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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3

解密香港廉政公署 

作者:何亮亮

目录
     
  引言“香港胜在有ICAC”
  序幕海关高级督察为何自杀?
  已被释放却又自杀
  为盗版者提供机密
  以生命为代价终止调查
  第一章 第一仗:捉拿港英总警司葛柏
  香港1973:一个动荡不安的社会
  总警司的钱从哪里来?
  廉政公署成立,全力捉拿葛柏
  最重要的是证据
  声东击西,押回葛柏
  将总警司定罪
  葛柏的不义之财
  湾仔警司的非法收入
  链接一:主审法官杨铁梁的回忆
  链接二:当年港英高层谈葛柏案
  小特写:学生运动催生的廉政高层
  小特写:“第一代证人保护组”首次执行任务
  第二章 锲而不舍17年:破佳宁诈骗案
  上千警察包围廉署总部
  来自南洋的“过江龙”陈松青
  佳宁在香港股市呼风唤雨
  佳宁崩溃,陈松青东窗事发
  陈松青的欺诈手法:空手套白狼
  总部“卧底”暴毙在蕉林
  裕民财务违法贷款黑幕一角
  47个文件柜的文件
  律政司律师一开始就介入
  到欧洲引渡疑犯
  一代巨擘,终难逃法网
  佳宁案重创香港社会
  廉署官员,劳苦功高
  一起案件,三人死于非命
  养尊处优的陈松青
  第三章 一家民营银行的亿元骗案
  海外信托银行危机爆发
  找出海托“死因”
  不法商人与银行高层狼狈为奸
  23册文件账目构成铁证
  会计师与律师的作用
  警廉调查人员汉城机场被扣查
  用铁证击破主犯的江湖之术
  在海托银行总部的日日夜夜
  双胞胎从会计师变成廉署官员
  “海托”案的后续发展
  引渡:廉署官员的特殊行程
  廉署引渡疑犯五步骤
  第四章 26座公屋危楼贪污大案:冰山一角
  公屋:从安置到安居
  公屋工程成为贪污温床
  “麻雀公司”如何鱼目混珠
  豆腐渣工程频频出现
  彻查26座公屋问题
  将“死案”盘活
  突破:两个污点证人
  “忠仆”反戈一击
  退休官员从加拿大回港作证
  承建商受到法律惩处
  既往不咎的例外
  不能令人满意的结果
  只要涉及到大地产商……
  第五章 联交所上市舞弊大案
  没有不透风的墙
  处长密令
  成立专案小组
  黑色星期一
  便条成实证
  上市“巧”安排
  贪污手法
  低买高卖
  锁定目标调虎离山
  临场变阵
  突破口
  “黎明行动”
  联交所实地搜证
  立案起诉
  李福兆被判刑4年
  得益《人权法》,7被告无罪释放
  三万件证物
  “祁氏密码”
  英国警官落籍香港
  李福兆隐居泰国
  第六章 律政署洋高官知法犯法案
  元旦前夕廉署发出通缉令
  胡礼达有巨额不明来源财产
  与专业人士斗智斗勇
  胡礼达化装出逃
  找到独特证物
  没有引渡条例也有其他办法
  杨铁梁大法官主审
  胡礼达的铁窗生涯
  廉署的笔型手枪搜寻行动
  胡礼达出狱回国家破人亡
  对胡礼达案的另类看法:英国帮打击澳新帮
  G律师为胡礼达辩护反遭欺骗
  第七章 “解衣赤膊行,我嫌风雨少”——高级警司冼锦华接受免费性服务案
  廉署盯上警方“明日之星”
  破“三狼案”名气大噪
  与欢场女老板关系密切
  廉署盯上了冼锦华
  高级警司在酒店被捕
  廉署说服妓女作证
  冼锦华罪名成立啷当入狱
  试图翻案,上诉失败
  警廉冲突,社会不安
  第八章 待决的黄宏生案毛玉苹案
  创维老总黄宏生突遭廉署拘捕
  廉署指控黄宏生兄弟涉嫌盗取公司
  黄宏生的哲学:“彩电为体,地产为用”
  黄宏生案可能的结局
  周正毅案带出毛玉萍案
  农凯集团如何变成“上海地产”
  香港证券界名人剖析毛玉萍案
  廉署对周正毅发出通缉令
  办案牵扯出女星“韵事”
  第九章 “天地人三魔:廉署克星”
  天魔之徐家杰
  地魔之林炳昌
  人魔之大律师艾勤贤
  廉署一次查抄7家媒体引起公愤
  也有不少民众支持廉署
  舆论:廉署可能适得其反
  第十章 廉署的结构和面临的问题
  廉署独特的体制机构
  一位内地检察官笔下的廉署
  对廉署的监督并不有力
  2005年夏天廉署第三把手为何辞职
  回归后8年廉政专员换了6个
  特区政府将立法授权搜集证据
  香港舆论眼中的廉署困境
  后记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4

序言


  “香港胜在有ICAC”
  香港并非到处可见标语口号,但是“香港胜在有ICAC”这个标语却家喻户晓、深入人心。ICAC是廉政公署的英文名称IndependentCommissionAgainstCorruption的缩写,这个口号也反映了香港语文的特点,即中英并用,朗朗上口。
  其实香港并非早就有廉署;廉署是伴随着香港经济的起飞与社会的发展而建立和成长的,是香港民众抗议腐败特别是警方腐败、向港英当局施加压力的结果,也是香港这个国际都会在特殊的时空环境中形成的制度性反腐利器。廉政公署的英文名称的意思是“独立反贪公署”,“独立”乃是这一机构的精粹。在回归前,廉署的中文名称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顾名思义,廉政专员直属总督,只听命于总督一人,专门从事公私企业机构的反贪任务,拥有极大的相应权力。笔者从内地移居香港近20年了,虽然没有和廉署直接打交道的经验,但是作为一个香港居民,对于香港社会的法治和文明程度,却有着深刻而直接的感受。香港的法治与文明,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廉政公署这一独特的机构。
  德国的“透明国际”是世界上较早成立也较有权威的研究国际廉政的非政府机构,每年都发布世界各国(地区)廉政的排行榜。“透明国际”从1995年成立以来发布的廉政排行榜,香港一直名列前茅,由此可以看出香港的廉政程度在国际社会享有很高的声誉,其中廉政公署当然发挥了关键作用。
  “廉署请喝咖啡”,这句话在香港人尽皆知,意思当然不是廉署的咖啡特别香醇,而是意指廉署要请人协助调查,也就是被邀者已经被列入廉署的调查名单了。这是咖啡爱好者没有想到的。在香港,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可谓廉政公署的同义词,因为廉署成立所办的案子特别是那些著名的大案,充分说明了廉署作为维护法治的一个强力部门的权威性,廉署在香港社会令人敬畏的名声,也就因此而来。
  廉署在回归后,根据基本法继续执行着其法治守护神的功能,其名声也远播内地,引起了内地媒体和民众的极大兴趣。
  本书以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以来的社会发展为背景,廉署所成功侦办的多起惊心动魄的大案为经纬,全面揭示廉署的历史和作用,使读者一书在手,可以了解为什么“香港胜在有ICAC”,可以了解在香港这样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为什么廉政程度比较高,为什么廉署使贪赃枉法者闻风丧胆。
  不过在近年来,廉署的一些行动在香港也引起了争议,尤其是廉政公署对待不同政党采取双重标准,以及廉署2004年一口气查抄了多家报社这些事件,都引起舆论的强烈批评;香港法院在一起案件中判决廉署窃听嫌疑人的电话违反基本法,也使廉署的侦察行动受到约束。在廉署内部,1993年廉署高层、执行处副处长徐家杰突然被解雇;2005年夏天廉署第三把手突然辞职,以及其内部人员较高的流失率,也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为了帮助读者尽可能全面深入廉署,在书中也据实记载了这方面的资料,读者可以自行判断。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4

序幕


  海关高级督察为何自杀?
  对廉署扫描的镜头由近及远,让我们先从2005年夏天的一个案件说起。
  春节之后,香港特首董建华因为健康原因辞职。这起事件并没有影响香港社会的正常秩序,没有影响香港特区政府的运作,包括廉政公署的运作。
  2005年5月12日晚上,香港的电子媒体报道了一则消息,海关高级督察黄肇铭被廉政公署拘捕后获释,在获释当晚被发现堕楼身亡。那么,这位海关高级官员,缘何会走上自杀之路呢?他究竟被廉政公署查出了什么?
  已被释放却又自杀
  5月10日,香港廉政公署展开代号为“九江”的行动,拘捕海关高官黄肇铭、梁灏及国际唱片业协会一名高层职员等六人。黄被指涉嫌收受侦探社合共逾百万元利益,泄露海关机密情报给对方。侦探社则涉嫌凭此向唱片业协会或其它商业机构招揽生意。据悉,有人拿着这些资料,向委托他们调查盗版或侵权个案的商业机构,收取数十万至百多万元不等的巨额调查费。
  黄肇铭在被扣查48小时后,获准保释。然而黄肇铭拒绝保释,他认为廉署如有足够证据便马上落案起诉,否则就要释放而非保释。后来,黄肇铭也确实获得了他想要的无条件释放。他离开廉署的关押地点后并没回家,而是直接赴九龙的青衣探望年迈的母亲,跟她吃完最后一顿晚饭后,就在母亲寓所附近的多层停车场上,从七楼一跃而下,以这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52岁的黄肇铭身为海关的高级官员,履历光鲜。他1973年加入香港海关担任督察,1996年升至高级监督,1998年获海关荣誉奖章并曾经出任世界海关组织主席,2000年更担任署理助理关长,达到事业的顶峰。月薪9万港元,随时可以申请退休,退休后不仅可以每月支取数万元的退休金,过上悠闲舒适的生活,也可以像其他退休官员一样再受雇于私营公司,继续工作,收入绝不会低于退休金。廉署既已将其释放,说明至少目前他不会受到起诉。因此,人们普遍对黄肇铭的弃世感到不解。
  事实却并不那么简单。廉政公署早已盯上了黄肇铭,释放并不意味着黄肇达身家清白,只不过廉署暂时还不想网收紧。对于自己的问题,相信黄肇铭也心知肚明,长期处于廉署反贪侦察的压力之下,在被廉署请去喝咖啡时,他的心理已经崩溃,在获得了自由之后,他便选择了终结自己的生命。
  一名接近廉署的知情人士说,“如果他早点收手,可能不会出事”。早在2000年7月时,已经担任署理助理关长的黄肇铭,正准备提升为助理关长。香港的中高层公务员提升都需要通过品格审查,廉署在品格审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这种审查是上级对下级的审查,而且内容并不公开,因此官员的品行疑点,即使够不上纪律处分更没有进入法律程序,但是因为有疑点,就会影响提升。黄肇铭的情况就是如此。廉署此时已经在注视他的情况并且立案,但是证据不足,一直未对他采取行动。
  黄肇铭升职无望,仍任原职。他收入高,但没有购入任何物业。据报道他的财政状况出了问题。他经常到澳门,澳门是个小城市,港人赴澳,十之八九是去赌博,黄肇铭到澳门显然也是赌钱。有人说他在澳门养了一匹参加赛马的马。黄肇铭的一些下属也透露他经常出入位于尖沙咀的“大富豪”夜总会,或者类似的一些高等消费场所。廉署掌握了这些情况,黄肇铭自然就成为关注的重点。
  为盗版者提供机密
  在32年的海关生涯中,黄历任不同职位,最突出的是于1996年,在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任职,当时他专责扫荡盗版光盘及冒牌货品等,是香港打击盗版的先驱。黄肇铭特殊的工作性质使他能够接触到有关的机密调查资料,也与一些调查盗版的私家侦探很熟悉,也正因为此,他开始与私家侦探社有了金钱上的往来。
  那么,海关工作人员为何会与调查盗版的私家侦探之间扯上关系呢?一名私家侦探透露了内里乾坤:“外面专查盗版的私家侦探,很多都是退休的海关或者警队高层人员,他们利用自己的工作经验,加上在纪律部队的人脉,很容易得到唱片商同名牌商的信任,获得这些商人的委托调查翻版生产线。
  “朝中有人好办事,其实是这一行内的公开秘密,有时海关调查到盗版商据点,谁知道执行逮捕时,反而被盗版商的律师反咬一口,因为很难找到海外版权持有人来作证,只得前功尽弃。如果扣住某一个案件,有人可能做顺水人情,放料给私家侦探去收拾后事,有时海关还没有行动,就给自己的关系户(私家侦探社)先拿去做了生意……”
  不要小看这些生意,私家侦探社拿到机密资料后,可以直接上门向有关品牌公司兜揽生意,不但成功机会大,而且很容易从中大赚一笔。例如一些热播的电视剧盗版光盘或伪造的名牌手袋,光是调查费就高达几万至几十万元,厂商成功起诉这些盗版者和假冒厂商,私家侦探还可以分到花红奖金。香港唱片商会会长兼影音公司负责人詹峰承认,行内聘请私家侦探来调查盗版光盘是很普遍的,他说:“我都有请私家侦探查《医道》(韩国电视剧)的盗版光盘,现在已经花了几万元了。”同时他也承认,越是卖得好的光盘,调查费就越贵,“听说过有个行家出了十几万元,请私家侦探去调查在大陆的盗版生产线。”
  私家侦探能够得到愈多资料,则调查的成功机会就愈高,若是某个私家侦探社能通过特殊消息渠道,比如海关或者纪律部队那里收到消息,可想而知,他们将多么受到正版生产商的欢迎。
  另一方面,正版生产商为了打击盗版,除了聘请私家侦探社调查外,有些还自己设立奖金及花红制度,并鼓励属下员工举报。假若盗版生产线成功被执法单位捣破起诉,则该员工就会获发奖金,或者特别花红。奖金的数目,则视乎该产品的受欢迎程度,及产品的销售成绩,一般由数万元至十数万元不等。“我们业界普遍都有这种奖金同花红制度,据说一些唱片业协会也会内部提供花红,以鼓励属下员工举报。”香港唱片业商会会长詹峰表示,举报人必须是业内员工,外人就算知道消息,也不能获得奖金。不过,部分唱片公司为加强打击翻版力度,近年开始向普通市民提供奖金。BMI唱片公司负责人邓先生承认,他们实行这种制度,“我们一张唱片盗版举报,都有最少二万五千元奖金,如果是自己员工举报,就肯定会高过这个数目。”据业内人士透露,如果成功举报一条生产线,奖金更可能高达20万以上。
  国际唱片业协会(香港分会)IFPI是一家私人公司,招揽香港大部分唱片公司成为其会员,然后代表唱片公司会员向外界收取唱片版权牌照费。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现行之版权条例,任何人士在公开播放唱片公司之任何录音制品、音乐录像或卡拉OK前,必须向所属的唱片公司申请播放牌照。但因各唱片公司无法获得外界播放其音乐产品的数据,IFPI便充当调查员及收费员的中间角色,替唱片公司向外界收取版权费,赚取中间人的佣金后,再分发给唱片公司会员。香港作曲及作词家协会CASH也是一家私人机构,招揽的会员是本地的作曲家及填词人。该会替会员向外界收取播放其音乐的版权费,包括公开表演及播放会员创作的音乐旋律及歌词,都由该会收取版税后,扣除约20%行政费,然后将余数给予版权持有人。有业界人士私下认为IFPI和CASH为私人的讨债公司,专替唱片公司及歌曲创作人向外面追讨版权费。由于这两间公司的营运透明度低,其实际的赚蚀情况,连唱片公司及业内人士也不太清楚。
  和黄肇铭一起被廉署调查的,正是一家私家侦探社和IFPI的负责人。廉署据称掌握了黄肇铭触犯受贿、泄漏海关机密资料、非法接受贷款及以虚假资料骗取津贴的罪证。
  以生命为代价中止廉署调查
  廉署的一名总调查主任在黄肇铭获释前警告他:“别以为放了你就没事,放了还可以抓,48小时后再和你一起到律政署申请检控。”自称是“廉署眼中钉”的尹学伟是黄肇铭的律师,他指控廉署是在恐吓黄肇铭。
  黄肇铭在海关以乐善好施著称,很多属下接受过他的金钱帮助,他也因此建立了自己的亲信圈子和很多“马仔”。
  黄肇铭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使廉署中止了对他的调查,他没有被定罪,家人也就可以领取他的退休金。但是接受过黄肇铭好处的海关人员却人心惶惶,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成为廉署的调查对象。
  从黄肇铭案,我们可以看到廉政公署办案以及香港政府官员涉嫌违法面临调查的情况之一斑。廉署监察香港的行政机构,已经有超过30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香港特有的反贪制度和文化。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4

第一仗:捉拿港英总警司葛柏


  上世纪70年代,香港政坛最大的弊端便是贪污,而警方的严重贪污,更是引起了民众的极大不满,也就在这时,人们注意到了警方的第三号人物、港英总警司葛柏,正是这样一个靠贪污发家致富的人物。
  将葛柏捉拿归案的全过程,好似一出警匪片一样,情节跌宕起伏。葛柏越过重重关卡逃回英国,港英当局则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寻找证人证物,最后则是动用直升机、私家轿车等交通工具,极尽豪华地将其押解回港。最终,正义得以彰显,葛柏被判入狱。
  港英当局为了消除当时香港公务员特别是警方的严重贪污,决定设立廉政公署,先从英籍总警司葛柏抓起,是老谋深算的做法。香港的警务人员大部分是华人,中上层的警官大部分是英国人。如果先抓华人贪污大案,会激起华人警员警官的强烈不满,使反贪一开始就难以取得进展。先抓葛柏,一方面可以平息社会上的不满,另一方面是给警方一个明确的信号:反贪一视同仁,不会采取双重标准。事实证明这一招是见效的,廉署成立伊始就先声夺人,树立了反贪的权威。
  香港1973:一个动荡不安的社会
  1973年,此时的中国内地还处于文革的动乱时期,而地处珠江出海口的香港,作为东亚四小龙之一,正处于经济起飞阶段,社会上歌舞升平,一片繁荣景象。不过香港第一个股灾也正是在这年3月爆发的,恒生指数由1700点暴跌到500点,1972年的全民炒股到了此时,已经变成了全民恐慌。3月份还发生了一件大事,逾万教师走上街头,参与反对减薪的大游行,规模之大在香港是史无前例,港英被迫收回成命。
  第一个名扬国际的华人功夫巨星李小龙在这年夏天暴毙,中国大陆之外的世界华人为之震惊和悲伤。香港的无线电视台首次举办香港小姐选举。当时19岁的台湾美人林青霞这年第一次出现在《明报周刊》的封面,这些都是港人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
  港英政府从税收中积累了大量资金,在这一年开始兴建公屋,为中下阶层的民众提供符合基本要求而又租金低廉的住房,市民的居住条件逐渐改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
  经济增长带来的社会问题之一,就是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香港从开埠以来就在英国殖民当局的统治之下,在经济起飞之前,香港经济主要是依靠自由港地位从事转口,经济规模不大,官员的贪污和腐败问题不是很严重。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来香港的制造业迅速发展,成为亚洲主要的轻工业生产和出口地区,财富的迅速增加和积累,官场特别是纪律部队(包括警察、海关、出入境管理、惩教、消防等部门)内部缺乏约束和惩治机制,官员受贿、贪污的腐败情况愈演愈烈,市民为了维持生计及快速取得应有的服务,只好被迫用“走后门”的方式。当时“茶钱”、“黑钱”、“派鬼”等各种代替贿赂的名堂不断出炉,市民不仅熟知门路,甚至将贿款当成生活中的一部分。在警察单位,贿赂尤其严重,当时受贿的警务人员包娼包赌,贩毒赌博样样来,造成社会秩序失序,市民苦不堪言,这时才真正感受到贪污的祸害。警察尤其是各级警官普遍收受贿赂,民众到警察机关办事都要送红包,成为一种潜规则。民众对此十分不满,60年代中期一度在社会上颇有影响的反对港英统治的情绪也开始抬头。
  除了在官场,贪污在公共服务机构中也相当严重,例如救护人员送病人就医前要索取“茶钱”,消防队员开水喉(自来水管)灭火要收“开喉费”,医院病人也要“打赏”给打扫的清洁妇,才能取得开水和便盆,所以当时市民只要使用公家机关的资源,就必须要知道怎样行贿。
  此时在香港大学生中,保钓一代已经产生,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思潮开始在大学生当中激荡。香港培养精英的主要学府是香港大学,在这一年的毕业生中,涌现出了一批精英,在今天,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成为香港政界、工商界和文化界的名人。香港市民特别是青年知识分子对殖民当局的腐败十分不满,各种抗议活动此起彼伏,对港英当局构成了极大的压力。港英很明白,如果不能比较彻底地展开反腐并且从制度层面防止腐败,港英的殖民统治就会受到强大的挑战。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4

总警司的钱从哪里来?


  
  在此时,葛柏案的爆发就有了那么一点顺理成章的意思,而葛柏案的查处,也就直接促成了廉政公署的诞生。
  葛柏(PeterGodber)是英国人,从1953年开始在香港警界工作,先后在湾仔和启德机场的警署任职。当时香港警方各级警官中,来自祖家(香港民众对英国的一种称呼)的比例很大,葛柏就是大批来自英国的警察之一。葛柏被调查时,已经是香港警方的总警司,在香港警方的地位,仅次于警务处正副处长。
  港英时期的香港警方也有内部的调查机制即检举贪污组,他们在1970年代初已经开始怀疑葛柏的实际收入远远高于其警察的工资。一笔1.2万加元的储蓄,首次引起香港警方对葛柏财富来源的怀疑。虽然警方当时还没有掌握显示这笔存款属贪污所得的证据,但帐户是葛柏用假名“卓柏”和虚构的外交官身份,在加拿大一家银行开设的,警方当然不会对开设帐户背后的理由视若无睹,因此调查随即展开。
  警方自1971年开始调查葛柏,但搜查取证工作并不顺利,这个代号为“哈瓦那”的调查工作停滞不前。葛柏申请提早于1973年7月退休。就在葛柏退休前三个月,当时的警务处处长再次收到情报,表明葛柏不断将大批现款汇到海外。检举贪污组全速展开大规模调查,在一个月内联络了香港480家持牌银行,追查葛柏的财政状况。他们起初发现葛柏在港拥有近32万港元存款,另外刚汇出两万加元到其加拿大的帐户。后来葛柏申请再提前一个月退休,警方遂加快搜证,发现他在之前的五年内,在本港的储蓄或海外汇款高达62.4万港元,存款和汇款的地点分布于澳洲、新加坡和加拿大等地。这笔款项差不多相等于他由1952年到1973年任职警界所得的薪金总额。表面证据成立,葛柏又退休离港在即,警方虽仍未能证明其财富乃是从贪污得来,但认为不可再拖延,必须先发制人,当即向警务处处长申请勒令葛柏暂时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并在律政司的建议下,首次引用当时的《防止贿赂条例》第10条作为法律根据,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内解释其财富来源。在通知葛柏受审当日,调查人员搜查葛柏寓所及汽车,并分别在其汽车及宿舍内搜出三本疑为“收取黑钱”的记录册及一批与其财富有关的文件,还有两盒共数十条银条。
  点算这些证物,葛柏的表面财富已超过437万港元,差不多等于他任职警界以来全部薪金的六倍。以当年的物价和工资水平来说,葛柏绝对可称得上为超级富豪。
  搜查葛柏行动后,警方随即部署,决定在6月11日,即葛柏解释财富来源的一个星期限期届满时,如果葛柏不能作出满意解释,便立即拘捕他。同时,为防止葛柏畏罪潜逃,警方更要求当时的人民入境事务处通知其辖下启德机场的各个关卡人员,禁止葛柏离境。但是法例上容许的这一星期的“真空期”却令形势发生逆转。在6月11日前,因为还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葛柏有罪,警方无权逮捕葛柏,也不能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于是,6月8日,葛柏凭借着一张警务人员机场禁区通行证,绕过入境事务处的检查,成功登机潜逃返英。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5

廉政公署成立,全力捉拿葛柏


  
  葛柏遭到警方的搜查之后,香港报纸就开始追踪这桩案件的进展,社会各界都在猜测,这个因为收受了大量贿赂而致富的警方高层,会不会受到法律的惩处。香港市民以这只大老虎是否会被捉,作为观察港英是否真的有决心和能力肃贪的验金石。
  葛柏在警方的眼鼻子底下公然潜逃回到祖家。消息见报,积怨已久的民意爆发。来自各阶层的市民纷纷上街抗议,港九各地上千人在港岛的维多利亚公园举行大型集会,“反贪污、捉葛柏”的口号响彻维港上空。
  为平息民愤,当时的港督麦理浩爵士委任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SirA.Blair-kerr)成立调查委员会,彻查葛柏逃脱原因,检讨当时的反贪污工作。1973年10月,港英政府采纳了委员会的建议,于1974年2月成立了独立于警务处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廉政公署,致力打击贪污,并即时接手调查葛柏案,全力缉捕这位曾红极一时的总警司归案。
  葛柏成功潜逃回英国,以为可逍遥法外,用不义之财安度余生。这位贪官认定由于港英两地法例不同,英国并没有“财政状况与官职收入不相称”的控罪,因此港府难以以此控罪引渡他回港。
  葛柏的如意算盘的确几乎令警方检举贪污组先前的努力前功尽弃。不过已接手葛柏案的廉署并未气馁,这个新的反贪机构决心要找出新证据,将这个大贪官绳之于法。当时,廉署派出多名首长级人员,包括廉署首任执行处处长彭定国(JohnPrendergast)、副执行处处长夏烈联(GeraldHarknett)同两位助理处长及数名高级调查人员组成核心调查小组,根据警方先前找到的蛛丝马迹,积极寻找破案线索。可惜,物证虽有,却苦无人证。当时参与“捉拿葛柏”的现任廉署总调查主任黄国梁说:“我们手上已有很多证物说明葛柏拥有大量难以解释来源的财富,只可惜没有人愿意站出来指证葛柏。或许是当时市民的观念仍十分保守,他们只是敢怒而不敢言,而同时对于新成立的廉署也缺乏足够信心。但我们相信时间以及我们的表现必能令我们争取到公众的信任。”
  最重要的是证据
  经过不懈的努力,廉署的调查最终有了新突破。当时,一名涉及另一宗贪污案的外籍前警司,在狱中表示愿意向廉署提供葛柏贪污的重要罪证。他透露曾目睹葛柏收受一名华籍前警司2.5万元贿款,以助该华人警官取得湾仔警司的“肥缺”。廉署执行处处长及副处长亲自参与搜集证据,他们多次亲自到狱中向这名前警司录取口供。有了这个证人,廉署立即拘捕该名华籍前警司,并于1974年4月29日透过英国警方协助,将葛柏拘捕。涉案的这名华籍前警司也答应转为廉署污点证人,指证葛柏的贪污罪行。
  事实上,两位前警司的口供跟廉署已取得的物证颇为吻合。警方之前在葛柏寓所搜出的证物中,其中有两张纸,葛柏在上面亲笔记录了财富状况,廉署根据这件证物,从中计算出在1971年5至11月期间,即葛柏收受该名华籍前警司的贿款后,葛柏的财富明显有可观进账,数目急升9万多港元,此笔巨款应该已包括了前述2.5万元的贿款和其他贪污收入。
  人证物证俱在,廉署人员随即部署引渡葛柏返港受审的行动。但葛柏在引渡聆讯中矢口否认控罪,令廉署的引渡行动一再受阻。最后,经过近八个月数度聆讯,伦敦法庭终判令把葛柏解回香港受审。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5

声东击西,押回葛柏

  在葛柏逃离香港一年半之久后,1975年1月7日,廉署终于在高度严密的保安下,将其押解返港。这次的押解过程,其惊险刺激程度,如同一场好莱坞大片。
  载着葛柏回港的客机尚未降落在启德机场,逾百名中外记者早已在各有利据点等候多时,为了捕捉葛柏抵港的一刻,记者分别守在机场各主要出入口和廉署预早泊在机场闸口的汽车附近。正当记者们巴望着葛柏数分钟内出现时,停机坪那边却突然响起了直升机的螺旋桨声,葛柏已被押上直升机,又一次“逃”离机场了。
  参与安排葛柏押解过程的现任总调查主任黄国梁忆述当年的特别任务时说:“葛柏案如此轰动,我们预计机场必会聚集大批记者及市民,为免人多造成混乱及防碍保安,我们采取了声东击西的策略。”他们一方面安排了两辆汽车停泊在机场接机闸口附近,假装接机,转移视线。另一方面,在葛柏乘搭的航机降落位置附近早已安排了一部直升机,待葛柏在航机内办妥入境手续后,便把他带往直升机直飞中环添马舰,再转送到中央裁判署。为掩人耳目,他们弃用了政府车辆,在事前征用了一名调查员亲友的车,这辆名贵轿车全港仅有几辆。而为免葛柏被记者摄入镜头,更在车窗上贴上玻璃纸。此外,还租借了两辆汽车作护航。
  黄国梁说在解送葛柏往裁判署的过程中,时间必须分秒不差,保安任务才可以成功完成。因此行动之前,廉署人员曾多番“试路”,计算各步骤及路程所需时间,务求行动的每一步准确地配合。但是人算不如天算……
  “行动当日,我们在机场真的成功转移了记者及围观市民的视线,但记者一看到接载葛柏的直升机起飞,便立即由启德机场开车赶往港岛金钟的添马舰(现为解放军驻港部队司令部),穷追不舍。而正当我们由添马舰驾车解送葛柏到中央裁判署时,其中一辆护送车却突然抛锚,吓得我们一头大汗。幸好数分钟后,车辆恢复正常,总算有惊无险。”黄国梁说。
  而那边厢,记者仍然不放过每个采访拍照的机会,数十部摩托车和采访车风驰电掣紧贴解送车队的四周。黄国梁说:“当时的记者,一个驾着摩托车,另一个转身坐在后座,不停拍摄载着葛柏的房车,可谓险象环生。”
  黄国梁说除了声东击西策略外,整个行动还有其他保安措施配合。例如廉署首次派遣六名配枪人员与近二十名调查人员,“贴身”保护疑犯,再加上警方的协助,阵容的确非常鼎盛。此外,身为押解队之首的廉署执行处助理处长,在由伦敦起解到香港中央裁判署整个过程中,一直“贴身保护”葛柏,到达香港时,更用手铐把自己和他扣起来,以确保万无一失。
  黄国梁透露,为了部署这个特别任务,杜绝任何泄密的可能性,接机过程的保安措施全都在负责这次行动的高级调查主任家中策划及部署。他说:“就连行动当日,我们十多位队员也是在他的家里集合及出发。除我们及高层之外,没有人知道整套保安计划是怎样执行。”
  将总警司定罪
  葛柏于1974年2月17日在维多利亚法院接受审讯。当时港英政府更首次从英国聘请优秀的法律专才来港出任此案的检控官,反映了港英对此案的重视和打击贪污的决心。葛柏结果被控一项串谋贿赂和一项受贿罪,经过六天半的审讯,终被判罪名成立,入狱4年,2.5万港元的贿款悉数充公。
  当年主审葛柏案的杨铁梁法官介绍说:“根据案情,葛柏两项控罪的最高刑罚分别是5年及7年。量刑时,须将葛柏在英国被拘留约1年的刑期计算在内,所以实际上葛柏被判的刑期颇接近最高刑罚。”后来,葛柏虽先后上诉至香港最高法院合议庭及英国枢密院(港英统治时期香港的终审法院),均遭驳回。一度在警界叱咤风云的总警司结果锒铛入狱,为自己所作的贪污罪行付出代价。1977年葛柏刑满出狱,即隐居西班牙,从此失去踪影,估计已经不在人世。
  廉署随后还正式入禀法院,经民事起诉程序追讨葛柏从贪污所得的四百多万财富。追查工作虽因葛柏的财富分散于海外多个地区而遇到重重障碍,但廉署至今仍在穷追不舍。
  葛柏被定罪后,港英针对办案过程发现的漏洞,修订《防止贿赂条例》,删除了第10条的解释期规定。廉政公署将葛柏绳之于法,消除了社会上批评廉署“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说法,赢得市民的肯定和信任。杨铁梁法官认为此案不仅成为廉署肃贪倡廉工作的重要里程碑,也恢复了市民对司法制度的信心。
  葛柏的不义之财
  葛柏任职香港警界22年,净薪金收入不足77万元,在无投资、无博彩的情况下,财富却达430多万元。
  葛柏作为香港总警司,收黑钱的范围遍及香港、九龙、新界各区及离岛。
  收黑钱记录:分香港、九龙及新界三本,记录长达二百多页。
  交黑钱的单位:三千多个,包括字花(一种赌档)、外围赌马、外围赌狗、歌厅、舞厅、妓院、牌九、番摊、麻将学校、鸦片烟档等各种涉黄、赌、毒场所。
  每月收入:一名污点证人指出,葛柏每月收黑钱进账达三万多元,高于当时港督的薪金。
  葛柏不义之财总表
  存款地 存款数目 折合港元
  加拿大 206,492加元 1,044,850
  美国加州 233,944美元 1,184,924
  新加坡 181,090澳元 1,285,740
  新加坡 119,410新元 241,209
  英国 19,907英镑 274,712
  香港 345,813港元 345,813
   总计 4,377,248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6

湾仔警司的非法收入


  2.5万港元贿款在上世纪的七十年代来说,可是个不小的数目,足可买一幢1000平方英尺(约100平方米)的住宅单位。究竟湾仔警司这职位有何重要性?为何华籍前警司会甘愿以身试法,付上这笔巨款向葛柏“买”此职位?
  根据葛柏案一名污点证人的口供,湾仔警司的职位是许多警官趋之若鹜的肥缺,因为湾仔是香港岛的主要工商区,警司的职位最有地位,谁能把它抢到手便既可升官也可发财,靠贪赃枉法,每个月可得高达6万至10万港元的不义之财。
  这名污点证人还指出,葛柏之所以积极拉拢华籍前警司参与此勾当,其实是因为他一直都在间接向湾仔的非法场所收黑钱,每月单从湾仔区所得的进账就达五千港元之多。可是,当时任职湾仔警司的污点证人即将调职,并盛传葛柏的死对头接替此职位的呼声最高,而这名警官素来为人诚实,葛柏担心由此警官接任湾仔警司的职位,自己将会见财化水。相反,操控该名华籍前警司则易如反掌。葛柏于是对华籍前警司声称,可以以其总警司的影响力积极为他开路,打算一箭双雕,既可保障其黑钱收入来源,又可多添一笔卖官进账。其实当时湾仔警司的职位早已由警务处的调职委员会决定由该名华籍前警司接任。华籍前警司以为葛柏协助他谋到此职,事实上葛柏根本没有出力。
  链接一:主审法官杨铁梁的回忆
  恐吓信惊魂
  “开审不久,我收到第一封匿名信,内容写在信封面,语带恐吓成份,要求我一定要重判葛柏,否则对我不利。”
  审讯葛柏期间,杨铁梁接连收到匿名恐吓信,现年72岁的前大法官至今仍清楚记得匿名信的内容指葛柏取走了中国人很多钱,杨铁梁身为炎黄子孙,必须将葛柏判重刑。杨铁梁认为这些信件正反映出市民对贪污者深恶痛觉、必除之而后快的心情。不过在他来说,理性而公平的审讯十分重要。所以,收信后,他立即在庭上宣读匿名信的内容,直斥写信人藐视法庭,更申明自己不会受此类恐吓影响其判决。可是,宣判前一天,他又再收到类似的恐吓信,但他依然强硬地重申自己的立场,没有要求保护,或加强保安措施。
  “我从没听过有法官会因为审案而被人打一顿,间或收一两封信没甚么大不了吧。”杨铁梁轻松地忆述,但字字铿锵,彰显他维护公平审讯的决心。
  杨铁梁说,当时本地和外国朋友看了报章的报道,纷纷写信来慰问并称赞他勇敢;其实,他只是想表明自己不会屈服于任何的恐吓,只会根据证据和法例要求作出公平的裁决。
  舆论的审判
  对杨铁梁而言,处理这桩案件的压力不在恐吓信,反而是舆论的压力。葛柏案中,因贪污被捉上法庭受审的是一名警务处外籍高级警官,引发了香港社会极大的关注和轰动。舆论普遍指葛柏为“大老虎”,要求严惩。
  杨铁梁明白当时舆论界形成了一种激烈的气氛,并认定葛柏有罪。来势汹汹的舆论给他的压力可说是他当法官以来最大的一次。杨铁梁说当时他身边的人都为他担心。他说:“有一天,我到礼拜堂聚会,主教亲自走过来说,知道我要审葛柏案,所以要为我好好祈祷。我这么一个普通的信徒,得到主教亲自为我祈祷,真有点受宠若惊!”
  杨铁梁坦言葛柏案所涉的罪行及法律问题其实并不复杂,但是大众的关注却是前所未有的。在这种形势下,无论他判葛柏有罪或无罪,都会引来非议。事实上,当时已有不少流言蜚语,说他必会屈服于舆论压力而判葛柏有罪。当时他真的一点儿也没受影响?“有!”他坦然地承认;但是,他很清楚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
  “如果说,判案时完全不受舆论压力影响就是骗人的,因为人情之常,外面舆论方面有这么大的力量,自己在中间一定会受影响,故此我要警惕自己。我警惕自己不要受这些压力影响,判他有罪时,自己是否是因为受舆论压力影响而判他有罪呢,抑或是因为有足够证据?有时又会想我有没有判他无罪的可能呢?判他无罪是因为另一方面的舆论呢,抑或不够证据呢?”
  结案后的舆论反应又如何呢?“没有人说我判得好啊!反而有人认为我判得不好呢!哈!哈!为什么?有些人认为我判得不够重吧!”杨铁梁语带幽默地说。
  在当年,葛柏案审结后,的确有不少人认为政府经历了一年多的司法程序才成功引渡葛柏回港受审,过程花去了不少人力物力,而葛柏最终只需入狱四年,而被充公的2.5万元黑钱亦只占葛柏财富不足百分之一,因而评论这次反贪行动付出的代价太大,不太值得。
  杨铁梁指出,葛柏按其控罪被判的刑期实际上已接近最高刑罚。不过他认为不应以钱或刑罚轻重来衡量这次反贪行动的意义。他认为无论案件所涉的“黑钱”是多是少,着眼点都应在于公义有否伸张。这次“打虎”行动是一枚试金石,证明了廉署能够成功担起反贪的使命,高官也照样捉,对香港社会的发展和反贪历史都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大家所做的是很值得的……
  “当时来说,一个高级官员,又是外籍官员,做错事,我们已依照法律去做,做到最好,对香港是好的。我们第一次打倒一只‘大老虎’,这是个好的开始,那个信息是:无论中国人、西人、高级的低级的也好,只要是犯了贪污罪的,我们都会捉。现在年长一辈仍记得葛柏案,就表示这件案已达到一个目的就是有一个信息:高官贪污也照样捉、照样审。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说我们所做的是值得的。因为以前未做过,这是第一件案件,使反贪历史迈进一步。”
  重遇葛柏的一刻:视而不见
  葛柏案裁决年多后的某一天,已是资深大法官的杨铁梁履行其职务所需,巡视监狱,观察犯人情况,当他到达小榄监狱诊症室时,又遇上了“大老虎”葛柏。重遇的那一刻,眼前的葛柏已不是当年威武的高级警官,人消瘦了许多,而且看起来颇憔悴。他只是静静地站在监狱医生的身旁,充当其临时助手,负责配药、打理杂务。虽然在那10平方米左右的小房间里,不可能看不到对方,但是葛柏一直佯装不认识眼前的大法官。杨铁梁也当自己没看到他。于是葛柏继续做他的诊所杂务,杨铁梁继续到处巡视。曾经在警队屡次立功而获英女皇嘉奖的葛柏,从高高在上的警务处九龙区副总指挥官变为阶下囚,为的是“贪”,杨铁梁也觉得十分可惜……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6

链接二:当年港英高层谈葛柏案

  麦理浩(SirCrawfordMurrayMaclehose,1971-1979任香港总督)
  “过去对贪污的侦察由警方的检举贪污组负责,但是他们的声誉在葛柏事件中受到沉重打击。葛柏在受到警方内部调查时逃离香港(当时他并没有被起诉),公众认为是警方有意安排的,虽然事实并非如此。于是警方的反贪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获得公众的信任。这导致了廉政公署的成立。
  由姬达和普德加(警方前任政治部主管)筹备成立的廉政公署具有惊人的效率,在侦察贪污方面十分成功。后来它引入新的管理制度,使行贿受贿更为困难。廉政公署的成立扭转了香港的贪污情况,和社会福利的增加一样提升了香港的国际形象。”
  小特写学运催生的廉署高层
  葛柏潜逃离港的消息一出,香港社会掀起一场激烈的反贪运动。这场运动不仅唤醒了陈德成的公民意识,还影响了他的一生。当时陈德成刚考进中文大学的联合书院,他回忆当时的情形:“学生会门外都贴满了大字报和剪报,近千人参加的迎新营里,整整一个星期的活动,大部分都是关于’反贪污、捉葛柏’。迎新营后,每逢午饭时候,仍然有百多名学生聚集在联合书院饭堂外的草地,举行反贪集会。”
  陈德成说反贪运动持续了大半年,直到1074年初廉署成立才。他自己在这场学运中,结识了两名影响他一生的重要人物;一位是他的太太,另一位是与他志同道合、念法律的学界朋友。这位朋友常常和他一起分析贪污对社会的祸害,使他心中形成了反贪污的使命感。因此,他在大学念完了工商管理,没有加入商界,却毫不犹疑地加入了廉署的反贪行列,亲手打击贪赃枉法者。陈德成在2005年离开廉政公署前,是执行处的助理处长。(详见本书第十一章)
  小特写“第一代保护证人组”首次执行任务
  “他不喜欢我们逗留在他家里,我们只好守在屋外。有我们‘跟随’左右,他很放心,轻轻松松地去逛街、吃牛扒。”廉署前跟踪队队员梁理成忆述廉署“第一代保护证人组”首次出动,保护葛柏案污点证人华籍前警司的种种情况。当时,他们在寒冬里不分阴晴,24小时轮班执行此任务,历时三个多月之久,牛扒没有他们的份儿,北风却吃了不少。
  与梁理成同是这个“保护证人组”主将的现任总调查主任黄国梁说,当时廉署成立不久,还没有枪械及保护证人的训练,所以被挑选入组的人员都曾经在警队或军队接受过类似训练;而被征入组的跟踪队队员的经验则有助反跟踪。
  葛柏案审讯期间,黄国梁和梁理成经常与其他配枪人员前后簇拥护送证人上庭。有一次梁理成因为在证人身旁,被记者摄入镜头,而成为了新闻人物。可是,由于模样曝了光,可能会影响日后的跟踪工作,他从此被调离跟踪队,转而执行其他调查任务。对此,梁理成未感可惜,反而为自己能够参与这次特别任务而感到自豪。
  曾任警队射击教官的黄国梁说,这次配枪人员和跟踪组的“历史性组合”可说是廉署证人保护及枪械组的鼻祖。葛柏案后,他便发起成立枪械组,并成为该组首名总教头。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7

锲而不舍17年:破佳宁诈骗案


  葛柏案的侦破和定案,为建立一个有权威的反贪机构创造了条件。港英当局开始从立法层面展开筹备。1973年10月17日,港督麦理浩在立法局宣布,港英准备建立一个新的独立的反贪机构——廉政公署,这个机构将与所有的政府部门包括警察都脱钩,使得市民对政府更有信心。
  翌年2月15日,《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在香港立法局获得通过,当天这个公署就挂牌成立。在港英时代,所有的公文首先是用英文起草的,廉署的英文名称是TheIndependentCommissionAgainstCorruption,如果直译为中文,意思是“独立的反贪公署”。这是一个直属于总督的机构,拥有广泛的执法权力,包括逮捕、扣留和批准保释;搜查和检取物证;从疑犯收取非体内样本作法证科学化验;调查公务人员涉嫌滥用职权而触犯的勒索罪;调查由贪污有关或贪污导致的罪行;涉及公务员、公共机构及私营机构雇员的贪污罪行;查阅银行帐目;扣留及审查商务和私人文件;要求受疑人提供其资产、收入及支出的详细资料;扣留旅行证件和限制处置财产;防止贪污分子试图逃离香港或设法清洗黑钱以避免法庭充公其不义之财以及为调查资料保密等。其权力之大,不仅在香港前所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也属罕见。不过,廉署没有起诉权,起诉权仍然属于香港的律政司,这也是为了平衡与制约廉署。如果廉署连起诉权都有,那么从侦察、逮捕到起诉形成了执法一条龙,成为“盖世太保”,也非法治之福。
  上千警察包围廉署总部
  从葛柏案可以看出,当时香港政府机构内部贪污情况最严重的是警察,因此廉署成立之后一直以警方的贪污作为主要侦办对象。继葛柏案之后,在1975、76年,廉署总共侦办了12个公务员,其中大部分是警官,既有英国人也有华人,充公的不义之财高达1500万港元。1976年8月警方的九龙交通部集体贪污案被廉署侦破定罪,包括警司、总督察在内的13个警官和警察入狱,此案再次轰动香港。到了1977年10月,廉署已经成功地侦办了260名贪污的警务人员。
  廉政公署要调查一个官员,通常会请其到廉署喝咖啡。于是“廉署请喝咖啡”使贪官污吏闻之色变,不少警务人员风声鹤唳。那些平时收受黑钱已经成为习惯的警察和警官,认为廉署断了他们的财路,对廉署的不满逐渐积累,到1977年秋季终于爆发了。这年10月28日,超过2000名警务人员,在香港岛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抗议廉署权力过大,要求政府压缩廉署的权力。他们浩浩荡荡先抵达中环的警务署,向警务署长递交了请愿信,之后又向附近的廉署总部进发,这些执法人员居然冲进廉署大肆破坏并且殴打廉署官员,一时场面极为混乱,新闻媒体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对香港有史以来首次警察的大规模游行和打砸行为广泛报道。此后几日,继续有警员上街滋事捣乱,形势一度近乎失控。
  面对这种大规模的反反贪哗变,港督麦理浩双管齐下,一方面在11月5日发表声明,决定对1977年1月1日之前的警方贪污行为既往不咎(已发出拘捕令者和情节特别恶劣者例外);同日立法局通过一项紧急法令,授权警务署长对任何不服从命令的警务人员抗议立即开除。至此,警方的滋事被遏制了。麦理浩也明白法不责众的道理,他的宽赦令虽然受到不少批评,但是也确实是不得已为为之。
  此后警方的大规模贪污情况即明显减少。廉署开始执行更困难的任务:查办私营公司的商业诈骗案件,其中以侦破佳宁案为时最久,也最为轰动。
           来自南洋的“过江龙”陈松青
  1949年之后,上海所拥有的“冒险家乐园”的地位,被香港取代了。这个自由港以其宽松的环境、便利的金融服务,吸引了来自各地的商界枭雄乃至于骗子。佳宁的老板陈松青,就是这样一个枭雄,尽管他计谋多端,一度在香港商界呼风唤雨,连英资大亨都被他迷惑,最终还是栽在廉政公署的手里。
  陈松青的身世至今仍有疑点。据说他1937年出生在沙捞越(当时是英国殖民地,现为马来西亚的一部分),但也有报道说他1933年出生于福建。1950年代中期陈松青赴英国留学,获得工程学位,毕业后一直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做建筑工程师。1972年陈松青在新加坡的建筑公司倒闭,他申请了短期签证到香港,加入了地产商钟正文的公司,担任项目经理。陈青松颇有能力,钟正文很器重他,并在经济上提供支援,他们合资组成公司,经营地产业务。
  香港的地产市场在1970年代中期开始复苏,1976年渐趋蓬勃,陈青松开始在新界购入地皮,蓄势进军房产市场。与此同时,他开设独资的佳宁灭虫公司,“佳宁”这个公司标志首度面世。直至1977年底,他成立佳宁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集团主席,直接控制多个由自己开设或收购的公司,包括他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佳宁投资有限公司。
  陈松青来自东南亚的新加坡,港人习惯将东南亚称为南洋,南洋华人一直将香港这个自由港作为他们经商、投资和居住的首要选择。这些来自南洋的华人在香港往往被称为“过江龙”。陈松青作为过江龙,名不见经传,不可能立即获得香港本地银行和财团的青睐,他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马来西亚金融机构,从马来西亚裕民银行在香港注册的裕民财务公司获得了源源不断的贷款。陈松青的业务不断扩大,遍及交通、航运、旅游、保险、房地产、金融、饮食、酒店甚至娱乐事业;业务版图从香港伸延至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日本、澳洲、新西兰及美国。佳宁成为一个拥有200多家公司的多元化集团。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7

佳宁在香港股市呼风唤雨


  佳宁集团不断壮大,股价飙升,受到股民热烈追捧。使陈青松在地产界声名大噪的是1980年的金门事件。
  1980年1月,陈青松通过一家自己占有75%股权的公司,以9亿9800万港元购入位于中环的金门大厦;数月后,他又宣称以16亿8千万元成功将它转售予另一财团,消息轰动地产及金融界,整个香港社会为之侧目,因为这是香港有史以来盈利最多的单一房地产项目。陈青松声称收购行动所需的庞大资金是来自佳宁及一直支持他的幕后财团,不需要向银行借贷,而在香港人们并不了解裕民财务与陈松青的关系。在金牌庄家詹培忠(现任立法会议员)协助下,陈松青以约3亿港元现金收购一上市公司美汉,稍后易名为佳宁投资有限公司(佳宁投资),成为佳宁集团第一家上市公司。佳宁上市后的股价为6元。这两宗交易一方面使佳宁在香港房地产市场备受瞩目,另一方面则显示它具备雄厚的资本。1980年11月,佳宁股价曾一度升至每股17元9角的历史高位。
  陈松青呼风唤雨的本事,连香港银行业的龙头老大、英资汇丰银行也没有察觉。1981年佳宁集团号称盈利20亿港元,一举超过嘉道理(香港的犹太富翁,主要投资发电)、船王包玉刚和另一位华人富豪李嘉诚,与当年汇丰银行的盈利相差无几。上市不到两年的佳宁居然能够一举成为与香港第一大银行平起平坐的公司,陈松青这个南洋来的过江龙居然能够和包玉刚、李嘉诚相提并论,这个神话实在是神乎其神。
  佳宁集团的迅速崛起使市场惊诧,其股票价值不断攀升,一些短线投资者实现了发财美梦。在佳宁的商界神话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同时,陈松青其实正在制造着一个大骗局:陈松青和他的佳宁系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子公司、孙公司对股价的操纵,通过“自己买自己”,得以维持较高的股价。泡沫最终爆破,不少股民损失惨重。佳宁在香港遗留下来的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陈松青很熟悉资本主义社会和香港这个冒险家乐园的特质,刻意形成一种高深莫测的印象。他非常重视“面子”,也非常善于使用公关手段,例如重金礼聘当时在金融界知名人士及专业人才于最近自己的麾下、将自己的办公室装修得美仑美奂、居住豪华大宅及拥有名贵轿车等;在社交场合更故意显示富豪的形象。另一方面他却十分低调,很少接受媒体的采访,通常不拍照,使自己掩藏在朦胧神秘的气氛中。人们看到他名下的公司和业务不断膨胀,好像有用不完的资金;对于他的背景及财政来源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又增加了他对股民的吸引力。
  当时香港媒体盛传有关陈松青背景的各种版本,包括:陈松青的后台老板是马来西亚官方;陈松青是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夫人的密友;陈松青的资金来自莫斯科人民银行(苏联官方在新加坡开设的银行);甚至还有传说陈松青与北京高层关系密切。陈松青自然不会澄清这些传闻,这些传闻已经成为他的免费广告。1980年1月4日陈松青在律师陪同下到香港证监处作证,声称佳宁是他与东南亚一个大家族合作的,这个家族成员遍布各地,资金则来自纽约市场,是年期15年的无限额贷款,利息是9厘。这当然是鬼话。
  佳宁崩溃,陈松青东窗事发
  1982年前后,中英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人们还看不清香港的前途,房地产价格大跌,各行各业均受到冲击。在这种形势的冲击下,佳宁集团的神话开始破灭。1982年9月,佳宁仍坚称在六个月内获纯利2亿6千9百万元;旋即宣布资金周转不灵,股价应声下泻。它的主要债权银行提出将佳宁清盘。虽然佳宁集团试图挽狂澜于既倒,尝试与银行安排债务重整,但大势已去。佳宁股票于1983年1月3日在交易所停止买卖,旗下公司逐步停业。一个叱咤一时的商业王国就此土崩瓦解。钟正文留下16亿港元的贷款担保和20亿港元的债务,首先逃离香港,佳宁商业诈骗案全面爆发。随后,债权人纷纷向法院起诉,佳宁集团及属下多家关联公司被清盘,1983年10月2日,陈松青及多名高管被逮捕。
    1983年7月18日,裕民财务公司总经理助理贾里·易卜拉欣(JalilIbrahim)被暗杀。香港警方很快可发现这个谋杀案并非普通的刑事罪案,而是涉及到复杂的重大商业诈骗案,廉署也介入了这个案件。
  陈松青的欺诈手法:空手套白狼
  廉署的事后调查证明,与陈松青联手呼风唤雨的还有钟正文、裕民财务公司总经理等商界和法律界精英,其中,裕民财务截止到1983年4月,共向佳宁系提供了超过40亿港元的贷款。至佳宁系全线崩溃之时,其债务总额约在100亿港元左右,严重资不抵债。
    陈松青等人被控诈骗和贪污等多项罪名。但审讯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陈松青先是被陪审团裁定无罪,在纠缠了13年后,陈最终认罪,被判刑3年。而被廉政公署穷追不舍的另一名主要被告人、原汇丰银行旗下的获多利公司行政总裁袁朗达,1989年被通缉,将近10年后,才由英国引渡回港受审。
    佳宁集团的倒闭并非单纯因为经济衰退以致营运出现问题,相反,陈松青以行贿和欺诈手段来取得资金和假造盈利泡沫才是致命的原因。事实上,佳宁已负债累累,金门大厦的出售其实是未完成的交易,报称的利润只是纸上的数字。曾参与调查的廉署总调查主任卢敬荣引用俗语“十个茶壶九个盖”来形容当年陷入困境的佳宁集团的财务状况。为了帮助佳宁收购金门大厦,裕民财务竟然借出了2亿9千2百万美元给一个由陈松青控制、登记资本额只值两元的新公司—这是当年最大宗的银行贷款,安排显得极不寻常。
  由马来西亚政府开办的裕民银行,最初是为当地不同族裔的农民提供银行服务及经营专业意见。及后这家银行业务拓展至国外,在海外多个城市开设分行。由于香港的银行法例限制,裕民银行不能直接开办分行,就在香港成立了一家财务公司——裕民财务,由裕民银行几位高级职员掌管行政及决策。裕民财务成立之初,必须积极争取客户以打开局面;而表面风光实质资金短缺的佳宁为了扩张业务亦需要财务支援,二者一拍即合。陈松青长袖善舞的本事在和马来西亚这家银行的交往中发挥得淋漓尽致。1979年中,裕民财务批出第一笔为数500万港元的贷款予佳宁。陈松青起先主要是与裕民财务的总经理联系,稍后跟其他几位裕民财务的高层人士包括主席、董事及代理董事都建立了密切联系。
  根据廉署后来调查所得的资料显示,佳宁向裕民财务取得的贷款,款额庞大,大部分都没有足够的抵押和妥善的文件纪录,也没有依照既定程序办理。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7

总部“卧底”暴毙在蕉林


  早在1982年,马来西亚裕民银行已开始怀疑裕民财务在港批核贷款的程序出现问题,遂从吉隆坡总部调派一名内部审计师贾里·易卜拉欣来港任助理总经理,负责管理会计及贷款等事宜,实际上是一个卧底,暗中展开内部调查,审核账目;同时裕民银行总部下令裕民财务在未获总公司批准前,不得再向佳宁系公司贷款。
  1983年7月的一个早上,警方有组织及严重罪案调查科的侦缉人员聚集在新界的大埔一个蕉林内,着手侦查一宗怀疑谋杀案。死者是男性,颈缠浴袍的腰带,身上没有任何身分证明文件。警方经细心搜查,在他裤袋找到一个马来西亚硬币;查阅失踪人口纪录,发现较早前裕民财务的一名副总经理曾报案,声称一位来自马来西亚负责贷款事务的同事易卜拉欣失踪。认尸后证实死者就是易卜拉欣。
  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资料,易卜拉欣原本与陈松青、佳宁另一高层何桂全约定在7月18日下午会面,签立一份为数400万美元的贷款;但整个下午他都没有出现,期间他曾两度致电报案人,说正忙于其他事情。原来事发当日裕民财务主席从马来西亚来港,并指示报案人不用再等待,应尽快自行签出贷款;但由于报案人没有签发贷款的权力,所以迟迟不敢行动。及至易卜拉欣第二次来电,通话中说了一声“等等”,随后失去音讯。裕民银行主席再三催促,报案人只好签出贷款予陈松青。易卜拉欣本人失踪,直至尸首被发现。
  警方根据证人的口供和现场线索展开调查,很快便逮捕一名怀疑涉案的马来西亚籍华人麦福祥。此人当时年约三十,蓄小胡子。他个子矮小,体格健硕。7月18日黄昏,住在尖沙咀某大酒店的麦福祥,吩咐两名酒店服务员将一个大皮箱搬上一部出租车,然后登车前往红磡一间车行。他向该车行租了一辆日本小轿车,将大皮箱从出租车搬上小轿车,便自行驾车离去。据出租车司机对警方说,他当时没有帮忙搬大皮箱,但大皮箱肯定很重,两个服务员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大纸箱搬上小轿车。
  根据裕民财务一名助理总经理说,易卜拉欣7月18日上午离开公司后,中午至下午都有致电给他,透露自己在尖沙咀某酒店,而麦福祥就住在这家酒店。因此,警方怀疑大纸箱内所藏正是伊氏的尸体。此外,由红磡车行驶往大埔蕉林,路途遥远,迂回曲折,警方相信凶手早已设定埋尸路线,部署精密。调查又发现,麦福祥经常利用假护照在港九两地租住高级酒店,以掩饰他的身份和行踪。
  8月3日,某报章刊登内幕消息,头版报道了疑犯的容貌及怀疑犯案过程。麦福祥看到新闻,在青衣一个私人住宅区准备逃遁,被及时赶到的警方围捕,麦拒捕,爬窗逃走,失足从四楼堕下,双腿折断,被送羁留病房急救。一名曾与他同居的女子则不知所终。警方相信事件一定并非麦福祥单人匹马所为,而且幕后仍有黑手,通缉另外两名同谋男子。警方在麦福祥所住单位勘查,发觉现场正在装修,地板留下不少木糠。易卜拉欣的尸体被发现时,身上也沾了不少木糠。警方推测尖沙咀的酒店是凶案第一现场,凶手只是事后将易卜拉欣的尸体搬运到所住的单位,因此尸体上沾有木糠。
  麦福祥后来在审讯中向警方透露,他是由马来西亚政府的财政部派到香港,专门向在港的马来西亚商人收钱,因为这些商人都从马来西亚银行得到优惠的贷款;他还说,杀害易卜拉欣的是一个韩国人。最后香港的法庭判决麦福祥杀人罪成立,判处他死刑。警方认为麦福祥后面还有主谋,但是随着麦的被处决,易卜拉欣案与佳宁、裕民高层的关系,就无法获得证据了。
  与此案有关的调查令一直被视为神秘幕后财团的身份逐渐曝光。可是究竟裕民财务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向佳宁借出大笔的贷款?总公司在产生怀疑及制止裕民财务再度贷款之前究竟已借出过多少款项?这些贷款有没有归还?哪些人牵涉当中?裕民银行总部急欲了解内情。
  裕民财务违法贷款黑幕一角
  内部审计师之死,说明到裕民财务向佳宁的贷款存在严重问题。马来西亚政府旋即委派审计署长诺丁(Noodin)、一名专业会计师和一名律师组成三人委员会,从1984年1月开始展开全面调查。诺丁委员会花了多个月时间,接见过许多位裕民银行的职员,也翻查过贷款的相关文件,包括金门大厦的估价报告。最令人吃惊的发现是在1979至1983年间,裕民财务共批出8亿美元(相等于港币60多亿元)给佳宁集团及由陈松青控制的其他公司。而这些贷款,大多数是在没有足够抵押或没有足够保证的情况下批出,有些甚至是在发出款项之后才补办文件的。委员会怀疑有权签发贷款的高级行政人员,包括主席、董事及代理董事,极有可能涉及非法收受佳宁主席提供的利益,作为核准贷款的报酬。可是这三位人士均已于1983年10月底向裕民银行请辞,并相继离开了马来西亚。这种不打自招的行为,证明他们在向陈松青发放巨额贷款肯定涉及到严重的受贿问题。
  由于涉嫌行贿受贿的行为在香港发生,应该交由香港执法机构负责调查,诺丁委员会于1985年4月便派代表来港,在律政署的安排下,正式向廉政公署作出贪污举报。
  接获诺丁委员会的贪污举报,廉署高层一致认为案情十分严重和复杂,估计调查范围广泛及需时,故决定成立专案小组展开侦办处理。然而,谁也料不到案件的侦察竟然长达17年,跨越了香港的回归,全案在2001年才正式结案,创造了廉署的一项纪录,成为耗时最长的一宗案件。
  1985年5月23日,首席调查主任卢彬被任命为专案小组TF3的组长,率领首批加入的12位调查人员展开工作。当时任职高级调查主任的朱敏健是首批入组的成员之一。他被“征召入伍”的过程颇为戏剧性,而自称精于数学的朱敏健“计算错误”,以为只需一年左右便可以结案的案件竟长逾十年。
  从专案小组成立便加入工作直至全案结束才功成身退的徐耀成当时任职助理调查主任。他解释小组的结构和工作分配:“诺丁报告书指出裕民财务曾借出多笔问题贷款予佳宁,相信是涉及贪污的诈骗行为,因此,TF3最初成立时分为甲、乙两个分组,分别调查与诈骗和与贪污有关的罪行。我们参考诺丁报告书上指出的问题和涉嫌的罪行来分工,每人负责一个范围,展开调查”。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7

47个文件柜的文件


  专案小组成立后,从警方手中取得大量与佳宁集团和裕民财务有关的文件。徐耀成回忆当时的情况:“我也参与接收文件的工作,那些文件足足放满47个文件柜。”专案小组人数于半年内增加到25人,其后陆续加入调查人员及文职的同事,曾参与TF3的人数前后逾40人之多。由于人手与文件越来越多,专案小组从执行处总部迁到中环香港贸易中心,独立运作。
  时为高级调查主任的卢敬荣也是首批入组的成员,他说:“首三个月我们埋头于‘书林’之中,专注分析诺丁报告书和从警方转过来有关佳宁案的资料,互相比较和印证。”朱敏健则补充说:“那时候我比较少机会回到专案小组办公室,每天只往佳宁清盘人(一会计师楼)的办公室钻!在专业会计师的协助下,分析佳宁集团的财政来源和业务交易,将怀疑有问题的账目勾出,追查款项的流向及牵涉的人士,看看其中是否有牵涉贪造假账等罪行。同时还要查找怀疑贿款的转移途径,例如:陈松青如何向裕民财务高层输送利益,受贿人怎样调度贿款来掩饰不法行为等。”
  要证实贪污活动的存在,必须确认有利益的输送,解构贿款的转移。专案小组就着每一笔的怀疑贿款流向绘成流程图,贴在办公室的墙上,方便研究。朱敏健称:“款项从一间公司转到另一间公司,每笔款项的金额都很庞大但又全部不是整数。直觉告诉我数字之间一定有些微妙关连,究竟是什么呢?天天看着这些流程图,委实是一筹莫展。”有一天,向来对数字十分敏感的朱敏健脑际突然灵光一闪,急急拿计算机,先将有关款项的银码转为港币,然后除以101,竟然全部变为整数!他马上联想到透过经纪购买股票需要付百分之一佣金,这些款项极有可能是用作投资股票。朱敏健循这个方向继续追查,发觉多笔款项通过股票买卖从佳宁名下转到涉嫌受贿人的私人或亲人的公司或私人帐户,反映出他们之间存在不寻常关系。发现加速了调查,亦有助他们锁定案件嫌疑人物。
  与此同时,专案小组发现裕民财务批予佳宁的部分贷款不翼而飞,怀疑可能已转至陈松青的瑞士银行帐户或经由其名下的离岸公司调走了。廉署为此曾寻求瑞士法庭协助调查涉案帐户,卢敬荣还专程前往瑞士搜集证据。
  虽然诺丁委员会在马来西亚做了相当深入的调查,为专案小组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线索;但要查证报告书内对某些人的指控,廉署调查员必须自己展开调查。自1985年11月,专案小组开始在外地搜证。“朱敏健和我主攻马来西亚,稍后徐耀成也加入协助。”卢敬荣忆述:“我们在马来西亚主要的工作包括向裕民银行及相关的会计师楼查阅与案有关的文件和账目;接见证人及将证供整理成适合呈堂的法律文件等。另一位现已离职的同事则专跑美国,因为我们发现大部分不当的贷款均以美元支付,并通过一些美国的银行安排电汇。”
  律政司律师一开始就介入
  裕民财务与佳宁集团的接触是从裕民财务的总经理开始的,因此廉署相信他一定了解内幕。要掌握案件细节和指证涉嫌贪污或诈骗的人士,这位总经理可能是最关键的人物。
  副组长贾乐施(BrianCarroll)专责为这位总经理录取口供,他说:“身为裕民财务的总经理,所有向陈松青批发贷款的文件均经由他处理,所以贷款的来龙去脉他都十分清楚。我们将他转为污点证人,有助于对抗‘大老虎’。我亲自见过他超过60次,记录的口供多达千多页纸,从中我们得到一些重要的资料,经过同事进一步调查和印证,都成为有力的证据。”
  “一般贪污案件,我们会先作出调查、接见证人、拘捕疑犯等,待取得相当证据后才呈交报告予律政署,由检察官研究是否应该诉和拟定适当的控罪。但鉴于这宗案件案情复杂,涉及范围的阔度及深度一时难以估计,律政署一开始便委派了六名检察官与专案小组一同工作,方便随时提供法律的观点和意见。”朱敏健解释:“这是我在廉署工作多年,第一次也是和惟一一次律政署在廉署调查阶段即介入的案件。”
  商业贪污诈骗案有一个共通点:不法之徒会利用不同的公司或不同人士名下的帐户,通过错综复杂的商业交易,将不当的交易或见不得光的款项迂回运转加以掩饰。这些违法行为往往隐藏在大量的文件当中,若有专业人士协助分析那些复杂的账目,调查工作可以事半功倍。为此,香港政府特别批准拨款聘用跨国专业会计师楼参与此案,还聘用跨国律师楼负责在其他国家或香港以外的地区处理法律程序。调查人员的不懈努力,加上其他专业人士的协助,专案小组在展开调查后约半年便掌握了该案的犯罪手法及搜集到有力的证据。据当时调查所得,涉及贷款金额不少于6亿美元。犯案的手法和目标其实很简单很直接——通过行贿来换取资本,从而在生意上“赚快钱”。
  佳宁集团成立以来就故意塑造财雄势大的形象,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佳宁主席陈松青的自有资金捉襟见肘,为了建立自己的商业王国,他行贿利诱裕民财务的高层人士,在没有足够抵押或保证的情况下为佳宁批出巨额的贷款;获得这些贷款之后,陈松青既可扩充业务;更能为自己营造一个长袖善舞、运筹帷幄的商人形象,增强业内人士、工商机构甚至普通市民对他信任,刺激佳宁股价飙升。另一方面,裕民高层人士收受了数目相当可观的贿赂,便利用职权,睁一眼闭一眼地签发贷款,瞒骗总公司裕民银行。
  事实上,除裕民财务外,廉署还揭发了陈松青利用相同手法向其他多家银行借贷。为了掩饰款项的最终受益人是佳宁集团,陈松青让属下集团的职员以个人名义开设多间公司作为贷款的申请人,当然贷款最终归了陈松青。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8

到欧洲引渡疑犯


  
  1983年10月佳宁王国崩溃,与此同时,涉案的几位裕民财务高层人士相继辞去职位和离开了马来西亚。出入境纪录显示他们到了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专案小组需要取得国际刑警的协助,追查他们的下落,并要求他们匿藏的国家发出拘捕令。1985年12月初,英国警方向香港廉署通报,裕民财务的前主席已在他们的监视中。当时廉署执行处的副处长施道伟前往英国与新苏格兰场(伦敦警察厅)安排引渡程序;同时,贾乐施留驻英国,负责与当地警方合力追查裕民财务前董事的下落及协商在英国和香港两地同时采取联合拘捕行动,避免裕民与佳宁的涉案人士串供。双方原计划于1月9日展开行动,但英国情报显示裕民财务前主席可能已察觉被监视,正安排离开藏身地点,英国警方决定提前行动。香港方面由卢彬统筹,与驻英的贾乐施保持紧密联系;朱敏健指挥配合行动。
  1985年12月6日晚上(伦敦时间),裕民财务的前主席及一名前董事在伦敦落网;于同一时间,即香港的1月7日清晨,廉署在港拘捕三人,包括陈松青及两名董事。部分涉案疑犯落网,专案小组总算是完成了任务的第一个重要环节;然而,他们将要面对更大的挑战。正如朱敏健所说,漫长的战争在1985年12月7日港英联合拘捕行动后才正式开始。
  几名主要疑犯,各出其谋逃避审讯;专案小组费尽心机、锲而不舍地与之角力,务必将他们绳之以法。
  震撼的港英联合行动惊动了仍然在逃的裕民财务前代理董事,要把他逮捕归案变得更困难。他藏匿于欧洲达两年之久,法国警方于1987年才成功将他逮捕。
  将被捕疑犯从外地引渡回港,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和需时。专案小组必先与当地司法部门协商,依据当地的法例为基础,以同时符合两地的控罪作出起诉;期间被引渡者更有权向当地司法机构提出上诉,反对引渡。朱敏健解释说:“法国并没有与香港类似的防贿条例,因此法国法庭下令释放了他。至1990年,法国警方将他再度拘捕,我们改控以串谋诈骗和偷窃等罪名。”然而,他并没有就范。他用了四年的时间上诉,反对引渡令。最初,虽然法国法庭已裁定他应该回港受审,但法国政府却否决了该项裁决,认为他不须回港。朱敏健说:“我们几经辛苦,在法国的律师协助之下,多次提出引渡申请,法国宪法法院最后裁定香港政府可以挑战法国政府拒绝引渡的决定,事件始露曙光。直至1994年2月,我们终于成功将他带回来。”
  不过,接收疑犯也是一个叫人捏一把汗的经历。当日奉命前往法国接收裕民财务前代理董事的卢敬荣回忆道:“还记得那一个晚上,我正在家里吃饭,接到当时执行处处长卜国豪来电,他命我立即收拾行装,当夜即启程前往法国押解疑犯回来……”卢敬荣匆匆赶回办公室,从卜国豪手中接过一笔现金,作为应急之用。卢敬荣说:“原来另一位外籍调查员苏贤亦接到同一任务。他并非专案小组的成员,不过因为懂得法语,所以处长调派他来协助,方便与法国方面沟通。”他俩抵达巴黎机场,步出机舱、还未正式进入法国境即遇到第一个难题。“由于时间仓促,我来不及办理入境签证便已起程;当法国入境处人员查问我为什么不办妥签证时,我唯有表明身分并解释此行目的,幸好得到他们体谅,容许我补办落地签证。”“过了第一关,满以为可以立即从法国警方手中接收疑犯,随即回港。谁料他们根本还没有拘捕犯人!法国警方将他们的行动列为高度机密,无论我们透过英国驻法大使馆或香港政府聘用的当地律师查询,都不得要领。”
  进退两难的卢敬荣和苏贤有如热锅上的蚂蚁,奔走查探不遂,唯有耐心等候。三四天之后,卢敬荣和苏贤终于接到法国警方通知,他们依照指示到达机场接收疑犯。“双方签妥引渡文件,法国警方把裕民财务前代理董事交给我们后便撤退了。但我们在香港境外没有执法权,不能为疑犯扣上手铐,为防止他反抗或逃走,我们必须提起精神,高度戒备。”
  比前代理董事更懂得钻法律空子的还有受过专业训练、拥有律师资格的另一名核心人物——裕民财务前主席。被捕后他即寻求各项途径反对引渡,包括向香港和英国各级法院、枢密院、欧洲人权组织等提出上诉或申请司法覆核,并先后十次要求英国法庭颁发人身保护令,反对有关当局把他引渡返港。裕民财务前主席利用自己的法律权利,千方百计对抗引渡,回避返港接受审讯;却反而为自己带来牢狱之苦。自1985年被捕至1992年底第十次申请人身保护令被拒的整整七年来,英国法庭坚决拒绝让他保释,一直将他囚于监狱,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个未有接受审讯和裁决而失去自由时间最长的疑犯。他竭尽全力试图逃罪,在第十次人身保护令被拒即告全盘失败。第二天,即1992年12月16日,被迅速解返香港,随即被拘留于廉署扣留中心,等候出庭应讯。
  叫专案小组稍为舒一口气的是与裕民财务前主席同时在英国落网的前董事,他采取比较合作的态度。在英国的引渡聆讯中,他自愿返港接受审讯并承认控罪。1986年底在廉署人员的押解下回到香港。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8

一代巨擘,终难逃法网

  
  陈松青被捕后,获得法官批准以5千万元现金及2百万元人事保释,同时交出旅游证件由法庭保管。当时佳宁集团虽已倒闭,但陈松青的私人财产有多丰厚仍无人知晓,从裕民财务借来的款项也不知所踪。虽然保释金额庞大,仍未能减轻控方的忧虑,律政署的首席检察官曾反对保释,他列举多项理由,包括:陈松青来自外地,家人并不居于香港,在香港的家庭联系薄弱,有逃走可能;而且他十分富裕,恐防他会弃保潜逃。但法官并不接纳上述理由,坚持容许保释。
  为了公众利益及节省诉讼费,控方希望等待引渡同案的裕民财务前主席回港才一并审讯,获法官多次批准将前佳宁主席的审讯押后,谁料这样一拖便七年。1992年,陈松青轻微中风;稍后他出示病历报告,证明自己罹患严重心脏病和耳疾,欲藉此理由回避审讯。1996年,他从英国请来三名医学权威证明他的精神压力很大,情绪低落,身体状况恶化,作为向法庭求情的理由。
  高等法院法官在1996年9月27日的判辞中也曾指斥前佳宁主席利用法律制度,不断玩弄“拖延游戏”,他更指出:“(本案)每一位被告都用尽所有法律途径或技巧,以图拖延那无可避免的审讯。”
  事隔接近二十年,几位专案小组的主要成员对案件记忆犹新。他们异口同声以“铁证如山”四个字来形容这宗惊人骗案。
  1996年初,陈松青案初审。3月,高等法院大法官决定取消他的保释,还押监房,等候案件于半年后开审。但鉴于他报称患有重病,法官批准他将病况报告及服药资料呈交惩教署医生,考虑是否应还押羁留病房看管。无论如何,十多年来一直获准保释的他,终于初尝失去自由的滋味。陈松青随即通过过律师表示愿意承认两项控罪。1996年9月27日,适值农历八月十五中秋佳节,陈松青被判入狱3年。
           
  佳宁案重创香港社会
  案件终结,究竟多少人蒙受损失?犯法的人固然罪有应得,但被无辜牵连的人也不计其数。佳宁集团的迅速崛起,其股价在短短的一年内劲升十数倍。当时很多小市民纷纷入市,曾经做过佳宁小股东的香港人多不胜数。当年香港报章引述一位曾协助某富商炒卖佳宁股票的经纪的一席话,“当年佳宁被捧为神仙股(即有升无跌),富商初期持有约二三十万股;至1982年,股价下挫,他一心趁低吸纳,再购入数百万股;谁知股价不断下滑至最终停牌。他的千万元投资,瞬间化为乌有!”林先生也是受害者之一,他忆述时仍然愤愤不平:“佳宁成功地制造烟幕,令人相信它是一个实力雄厚的集团,许多人毫无保留地投资在它的股票上,怎知一夜间股票成为废纸,一文不值。”事后他对整个股票市场一度失却信心,有一段很长的日子不敢再投资股。父亲是股票经纪的胡先生说:“那时候我还年轻,对炒股票一点兴趣也没有,不过因为爸爸的关系,对佳宁事件都略知一二。整件事是一个骗局,爸爸说连行内的人都看不通他们的诡计,全被蒙在鼓里。受害股民数目很多,唯有叹一句’运气不好’,或当作买一个教训罢!”现职基金经理的何先生说:“佳宁倒闭前我刚入行,还不懂投资,算是幸运地逃过一劫。记得当佳宁宣布停牌时,大家都给吓傻了,许多人毕生积蓄付诸流水,欲哭无泪。有些人干脆把佳宁股票当墙纸用!”
  佳宁案的受害者除小股民外,所有纳税人亦间接地受影响;甚至整个香港的形象都受到损害。法官在判词中亦提及,被告等一小撮人的不法行为,严重破坏了香港这个商业金融中心多年来所建立的良好信誉。
  廉署官员,劳苦功高
  根据法庭资料显示,与案有关的诉讼费达2亿1千万港元,由公费支付;单是廉署的主要支出已超过2千8百万元。然而,社会舆论普遍认同为了争取社会公义,花费在所不计,廉署查办佳宁案彰显法律精神及法治制度的重要性。当时的律政司表示,香港不容忍任何商业诈骗,执法机构不遗余力打击罪案,投入资源调查是必须的,司法公正不应贴上价钱标签。
  专案小组四十多名成员,有些只参与很短的时间便转投其他案件,有些则是贯彻始终的。朱敏健在1985年接受任命参与专案小组时以为任务为期大约一年,怎知不知不觉已经到了1988年。当时他有机会参加升级试,但评审委员翻了翻他的工作纪录,认为他几年来只参与一宗案件,接触面相对较其他考生少,不批准升级。名落孙山的朱敏健当时心情十分复杂,他说:“一直以来,我都因为有机会参与这宗大案而引以为荣,岂料却又偏偏因为它而升级无望。”第二年,朱敏健再度参加升级试,考官提了一条巧妙的问题:“如果给你一个选择,升级便把你调离目前工作,没有机会完成此案;若你想继续调查此案,我不会批准你升级,你作何选择?”朱敏建说:“我选择先查毕案件,反正我对调查此案越来越感兴趣,迟些升职也没有问题。”考官没有接受朱的请求,结果朱升了级,同时被调离此职!
  朱敏健获擢升而被调离专案小组,徐耀成的工作量立即倍增,先后到过马来西亚十几次,最长一次逗留了32天。“小儿子刚刚出世,我接到任命要往马来西亚接见证人,为期两周。心中当然有点牵挂,但毕竟工作最重要。”一瞬间两周过去,工作还是没完没了,与徐耀成同行的检察官认为他对案件最了解,不肯放他离开。“上司十分体谅,同意调派另一位同事来接替,但我最终还是选择留下来把工作完成。”因为他经常出外公干,徐太只好辞去自己的工作,专心照顾家庭和两个儿子。
  跟徐耀成一样,朱敏健亦不无感慨。他说:“我错失了许多重要时刻,两个儿子童年中最重要的几年我都不能留在他们身边。1985至88年间,差不多有一半时间不在香港,那时适值他俩相继入读小学,什么排队报名、笔试面试……总之事无大小,只好靠太太独力处理。”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8

一起案件,三人死于非命


  话虽如此,他们俩都流露满足之情。徐耀成说:“能参与此案,我深感荣幸。除了副组长贾乐施以外,我是全组惟一一个‘由头带到尾’的,连最后一份文件——全案的支出报表——都是由我计算和整理的。”他说从办案学到许多新事物:“早期的确面对很多财经商业方面的问题,但因为参与本案调查,有机会跟专业会计师一起工作,边做边学,渐渐地发觉自己的财经知识有所增长,会计程序、股票市场运作,一概难不到我,对日后调查类似性质的案件有很大帮助。”佳宁/裕民案成了徐耀成生命的一部分,更是他事业的重要部分。入组时他任职助理调查主任,不久即获擢升为调查主任,离组前早已升为高级调查主任。朱敏健更因为该案而引发对法律的兴趣,其后他修读了一个法律课程,取得学位。
  徐耀成认为最大的困难是证物太多,负责管理证物的同事三度换人,对文件的熟识程度反而及不上他,所以他常常主动协助证物主管。辩方律师不时来到证物房要求翻阅那些文件、又要复印,实在是很烦琐的工作。“法例既然赋予他们有权作出这种等要求,我们便要提供服务。证物文件超过四百万页,单是目录已经三寸厚,要从中找到想要的东西,常常要靠自己的记忆。”他形容自己对证物的熟悉程度有如中药店的掌柜对药柜的了解。
  廉署安排引渡逃犯最重要的一环是准备引渡文件。调查员必须将控罪、证物和证据等预备妥当,呈交当地的司法机构,获得对方法庭接受才可要求正式移交逃犯。专案小组甫接手案件,已得悉几名涉嫌人士均离开了马来西亚,所以很早便开始准备有关文件。朱敏健回忆说:“因为海外证人未必能出席香港的审讯,我们为他们录取的口供将会成为指证疑犯的重要呈堂证据。为此,我们会要求他们到当地律师楼,在律师跟前宣誓证明文件的真确性。倘若他们拒绝在律师楼宣誓,我们便要与当地法庭作出安排,传令他们出庭,在法官的见证下答问,由法官签署证明内容真确。引渡文件的数量通常都相当多,我们会将之结集成文件册,用火漆加封,防止被增删。”徐耀成说:“结集成册之前我们须将文件复印,方便控辩双方律师和专案小组的同事取用。有一次我们通宵复印,影印机不胜负荷以至于坏机,我们要急忙找来另一台机替换;打孔机打出来的纸屑更为办公室铺上一层厚厚的‘白雪’。”
  运送引渡文件又是另一个难题。在马来西亚准备的文件共有四十多册,每册大约五寸高。要将它们安全运返香港,调查人员必须亲手携带。但文件的重量远超手提行李的规定,唯一的办法是改乘头等机位。朱敏健和卢敬荣每人背着10册,将剩余的放进上锁的铁箱,合力抬上机舱,全程寸步不离,紧盯箱子,上洗手间也要轮流去。“托引渡文件的洪福,我们首次以公费坐头等!”朱敏健不忘幽默。
  处理英国那批引渡文件的方法有所不同。“文件约有六七十册之多,不能手提。我们特别与航空公司作出安排,租用了一个专用的寄舱货柜,将烧了火漆的文件存放好,再于货柜四周加上封条,确保运送期间没有人能触及文件。负责运送的同事在停机坪监察货柜安放妥当后才可上机;到达香港时要亲自从飞机的货舱直接提取文件。”徐耀成说。
  在审结案件和作出判刑之后,高等法院法官特别赞许调查人员的努力。他说:“这宗案件的复杂程度在本港的司法审讯中相信是史无前例的。我特别希望表扬一群廉署调查人员为侦破这宗庞大案件所付出的努力,以及他们抽丝剥茧侦查每项细节的专业态度……对于他们的调查技巧和专业精神,以及在这宗冗长诉讼中表现出的干劲,我实在深表钦佩……历年来这宗案件岂止一波三折,但调查人员仍能以无比耐性及坚毅意志冲破重重困阻,香港每一位市民都应该感激廉署的努力……”此外,法官更点名赞扬贾乐施和卢敬荣,对他们全力投入工作的专业态度作出高度评价。
  10位长时间参与调查此案的专案小组成员,凭着他们坚毅不屈的精神和卓越的调查技巧,获廉政公署颁发嘉许状;贾乐施和卢敬荣在1994年获当时的港督颁发嘉许状,以表扬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和专业的工作态度。
  一起案件,三人死于非命
  佳宁案历时17年,涉及款项达66亿港元,诉讼费超过两亿港元。主谋陈松青只被判入狱三年,其中一年多在羁留病房中度过。不过,三个和案件有密切关系人士却离奇死亡。其一是英籍律师温树宝,他是佳宁的法律顾问,为佳宁辩护,却在佳宁案开庭前被发现在寓所泳池溺毙,最后证实是自杀,谁都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自杀。另一名是英籍法官柏嘉,审结陈松青等人后一年,他在塞浦路斯度假时死于交通事故;柏嘉太太于93年亦宣告破产。最令人置疑的是前述的马来西亚裕民财务的助理总经理易卜拉欣的离奇死亡案。
  2000年3月25日,香港历史上缠讼时间最长、公帑花费最大的佳宁案,最后一名主要被告袁朗达,被裁定一项收受陈松青450万元赂贿罪名成立,令这宗纠缠15年、轰动一时的商业诈骗行贿案终告一段落。
  1937年出生的袁朗达,是汇丰银行辖下的获多利前行政总裁,他涉嫌受贿四千多万元。香港法庭在1989年向他发出拘捕令,至1993年9月,袁朗达在伦敦被英国政府拘捕,但1998年香港特区政府才成功将他引渡返港受审。案件在1999年4月开审,但甫开庭便有四名陪审员申请退出,要解散陪审团及重新遴选陪审员,在案件聆讯43天后,由于陪审团未能达成一致裁决﹐需要择期重审。2000年2月开始重审不到两日,又有陪审员以私人理由申请退出,由于最终只有一人获批准,陪审团无须重选,审讯得以继续。为了此案,廉政公署准备了长达42卷、共16800多页的证人口供。廉署的调查人员飞往全球11个国家,聘请9名会计师,花了逾三千小时追查帐目,查出的贿款追溯图长达20米。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8

养尊处优的陈松青

  
  至于该案的主犯陈松青被判囚三年,却不必支付巨额堂费。这个昔日的大亨在服刑期间一直住在九龙伊利沙伯医院羁留病房,不用像其它犯人一样度过铁窗生涯,在1998年3月刑满释放后,还可领取千多元的工资,成为另类监狱传奇。
  陈松青1998年初出狱后,一直和妻子和三个女儿隐居在香港新界西贡清水湾道的豪宅,外人只见闸门而不见大宅,占地逾万呎园林的将外界与他隔开。这栋豪宅位于清水湾道281地段,1992年底由他的三个女儿以龙心公司名义以四千万元购入大宅重建。邻近原是“鹧鸪菜”老板张紫珊居住的紫庐,1999年底易手卖给内地富商许智明,改称“智庐”。对外人来说,陈宅不可望也不可即,在清水湾道路过只可见一个“清水湾道281地段”的路牌及一道闸门,四周种满绿树,好像是大宅及他的保护罩,车路蜿蜒而上,再穿过另一个闸门才能抵达大屋,可见他的隐居心态。
  据曾到访陈宅的人士说,大屋装潢精雕细琢,“甚至梯级的扶手也是雕花的,充满古典的欧陆风情,屋内又摆满名画、雕塑、古玩等,好像一个博物馆。”如果从高空俯瞰,才能揭开豪宅的神秘面纱,它矗立小山丘上,尽览银线湾美景,两层高的欧陆式风格建筑,有古罗马巨柱及大弧形露台,大屋占地不大,但园林面积极广,媲美隔邻逾四万平方英尺的“智庐”。在逾万平方英尺的花园中,有泳池、池塘和小径,也种了不少他喜爱的柏树,他来港前连名字也从“选仁”改为“松青”。
  陈松青现在名义上还是三家公司的董事,但他在香港上环干诺道中的办公室门卫说,“很久没有见他来过”。陈松青的生意,据报道是由三个女儿在管理,她们是15家投资公司的董事,投资遍及房地产、证券及信贷。
  陈松青近年见报,一次是在2001年12月,叶剑英长孙女叶静子在香港举办西藏珍宝展时,陈青松送了一个大花篮致贺。另一次是2003年居沪的台湾富商汤君年去世,陈松青也曾经送花圈表示哀悼。
   
  被告 控罪 判刑
  陈松青 两项串谋讹骗罪于1980年8月至1983年10月期间,串谋以不诚实手段诈骗裕民银行及裕民财务,取得2亿3千8百万美元的贷款 入狱3年;5年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参与公司行政管理或持有公司资产
  裕民财务前主席 一项串谋讹骗罪于1979年12月至1983年10月期间,串谋以不诚实手段诈骗裕民银行及裕民财务,容许裕民财务在没有得到足够抵押及保证下批出2亿9千2百万美元予跟陈松青有关连的公司 入狱1年(成功引渡前已被英国扣押7年)
  裕民财务前董事 两项串谋讹骗罪于1982年1月至1983年10月期间,串谋以不诚实手段诈骗裕民银行及裕民财务,容许裕民财务在没有得到足够抵押及保证下批出1亿3千7百万美元予跟前佳宁主席有关连的公司两项收受利益罪于1981年9月至82年5月期间,接受前佳宁主席1千5百72万6880港元,作为贷款予跟他有关连的公司时给予方便的报酬 入狱10年
  裕民财务前代理董事 两项串谋讹骗罪于1980年8月至1983年10月期间,串谋以不诚实手段诈骗裕民银行及裕民财务,容许裕民财务在没有得到足抵押及保证下批出共2亿3千8百万美元予跟前佳宁主席有关连的公司 入狱5年
  欧洲银行经理 四项受贿罪未得雇主同意,收受前佳宁主席提供237万港元作为在业务上给予佳宁集团优待的报酬 入狱3年;将收受的贿款交予佳宁的清盘人
  国际银行前执行董事 两项受贿罪未得雇主同意,收受前佳宁主席提供88万8千港元及66万8千股佳宁股份作为在业务上给予佳宁集团优待的报酬 入狱18个月;将收受的贿款交予佳宁的清盘人及支付30万元予政府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9

联交所上市舞弊大案


  今天的香港证交所是香港、内地和海外一些企业上市的首选,香港股市以管理严密、对交易者公开公平著称。香港能有这样的声誉,和廉政公署的存在也是分不开的。
  20世纪60年代末,香港经济开始起飞,本地华人资本开始崛起,他们希望通过上市来筹集资金,发展壮大,但这些华人公司上市申请却屡屡被当时由西方经纪控制、独家经营的香港证券交易所拒之门外。实际上这是英资对华资的排斥。1969年12月17日,首家华人金融证券行“远东证券交易所”成立,创办者是李福兆。他后来回忆说,当时证券交易都由洋人控制,香港资金外流,对经济造成极大打击,因此他联同“金王”胡汉辉、恒生银行前董事长利国伟、廖创兴银行主席廖烈文、胡百熙等多名在社会有名望的华人自立门户,与外国经纪行分庭抗礼,帮助本地工商业界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远交所”立即把香港证券业带入快车道。更重要的是,这个交易所打破了洋人的垄断,为华商上市铺平道路,也为他们日后的腾飞创造了机遇。李嘉诚闻名世界的“长江实业”就是于1972年11月在这个交易所上市的,股价当天即飙升一倍。
  1986年,香港4家交易所合并为联合交易所,李福兆出任首届主席,堪称香港的证交所之父,成为当时香港工商界和社会舆论的焦点。李福兆来自香港最显赫的家族之一。他祖籍广东鹤山,其父李冠春非常疼爱这个小儿子,从小就向他传授炒股诀窍。李福兆曾自夸说,他6岁就知道如何买股票。不过,他的名言却是“不要与股票谈恋爱”。李氏家族成员除李福兆和东亚银行副主席李国宝外,还包括前行政立法两局议员李福树、前上诉庭按察司李福善、现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李志喜、现任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长李国章等,这个家族在香港的政经法律文化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不过,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李福兆的显赫家族地位和本人的权势,并不能使他在触犯法律之后逍遥法外。
  没有不透风的墙
  香港的证券交易始于十九世纪中,在亚洲是同业先驱之一。直至1972年,香港先后成立四间交易所从事证券买卖。为了加强市场监管,使证券交易得以在公平的环境下展开,也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业内人士一直在推动合并四所。1986年4月2日,香港联合交易所(下称联交所)开始运作,四所并存的时代告终。
  联交所由21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下称常委会)监管,包括主席、五位副主席及其他委员,均由联交所会员(即股东)出任,负责制定措施、决策和监察运作。日常营运则由行政总裁执行。
  联交所运作至2000年,与香港期货交易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所合并,易名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交易所或港交所)。
  1986年4月香港联合交易所(下称联交所)正式运作,负责公司上市审批权。联交所成立不久,业内就流出传言称公司如欲成功上市,需由联交所有关人士作出“特别安排”;廉署高层也收到类似的情报。
  1987年2月,当时的执行处处长施道伟〔G.E.Stockwell)亲自委派总调查主任祁国利(PeterGregory)单独负责查证有关情报是否涉及贪污行为。由于案件所涉及的问题相当敏感,而牵涉的人士都是证券界举足轻重的人物,因此所有的调查工作都在高度机密的情况下展开,知情者只有廉政专员、处长本人和祁国利。
  祁国利根据情报,追查怀疑涉案公司于上市时的股份分配,同时对怀疑涉案人士展开背景调查,用了接近半年时间。搜集到的资料使祁国利确信联交所的上市制度存有漏洞,某些掌权人士在批准公司上市时涉嫌非法收受利益,违反了《防止贿赂条例》。他在工作报告中向执行处处长建议正式立案,展开全面调查。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9

处长密令


  1987年2月的某一天,祁国利从执行处处长施道伟手中接过一项“高度机密”的任务——查证商营公司向联交所申请上市的过程中出现贪污问题的谣言是否属实。
  被问及为何被选中膺此重任时,祁国利笑称:“大概是因为我从不买卖股票,由我来处理此案是绝对不会出现利益冲突罢!”他回忆说:“获派这项工作,我得先详细了解证券市场的运作和公司上市程序。为了搜集资料以印证情报,我有时会离开岗位,‘失踪’几小时,幸好与上司取得共识,他们知道我正在处理一宗高度机密的案件,因此从不过问我的行踪。”
  祁国利当时正协助处理轰动一时的海外信托银行案件,是警廉联合专案小组成员之一。由于工作所需,小组成员早已迁离廉署执行处的办事处,进驻位于湾仔的海外信托银行总部。祁国利便顺理成章地在湾仔办事处开始这项机密任务。
  要同时查处两宗案件,一宗是亿元贪污诈骗案;一宗是可能影响整个香港金融市场却暂时茫无头绪的案件,祁国利确实忙得喘不过气,于是他向处长申请,找来调查主任秦汉贤帮忙。“为了确保案情不外泄,我只能断断续续地安排秦汉贤替我搜集一些背景资料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情况。他只可按我的指示去做,从不追问因由。”秦汉贤也是海外信托银行案件警廉联合专案小组成员之一,与祁国利共同进退了很长一段时间,俩人在工作上早已建立了深厚的互信。他说:“祁国利不跟我解释案情,我并不感到为难,调查人员向来有条不成文的工作守则:‘只有必须知道内情的人才有权知道’。我确信可以让我知道的,他一定不会隐瞒;既然暂时未能告知我的,我亦不会多问。”
  成立专案小组
  时任廉政专员班乃信(Barnes)与执行处处长施道伟看过祁国利的初步调查工作报告后,马上向港督卫奕信作出汇报,并于1987年10月14日正式立案调查,并特别在原的四个调查科以外,临时加设“调查科(五)”,由助理处长百敏庭(RogerBatty)统率一个为数9人的专案小组,专责处理此案。
  专案小组成员及分工
  助理处长百敏庭总指挥
  首席调查主任费迪(RobertField)统筹和策划
  总调查主任祁国利
  六名调查主任及助理调查主任调查
  按需要抽调其他调查人员协助处理与案件有关的特发性事务

蔷薇 发表于 2007-1-14 10:09

黑色星期一

  
  美国股市于1987年10月19日急跌,引发全球股市大幅下滑,港股出现恐慌性抛售,恒生指数于一夜间下跌420点,跌幅达11%,被称为“黑色星期一”。翌日开市前,当时的联交所主席宣布,常委会根据交易所条例赋予的权力,通过决议停市四天,以便清理积压的交易。此举在业内引起极大争议,有业界人士认为停市只会延缓股市下泻的颓势而不能扭转跌市,复市日股价必然再大幅下挫。10月26日(星期一)复市,恒生指数以2241点收市,下跌1120点,跌幅达33%,是香港有恒生指数以来跌幅最大的一天,不仅金融市场人心惶惶,整个香港社会也忧心忡忡。
  虽然专案小组成立不久,但由于案件涉及联交所高层,故廉署要求小组尽早破案,尽量减低案件对市场可能造成的冲击。这对小组成员无疑构成巨大压力。
  股灾前后恒生指数升跌
  日期当日收市恒生指数与上日比较升跌幅度(%)
  15/103828.64-15.84-0.41
  16/103783.20-45.44-1.67
  19/103362.39-420.81-11.12
  20—25/10停市四天及周末休市两天
  26/102241.69-1120.70-33.33
  10月19日全球股灾后,港督下令,倘若廉政公署对此案的怀疑属实,则必须尽快采取行动。因为刚经历全球大股灾,香港实在不能再承受另一金融冲击。
  便条成实证
  调查工作在全球大股灾的阴霾笼罩下悄悄地展开。由于当时案件仍未曝光,调查员需多番转折,才能搜集到可能与案有关的公司申请上市的资料及股份分配情况。具有丰富调查经验的祁国利也感到搜证异常困难,小组连续两个月经常通宵达旦地工作。调查工作陷于胶着状态,直到一张手写便条的出现。
  这张夹杂于如山的文件堆中的便条,清楚记录着即将卸任的联交所主席李福兆和其他人士如何分配从申请上市公司获得的优先配股,小组还发现手稿的笔迹属于当时联交所的上市部主管曾德雄,于是锁定他为目标人物,深入追查。祁国利解释说:“我们虽然已掌握有力的物证,但还需找到证人,将事件背后的隐秘揭开。”
  上市“巧”安排
  公司申请上市,过程繁复,须耗费相当时间和费用支出。一般公司由于缺乏经验,多会委托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商人银行或包销商等协助办理上市事宜。
  所有上市申请,先由联交所上市科审查,再交上市委员会复核和批准,然后由常委会确认及最后批准。常委会的主席和副主席均为上市委员会的当然委员,常委会主席也是上市委员会的召集人。调查发现于1986至1987年间,当时的联交所主席曾向财务顾问要求配售申请上市公司的股份,然后按部分成员在委员会中职位的高低,以10:3:1的比率分配,这种安排,业内人士称之为“分饼仔”,是不公开的惯常做法,也可以说是一种潜规则。
  贪污手法
  公司委托财务顾问代办申请上市的手续
  联交所上市科负责审查申请文件,并向上市委员会推荐申请
  上市委员会负责复核申请文件
  前主席兼上市委员会召集人向财务顾问索取或接受优先配股
  个别公司会按上市委员会建议调整上市股价
  上市委员会初步批准上市申请,然后呈交常务委员会审批
  常务委员会(部分委员是上市委员会成员)批准上市
  趁公司上市后股价上升出售手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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