室。 断肢之谜(3)
韦斯特教授在多次借贷的过程中,曾将他的一批珍贵矿石收藏抵押给了派克曼博士。数月前,韦斯特教授背着派克曼博士将这同一批矿石卖给了罗伯特·肖——博士的姐夫兼搭档。派克曼博士得知此事后极为不满,威逼韦斯特教授立时还债,否则将诉诸法律。博士曾为了逼债而擅闯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和家中。某夜,他在教授家的一个派对上不请自到,当众羞辱韦斯特夫妇。 韦斯特教授说,11月23日上午,一位名叫瑟斯·培提的银行职员给他送来了一张90美元的支票,那是学生们刚刚交上来的开课费,使他终于筹措到了足够的现金。等博士到了他的实验室,韦斯特教授便将这笔钱尽数交给了他,一共是483?64美元。派克曼博士行色匆匆,没有点钱就走了。但他告诉韦斯特教授,他会按规定注销那笔贷款。
后来,约翰·韦斯特教授又根据警方的要求讲述了自己整个周末的行踪。
派克曼博士走后,他点燃实验室的火炉打算为下一个实验准备一些氧气。但这项工作进行得不太顺利,他做到一半便停了下来,于3点左右离开实验室,到附近的布莱翰餐馆就餐。饭后搭乘公共马车回家,途中在一家商店耽搁了一会儿,到家时大约5点半。晚上偕夫人去了邻居中一位教授家里和朋友们聚会。
此后的两天,除了星期天下午3点到派克曼神甫府上和偶尔去去医学院和邻居家外,一直在家,与家人一起玩牌、念书等等。
星期一照常上班。
星期二,11月27日,韦斯特教授送给医学院的勤杂工伊弗任·利托菲尔德一只火鸡,因为再过两天就是一年一度的感恩节,美国人家家户户吃火鸡的日子。学校从那天起连放四天假。
这位伊弗任·利托菲尔德便是本案中的第三名主要人物。几天后,他即以其特殊的方式报答了韦斯特教授的火鸡。
根据某些书上的描述,伊弗任30来岁,蓄络腮胡,人长得还算精神。
伊弗任·利托菲尔德在哈佛大学医学院的杂务包括打扫卫生、管理人体样品,以及替教授们帮忙跑腿。每次上完解剖课后,伊弗任得负责将学生们肢解的尸体缝合好,注入防腐药水。如果保存得当,一具尸体可供师生们反复使用达六周。医学院付给伊弗任的报酬是一笔不算高的工资,还有为他全家人提供的一处栖身之地——一楼靠东门的两间卧室、一间起居室和一间厨房。但利托菲尔德一家的日子过得并不寒碜。医学院的人都知道,伊弗任还有一些“灰色收入”。
11月30日,星期五,感恩节次日,也刚好是乔治·派克曼博士失踪后一周。据伊弗任·利托菲尔德后来在法庭上的证词(事实上,人们现在所了解到的本案案情大部分是根据法庭记录构筑的),那天下午,他先到街对过利奥拉德·富勒先生的铁匠铺里借来一些工具,回到医学院后,锁严所有通向外面的门,再启开前门门厅处地板上的活板门,下到一楼和江滩之间的地下室,或地窖。
地下室里遍布排水排污管道,没有窗户,密不透光。伊弗任随身提了一只带灯罩的煤油灯。但由于空气稀薄,煤油灯亮一阵子就会自动熄灭。伊弗任在地下室里沿一条狭窄的隧道爬行了大约60英尺,最后来到韦斯特教授化学实验室底下的排污管道。
排污管道上接教授私人卫生间的马桶口,兼做废料口或排污口。马桶口直下一小段距离后,与和水槽相连的下水道会合。这种早年间的设计是为了在排放污水的同时,也捎带冲走垃圾秽物。
那个年代还没有像现在用的金属或塑料大圆筒管道,医学院的污水管砌了五层砖墙,异常结实,以确保不漏和不被化学试剂等腐蚀。伊弗任用短钻、铁锤、钢钎、撬棍等依次凿开砖墙。据后来研究此案的专家们估算,这至少是一个人一天半的工作量。当最后一道墙打穿时,伊弗任几乎是一眼就看到了排污管道里的人体断肢——距离砖墙洞开处仅1?5英尺。
伊弗任·利托菲尔德冲出地下室,连外套都没顾上穿,便冒着严寒和妻子一起直奔医学院教授雅各布·拜基鲁博士家。消息很快惊动了警方,富朗西斯·图克署长和德拉斯塔·柯拉普探长率领众警察于当晚重新开进哈佛大学医学院,搜查的重点当然是约翰·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
韦斯特教授的化学实验室共两个部分,分布于一楼和二楼的差不多同一个位置。楼上主要是学生实验室,有两条长长的实验台和水槽火炉等设施。一道不算厚的隔板的另一面,是教授自己的小实验室,用于准备学生实验所需的化学品和玻璃器皿等。左边一间密室(private room),里面锁着实验室的贵重物品和危险品。
学生实验室的东北角是一架专用楼梯,通往教授在一楼的研究实验室,那里有两只水槽、一座熔炉(也叫冶炼炉)、两只火炉(或称加热炉)、两张实验台和两个猪头式(Hogshead)储水罐——因其下部有一凸出的水阀,形似猪头,故而得名。楼梯底下的狭小低矮处便是韦斯特教授的私人卫生间,内有一只坐式便桶及一些杂物等。这只马桶后来成了警方的主要勘查点。但因为目前关于本案的各资料中没有专门的描述,只能从其字里行间拼凑出一个大致的概念。马桶上应该有一块坐板,其下是与马桶口至少同直径的直筒状管道。当时肯定还没有自来水系统,譬如有的书中提到,那两只猪头式储水罐是由勤杂工伊弗任·利托菲尔德定期打水装满。卫生间外面实验室的东墙上开了一道门,里面的燃料储藏室里堆放着三种不同的煤炭。实验室的正门开在一堵面朝东南方向的斜墙上。第三道门在西墙,门外是与解剖实验室之间的过道。 断肢之谜(4)
警察们先去了地下室,在韦斯特教授实验室底下的排污管道中看到了——也是伊弗任·利托菲尔德看见的——一条人类的右大腿、一只从膝盖和脚踝处截断的左小腿和一具盆骨或腹腔,上面还连带着基本完好的男性生殖器和一段6英寸的直肠。
在一楼实验室的冶炼炉里,警察们从炉灰中扒拉出了几颗假牙和若干骨头碎片等等。 星期六,搜查继续进行。这一天,也是在一楼实验室,从摆放在西南墙角的一只茶叶箱(tea chest)里发现了更多的人体断肢——铺在表层的矿石标本和鞣皮底下藏了一副胸腔。其中空处插一条左大腿,左胸下端有一处仿佛被利器戳穿的洞状伤口。
依当时在场的各位专家学者们的看法,这些人体残余同属于一个年龄50至60岁、身高1?8米左右、形体强健、腿部肌肉尤其发达的高个子男人。
后来还有社会上的传言说,哈佛医学院的捷夫·威曼教授用那些散碎的骨头拼出了死者手背上的“伤疤(scar)”,与派克曼博士的至亲好友们曾经熟睹的无异。又有说,派克曼夫人依丽莎从那副腹腔上认出了阴茎和后臀的两处特征标记,云云。虽然无从考察其真伪,但至少对于这后一种说法,不少人以为不过是些闲来无事者信口杜撰出的荤段子。
总之,媒体和公众很快便认同了警方的结论,相信他们终于找到了乔治·派克曼博士。
约翰·韦斯特教授被捕的消息是稍后传出的。据《波士顿日志》报道:
星期五当晚,几名警察来到约翰·韦斯特教授在剑桥的住宅,当时教授正在家中与朋友们欢聚。韦斯特教授被告知,警方准备马上对医学院展开新一轮的搜查,需要他在场,以便于开门开箱等。然后就被带上了驶往波士顿的马车。
整个过程中,韦斯特教授没有半点的犹豫或惊慌,他镇定自然一如往常,和警察们谈论乔治·派克曼博士的失踪,以及当时流传的各种相关消息。
直到马车在市立监狱门口停下后,警察们才通知韦斯特教授,他已因涉嫌谋杀派克曼博士而被依法拘捕。
这一突如其来的宣布令韦斯特教授大吃一惊,一时间,他似乎完全不知所措。
还没等他从震惊中恢复,韦斯特教授已经又被带上了马车押解到医学院。在那里,在场的官员们注意观察了韦斯特教授在看到那些人体残骸时的表现和反应。而后,他被再度送回监狱。
现存的资料中几乎没有任何关于伊弗任·利托菲尔德生平家世的记载,只有些只言片语提到他祖籍新罕布什尔州,十多年前来到波士顿。但有关约翰·韦斯特和乔治·派克曼的就多了。
韦斯特和派克曼两家都是当地的世家,他们家族的第一位成员在这里落脚时,美国还是英属殖民地,波士顿还正在从渔村向集镇转型。其后,两家的祖上都曾出过达官显贵、巨商富贾,诸如州长、哈佛大学校长等等,出过不止一个哈佛毕业生。
1793年5月20日,约翰·崴特·韦斯特出生时,他的父亲瑞德福·韦斯特是一位成功而富有的药商。约翰14岁就读哈佛大学医学院,18岁获学士学位,22岁获医学博士学位,并于同年,1815年远渡重洋,赴当时医学最发达的伦敦实习,和后来成为英国著名诗人的约翰·肯特一起,在盖斯医学院附属医院为外科手术医师辛普森·弗斯特当副手。
实习完毕,约翰·韦斯特随当时的医学界权威波耶教授遍游英伦三岛,后在返回美利坚途中路经亚速尔群岛时堕入情网,与驻该岛美国领事的女儿一见如故。她便是后来的韦斯特夫人赫丽叶·亨克琳。
韦斯特夫妇于1823年举行婚礼,尔后,约翰·韦斯特接手了格尔翰医师在波士顿的诊所,但业务开展得并不似年轻的医学博士想象的那样顺利,所以从一开始,经济上的窘迫就像幽灵一般如影随形。多年后,韦斯特教授从列维利街监狱写给友人乔恩·洛威尔的信中有这样一段陈述:
事实上,我对于金钱的价值知之甚少。我父亲从来就只给予我极少的零花钱,而且不允许我过问或插手他的生意,当然毫无疑问,他老人家是出于好意。自从结婚后住在波士顿,我从父亲那里得到的只有每年500美元,房租亦包含其中。我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债务,但一直坚信,我的诊所能挣钱。
父亲去世时,我只得到了本应属于我的财产的一半,而且其中不包括乔尔斯江大桥的部分——我必须告诉你这是怎么回事。他把不动产全部留给了我的孩子们。在我的有生之年,我只能享用每年的进项。如果有孩子结婚,则那笔进项便属于我和未婚的孩子们。
由于听信了他人——非我家族中人的怂恿,我极其愚蠢地在剑桥置下了巨大而昂贵的豪宅,并花高价打造园林,购买书籍和家具等。此后数年,我屡屡负债,几乎无力支撑我的产业。当初买房子买地时,人家都对我说,这一带的房地产十分抢手,不出几年,我只消卖掉我手中地产的一部分,便可以赚回大笔的钱,从而摆脱所有的债务。结果呢,却是差不多全盘输光。
这栋位于哈佛路上的豪宅后来在1837年被债权人拍卖,韦斯特一家便以“租至买”的形式搬进了哈佛广场附近花园街22号约纳斯·崴萨先生的房子。“租至买”是一种长期租赁合同,双方预先讲定等房客缴纳的房租费总额相当于该房产的价值时,房子便归房客所有。 断肢之谜(5)
约翰·韦斯特的诊所只维持了一年多。1824年,他应聘到哈佛大学医学院教化学。两年后提为副教授。又过了一年即升任教授。应该说,韦斯特教授的学问做得是相当成功的,由他撰写的《韦斯特化学》是当时哈佛大学、西点军校及其他高等院校化学课的指定教科书。他还是《波士顿哲学与艺术》等学术杂志的编委,以及19世纪著名的冯·李比格《有机化学》的英文译者。 韦斯特教授的同事们形容他“诙谐开朗、喜好玩乐、博古通今、机智聪明”,是“剑桥所有派对的灵魂和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仇人”。韦斯特教授亦擅长长笛,也是当地几乎每一场音乐会的热心观众。警方后来在他的实验室里查抄到了一大沓保存完好的波士顿爱乐乐团历年演出的节目单。
韦斯特夫妇一共有过五个孩子,他们唯一的儿子在很小便夭折了。本案发生时,女儿们的年龄从16到24岁不等。大女儿莎拉业已出嫁,并且凑巧得很,也嫁给了当时的美国驻亚速尔群岛领事,底下的三个姊妹尚待字闺中。其实,这句中国老话儿用在这里是不够准确的,因为西方的女孩子到了婚嫁的年龄不是呆在家里,而要频频出去参加一些社交活动,舞会、宴会、派对等等。自然,姑娘们的穿戴装束也是不可马虎的,这就更使像韦斯特这样的人家捉襟见肘了。
有关乔治·派克曼博士家世的最奇特之处是,家族中第一位在波士顿定居的祖先也叫乔治·派克曼,而且后来也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派克曼家世代经商,也读书。到了博士父亲沙缪尔·派克曼那一代,家族的房地产生意已经做得很大。乔治·派克曼出生时,从他家四层楼房的窗口望出去,目所能及者几乎全是他们家的房子。等到博士失踪的时候,仅沙缪尔·派克曼的后裔中就有14人毕业于哈佛大学。
乔治·派克曼20岁取得哈佛医学院学士学位,即赴苏格兰的阿伯丁大学就读博士,而后进了巴黎的萨培却伊尔医院,拜师于著名神经病学专家菲利普·派乃尔和埃蒂恩·伊斯奎罗门下。
回到波士顿后,博士雄心勃勃,致力于创建美国第一所精神病院。为此,他曾寄出过很多封信,试图搞清楚当时的美国到底有多少拥有相关学位的医师。查访的结果,一共592人。直到1966年,还有人在《美国神经病学》杂志上撰文,称乔治·派克曼博士为“美国精神病学界的先驱者之一”。
由于多种多样的原因,派克曼博士的理想未能成就。几年后,当马萨诸塞总医院的董事会计划筹建精神病诊所——麦克林医院时,博士马上参与角逐院长一职。在他提交的申请中,派克曼博士附上了两篇很有分量的论文(这在招聘文告中是没有要求的)《精神病院管理》和《神经错乱论》。前者详尽地阐述了他对未来医院从科室安排、仪器设置,到规章制度等等的种种构想;后者则着重探讨了自杀者的神经系统病变,及婚姻对当事人精神状况的影响。其中某些精彩段落至今仍为研究者们所引用。
尽管派克曼博士使出了“奇招”,董事会在经过慎重的评议比较后,录用了“更具实力”的另一位候选人卢福斯·威曼博士。乔治·派克曼继续在哈佛医学院做研究,继续在《医学学报》和《波士顿外科及手术》杂志当编辑。直到他父亲去世,管理家族财产的巨大压力迫使他弃医从商。也有人说,他是因为在事业上屡遭挫败,才借机抽身引退的。
和几乎所有的商人一样,世人对派克曼博士的作为有贬有褒,毁誉参半。这里是一些例子。
乔治·派克曼承继的产业中有一片乔尔斯江滨的沼泽地带,就在他居住的培根山庄西面。适逢市政府决定新建一所监狱,以应付日渐增多的囚犯人数。按照惯例,城市规划工程师们将监狱的地址选在远离闹市区的波士顿南郊。但在市长乔司亚·坤赛卸任前几天,派克曼家位于波士顿城西的江岸沼泽地在项目中中标,这给了新任市长约翰·比其鲁一个不大不小的尴尬,因为这块地皮不但离市区很近,价格昂贵,并且一年之中有好几个月浸泡在水下。而据可靠的消息来源,派克曼博士仅用他名下这片沼泽盐碱滩的三分之一,即换来了4万多美元,这在当时被认为是一桩“相当可疑的、极具丑闻色彩的交易”。后经多方努力,市政府终于在经过改造的河滩上建起了波士顿有名的乔斯街监狱,不过那已经是派克曼博士失踪后的事了。
哈佛大学的校志中有这样一段记载:1846年2月22日,“由于乔治·派克曼博士的慷慨捐赠,校方接受了位于马萨诸塞总医院前的一块100英尺乘80英尺的浅滩地,计划在此兴建医学院新楼。”新楼于是年11月落成。后来就是在这幢楼里,发现了被认为是“乔治·派克曼博士的遗骸”。为了表彰博士的贡献,学校在哈佛医学院设立了一年一度的“派克曼荣誉解剖学教授”称号。在本案发生的1849年,该称号被授予当时的医学院院长奥立佛·福尔莫斯教授。
在同事和家人们的记忆中,乔治·派克曼博士作风严谨,特别守时,近于刻板。他每天在一定的时间起床,一定的时间吃饭,一定的时间上下班,一定的时间就寝,连每天必须读书的时间和页数也是一定的。此外,他还在每周同一天的同一个时辰去培根俱乐部,以及每月同一天的同一个时辰去理发店,等等。所以,派克曼夫人几乎总是知道可以在什么地方找到她的丈夫。而当博士在应该回家的时候没有回家时,派克曼夫人便准确地感觉到她的丈夫肯定是出事了。派克曼博士的另一个习惯是,他很少坐车,不论去哪儿总是步行,尽管他家里备有不止一辆当时波士顿最豪华的马车。 断肢之谜(6)
虽然派克曼博士为人冷淡,但他却钟情于大自然,尤喜户外远足。也是由于他的“慷慨捐赠”,鸟禽学家乔恩·奥杜邦于1848年11月30日宣布,将他新发现的一种鸟命名为“派克曼鹪鹩”。一年后的同一天,哈佛医学院杂役伊弗任·利托菲尔德便在约翰·韦斯特教授的排污管中找到了那些人体断肢。
1849年11月30日晚,当警方人员还在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里搜查时,哈佛医学院外一片光明,一支支火把一盏盏油灯映照着一张张愤怒的脸。只几个小时,伊弗任·利托菲尔德的发现便成了街头巷尾人人谈论的话题。一拨拨人流越过乔尔斯江大桥,从波士顿涌向剑桥,又从剑桥的各个方向涌向哈佛大学。其中有几天前无端遭到警方骚扰的爱尔兰移民,也有长期以来视医学院为邪恶的周遭居民。更多的,则是对那些平日里趾高气扬的贵族们心怀嫉恨的小市民们。
“烧了它!”
“烧掉这座魔窟鬼域般的医学院!”
人们高声呐喊着,与警察们冲撞着,将油灯和火把抛向医学院的大门和砖墙。骚乱一连持续了两天。
12月1日,星期六,法医贾贝兹·普拉特博士被授权组成了他的六人陪审团。马萨诸塞州当时的法律要求,在对被疑为“非正常死亡”的死者验尸时,必须有一个六人的“法医陪审团”在场。依照有关条文,该陪审团的法律职能应该是非常单一的——通过验尸和听证确定死者的死因,而无须对案子所涉及的犯罪事实进行甄别,或对该案的嫌疑人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裁断。但是真正运作起来,陪审团往往越俎代庖,因为其中的成员并非平民百姓,大多与当地司法界有些关系。
譬如在普拉特博士的陪审团中,陪审长奥斯敏·布鲁特是州立法委员,而负责文字记录的秘书约翰·安佐斯后来成为了本案公诉方中的一员。
陪审团闭门数日,于12月13日公布了他们的裁决,内容大意为:警方在哈佛大学医学院发现的那些人类肢体乃医学博士乔治·派克曼之残骸。该博士于1849年11月23日下午1时30分以后的某一时刻,在哈佛医学院内“暴力致死”,死因为“一次或多次打击或伤害”,而且这些“打击或伤害”皆出自约翰·韦斯特教授之手。
值得注意的是,该陪审团的验尸和听证是完全“单方面”的,即,没有嫌疑人或其律师在场,当然也没有另一方交叉取证的可能。
法医陪审团的裁决先是登在了波士顿和纽约的报纸上,而后出现于全美各地乃至世界一些地方的报端。很快,各持己见的报道、评论等铺天而来。那时因为摄影术尚未问世,报刊编辑和记者们都多少有一点儿绘画方面的才能,尤以速写漫画见长,以配合自己的文字,使之形象具体。于是,在这些人的笔下,韦斯特教授被画成了屠夫、妖魔或吸血鬼。他在哈佛医学院的同事们如果不念旁注或说明,都几乎认不出画中人物是约翰·韦斯特。
12月3日,乔治·派克曼博士的遗骸——胸腔、腹腔、两条大腿和一条小腿被装进一只盛满酒精的铅盒里,再盛殓入棺。奥立佛·福尔莫斯院长代表哈佛医学院在追悼仪式上致辞,称派克曼博士“当别人睡眠时,他在工作;当别人坐车时,他在走路;当别人滥饮时,他滴酒不沾。一位严于律己,并将原则奉为至高的人;一位永远充满活力,而又俭朴、直率的人。”
然而,在缅怀死者或失踪者的同时,哈佛大学的师生中没有任何人指责“杀人凶手”约翰·韦斯特教授。这种沉默在当时被普遍理解为上流社会为维护自身形象而作出的努力。
1850年1月21日,乔治·派克曼博士的遗嘱被提交萨伏克地区遗嘱检验法庭。博士在他的遗嘱中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了他的妻子依丽莎·派克曼,以及他们的女儿荷莉艾和儿子小乔治。并指定小乔治·派克曼为其财产管理人。
据波士顿市政厅财产估价办公室1849年的卷宗记载,乔治·派克曼博士的名下一共有价值16?7万美元的不动产和17?5万美元的个人财产。但以众知情者的看法,这是两个被明显低估了的数字。即便这样,派克曼博士在波士顿的富豪中仍名列前茅,排在与他的姐夫、全市首富罗伯特·高尔德·肖仅相差四名的位置。而根据当时出版的《马萨诸塞富豪榜》,乔治·派克曼的财产估价为75万美元,罗伯特·肖的是这个数字的两倍。
同年1月26日,大陪审团下达了对约翰·韦斯特教授的起诉书。
1850年3月19日,星期二,本案在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正式开庭。
早晨7点不到,花岗石筑成的法庭大楼外已经云集了近千人。来得比这些人更早的是荷枪实弹的警察们。他们奉富朗西斯·图克署长之命,在法庭宽阔的双扇铜制大门前绕着几根巨大的花岗石柱拉起了金属链围栏,并挨个儿给排队的人们发票,讲明每次庭间休息时,原班观众尽数撤出,新一拨看客凭票入庭,以便让更多的人有机会观看,也免却了不死心者在法庭周围长时间滞留徘徊,以致生出事端。(也有的书上讲,旁听者是每10分钟轮换一次)据事后波士顿警方的估算,12天的庭审期间,除新闻界外,进入法庭的一般民众人次达5?5万至6万,而当时波士顿的人口总数为10万左右。 断肢之谜(7)
不消说,当地所有的报家倾巢出动,纽约、费城等地也有大批媒体拥入。最远的来自欧洲,伦敦、巴黎和柏林都派出了自己的记者。他们应用当时新兴的电报技术,24小时之内便能将消息传送到大西洋彼岸。时至今日,哈佛大学的档案馆里还保存着1850年德国报纸关于“波士顿悲剧”的头版新闻。
除了每天的报道,不少媒体还在周末发行类似于“庭审一周回顾”的小册子。本案的审理结束后,至少有三家波士顿报纸和一家纽约报纸将他们关于整个案子的报道汇编成书出版。
8点,记者和旁听者鱼贯而入,依次就座。据《波士顿日志》报道:“人们交头接耳地低声交换着对案情的看法,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写着兴奋和对自己好运气的满足。每一个人,只除了神色平静的约翰·韦斯特教授,他在9点差10分被带进法庭,手上戴着铁铐……他的风度更像是一位满腹经纶的学者,而非穷凶极恶的罪犯。”
另一篇报道说:“教授的步履并不沉重,他显得镇定、友善,竭力保持着尊严。在被带往‘囚犯厢’的不到20步的路中,教授不断地向朋友和熟人们点头致意……只有当他摘下眼镜擦拭时,因充血而泛红的双眼才隐隐暴露出了他曾经历过的忧郁、焦虑,和也许是一宿未眠。”在100多年前,案犯不是和他的律师们一起坐在被告席上,而是单独关进法庭中央稍高处的一个被称为“囚犯厢(Prisoner’s Dock)”的四方笼子里。
9点整,“法官团”入席。根据马萨诸塞州19世纪的法律,凡极刑案,须由至少三名最高法院法官组成的法官团审理。当时的麻省最高法院一共有五名法官。除一人生病外,其余四人都在这里了——首席法官列缪尔·肖居中,他的左边是查尔斯·杜威法官,右侧为沙穆尔·维尔德法官和索伦·梅考夫法官。
接下来,挑选陪审团,宣读起诉书,州检察长乔恩·克立夫代表公诉方致开场发言。检察长说,公诉方的证人们将向法庭证明:一、乔治·派克曼博士已经被谋杀致死;二、谋杀乔治·派克曼博士的凶手就是约翰·韦斯特教授。
如前所述,本案保存至今的原始资料之一是法庭文书记录的诸证人证词等。由于年代久远,应该是蓝墨水写就的字迹业已褪变成了浅棕色。而且,在法庭上,证人陈述的方式是回答律师们的提问,但记录中忽略了那些问题,所以留下来的只是些读起来不太连贯的答案。
乔恩·克立夫发言完毕,由派克曼家族重金聘请的首席公诉人——这在美国司法史上是极为罕见的——乔奇·贝密斯传唤他们的第一位证人:
我叫乔斯·M·肯司利,家住波士顿市布洛松街56号。我是乔治·派克曼博士的招租经理,替他管理房产、收取租金等。他要求我每天都必须向他面呈当日的账目往来。派克曼博士拥有哈佛医学院所在地周围的大部分房地产,他经常光顾那一带。
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我和往常一样,快3点时到达派克曼府上,因为博士每天两点半用午餐。那天我听说他没有回家吃饭。
我留下当天的报表走了。第二天早晨,他的家人告诉我博士失踪。我大致了解了一下情况,得知他在星期五下午1点半有一个会晤,但当时大家都不知道他要见的人是谁。后来我在波士顿的街面上四处探访。我所打听到的派克曼博士的最后行踪是在医学院附近。
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都知道博士失踪了,都一起帮着找,一直忙到晚上十一二点。还有大约12至15名警察先生帮忙。
到那天晚上,我们搜查了哈佛附近的许多房子。星期天,我去了剑桥东部找。星期一,我跟着史达威警官又去了医学院。我们和伊弗任·利托菲尔德、安司沃博士一起查看了所有的房间和解剖实验室的排污口。我记得是伊弗任用钥匙打开排污口盖板上的锁。
韦斯特教授的二楼实验室关着门,我们敲了一阵,没人应。我和史达威警官转身准备离开,但伊弗任握着门把使劲摇晃。大约两分钟后,韦斯特教授开了门。我们说我们是来找派克曼博士。我不记得韦斯特教授都说了些什么。他好像对我们不是很介意,跟着我们走进实验室。我们搜查了他的房间。
第二天上午10点,我和三名警官,克拉克、赖斯和富勒再到医学院。韦斯特教授开了门。伊弗任一直和我们一起。我们还搜查了伊弗任家住的每一个房间和壁橱。我甚至用手触摸了晾着的衣服,看了床底下,搜得很彻底。
我们从门厅地板的抽板门下到楼层下面的地下室,然后又回到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克拉克警官找了一个借口,说我们必须搜查这一带的每一间房子,说我们并不是怀疑这幢楼里的什么人,我们只是在执行任务。
我们查看了实验室,查看了卫生间的周围。克拉克警官推开二楼密室的门。韦斯特教授说那里面都是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克拉克警官站在门口朝里探探头,开玩笑说他不想进去把自己的脑袋给炸飞掉。
我把脚伸进没点火的加热炉里,翻拨炉灰。然后我们又下到一楼实验室,那里的大炉子生了很旺的火,炉膛好像刚刚打扫过。我看见一只茶叶箱,里面装着鞣皮,最上面放了些矿石。我后来跟人提起过这件事,因为我当时一眼就看到了,所以印象很深刻。 断肢之谜(8)
有人问到了卫生间,伊弗任说那是韦斯特教授的私人地盘,只有教授才有钥匙。教授将我们送出实验室,在我们身后关上门。几位警官都说,他们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
我再次见到韦斯特教授是11月30日晚上,在列维利街监狱。
………… 我们到达医学院后,先去了教授二楼实验室的密室。有人问起楼下卫生间的钥匙,可能是我问的。韦斯特教授说钥匙都挂在架子的尽头。我们找到了钥匙,但是插不进去,我们就把门给砸开了。
我听见他们说在冶炼炉里找到了骨头,又有人说别动,留在那里,先让法医陪审团看了再说。然后我们就从地板门下到地下室。断肢已经取出来了,放在一块木板上:腹腔、右大腿和右小腿。韦斯特教授的情绪异常激动,警察们让他站在距那些残骸八九英尺远的地方。过了10到15分钟,他们把他带回了马车。
第二天下午,富勒警官发现胸腔和大腿时,我也在那里。我看见他们把茶叶箱从墙角里拖出来,再整个翻转过来。大腿是插在胸腔里的。左大腿和一柄刀从箱子里掉了出来。那段身子和大腿用一条绳子缠着。我们把它们取出来,和其他肢体摆在一起。
星期日,普特南警官找到那条染了血的裤子时,我也在那里。我看见一柄很脏的刀,还有那把从墙上的钉子上取下来的锯子。伊弗任捡起两支笔递给我。
在他被捕的第二天上午,我和柯拉普探长,还有一位剑桥的警察山德逊一起搜查了韦斯特教授的家。我们12点左右到那里。第一次我们带了搜查令,第二次没带。我们撬开了教授家酒窖地上的砖。
法庭记录翻过一页:
我叫帕迪克·麦戈万,从去年9月16日起,在派克曼府上听差。
我记得博士失踪那天,上午8点到9点,有客人造访,要求见博士。我不认识那人,他也没有报姓名,所以不能确定他就一定是约翰·韦斯特教授。我听见那人和博士说他们下午1点半见面。我听见博士说,好,他同意见面。
下一页:
我姓肖,名罗伯特·高尔德,是已故乔治·派克曼博士的姐夫。如果博士还活着,他应该在今年的2月满60岁。派克曼博士和被告韦斯特非常熟悉。但我是一直到告诉他韦斯特卖给我矿石的事,才知道教授欠了他的钱。
…………
11月30日晚上,我听说发现了断肢,并且亲眼看见了。它们看上去确实像是乔治·派克曼博士身体的那些个部位。主要是胸毛和腿毛的颜色和密度等,跟我以前在他身上看到过的完全一样。我曾经见过他的胸毛。至于腿部,那是在去年11月,他失踪前不久,我也看见过。那天早晨很冷,他来我家时没有穿大衣。我就跟他说,我觉得他穿得不够暖和。他说他连里面的衬裤也没穿,还拉起裤腿让我瞧。我看见他的胸部是他有一次敞开胸襟,跟我显示他的胸毛有多浓密。至于他的大腿,我就说不好了。还有那些断肢的形状、胖瘦和大小等等,都与派克曼博士的体格正相当。总而言之,我就没看出有什么地方不像的。
我也看见了从炉灰中扒出的假牙。我知道他装了假牙。
验完尸之后,那些断肢都交给了我。我负责将它们入殓、埋葬。
至于我和韦斯特教授,还有派克曼博士生意上的关系,我在1848年4月18日或19日收到被告的一封信,要求和我私下里会晤,我就安排了第二天上午。他来了,说他真是觉得很难为情,说他要是不马上凑足多少多少钱,偿付一笔已经逾期一年的债务,警察就会登门抄走他的家具。他希望我买下他的一箱子矿石。我说我不需要矿石。他说也许我可以把矿石捐赠给某某院校或某某研究机构。他开价1200美元。我再次拒绝。但是他不停地劝说,不停地给我施加压力。最后,我不得不同意帮助他。我问他那笔逾期的债款一共是多少。他说600美元。我说如果他能找到哪家银行兑现我手里的票据,我就买他的矿石。后来他又来了,还是同一天上午,说他已经找好了银行,我记得好像是乔尔斯江银行。我给他开了票据。这就是那张票据的收条,日期是4月20日。不久,他给我送来了矿石的编目和买矿石的账单,我当时没有细看就收起来存档了。6月6日,他来收账,我给他开了一张200美元的支票。8月3日,又给了他400美元。所有这些账目上的往来我都有他的收条。后来他又说,假如我不反对的话,他想留下一些已经列在编目上的矿石。我对他说,留下可以,只要他付利息。但他不愿意付利息。后来我们就没再谈论过这件事了。
那以后不多久,有一天,我和派克曼博士一起在弗侬山路碰到韦斯特教授。走过之后,我问派克曼博士,韦斯特教授在哈佛的工资是多少。1900美元,他回答。我说:“那连他全家人花销的一半还不到。”然后就扯到了他问我借钱和卖矿石的事。派克曼博士马上说:“他怎么有权利卖那些矿石?他已经都抵押给我了。如果你不信,我可以给你看契约。”他带我到了他家里。我比较了他的契约和我的账单,确实是同一批矿石。他又说,他要去找韦斯特教授,给他一点教训。他说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诈骗行为,理应受到惩罚。
…………
在回答被告方律师爱德华·索耶尔的交叉取证时,罗伯特·肖说:“如果我不知道派克曼博士已经失踪,便不会以为那些断肢是他的遗骸。在我得出这一结论时,派克曼博士失踪的事实和那些毛发的颜色同等重要。” 断肢之谜(9)
下一位证人:
富朗西斯·图克,本埠警署署长。我是在11月24日,星期六得知乔治·派克曼博士失踪的……
11月30日,星期五,我听说发现了人体断肢,便立即带上一把左轮手枪,先到罗伯特·肖先生家里见过伊弗任·利托菲尔德,然后一起去哈佛医学院。
到了医学院,我们先从抽板门下到地下室,弓着腰在隧道里走了大约60英尺,一直走到后墙,或北墙。那里横跨的管道墙上被凿了一个洞,约18英寸直径,刚够一个人钻进去。我们带了一盏煤油灯,照在洞口一看,里面有几块人类肢体。
我让崔诺蒙警官和伊弗任爬进去,把那些断肢都递出来。我们找来一块木板,把肢体一一放在上面,一副盆腔,一条大腿和一条小腿。我问伊弗任除了这个洞之外,还有别的入口可以进到排污管道里吗,他说没有。
这时候,我们听见楼上有声音,以为是韦斯特教授,就赶紧冲出地窖。我手里握着枪等在实验室正门旁边的库房里,直到警员们回来报告说,他们都搜过了,一个人也没有。
我走到冶炼炉跟前,看见柯拉普探长手里捧着一些炉灰,或熔渣,上面结了一块骨头。我马上命令柯拉普、斯朴尔和史达威去剑桥逮捕韦斯特教授。
我带来了一些在实验室熔炉里找到的骨头,现作为物证提交法庭。
…………
接下来出庭的是两个12岁的小男孩摩尔和普鲁特,他们都住在哈佛医学院附近。11月23日1点半到2点之间,他俩看见派克曼博士去医学院。摩尔和普鲁特说,他们能记住当时的时间是因为他们刚刚吃了午饭回来,所以应该是下午2点之前。
距哈佛医学院75英尺处,乔尔斯江边一家铁匠铺的三兄弟也作了相似的见证。三个兄弟中最年长的埃利亚·伏勒尔说:“我认识乔治·派克曼博士,我们经常看见他,也和他打过一些生意上的交道。我最后一次看到他是在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点半至2点之间。我当时正和我兄弟阿勃特站在铺子外面的人行道上,博士沿葛洛福北街西侧的人行道一路走过来,从我们身边经过时跟我们点了点头。他是朝哈佛医学院方向走的,但我当时没有转身看他是否进去了。他走得很快,行色匆匆的样子。他穿着黑色的紧身大衣,黑背心、黑领结,丝绸或缎子的,戴一顶黑色的高帽。”
保罗·荷兰先生的食品店离哈佛医学院两个街区。他告诉陪审员们,23日下午1点到2点之间,派克曼博士到他店里要了些糖和奶油,临走时留下一棵玻璃莴菜,说他“过几分钟就回来”。但是派克曼博士没有回来。那棵玻璃莴菜在店里一直搁到第二天下午,乔斯·肯司利先生来打听博士的下落时才带走了。
法医贾贝兹·普拉特博士在证词中说,他在韦斯特教授的冶炼炉里找到了“一块带假牙和其他牙齿的人类颌骨。我还看见炉膛内壁的砖墙上附着若干炭渣和骨头的凝结物。我用一根弯曲的铁钎把它们一一敲下来。后来又发现了两三颗零散的假牙。警察们将碎骨从炉灰中一颗一颗地捡出来,用纸包好交给我。后来我都给了捷夫·威曼博士,因为我要去通知我的法医陪审团成员第二天到哈佛医学院验尸”。
在召集陪审团的同时,普拉特博士指定了一个由三位医学专家,温思洛·路易斯博士、乔兹·盖博士和詹姆斯·司托博士组成的“医学委员会”,他们的代表向法庭提交了委员会的报告:
温思洛·路易斯,医生。我于韦斯特教授被捕后的星期六下午到哈佛医学院查验警方在那里发现的人类肢体。和我们一起进行这项工作的还有捷夫·威曼博士。
后来,盖博士、司托博士和我本人共同起草了非常详细的验尸报告。
首先,我们检查了那副胸腔以及附着其中的骨头内脏等物。除胸骨外,所有的骨头俱全。胸腔内含两片已经损坏的肺叶。左胸下端第六七块肋骨之间,有一个被撕裂穿透的直径1到1?5英寸的伤口或孔。没有心脏和膈,左肾仍在其自然位置但已经萎缩,没有肝,没有右肾,没有胃,没有胰腺,也没有肠。
然后,我们检验了那副腹腔,内含盆骨、两截腰椎、生殖器,以及其他内脏和一段6英寸的直肠。
第三,右大腿,肌肉发达,很少脂肪。
第四,左大腿上缠绕着一条两英尺半的绳子,但没有打结;某些部分的皮肤和肉被人为地剔除,或用人工方法使其萎缩;有明显被烈火焚烧,以及使用过腐蚀剂的的痕迹。
最后,那条被截断的小腿,基本呈其自然状态。
本人注意到,肢体背部的毛发十分浓密,呈沙灰色。左胸毛曾被火焰烧过或燎过,所以无法判断其原始长度。
头部与身躯在喉结下方处被锯断,肠胃均被去除。依我之所见,从髋部切下大腿并不一定说明施刀者具有多少解剖学方面的知识,但将胸骨和锁骨分开,却是需要相当程度的解剖技能的。
我和乔治·派克曼博士相识多年,应该说,那些人类肢体与派克曼博士的相应身体部分没有什么不一样的。
显然,各部位肢解的方式都不是为了解剖学研究或教学的目的。这些断肢本身亦非供解剖学研究或教学之所用。如若真是解剖学标本,则应该有用保存尸体的防腐剂处理过的痕迹。 断肢之谜(10)
毫无疑问,这五段肢体皆属于同一个人。
在回答被告律师爱德华·索耶尔的最后一个问题时,温思洛·路易斯博士说:“我不知道将一颗人头烧成灰烬需要多长时间。同样,我也无法给出将尸体中除了这五段肢体的其他部分烧成灰烬的大致时间。” 不过,下一位证人的证词多少弥补了一点这方面的遗憾:
本人伍德瑞·斯特朗,自1820年起在本埠行医。
我一向对解剖学很有兴趣,并且花了大量的时间进行这方面的专业研究。譬如某年冬季,只要能搞到尸体,我便夜以继日地做解剖,每天从早晨8点到深夜12点,前后大约持续了三个月。可以说,我对解剖人体简直是着了迷。
我在焚烧尸体或以焚烧的方式去除人体肌肉方面也堪称经验丰富。有一次,警方特种部队让我肢解一名海盗的尸体。当时天气很热,所以我准备先去掉肌肤等软组织,只留下骨架。那家伙肌体发达,强壮剽悍。那天晚上,我在一座老式的大炉子里架好尸体,用木柴生起了旺火。我在炉膛前守了整整一宿,不断地添柴,但是直到早晨,肌肉还没有烧光。我一直担心当地警方会找我的麻烦。结果上午11点左右,他们果然来了,问我满大街的气味是怎么回事。我好歹赶在午饭以前把活儿给干完了,但从此也知道,烧尸体可不是闹着玩的。
比方说吧,首先,你得有合适的燃料。木柴比煤炭好。轻的木柴比重的好。其次,你得不停地把火拨旺,所以必须呆在那里,不能走人。你还得注意不要让那些掉下来的骨节肌肤什么的把火给压灭了。最讨厌的是,烧死人的味道总是会引起人们的怀疑。我就曾经因为这个不止一次地惹来邻居和警察。
在他们发现那些断肢之后,我于星期二去了哈佛医学院。我去那儿完全是出于个人的兴趣和爱好,全然没想到他们会让我出庭作证……
当然,我也对活人的身体感兴趣,尤其是女人。
这些证词的喜剧性效果使法庭内的气氛变得轻松。有两次连“囚犯厢”里的约翰·韦斯特教授也忍不住笑了。
更多的专家们相继走上证人席——
弗里德利克·S·安司沃,哈佛大学医学院解剖实验室示范教师。我负责指导学生们的解剖实验课,为奥立佛·福尔莫斯教授准备上课和解剖用的人体标本。每次课后,由我具体指示医学院杂役伊弗任·利托菲尔德如何缝合和保存样品。
是的,多年前,这个位置曾属于已故派克曼博士的弟弟小沙缪尔·派克曼博士。
医学院所有的人体样品在发放给教授和学生们使用之前,都必须先经过我的手。我有习惯详细记录收到和发出的样品。韦斯特教授被捕后,我曾清查过实验室里的库存,一件不少。
我也曾检验过那些残肢,并确信它们不是医学院用于解剖的人体标本。因为我们所有的样品都会注射药剂,以防止它们腐坏变质。但在伊弗任找到的那些残骸上没有注射过药剂的痕迹。
从那些肢体被肢解的方式看,也完全不像是用于解剖的。以我的观点,切割那些肢体的人可以说是毫无解剖学方面的知识。他也许曾经看见过别人解剖尸体,但我怀疑他本人是否亲自实践过。
我叫查尔斯·T·杰克逊,在过去的25年里,我一直是职业化学家。
…………
我从那些断肢上提取了些许皮肤样品,用石蕊试纸试验为强碱性。我把样品带回到实验室进行化学分析,结果表明是氢氧化钾。
氢氧化钾可以使人体肌肤变软,如果再辅以加热,譬如水煮,即可使软组织等很快消溶。
假如将人体肌肤切成小块,加氢氧化钾煮沸,只消2至3小时,所有肌肤便会溶化殆尽,但这要求氢氧化钾的用量为人体重量的一半。我想象,如果要将整个人体一次煮掉,那就需要一只很大的锅。我在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里看了,那里最大的可供此用的容器是一只马口铁的锅炉,那肯定是不够煮一个人的。
我在教授的实验室里还注意到,墙上、特别是楼梯两边的墙上有很多斑点。那是液体晾干后留下的。捷夫·威曼博士当我的面取下了一些做样品。
我还看见了一条裤子和一双拖鞋,上面有血样的印迹。威曼博士也取了样。
(公诉方律师向证人出示一把刀)
我在韦斯特教授那里见过这把刀,那还是当年在梅生路老医学院的实验室里。我认识韦斯特教授25年,在医学院做学生时上过他的课,从那时起就养成了习惯,有事无事常去他那里转转。教授被捕以后,我在医学院第一次见到这把刀时,看上去非常干净,好像刚刚洗过。
我姓威曼,名捷夫,哈佛大学医学院赫瑟荣誉解剖学教授,教授解剖学迄今8年。
我第一次到医学院查验人体残肢是在12月2日,星期日。他们交给我一些在冶炼炉里找到的骨头。后来我给所有的这些骨头都编了目,并作了详细的说明……
当把胸腔翻过来时,肢体背部毛发之浓密令我非常吃惊。我从来没见过任何人长这么多的毛。从肩胛往下,脊椎两旁,布满了半个背部。
我化验了楼梯墙上那些杰克逊博士认为可能是血迹的样品,结果只是烟草汁的渍迹。 断肢之谜(11)
我也化验了杰克逊博士提到的裤子和拖鞋。除右脚拖鞋上面有些血迹外,鞋底的斑点皆为威尼斯红(一种颜料——笔者注)。
(公诉方律师要求证人向陪审团讲解骨头的编目)
根据我做的编目,那些骨头碎片分别来自人体的各个部位,主要是头部和四肢——脸、前额、脖子、手、右腿的膝盖以下部分和脚……
人体中的血液量大约为体重的五分之一。所以,一个体重140磅的成年人身上应该有28磅或28品脱血液。但除了我在前面提到的那些物件上外,我们没有在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里发现其他血迹。
我甚至让人撬开了实验室地板上的砖块,但也没有在砖缝和砖层之间发现血迹。
至于裤子上的血点,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任何方法可以确定这些血是在什么时候溅上去的。
我可以区分人类和某些低级动物的血,但不能区分人血和高级动物——譬如牛的血。
我叫纳逊·C·柯普,在本埠行医30年的手术牙医。乔治·派克曼博士是我的病人。
12月3日,星期一,我从斯平斐德度完感恩节假期后回到波士顿。温思洛·路易斯博士给我看了几颗假牙。我当即认出那是我为派克曼博士专门制作的。
派克曼博士的口腔形状及上下颌骨的相对位置都很特别,所以我印象深刻。
派克曼博士定做假牙时问我需要多长时间。他说某月某日是医学院新楼的落成典礼,他将以赞助者的身份出席并讲话,牙齿必须赶在那以前做好,否则他就不要了……
后来我又替他调整和打磨新牙数次。最后一次是在他失踪前两周。
…………
这些牙齿应该是和头部,或头部的某一部分一起被焚烧过,或是与之类似的情况。因为如果是单独放入火中,它们便会因为经受到骤然高温而开裂破损。但假如周围有肌肉或其他缓冲材料,升温的速度就会比较缓和,牙齿本身的水分逐渐蒸发,即使经过了灼烧也不会因破裂而变形。
我下了很大的功夫制作这些假牙,后来又磨合多次,对它们的形状大小、质地颜色,以至轮廓线条等等都了如指掌。当路易斯博士让我鉴别这些在熔炉里发现的假牙时,我马上就说:“派克曼博士已经不在了,我们再也见不到他了。”真的,我马上就认出来了!
奥立佛·福尔莫斯,哈佛大学医学院“派克曼荣誉解剖学教授”,这个称号是为了表彰派克曼博士对医学院的贡献而设立。
在1846年11月1日医学院新楼的落成典礼上,我记得见到过派克曼博士,并注意到了他的新牙。
哈佛大学医学院的高级职员包括:W·恰宁医学博士、法医学教授,J·拜基鲁医学博士、材料医学教授,J·W·韦斯特医学博士、化学教授,J·威尔医学博士、物理学教授,J·B·S·嘉可森医学博士病理解剖学教授,和我本人。
我在发现断肢后的星期一或星期二查验过它们。很明显,肢解者具有一定的解剖学常识,他至少知道在什么地方下刀。应该说,手法并不拙劣。
我熟悉派克曼博士的身材相貌。我看不出那些肢体与派克曼博士身体的相应部分有什么不相似之处。
我记得派克曼博士失踪之日,我是在1点钟准时下课。我的办公室就在韦斯特教授的楼上。他的实验室天花板很高,但我并没有听见任何异常的动静。倒是在我上解剖课的时候,听见他那边传来鼓掌的声音,但从没在我的办公室里听见什么声音。解剖课的教室也是在二楼。
至此,公诉方相信,他们如预先所承诺的,向陪审团证明了乔治·派克曼博士已经被谋杀致死。庭审第四天,法庭里的人们等来了他们企盼已久的公诉方明星证人(star witness)或关键证人。
我叫伊弗任·利托菲尔德,哈佛大学医学院勤杂工。我负责打扫整个医学院的卫生,生炉子、扫地、掸灰等等。我已经在医学院工作了七年,前四年在梅生路老学院,近三年在葛洛福北街的新学院。
至去年10月,我认识韦斯特教授整7年,从我到医学院时算起。我认识派克曼博士近20年。
博士失踪前的星期一,我目睹了韦斯特教授和派克曼博士在教授二楼实验室密室里的一次会晤。我当时正在那里帮教授打杂。屋子里很黑,点了三四支蜡烛。我没有听见脚步声。但派克曼博士突然就走进了教授的密室。韦斯特教授当时也很吃惊。
派克曼博士说话很快,嗓门也很大:“韦斯特教授,你都给我备齐了吗?”韦斯特教授说:“没有,我还没准备好呢,博士。”韦斯特教授又说,“明天怎么样,博士?”派克曼博士站在门口,挥了挥手说:“那就一言为定。明天一定得有个说法了。”然后就走了。那是我最后一次在医学院里见到派克曼博士。
第二天下午1点半,我正站在医学院的大门外,韦斯特教授走过来要我替他送一张条子给派克曼博士。我把条子给了一个名叫约翰·麦克思威的小男孩。他亲自到派克曼府上交到了博士手上。
也是在那个星期的某一天,韦斯特教授问我可不可以在地窖里点一盏灯。我说不行。他问我是不是确定,我说我几天前刚试过,但地下室里空气龌龊、缺氧,很快就把灯给扑灭了。我试过是因为替安司沃博士找一颗放在地窖里浸解(使之变软)的非洲人头颅。我点燃了灯提着下去,但不一会儿就灭了。韦斯特教授说他是想为一个实验制备一些气体。 断肢之谜(12)
星期四,派克曼博士失踪的前一天,韦斯特教授要我帮他取一些血来,说是第二天上课用。他说:“我需要一品脱(等于0?473升——笔者注)。”我从他的架子上拿了一只玻璃罐。他又说,“到马萨诸塞总医院去把它给装满了,如果可能的话。”
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差一刻两点时,我看见派克曼博士朝医学院这边走过来。他当时正在弗鲁特路上,走得很快。我因为说好了两点钟到楼上帮福尔莫斯教授干活儿,就上楼去了。过了一会儿我下来关上前门。我想我在福尔莫斯教授那里呆了大约15分钟。然后就去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打扫炉子,但他的门从里面插上了。我又试另一扇门,发现也给插上了。我觉得我听见他在里面走动,还有哗哗哗放水的声音。我上到二楼,想从学生实验室的楼梯绕到他一楼的后门,但还是进不去。
那天下午我没有再去试他的门,直到很晚了,大约5点半钟,我在厨房里听见有人从后面的楼梯上下来。走出去一看,是韦斯特教授,手里擎着一支点燃的蜡烛。
那天晚上我没有见到韦斯特教授。我吃过晚饭就去格兰特先生的舞蹈学校开派对,10点过后才回来。我先到厨房换下衣服,点了一盏油灯,然后开始对楼里所有的门窗进行例行检查。我查的第一扇门是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已经从里面闩上了。我又去旁边的解剖实验室,那儿的楼道里还有一扇通韦斯特教授实验室的门,也锁上了。我是想去灭掉解剖实验室的灯,因为那天的解剖课上到晚上10点。但是里面黑着灯,一个人也没有。自打我到了医学院,还从没见过在有课的晚上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像这样关着门。
星期六早晨,教授实验室的门还是锁着,但解剖实验室楼道的门却被打开了。我分明记得头天晚上我亲手插上了这扇门。当时我以为,大概有学生被我关在里面了,就没再多想别的。我又试了试韦斯特教授实验室的门,几道门全都锁着。没过多久,教授来了。
我跟在他后面,看见他掏钥匙开门进去,又用钥匙打开通二楼实验室的门。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利托菲尔德先生,请帮我生火炉。”我生好火炉,问他还有没有别的事,他说没有。后来我又见到过他,我想是11点钟左右,他胳膊里夹了一卷报纸包着的东西。我给了他15美元鹰式金币,那是我替他卖票给瑞奇伟先生,一位医学院学生的钱。从那以后,韦斯特教授实验室的门又都锁上了。星期六本是我扫地的日子,我试过好几次,我能听见有人在一楼实验室里面走动,但就是进不去。
星期天白天,我一直没看见韦斯特教授,但他的实验室还是锁着的。傍晚,我正站在葛洛福北街和卡乎尔先生聊派克曼博士失踪的事,韦斯特教授来了。他劈头便问:“利托菲尔德先生,上星期的后半周,你有没有见过派克曼博士?”我说:“见过,星期五大约一点半的时候。”他问:“在哪儿?”我说:“就在这儿。”他说:“那正是我交给他483美元和一些零头的时候。”他接着说,他们交钱的地点是在实验室的桌子处,博士收了钱也没有点数,就三步并作两步匆匆忙忙地走了,一面说他马上到剑桥注销抵押契约。韦斯特教授说,“我想他已经注销了,但我还没来得及去契约注册办公室查对。”
星期一,我试了两次想进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替他生炉子,但是进不去。后来前面门铃响,是帕克·布拉可先生(派克曼博士的亲戚兼财产管理人——笔者注),他想见韦斯特教授。这次教授开门了,说带他进来吧。我带着布拉可先生进去。那时应该是10点半左右。11点半我又去他的实验室,发现门又锁上了。
警察是12点来的,肯司利先生和史达威警官,他们要求见福尔莫斯教授,我就带他们上了楼。不一会儿,福尔莫斯教授过来对我说,让我领他们各处看看。肯司利先生说先去韦斯特教授那里。我去敲门,实验室的门还是锁着。过了几分钟,韦斯特教授打开门。我告诉他警察来了,来找派克曼博士。我记不起他说了些什么。他让我们进去。我们穿过二楼实验室,再从楼梯的后门进到楼下的实验室。我带着警察看了楼里的各个地方,还去了顶上的阁楼,后来他们就走了。
星期二早晨,韦斯特教授的门又是锁着的。9点半,或者10点,我用钥匙开了门,发现他就在里面。他戴着帽子,穿着连身的工作服,好像正在忙着为12点钟的课作准备。我绕过桌子时发现他的火炉里已经生了火。那天,警察又来了,其中一人说:“我们去韦斯特教授那里。”
我到楼上,发现学生实验室的门没有锁,但从里面插上了。我使劲敲门,没人应。我又敲,过了一两分钟,韦斯特教授才开了门。我告诉他警察想看看实验室。
所有的人都进到他的房间里。我记得好像是柯拉普探长走到密室的门口。那间密室我是进不去的。韦斯特教授说:“里面都是我的贵重物品和危险品。”柯拉普探长没有进去,故意装作很害怕的样子,也没怎么朝里面看。大家又一起从后面的楼梯下去。经过卫生间时,柯拉普探长问了一句:“这里面是什么?”当时,韦斯特教授落后我们大约3英尺,我说:“那是韦斯特教授自己的卫生间。”我认为,韦斯特教授这时候是故意转移警察们对卫生间的注意,他拉开旁边燃料储藏室的门说:“先生们,这边还有一间房。”众人于是都涌了过去。 断肢之谜(13)
有人提出想搜一搜解剖实验室的排污口,我告诉他们那里面都是我扔的一些废料和垃圾,只有我一个人用。我说我有排污口盖板的钥匙。警察们搜遍了楼里的上上下下,最后到了我的住处。
我也带他们去了地下室,我们从前面走到后面,又走回来。他们搜查了我的住处,然后就走了。 那天下午4点,韦斯特教授午饭后回到实验室。他刚打开门,他的门铃就响了。我对我太太说:“他的门肯定是开着的,我可以进去了。”我还是从楼上绕下去,看见他站在桌子旁边看报纸。他问我知不知道豪尔集市旁边的福斯特先生。我问是不是那位食品供应商。他说正是。又问我买没买感恩节的火鸡。还没有呢,我说。他递给我一张订单,说:“拿着这个去挑一只好火鸡。这是我的习惯,每年都要送人几只火鸡。也许我会让你帮我做些什么的。”我谢了他。他又给我另一张订单到福斯特先生那里领番薯。我带着两张单子到福斯特的店里挑了一只很大的火鸡,足有八九磅重。那是韦斯特教授第一次送我东西。
…………
星期三早晨,韦斯特教授来得很早。我看见他进来。我悄悄地蹭到门口想听听他在干什么。我先从锁眼向里窥视,但里面被门扣遮住了,什么也看不见。我掏出刀子,打算在门上挖一个窟窿,但发现动静太响。我于是趴在地上,把脸紧贴着地板,从门底的缝儿往里瞧,但我最多只能看到他的膝盖。我就这么看了大约5分钟,然后站起来,走开。9点,我和太太一起进城,直到下午才回来。
回来后,大约下午3点,我发现韦斯特教授实验室外面的墙壁很烫。我当时就站在墙边儿,我的脸上能感觉到热气。我把手放上去,但不多一会儿就得挪开。我知道那是因为里面生了炉子。同样,韦斯特教授的门又是锁着的。
我什么都看不见,只好从大楼的后门跑出去,翻墙爬上一扇亮着灯的双开窗户。这窗倒是没有上闩。我抬起窗户钻进去,跑到冶炼炉跟前,揭开盖在上面的皂石,看见里面还剩了一点点火苗。我又走到实验室后面的楼梯,发现踏板上溅了一些我不曾见过的渍点,不像是水,我尝了尝。后来到了二楼的密室,那里也有些同样的斑渍,还是湿的。我想它们是血。
感恩节那天,我到霍庞码头给韦斯特教授搬来一大块石灰,那是他在星期二就已经吩咐下的,他要一块“像我的头一样大”的石灰。这件事本身倒没什么值得怀疑的,我每年冬天都要替他搬石灰。
下午,我开始在韦斯特教授卫生间底下管道的砖墙上凿洞。我大概是从3点开始动手。我想亲眼看一看那里面到底都有些什么,这样我就死心了,也封了众人的嘴。我每次从医学院出去,总听人说:“派克曼博士就在医学院里。如果能在什么地方找到他,那一定就是医学院了。”我一出门就听见这样的议论。楼里所有的地方都已经翻遍了,如果排污管道里没有什么可疑的物件,我也好对街坊邻居们有个交代。
我带着一盏煤油灯,干了1到1个半小时,觉得工具不得手,想这样凿下去不是个办法,就出来了。那天晚上我们去了一个感恩节舞会,玩到第二天早晨4点才回来。一共20场舞,我跳了18场。
星期五,我起床的时候已经快9点了。我太太从不到8点就开始叫我,她希望我早点干完。吃早饭的时候,韦斯特教授进来了,他到厨房取当天的报纸,问我:“有什么新闻吗?你还听见了什么关于派克曼博士的消息吗?”我说:“消息满天飞,我都不知道该相信谁的好。”然后,韦斯特教授就上楼去了。
快到中午时,我在解剖实验室里一边干活一边和亨利·拜基鲁博士说话,他要我忙完了手里的活儿继续挖墙。我去解剖示范室,看见J·B·S·嘉可森博士也在那里工作,我跟他讲了挖墙的事。他说:“利托菲尔德先生,我感觉这件事特别恐怖。你可不可以在今天晚上把它给干完了?”又说:“假如发现了什么,最好不要惊动福尔莫斯教授。到桑蒙街告诉老拜基鲁博士。”就是亨利·拜基鲁博士的父亲雅各布·拜基鲁教授。
下午,我先向利奥拉德·富勒先生借了一把手钻,或短钎。他想打听我要干什么,我用玩笑话岔开了;但我估计他能猜出来。我让我太太守在抽板门口,从那里也能透过前面的窗户看见大门外几百英尺的地方。我对她说,除非她看清了来者是谁,否则不要开门。我对她说,如果是韦斯特教授,就到厨房的地板上敲四下;如果是别人,则不必通报我。
我正忙着,肯司利先生和史达威警官来了。我从地下室里钻出来,站在大门台阶上和他们说话。肯司利先生问我是哪一处的私人地盘还没有搜到,我说了。肯司利先生说:“我们再到他的实验室里瞧瞧。”我说进不去,都上了锁。他们刚离开,就看见崔诺蒙警官远远地走过来。我和他已经很熟,我迎上前去跟他讲了凿墙的事,我说如果他过20分钟或半小时再来,我也许就可以告诉他结果了。我们走回到大门口时碰见我太太,她说:“算你走运,韦斯特教授刚刚进去。”
我和崔诺蒙警官站在门口接着聊。不多时,韦斯特教授也出来加入到我们的谈话,他说起一个爱尔兰人过乔尔斯江大桥时,用一张20美元的现钞付一美分的通行费,被关卡扣了下来。他们不相信爱尔兰人会有那么多的钱,怀疑他和派克曼博士的失踪有关,因为据韦斯特教授向警方的说法,他在博士失踪那天交给了他一大笔钱。韦斯特教授还说富朗西斯·图克署长正在亲自调查这件事,说完就走了。 断肢之谜(14)
我也和崔诺蒙警官分手,回到地窖里。我很快就用手钻打通了最后一道砖墙。在肯司利先生他们来之前,我已经在墙上凿了一个大洞。墙很结实,一共有五层砖。我把煤油灯提过洞口,但洞穴里的气流极强,马上就把灯给扑灭了。我想了个法子,把我自己的头也探进洞口,挡住穿堂风,这样灯就不会熄灭了。借着灯光,我一眼就看见了那些断肢,一副腹腔和两截腿。从上面实验室水槽流下来的水冲刷着残肢。我知道它们本不应该出现在排污管道里。我赶紧从隧道爬出去,锁好抽板门,在楼上找到我太太。我当时全身发抖,完全无法自已。
我锁上大门,以最快的速度奔向桑蒙街雅各布·拜基鲁教授的家里。教授不在家。我又一路跑到乔西路亨利·拜基鲁博士家,向他报告了我的发现。他带着我去桑蒙街见罗伯特·高尔德·肖先生,让我把情况给肖先生又说了一遍。肖先生当即差人去请富朗西斯·图克署长。署长很快就来了,他让我先回去,说他们跟着就到。过了10到15分钟,图克署长和拜基鲁博士到达医学院。在他们之前,柯拉普探长已经先行到达。
我凿的洞正好在地面和一楼楼板之间一半的高度,洞口靠外砖层的开口直径大约18英寸,最里面10到12英寸。排污管道从卫生间底下斜斜地伸向江边,从马桶口至管道到达地面的那一段长度大约是八九英尺。发现人体断肢的地方并不刚好在马桶口的正下方,而是管道向外伸展到北墙处。涨潮的时候,江水常常漫过北墙灌进地沟或管道里,有时候潮退了,管道里还留着大约五六英尺深的水。当我们在实验室底下的时候,听见楼上有一些响动,图克署长马上拔出手枪。后来才知道,那些声音是我太太和孩子们弄出来的。
那天晚上韦斯特教授被押回医学院以前,图克署长、崔诺蒙警官和我检查了冶炼炉。我伸手进炉子里摸出一块骨头。前门门铃响,我去应门。一名警察说:“我们把韦斯特教授带来了,他很虚弱。”我打开门,韦斯特教授走进来。教授对我说:“他们逮捕我把我从家里带走也不给我个机会和家人们道别。”
韦斯特教授看上去很紧张,我记得他不停地出汗,浑身瑟缩。他根本站不住,一直由警察们架着。
我们回到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当我走到后门时,他们说想去楼上放贵重物品的密室里看看,我说我没有钥匙。问韦斯特教授,他也说没有,就和问他别的钥匙一样。有人问我卫生间的钥匙在哪儿,我告诉他们这得问韦斯特教授,因为我从来就没看见过卫生间里头是个什么样子。
韦斯特教授说:“钥匙就挂在那颗钉子上。”他们取下钥匙试了试,插不进去。他们对教授说:“这不对,不是卫生间的钥匙。”“我看看,”教授说。我把钥匙递给他,他说,“这是我壁橱的钥匙,还有一把应该在这儿的什么地方。”这时候,有人用斧子砸开了卫生间的门。
然后,我们下到地下室里把人体残肢都拿上来。崔诺蒙警官、柯拉普探长和我一起去的。我们把断肢一一摆放在桌子上。所有的人都围过来,站在离桌子五到六英尺的地方。韦斯特教授也被带了过来。他此时越发紧张,汗如雨下,眼泪和汗水一齐往下流。
这时,公诉人乔奇·贝密斯拿出一些物证请证人过目。
关于那双带血的拖鞋,伊弗任·利托菲尔德说:“我在他的密室里见过这双拖鞋,或与这双相似的。”
关于那把锯子,伊弗任说:“我想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把锯子。”
乔奇·贝密斯向陪审团解释道,捷夫·威曼博士在显微镜下查验过锯齿上的斑点,证明它们不是血迹。但不管怎么说,既然已经被公诉方列为了物证,他就应该向法庭出示,让陪审员们得出自己的结论。
伊弗任·利托菲尔德继续作证:
我见过那柄茶叶箱里的折叠刀,即使不是同一柄,也是和它一模一样的。那是在派克曼博士失踪前的星期一,韦斯特教授对我说:“嘿,看看我这把刀。”韦斯特教授在实验室里通常都戴着帽子,穿连身的工作服。他被捕以后,那两件东西都不见了。
我也见过在卫生间里找到的那些毛巾,上面有大写的“W”(即韦斯特的头一个字母——笔者注)字样。还有擦手的布卷,至少两三年前就已经在他的实验室里了。星期五那天,我去告诉他说我不能从马萨诸塞总医院弄到血液时,他就在上面擦过手。
公诉人乔奇·贝密斯又作了一些必要的注解,说经查验,毛巾上的斑渍是酸,而非血。
被告方律师爱德华·索耶尔问:“你晚上在他的实验室里玩过牌吗?”伊弗任·利托菲尔德拒绝回答。
索耶尔律师又问:“韦斯特教授是否曾发现你在他的房间里赌博?”伊弗任答曰:“不曾,先生。至少他本人从未跟我提到过。”
以下是伊弗任·利托菲尔德对索耶尔律师提问的回答:
派克曼博士失踪后的那个星期,我反反复复地回忆和思索我在前面证词中谈到的那些事实。25日,星期日晚上,在和韦斯特教授那番谈话之后,我对我太太说,我要监视他的一举一动。那天白天,我也和大家一起到处找寻派克曼博士。我从没想到过赏金,当时我甚至不知道有赏金一说,我是到第二个星期才听说的。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起我这样做是为了金钱,也没有对韦斯特教授这样说过。我敢打赌,没有任何人可以证明我说过。 断肢之谜(15)
星期一,小沙缪尔·派克曼博士,就是乔治·派克曼博士的弟弟,和韦斯特教授一起来了。我当时一直都在想这件事,多多少少。我怀疑派克曼博士栽在了韦斯特教授手里。
星期一晚上,在去格兰特先生的舞蹈学校之前,我试过韦斯特教授的门。事实上,那天下午我一直在试,并不是每时每刻,但试过很多次。我想进去替他干活儿。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像那样锁着门。 当我发现墙壁烫手时,觉得特别奇怪,因为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但我翻窗进去以后,看见炉子里的火并不是很大。
我进到实验室以后,发现地板上有一些可疑的斑点。我注意到溅在楼梯上的渍点比别的地方多,当时看上去非常红,所以我想应该是血。
我再说一遍,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要领取什么赏金。我绝对不承认我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金钱。
3月25日,开庭第六天,举证继续:
德拉斯塔·柯拉普,本埠警探总长,自1828年加入警署。
12月5日,图克署长指示我去剑桥,从那里带一名警员到韦斯特教授府上搜查。所以我和波士顿的霍普金斯警官,还有剑桥的山德逊警官一起去了韦斯特家。到了那里,他们都上楼,只有我留在楼下。这是我们对韦府的第二次搜查。根据我在离开波士顿以前接受的指示,我们应该重点查找一批文件。我问韦斯特夫人被告是否曾给过她什么文件。她想了想,然后在山德逊警官的陪同下离开房间,不多时,拿回一沓文件。那些文件(她给我看的头三份)并没有列在搜查令上。我又命山德逊警官到楼上把装这些文件的箱子搬下来,我让韦斯特夫人将里面的其余文件都交给我,我说我要带回城里去,我说我会给她开张收据。我给她开了。
我记得两名警官后来又到楼上搜查了一番,但我们带走的只有这些文件。剑桥的警官有搜查令。我当时并不清楚我问韦斯特夫人要来的都是些什么文件,但我想应该就是它们。我从其中的两份文件上认出了派克曼博士的字迹,我在上面签下我的姓名缩写,以便于日后鉴别。
第一份文件是一张400美元的欠款单,上有J·W·韦斯特的签字,日期为1842年6月22日,其上写明:“1847年1月22日付清。”欠款单的背面是派克曼博士的笔迹:“余款483?64美元已付,49年11月22日。”单子的正面有两条很粗壮的横向斜线,各长2?5英寸,宽八分之一到四分之一英寸。下面“J·W·韦斯特”的签名上也有两道表明注销的横向斜线。
第二份文件的日期是1847年1月22日,借款总额2432美元。同样,有J·W·韦斯特签名。而且,单子的正面也有两条很粗壮的横向斜线,比前面那张上的更粗。底下的签名上也是相同粗细的横向斜线。
和第二份文件放在一起的,还有一份查尔斯·坎宁翰先生手书的关于韦斯特教授和派克曼博士之间这笔复杂交易的备忘录。根据坎宁翰先生的说明,这份2432美元的欠款单据不仅取代了1842年6月22日那张借款单的本金400美元,也包括普瑞斯科先生借给韦斯特教授的500美元、普瑞斯科夫人的200美元、耐耶先生的200美元以及查尔斯·坎宁翰先生的100美元。备忘录的背面写着:“欠派克曼,1849年4月25日,余款456?27美元;利息27?37美元;共计483?64美元。”
…………
我叫弗然斯·派克曼,已故乔治·派克曼博士的哥哥。我与韦斯特教授相识多年,并任他的教区牧师数年。韦斯特教授搬来剑桥后,我和他熟悉的程度与其他医学院的教授们无异。去年9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我替他的小外孙主持了洗礼,我记得是他女儿和那个住在亚速尔群岛的外交官女婿的孩子。
我弟弟失踪后的星期日,我们全家人当时都很压抑。我记得那天下午4点左右,韦斯特教授来了,他说他就是星期五早上到过我弟弟家、约他在1点半见面,并交给他钱的人。我说:“韦斯特教授,我真高兴你能亲自来向我们澄清这件事,这下我们大家都不用再猜疑了。”韦斯特教授说,他付我弟弟钱的时候是1点半。我问他对这个时间是否确定,他说:“当然确定。我1点下课,在他来之前,我等了大约20到30分钟。”我问他有没有已经注销的借据,他说,“有,他带来的。他拿出一张,用笔在上面画了两道。”一面模仿我弟弟那种很快很用力的动作。
韦斯特教授又说:“我告诉派克曼博士别忘了注销抵押契约。他回答说:‘我会办的,我会办的。’”他说然后我弟弟便匆匆忙忙地走了。
我不得不向诸位指出的是,韦斯特教授那天的举止言谈都显得很仓促,很神经质,令人生疑。他一进门便用了一副公事公办的腔调说话,无论在其表情或口气上都没有流露出丝毫譬如对我弟弟的失踪表示惊讶,或对我们的悲痛表示同情等等,完全是一种商业会晤的做派,这让我感到十分震惊。因为在那样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家属表示慰藉等等应该是非常自然的。但是他没有。
韦斯特教授说完就走,前后一共也就呆了10到15分钟。
我弟弟这人有一些很特别的习惯,比如他守时极其严格,可以说到了机械的程度。他几乎总是在家,从没有这么长时间离家不归。 断肢之谜(16)
我弟弟留下了妻子、女儿和儿子。他的女儿长期卧病,成了他最大的一桩心事。在他失踪的时候,他的儿子正在欧洲,后来回来了。
沙缪尔·B·富勒,波士顿警署警官……
我以前看见过那只茶叶箱,但没有碰它。这一次,我从上面捡出几块矿石,发现了底下的鞣皮。我将手伸进鞣皮里,抽出一把猎刀。我打开来看了看,放进我的衣兜里。我又伸手进去,触摸到了什么又湿又凉的东西。我对自己说,看来这箱子里不光是鞣皮。我把茶叶箱拖出门后的角落,扣在地上,一堆断肢便一古脑地掉了出来……
第二天,星期日,我又在煤灰里找到了一只肾。
我们到卫生间里做试验。马桶的口径是九又四分之三英寸。我们先试了胸腔,口太小了,进不去。那副腹腔倒是不成问题,但必须立起来,竖着放下去才行。
我们做试验的时候,马桶的坐板是揭起来的。利托菲尔德、布特曼警官和我。利托菲尔德拿着胸腔和腹腔。腹腔很容易就进去了。
富朗西斯·图克署长再上证人席,向法庭出示警方收到的若干举报信中的三封。第一封:
亲爱的图克先生:我对派克曼博士失踪之事深感兴趣,我想我可以给你们一点建议,以使你们能在与此案相关的众多谜团中理出一点头绪。
第一,关于你们的搜查,我想你们应更多地注意地下室的地面;第二,你们彻底搜查过所有的厕所及其设备吗?
或许他的尸体被装进盛有重物的口袋,从某一座桥梁上抛入了水中——很有可能是克莱季桥。我提议你们从一些桥上和港口向水中轰炮,以使尸体浮出水面。当然,这应该是最后的一着棋。
我还建议你们搜查剑桥东部那些房子的地下室。
您的敬仰的,赛维斯。
第二封:
派克曼博士在海格立斯港遭绑架,这是我唯一能够告诉你们的,否则我就没命了——剑桥东部——绑匪成员之一给了我他的手表,但是我不敢留着,就从通往波士顿的长桥右面扔进了水里。
第三封:
亲爱的先生:您将发现派克曼博士已在布鲁克林山庄被谋杀。
您的忠诚的,M——达特船长。
公诉方的下两位证人是在那个年代的法庭上极少出现的笔迹鉴定专家:
我叫纳萨纽·D·戈德,在本埠居住多年的波士顿市民。我知道被告韦斯特教授,经常看见他,但我们之间并无私交。
我虽未曾亲眼目睹他写字,但却有幸瞻仰他的笔迹。20多年来,我一直被雇担任哈佛大学学生毕业文凭和学位文凭的抄写人,故而非常熟悉他和其他医学教授们一起在医学院文凭上的签名。
…………
警方给了我一些韦斯特教授的书写样本,我花了很长的时间进行研究。那封所谓“剑桥东部”的信,以鄙人之愚见,完全算不得是“写作”。但就其笔迹而言,则毫无疑问是出自韦斯特教授之手。“达特船长”和“赛维斯”两信也应为被告所作。
我叫乔士·史密斯,镌刻师。由于职业的缘故,主要是为了逼真地镌刻手写体,我对笔迹书法等都有相当程度的研究。
我也是通过医学院的各类文凭而熟悉了被告的签名。对于“赛维斯”一信,根据我的看法,那绝对是韦斯特教授的笔迹。我很抱歉地告诉诸位,我对这一判断非常有把握。
在“达特船长”一信中,我也发现了许多与韦斯特教授笔迹的相似之处,但似乎确定的程度不如“赛维斯”信。
至于“剑桥东部”一信,同样,我也不敢说有十分的把握。
就在两位专家出庭的第二天,仿佛是为了和公诉方开个玩笑,被告辩护律师爱德华·索耶尔收到了一封寄自“赛维斯”的信,落款处的日期为“50年3月27日”,即头一天。写信人坚称是他自己,“赛维斯”,而非约翰·韦斯特教授,写的那封给“亲爱的图克先生”的信,并指责两位专家的证词“显示了人为判断的非客观和不精确性”。
后有研究此案的专家们鉴定,前后两封“赛维斯”信,无论其风格或笔迹都完全一致,当属一人所作无疑。但不知何故,爱德华·索耶尔没有将此信作为物证提交法庭,亦未将此争端引入法庭辩论。
被告方的听证几乎是紧接着两位笔迹鉴定专家,从庭审第八天的下午开始。
被告方首先需要证明的,是约翰·韦斯特教授并非性情暴戾、可以如此血腥地杀人焚尸之徒。为此出庭的20多位证人全是波士顿的上流社会成员甚至名人,包括国会众议员、前马萨诸塞州州长、剑桥市长,以及教授、学者、科学家、法官、律师、商人等等。
第九天,哈佛大学校长加尔德·斯巴克斯为韦斯特教授出庭。他不仅是教授的同事,也是他的邻居。他在证词中称约翰·韦斯特“是一位绅士”。剑桥市警署署长亚伯拉罕·爱德华兹则说:“我与韦斯特教授交往15年,居住在同一条街区。众所周知,他是一位安静祥和,颇有修养,而且心地非常善良的谦谦君子。我从没见过他表现出哪怕是一丁点儿的急躁、愤怒、或暴力倾向等。”
被告方的第二步,是证明在派克曼博士失踪后的一周里,韦斯特教授并无任何异常行为。 断肢之谜(17)
我叫沙缪尔·P·P·费,密德赛可地区遗嘱检验法官。我在剑桥居住40余年,自从约翰·韦斯特当上教授我就和他相识。在过去的15至20年间,我俩私交甚笃,算得上是密友兼近邻。
韦斯特教授的善良和随和在邻里中是有口皆碑的。他不仅没有过暴力行为,甚至从无情绪冲动。他乐善好施,深得大家的敬重。我从来不曾听到过任何与之相反的评论。 我记得在派克曼博士失踪的那天,星期五晚上9点,我去崔德威尔教授家的聚会时,韦斯特教授夫妇也在那儿,还有摩瑞·崴曼博士夫妇。在我的记忆中,教授那天晚上的言谈举止没有任何的不正常。他和平日一样,与众人聊着当天的新闻,以及关于科学的话题。
在后来的一个星期里,我又曾多次与教授见面。事实上,星期日和星期二晚上我都去过他家。星期日晚上,我是去告诉他一些关于派克曼博士的消息。另一个晚上,星期一或星期二,我和他的家人们一起玩牌。教授和他的女儿一方,我和教授夫人一方,我们玩了两三个小时。我确信在星期日、星期一和星期二的三天中,我有两个晚上在教授家中。
我姓基德尔,名约瑟夫,药剂师。我认识韦斯特教授,我也记得派克曼博士失踪的那天。那天是星期五,23日。5点左右,或者差一刻5点,教授到我店里买了一些香水。我非常肯定是那天,因为他买了一箱子香水,要我把账单寄到他府上。我有账单为证。
我叫玛莉安·韦斯特,我是韦斯特教授的二女儿。自父亲被捕以后,我一直在试图回忆他在派克曼博士失踪后那一个星期的点点滴滴。
23日,星期五,父亲下午回家时正好赶上吃茶点的时间,应该是在6点以前。然后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呆到8点,送我和妹妹们到邻居家里开派对,一直把我们送到邻居家门口,才和母亲一起离开。我们在夜里12点半回家,是父亲替我们开的门。大家聊了约半个小时,他在1点钟回房就寝,我们也跟着一起上楼。
星期六下午1点过,我们在一起吃罢午饭,父亲就进了自己的书房,直到天快黑时才出来。那天是霍金斯小姐来我家吃茶点,我记得父亲从书房出来喝茶。那天晚上我们都在家里,父亲给我们朗读,又和我们姐妹几个玩牌。他在10点钟就寝。
星期天上午,我们先去了教堂。之后,他和母亲,还有我妹妹散了一会儿步,12点半回家吃饭。通常在星期天我们都是1点钟吃饭,但是那天提前了,因为父亲要在饭后去波士顿的弗然斯·派克曼神甫家,告诉他他在星期五那天见过乔治·派克曼博士。
星期一,父亲是在家里吃的午饭。他2点钟到家,那正是我们家周日或工作日吃饭的钟点儿。父亲午饭后又出去了一趟。4点半吃茶点时我看见了他,但我觉得那天下午他不在家里。晚上,费法官来访,大家一起玩牌。我在10点钟回房睡觉。
星期二,父亲也是在家里吃的午饭,而且饭后呆了一会儿。我想不起那天下午的事,但他吃茶点的时间和晚上都肯定在家里。10点到11点之间我看见过他。那天晚上我们自己玩牌。波特饭店的方向失火。我记得火警铃响时父亲在家里。
星期三,上午11点,父亲从外面进来。我当时正在餐厅里看书,父亲跟我谈论了一阵那本书,然后去花园里剪葡萄藤,一直到两点。午饭后他就呆在家里,6点20分带我们去波士顿坎宁翰先生家里开派对。我们在10点半离开坎宁翰先生家,坐11点的班车回剑桥。那天晚上我睡觉的时候他还没换衣服,坐在那儿看报纸。
星期四是感恩节,父亲一直在家,没去波士顿。据我所能记起的,他整个上午都在花园里,晚上也在家。我10点睡觉时他在家。
我在星期五两点吃午饭时见到父亲。饭后约半个小时他出去了一趟,傍晚时分回来,在家里一直呆到他被捕。
我有一个已经出嫁的姐姐住在亚速尔群岛的法雅尔,我们频繁通信。家里保持了一份通信记录,每次寄出信后,我们都会记下日期等等。正是这份通信记录帮助我回忆起了不少的事。
韦斯特教授的另外两个女儿赫丽叶和凯瑟琳也向陪审团提供了大致相似的证词。17岁的凯瑟琳还记得:“星期三晚上,我们离开坎宁翰先生家后,在马车驿站等候班车时,我看见墙上贴了一张悬赏寻找派克曼博士的启事。我姐姐指给父亲看,父亲随即大声地念给我们听。”
至于在韦斯特教授实验室里发现的人体残肢,那正是被告方准备探讨的下一个问题。
我叫埃宾·N·霍斯福,哈佛大学化学讲师。自韦斯特教授被捕后,我接替了教授在医学院的化学课,以及他的实验室。
在化学实验中使用人血样品是十分常见的。应警方的要求,我将韦斯特教授遗留在实验室里的各种布质物品送回他在剑桥的家中,包括一条毯子——也许不止一条;两条裤子,我记得;一两件外衣;一套连身工作服;一顶浅色夏日帽;我记得是在1月1日那天送去的。当时我非常好奇,也非常仔细地查看了那套连身工作服,但没有发现任何血迹……
整个实验室里有大约四五瓶硝酸,总共加起来不过1到1?5加仑,或重13到16磅。如果想用硝酸化解或腐蚀人体,我估计,硝酸的用量应该多于人体的重量。而且,还需要一个很大的铁质容器。他的实验室里没有铁质器皿。 断肢之谜(18)
威廉·T·G·默顿,牙医。本人行医8年,经常自己做假牙,所以对柯普大夫在证词中叙述的制造假牙的方法和步骤都十分熟悉……
我不觉得这些假牙有什么与众不同的特征。材料是普通的材料。看得出来,做成之后又经过了打磨……如果将它们和别的假牙放在一起,说实话,我看不出它们有什么明显的差别。 我亦不以为这些假牙和柯普大夫在法庭上出示的派克曼博士的石膏牙模匹配得就那么分豪不差,恰到好处。事实上,我做的假牙中也有一些可以严丝合缝地安在那具牙模上。
总的来说,我认为这些假牙都是非常普通的,所以,以它们作为鉴别死者身份的工具或标准,显然缺乏说服力。特别是,它们曾经过高温灼烧,肯定已经多多少少有些变形,与其原始形态不再是一回事。
在正常的状态下,我也可以辨认出我做的假牙。而且,在我的病人中,也有不止一人具有和派克曼博士极其相似的下颌骨。不过出于职业道德,我还是不要提及他们的姓名为好。
几天前曾为公诉方作证的温思洛·路易斯博士、乔兹·盖博士、奥立佛·福尔莫斯院长等医学界专家再次出庭。这一次,是代表被告方,或者说,为了约翰·韦斯特教授。专家们在证词中作了与威廉·默顿大夫大致相似的陈述,指出在缺乏其他科学手段的情况下,仅以那些人体断肢作为鉴别死者身份的证据是远远不够的。
温思洛·路易斯博士还在其证词中称“韦斯特教授被公认为是一位心地宽厚,心怀慈悲的善良人,与施暴者相去甚远”。他提到“韦斯特教授有在实验室里反扣房门的习惯,以防被人打扰。他这样做已经不是三年五载,早在梅生路的老医学院时,我就经常发现进不去他的实验室。”
被告方的听证还远没有结束——
我叫菲娜·G·B·赫契,我是波士顿市民约瑟夫·赫契的妻子。我认识派克曼博士已经14年。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星期五,11月23日,在布洛松街和卢梭北街之间的剑桥路上。我当时正往家里走,所以是朝着坎布里奇桥的方向。博士相反,朝着科特路的方向,背离医学院。那时应该是比1点50分早一点点。我到家时1点50分。
我能记住那天的事儿是因为前一天,11月22日一大早,我丈夫去佛蒙特州出差。同一天,22日晚,我姐姐从缅因州过来看我。第二天,23日,我去城南告诉她女儿(即我的侄女),她妈妈来了,回来的路上就碰见了派克曼博士。到家以后,我跟我姐姐提起过派克曼博士的事。我说我在街上碰见了“下巴颏”。她问我谁,我说派克曼博士的绰号叫“下巴颏”,因为他的下巴极尖。
(听众中爆发出一阵哄笑。)
威廉·V·辛普森,密德赛可地区契约注册办公室工作人员。
11月25日,星期日晚上,我和波士顿的富勒警官一起去了韦斯特教授家。我记得是6点左右。教授在家。我们在他的书房里谈了很久注销抵押契约的事。在我的印象里,韦斯特教授当时谈吐自如,举止自然。他给了我一些关于借款的记录。我和他谈了很长时间。我没发现他有任何的紧张或神经质。
我和派克曼博士很熟,我认识他差不多10年。在过去的5年里,我经常为他办理房屋贷款或借贷抵押等等契约的登记手续,因而也经常见到他。我最后看见他是星期五,11月23日,在本市的柯史威路。我想当时应该是下午2点10分到2点15分。我走下坡,往乔尔斯顿的方向,他是上坡,朝列维埃方向。我们相遇的地点在普特兰路附近。
我记住了日子是因为那一天,我去印第安街的一家商店收了款。我们替店里的老板做过产权鉴定。我带来了收据的副页,上面的日期是11月23日。我还在同一天去服装店缴了我现在穿着的这件大衣的欠款。那天以前的九天我都不在波士顿。
我离开剑桥办公室的时间是2点零3分或2点零4分。我准备去波士顿。当时法庭大楼的钟指示的是2点。碰到派克曼博士后不久,我到了要去的第一处,在榆树路和汉诺威街交叉口的奥托·N·唐恩商店。我看了店里的钟,2点15分。
我记得派克曼博士穿了一件黑色紧身大衣、黑裤子,戴深色帽子。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双手背在后面,神情激动,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他当时是步行。之后的星期天下午5点左右,我和派克曼博士的侄子詹姆斯·H·布拉可先生说起过这件事。
…………
安佐斯先生是法医陪审团的秘书,他后来一直在本案中为公诉方收集证据。有一天,他来到契约注册办公室向我了解与派克曼博士的那次邂逅。
我告诉他,我不记得是韦斯特教授说过,在他付钱给派克曼博士之时或之前,还有两个人也在场,其中之一是医学院的勤杂工,还是我以为韦斯特教授说过这样的话。我告诉他我对这一点没有绝对的把握。他说没关系,我还是可以把这些话在纸上写下来,并签上我的名字。他说他只是想了解事情的梗概。那是他唯一一次找我谈话。
我叫山穆尔·A·温特沃斯,我在林德街和剑桥路口做食品批发供应。
我认识派克曼博士两年。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科特路,星期五,11月23日,下午2点半到3点半之间。我记住了时间,是因为我每天一点钟吃午饭。我先回家吃饭,再回来换我儿子,他的午饭时间是两点。我等他回来,大约是半个多小时以后,便出发去市中心取星期六的定货。我朝干草市场的方向走,在科特路上,季德尔夫人的医药店对过看见派克曼博士。他和我在马路的同一侧。他走到勃朵茵广场停下来。我第一次想到这件事是在星期六晚上10点半,从商店回到家里,我太太告诉我有两个人挨家查问有没有人看见过派克曼博士。我马上说:“他肯定没走远,因为昨天下午我在科特路碰到了他。” 断肢之谜(19)
我和我太太说这话时,还有一位住在我家的女士也在场。警方发现断肢之后,我又将同样的话告诉过亨利·L·福斯特先生,他住在布洛松街。我不清楚遇见派克曼博士的准确时间,我想大概是3点,但肯定是在2点半以后。
我叫莎拉·格林诺。我和派克曼博士已经交往了很多很多年。 我相信我最后看见派克曼博士是在感恩节前的那个星期五,在本市的贝克拿街和卢梭南街之间的剑桥路上,时间大约是下午2点50分。
派克曼博士当时走在马路的对过。我知道那天是感恩节前的星期五,因为我约了另一位女士一起喝茶,而且我还要赶在喝茶之前见我儿子。
沙缪尔·克勒兰,派克曼博士以前的房客。
我最后见到派克曼博士是在星期五,11月23日,下午3点一刻到3点半之间,地点是缪克街和富兰克林街之间的华盛顿路一段。
我看见他时,他正跟一个工人模样的人走在一起,所以我忍不住多看了一眼。我们在马路的同一面,几乎是擦肩而过。我没和他说话。我已经很多年不和他说话了。
我第一次谈及此事是在星期一早晨,当时我的一位同事正在读报纸上关于派克曼博士失踪的消息。
我也将此事告诉了警署的纳普先生,他对我说,我这条线索没什么价值,因为还有人在比这更后来的时间段里在城南看到了派克曼博士。所以我就只好三缄其口了。
我叫亚碧·B·偌兹,我认识派克曼博士已经有25年。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星期五,11月23日,在格林路快到与利曼街交界的路口,索任药剂店对面。我想,当时应该是下午差一刻5点左右,天快要黑了。还有一个人和博士在一起。我走在人行道靠里的一侧,我女儿在我和博士之间。派克曼博士是朝勃朵茵广场的方向走。当我们经过时,我们互相躬了躬身,我是指,我和派克曼博士。
在那之前,我女儿和我一起去了文特街霍维先生的店里,扯了11码印花毛纱。20美分一码,共计2?20美元。我当场付了账。
在后来的星期二,我和乔治·派克曼博士的哥哥弗然斯·派克曼神甫说起过这件事。是我女儿对我说应该去告诉神甫的。她从星期六到星期二一直在雷克星顿。
我肯定没搞错那天的日期,我清楚地记得我在路遇派克曼博士之前和之后的所有事。
我一直是弗然斯·派克曼神甫的教区居民,所以对他兄弟失踪一事非常关心。我不记得亦不认识和派克曼博士在一起的那位先生,但绝对不是韦斯特教授。那人比较高,比较壮。
我叫玛丽·偌兹,是刚才作证的偌兹夫人的女儿。我认识派克曼博士10年,所以一眼就能认出他来。我最后看见他是星期五,11月23日,在格林路索任先生的药店对面。我母亲和我一起。我们从文特街的霍维商店出来。派克曼博士和另外一个人一起。我们经过的时候,他向母亲欠了欠身。他离我比我母亲近,我手里的布匹差点儿碰到他。布匹是刚从霍维先生那儿买的印花毛纱。
我一直在回忆当时的时间,应该是4点半到5点,傍晚时分。
1850年3月29日,星期五,庭审第10天,在传唤了一共112名证人之后,双方取证结束。
在这112名证人中,没有被告人约翰·韦斯特教授,因为当时的马萨诸塞州法律禁止被告出庭为自己辩护,这不但为本案留下了无数的疑点,更使这场审判被屡屡冠以“不公正”的头衔——至少以现代法学的观点。特别是,真正将韦斯特教授“套牢”的是杂役伊弗任·利托菲尔德的证词,其中之真伪除了他自己和韦斯特教授,可以说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但在当时的法庭上,“法律规定”陪审团只能听到一面之辞。
是日上午11点20分,约翰·韦斯特教授的另一名辩护律师普利尼·梅里克代表被告方作总结性发言。普利尼对陪审员们说,若要证明起诉书上对教授指控之谋杀罪,公诉方必须证明派克曼博士已经死亡,必须证明韦斯特教授是杀害派克曼博士的凶手,必须证明韦斯特教授的行动是有预谋的。假如陪审团对其中的任何一条发生了疑问,公诉方的指控便不能成立。
比方说,如果派克曼博士在与韦斯特教授会晤之后离开了哈佛大学医学院——正如被告方的诸位证人所证实的那样——又无进一步的证据证明他们后来又见过面,因而派克曼博士不可能死于韦斯特教授之手,则公诉方败诉。
接下来,是关于派克曼博士是否已经死亡的讨论,这在当时被新闻界戏称为“派克曼博士不在现场的证明”。不错,普利尼·梅里克指出,在哈佛医学院里确实发现了非解剖用的人体断肢,而且在11月23日之后,确实没有人再见到派克曼博士,但这并不一定就说明派克曼博士已经死亡,或那些人体断肢就一定是博士的遗骸。事实上,在公诉方传唤的一系列证人中,只有牙医纳逊·柯普的证词提供了这方面的直接证明,然而,正如为被告方出庭的威廉·默顿博士所指出,即使牙医们像艺术家一样,一眼便能认出自己的“作品”,但在其“作品”经过高温灼烧后,也没有人可以真正做到“烧成灰也认得出来”。
普利尼·梅里克提醒陪审员们不要忘了罗伯特·肖在悬赏3000美元的公告中所言,派克曼博士“可能因某种突发性的心理病变而离家出走”之说。“在刊登在所有报纸上和张榜于全市的启事中,他们说他可能因‘心理病变而离家出走’,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认为这样的解释是合情合理的,否则他们就不会这么讲了。既然他们敢把这一条列在3000美元的赏金之下,那他们必定是相信,这种事完全有可能发生,即派克曼博士完全有可能离家出走。” 断肢之谜(20)
退一步讲,就算那些断肢是派克曼博士的遗骸,警方和公诉方也没有作出真正的死因鉴定。本案中的受害者到底是因颅骨碎裂而死,如一些人根据那些在冶炼炉里发现的骨头碎片所推测的,还是因左胸受伤而死,如那副胸腔所显示的?普利尼·梅里克说,公诉方甚至没有在他们的法庭辩论中提到这一点。“死因尚且不明,那又如何谈得上‘因暴力或犯罪致死’?” 再退一步讲,就算派克曼博士确实为韦斯特教授所杀,也没有证据证明是“有预谋的”。普利尼·梅里克详细地分析了派克曼博士和韦斯特教授在性格上的反差,经济地位上的反差,特别是罗伯特·肖证词中关于矿石抵押的那段话。普利尼说,从这宗公案的前因后果来看,我们可以“安全地”假定,派克曼博士在乎的倒不一定是钱,虽然钱永远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关系之所在。真正令博士气恼的,是他认为自己被韦斯特教授糊弄了、欺骗了,所以他才会说出“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诈骗行为,理应受到惩罚”,“他要去找韦斯特教授,给他一点教训”之类的话,所以他才会多次闯入韦斯特教授的住宅和实验室,并当众对他进行羞辱。
如果派克曼博士确实是在1849年11月23日下午1点半以后的某一刻,死在了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可能的情形只能是,两个人之间发生了争执,而且非常可能是激烈的争执。争执过程中派克曼博士意外死亡。普利尼·梅里克说,原因很简单,派克曼博士的咄咄逼人是有目共睹的,而韦斯特教授,据我们许多德高望重的证人们的证词,其性格特征中几乎完全没有冲动的成分,暴力的因素,或犯罪的倾向。“而且请注意,在这些证人作证的过程中,公诉方甚至没有交叉取证,一次也没有!这不能不被看做是一种默认。”
普利尼·梅里克继续构筑他的所谓“案情经过”,他说或者是韦斯特教授失手误伤了派克曼博士,或者是派克曼博士急火攻心,失去了身体的平衡或自制能力。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其后果对韦斯特教授来讲都是一样的——他觉得自己就是“跳进乔尔斯江也洗不清”,所以才出此下策,毁尸灭迹。
之后,普利尼·梅里克花了很长的篇幅向陪审员们解释“预谋杀人”和“过失杀人”之间的区别,这在当时和后来都被法学界人士认为是被告方的一个重大失误。因为,第一,被告方在本案中作的是“无罪抗辩”,即如韦斯特教授自始至终所坚持的,他没有杀害派克曼博士;第二,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庭辩论的焦点也是围绕着韦斯特教授“是否杀人”,而从未引入过“为何杀人”的讨论。然而现在,被告方却在最后的总结性发言里毫无前因地大谈“预谋杀人”和“过失杀人”,不仅冲淡了陪审员们对“是否杀人”的印象,更引导他们去作“为何杀人”的考虑。往严重一点讲,可以说是使被告方前面所有的努力都功亏一篑,其后果是不言而喻的。
在长达7小时的发言接近尾声时,普利尼·梅里克终于如韦斯特教授的朋友们一直期望的那样,开始对伊弗任·利托菲尔德发起攻击。他说伊弗任口口声声讲,他那么劳命费力地爬过60英尺隧洞,在令人窒息的地下室里一锤一钎地钻开五层砖墙不是为了赏金,只是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试问,既然伊弗任怀疑韦斯特教授,为什么不向警方报告?既然他知道“楼里所有的地方都已经翻遍了”,唯有化学实验室的排污管道例外,为什么不请求警方进行搜查?星期三下午,当他因为墙壁烫手而翻窗进入韦斯特教授的实验室时,为什么没有查看卫生间?他认为教授在冶炼炉里生火很可疑,为什么当时没有检查炉膛?星期五那天,既然他在见到崔诺蒙警官之前“已经在墙上凿了一个大洞”,马上就可以见分晓了,为什么告诉该警官“过20分钟或半小时再来”?难道他不希望在砖墙挖开时有其他人在场?还有,排污管道在地下室里蜿蜒了“八九英尺”,为什么那些残肢刚好就摆在砖墙洞开处?
“听上去倒像是他自己放在那里的。”普利尼·梅里克说,“而且我认为,就是他放在那里的。”
但在最后的几分钟里,普利尼再次偏离航道。他说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韦斯特教授和伊弗任以外的另一个目前尚不为人所知的“神秘的第三者”杀害了派克曼博士,而后将他的尸体或部分尸体藏在哈佛医学院内。可以想象,在派克曼博士放贷的过程中,和他生出龃龉,结下私仇的肯定不会只是韦斯特教授一人。普利尼引用韦斯特教授被捕当晚对警方说过的一句话:“我不相信那些就是派克曼博士的遗骸,但我确信,我根本就不知道它们是如何跑到医学院里来的。”普利尼·梅里克对陪审员们说,这便是约翰·韦斯特教授无辜的写照。“他不能告诉你们那些断肢是怎样被藏进医学院的,他无法解开这些使他自己身陷囹圄的谜团。正因为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不是作案人,他向你们指示了那位‘神秘的第三者’的存在——那是一个公诉方提交法庭的所有证据都无法排除的极其合理的可能性。”
公诉方的总结性发言从庭审第11天,3月30日,星期六的上午9时开始。
州检察长乔恩·克立夫首先将矛头指向被告方最强有力的辩护点——不止一位证人发誓,他们在1849年11月23日下午1点半以后看见派克曼博士活着——但不是直指。检察长说,如果陪审团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警方在哈佛医学院找到了派克曼博士的遗骸,而且有足够的证据将“囚犯”和那些遗骸联系起来,那么,有人在那天或任何一天,看见或没看见派克曼博士,又有什么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