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小传
周汝昌序
新春里才从墨西哥度寒假回来时,收到周汝昌先生自北京来信,说他最近已把旧著《曹雪芹》一书增删修订,改题作《曹雪芹小传》,即将出版,要我写一小序,以志墨缘。他这大著要出新版的消息,不但使我高兴,我想海内外所有爱好《红楼梦》的读者们也一定会雀跃欢迎的。
大家都明白,我们对曹雪芹这伟大作家的一生是知道得太少了。我们不但没有足够的材料来写一部完整的曹雪芹传,就连许多最基本的传记资料,如他的生卒年,父母到底是谁,一生大部分有什么活动,到今天还成为争论的问题,或停留在摸索的阶段。事实上,世界几个最伟大的文学家的生平毕竟如何,也往往令人茫茫然:像荷马与屈原,也许是由于时代太久远了,缺乏详细记载;但莎士比亚(1564----1616)比曹雪芹只早生一百多年,已近于中国的明朝末期,到今天大家对他也不是知道得很清楚,甚至有人还在说,那些戏剧都不是他作的。也许这些大文学家在生时正由于不受统治集团和世俗的重视,才有机会独行其是,发挥一种挑战和反叛的精神,创作出不朽的巨著罢。这样说来,好像越是写最伟大的作家的传记,越会遭遇到最大的困难。曹雪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此我希望读者们在读这小传之前,首先要想到著者所面临的是何等的一个极端棘手的难题。
可是我觉得汝昌写这小传时,却采取了一种很明智的态度。他把我们所已确知有关曹雪芹的一鳞半爪,镶嵌熔铸进他所处的社会、政治、文化和文学艺术的环境里,用烘云托月的手法,衬出一幅相当可靠而可观的远景和轮廓来。他所描述的清代制度,康熙、雍正、乾隆时代的政治演变和风俗习惯,都详征史实;对于曹雪芹身世的考证,比较起来也最是审慎;大凡假设、推断、揣测之处,也多明白指出,留待读者判断,好作进一步探索。这种以严密的实证配合审慎的想象来灵活处理,我认为是我们目前写曹雪芹传唯一可取的态度。
自从“五四”时期新红学发展以来,经过许多学者的努力,我们对《红楼梦》和它的作者、编者和批者的研究,已进步很多了。这其间,周汝昌先生1948年起草、1953年出版的《红楼梦新证》无可否认的是红学方面一部划时代的最重要的著作。他挖掘史料之勤慎,论证史实之细密,都可令人敬佩。至于对某些问题的判断和解答,对某些资料的阐释和运用,当然不会得到每个人的完全同意。这本来是很自然的现象。一个顶好的例子,是他大胆建议曹宣的名字,多年来受人责难,直到康熙时的《曹玺传》稿被发现后,才果然得到证实。今后红学研究,基本上还需要大家来发掘更多的资料,并使它普遍流通,让学术界来广泛利用,作出各种不同的可能的解释,互相批评,铢积寸累,弃粕存精,以求逐步接近真实。“实事求是”首先要挖掘和知道“实事”,然后经过反复辩论,才能求得真是非。恰如林黛玉对香菱说的:“正要讲究讨论,方能长进。”汝昌在考证方面给红学奠立了许多基础工作,在讲论方面也引起了好些启发性的头绪。他自己也在不断地精进。
这一点我不妨举一件小事来作证。他在初版《红楼梦新证》里解释“雪芹”二字说:“怕是从苏辙《新春》诗‘园父初挑雪底芹’取来的。”后来在1964年出版的《曹雪芹》一书里,他又加了“或范成大的‘玉雪芹芽拔薤长’的诗句。”我当时读到这里,就觉得这样注释固然显得有理,但雪芹真正用意所本,应该还是苏轼的《东坡八首》。我把这意见向一些学生说过,本来想写一篇小品来补充,因别的事情耽搁了。后来读到1976年汝昌的《新证》增订本时,见他果然在这范成大的《田园》绝句下面又加了一个括符说:“参看苏轼《东坡八首》之三:‘泥芹有宿根,一寸磋独在;雪芽何时动,春鸠行可脍。’”这小事很可看出他不断勤奋追索的精神。
当然这里我仍然不妨补充一下我个人的一点见解。我为什么说这诗才是“雪芹”之所本呢?要了解这点,必先说明苏东坡用这“雪”和“芹”的历史背景和象征意义。按苏轼在元丰二年(1079)被新政派小人告发,以所作诗文“讥切时事”,教人灭“尊君之义”,和“当官侮慢”等罪名,被逮捕下御史台审问入狱,几乎丧了性命。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乌台诗案”。此案牵连很广,据东坡自己事后说,吏卒到他家搜抄,声势汹汹,他家“老幼几怖死”,家人赶急把他的书稿全部烧毁。亲戚故人多惊散不顾。情况颇有点像《红楼梦》里所描写的抄家的恐怖局面。我们固然不知道这一回是不是雪芹的原稿;但我想,雪芹在原稿写到抄家时,其情况恐怕也会和东坡所描写的抄家的恐怖局面有共同之点。而汝昌在本书中写到明清时代抄家的情况时,也正好有类似的举例,《新证》增订本引《永宪录》也有“幼儿怖死”的例子。苏轼在御史台的狱里坐了四个多月的监牢,旧传御史台植有柏树,上有乌数千,故又称乌台、乌府或柏台。从来就相承作为是冷森森的地方的一种代表。苏轼前此六年还给他一位当御史的朋友写过一首开玩笑的诗,中有“乌府先生铁作肝,霜风卷地不知寒,犹嫌白发年前少,故点红灯雪里看。他日卜邻先有约,待君投刻我休官”等句。现在果然是轮到他被劾休官坐到这冰冷的监狱里来了。他在狱里所写的诗,描述他一夕数惊,时时有丧命危险的感觉,如说:“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梦绕云山心似鹿,魂惊汤火命如鸡”,也正是特别描述那凄冷阴森之状。在狱里他还写了“御史台榆、槐、竹、柏四首”,其中如:“谁言霜雪苦,生意殊未足,坐待春风至,飞英覆空屋”(榆);“栖鸦寒不去,哀叫饥啄雪,破巢带空枝,疎影挂残月”(槐);“萧然风雪意,可折不可辱”(竹)。这些都是用植物能耐冰雪而保存生命和骨干来比喻政治迫害下的挣扎图生存、保气节。苏轼在审讯期间,得到一些同情者的援助,免了死罪,被贬谪到黄州。元丰三年(1080)二月他到黄州后,生活穷困,次年春得朋友帮助申请到一块官府的荒地,亲自垦耕,他把这块荒地依白居易诗意取名东坡,便作了那《东坡八首》。诗前有一自序说:
余至黄州二年(其实只一年左右,旧时习惯,过了年关便可如此说),日以困匮,故人马正卿哀余乏食,为于郡中请故营地数十亩,使得躬耕其中。地既久荒,为茨棘瓦砾之场,而岁又大旱;垦辟之劳,筋力殆尽。释耒而叹,乃作是诗,自愍其勤。庶几来岁之入,以忘其劳焉。
这几首诗表面上虽只描述穷苦耕作之状,背后却流露着对宋朝那种恶劣官僚政治的不满,如“我久食官仓,红腐等泥土”,和“良农惜地力,幸此十年荒”等,都可想见。其中第三首全诗如下:
自昔有微泉,来从远岭背,
穿城过聚落,流恶壮蓬艾。
去为柯氏陂,十亩鱼虾会。
岁旱泉亦竭,枯萍粘破块。
昨夜南山云,雨到一犁外。
泫然寻故渎,知我理荒荟。
泥芹有宿根,一寸嗟独在;
雪芽何时动,春鸠行可脍。
(自注:蜀人贵芹芽脍,杂鸠肉为之。) 这诗开头说原有细小的泉水,从山上流过城镇,变成垢秽,助长了杂草,使鱼虾聚集。后来天旱了,泉水也枯竭了,萍草皆已枯萎。忽然一夜雨来,本是可喜,但走去荒地一看,野草丛蔚。侥幸的是泥巴里还留下一些芹菜的旧根,只一寸来长,孤零零遗存在那里。希望这耐过冰雪严寒的旧根,等春天一到,又重发生机,那时长出芹芽,就可以做成芹芽鸠肉脍了。初看起来,诗只描写了一种田园自然景象,但我们如了解他这一两年来的生活经历,就会明白,他是像陶渊明写田园和“拟古”诗一般,诗句的深处实有无限的人生与社会意味。联系着他近两年做官被逮、搜家、入狱、贬谪这一连串的变故看来,就可知道这诗可能暗示着,过去的政府细惠,只助长了恶吏专横;而一旦恩惠枯竭,他的生活就艰困濒于死境;只因他能耐住冷酷的现实,在一些同情者的维护下,方得保存生机;但还要等待政局的春天到来时,才会真正快活。苏轼在这诗里用芹来比自己,也正如他前此不久在狱中作诗用榆、槐、竹、柏来自比。他在《东坡八首》之前的几首诗里,又常用梅花来做比兴,如“去年今日关山路,细雨梅花正断魂”和“蕙死兰枯菊亦摧,返魂香入岭头梅,数枝残绿风吹尽,一点芳心雀啅开”,都是用来描写这种心境。苏轼把芹看得很重要,有如屈原的兰蕙香草,这也许因为芹是他故乡贵重有名的植物之故。元丰三年五月,正是他写东坡诗前几个月,和他最要好的堂表哥文同的灵柩经过黄州,他写了一篇祭文,其中就说:“何以荐君,采江之芹。”
曹雪芹的父辈把他取名霑,自然意味着霑了甘霖雨露之惠,也可能有霑了“皇恩”或“天恩祖德”之意。替他取的字,也正如汝昌所论,应该是“芹圃”,有“泮水”“采芹”,希望他中科举、得功名之意。雨露或泉水“霑”溉“芹圃”,固然是顺理成章,“采芹”游泮得功名,也可说是“霑”了天恩;所以这名和字意义实相关联。用“圃”作字本是从“甫”转变而来。“甫”字传统上多用作“字”的下一字,如吉甫、尼甫等。过去都说甫乃男子或丈夫之美称,或男子始冠,可以为“父”之称。《集韵》说:圃或省作甫。其实甫本是圃的原字,甲骨文的甫字作田上有草,后起的甫字才从用父。后来又加上一个外围作成圃,正如或字加框成國,原是多余的。《诗经》里的“甫田”、“甫草”,《毛传》都误训作“大”,其实就是“圃田”、“圃草”的意思。男子成人,可以为父的时候便取一“字”,字从子,本意就是表示可生子了。甫字无论通父(斧)或通圃,都是樵苏采集与农业社会里求生产与生殖的愿望下用来作“字”的。后代人喜欢用“圃”作字号,兼含有为农为圃的风雅诗意了。
曹雪芹在他“芹圃”一字的基础上取号“雪芹”,应该是从东坡诗里的“泥芹”“雪芽”取义。《东坡八首》这诗远比苏辙的诗和一百多年后范成大的诗有名。东坡最著名的别号也由此而起。曹寅很喜欢苏轼的诗,可从他所作诗中有“用东坡集中韵”一事看出来。《四库提要》也说:“其诗出入于白居易、苏轼之间。”虽然失之简单化,毕竟看出有苏诗的作用。曹雪芹自己的作品也往往现出苏轼的影响,例如《红楼梦》第七十六回写“寒塘渡鹤影”那只“黑影里嘎然一声”飞起的白鹤,正像《后赤壁赋》里描写的那只“玄裳缟衣,戛然长鸣”的神秘的孤鹤。第三十八回宝玉的“种菊”诗里有“昨夜不期经雨活,今朝犹喜带霜开”和“泉溉泥封勤护惜”的句子,与《东坡》诗中“微泉”,“泥芹宿根”和“昨夜”一犁“雨”之活荒草,也可能有一些渊源。假如这个猜测不全错,那就更可见雪芹确曾留心过《东坡八首》了。他家先世既“屡蒙国恩”,后来皇恩枯竭,遭受抄没,也许正如汝昌所说,其时或许还有人保护才得幸存过活。他想到苏轼的遭遇,读了《东坡》诗,当然会引起许多同感,何况东坡诗又用的是他的字“芹”自比,所以便取了“雪芹”做别号。东坡的“泥芹”之泥固然是污浊的(宝玉所谓“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但它的“雪芽”却是出于污泥而不染。苏轼兄弟诗里的雪多半是洁白而有保护作用的,曹雪芹笔下的雪尤其美丽,带有耐冷保护诸义。试看《红楼梦》第四十九回芦雪庭即景咏雪联句中说的:“有意荣枯草,无心饰萎苕”,便带有这种意思。(“苕”字程、高本误作“苗”,殊不知这儿苕字是取《诗经》小雅《苕之华》之义,朱传所谓“诗人自以身逢周室之衰,如苕附物而生,虽荣不久,故以为比。”雪芹原句是指雪不愿来装饰那些依附于即将衰败的皇室统治者的人们。改成“苗”字便全不相合了。)“雪芹”二字含有宿根独存、洁白、清苦和耐冷诸义。苏辙后来写《新春》诗时,用“雪底芹”一词,也许仍是受了东坡诗的影响,他下面两句是:“欲得春来怕春晚,春来会是出山云”,也有瞻望东风解冻的意思。说到这里,不免想起汝昌在增订本《新证》里采录《午梦堂集》一篇《曹雪芹先生传》,其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说雪芹号“耐冷道人”。这就和我上面所解释的“雪芹”意义恰好相合。这篇传里固然有好些错误,但有好几处说得相当正确,正如汝昌所说,“岂尽向壁虚构所能为?”
说到这里,不妨再给曹雪芹的另一个别号“梦阮”附带也解说几句。大家都知道这别号是表示向往阮籍。敦诚赠雪芹诗已明说“步兵白眼向人斜”。追忆他的诗也有“狂于阮步兵”之句。但雪芹做人的态度狂傲像阮籍,也许还是表面的;他向往阮籍而取号“梦阮”,我以为或许还有更深一层意义。这就牵涉到阮籍的处境、思想和态度,与曹雪芹有许多相类似之处的问题。《晋书》本传说:“籍本有济世志,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由是不与世事,遂酣饮为常。”这本已像“于国于家无望”,“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了。大家又都知道,阮籍的父亲阮瑀曾做过曹操的“司空军谋祭酒,管书记”,和曹丕、曹植兄弟都很要好,为“建安七子”之一。司马氏篡魏时,曹爽、何晏等谋复兴曹魏,事败被诛。阮籍曾拒绝属于司马氏一党的蒋济的邀请。据《魏氏春秋》,籍却担任过曹爽的参军。他又与何晏等人相似,浸沉于老、庄思想,违背司马氏一党所倡导的保守派儒家礼教。嵇康说他“至为礼法之士所绳,疾之如讐”。曹雪芹因雍正夺取政权后发现曹家和他的政敌胤禩、胤禟有关系而遭抄家之祸。他的身世自然很容易使他联想到阮籍在司马氏夺取曹魏政权后的遭遇。何况阮家世属曹党,而雪芹的祖父曹寅就时常被称赞才如曹植;寅著《续琵琶》传奇替曹操赎回蔡文姬事吹嘘,当时人便批评他可能袒其同宗。曹寅赠洪昇诗正有“礼法谁曾轻阮籍”之句。敦诚也尝引杜甫诗说雪芹乃是“魏武之子孙”,而敦敏寄雪芹的诗也说:“诗才忆曹植。”这当然并不一定是说曹雪芹已确认曹操是他的祖先。《红楼梦》里把王莽、曹操一样说成“大恶”,但那到底只是贾雨村说的“假语村言”。我所要指出的只是,曹雪芹的家世背景很容易使他联想到并同情于因属于曹党而遭受政治歧视的阮籍。
再看阮籍的为人处世,王隐《晋书》说:“阮籍有才而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魏氏春秋》说他“宏达不羁,不拘礼俗。”《世说新语》《任诞篇》注引《文士传》说他“放诞有傲世情,不乐仕宦。”但他能“口不论人过”,目的是“佯狂避时”以免祸,所以司马昭说他“未尝评论时事,臧否人物”,不曾加害于他。正和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掩饰着说:“毫不干涉时世”“亦非伤时骂世”相类似。尤其明显的是,《红楼梦》的作者对女子特别同情,对男女爱情尤别有体会。这也正是阮籍的特性之一。《晋书》阮籍本传说:
籍嫂尝归宁,籍相见与别。或(《文选》注引《晋阳秋》此下有“以礼”二字。)讥之,籍曰:“礼岂为我设邪?”邻家少妇有美色,当垆酤酒。籍常诣妇饮,醉便卧其侧。籍不自嫌。其夫察之亦不疑也。(《世说》《任诞篇》作:“夫始殊疑之,伺察,终无他意。”)兵家女(同篇引王隐《晋书》作“籍邻家处子。”)有才色,未嫁而死。籍不识其父兄,(同上作:“籍与无亲,生不相识。”)径往哭之,尽哀而还。其外坦荡而内淳至,皆此类也。(按籍从侄阮咸亦“竹林七贤”之一,《世说新语》《任诞篇》说他“先幸姑家鲜卑婢,及居母丧,姑当远移,初云当留婢;既发,定将去”;他便“借客驴著重服自追之,累骑而返”。注引《竹林七贤论》曰:“咸既追婢,于是世议纷然。”)
这种种特出的态度,颇使人疑心曹雪芹笔下塑造的贾宝玉亲昵少女和婢女的憨态,是否多少也受了阮氏叔侄的启发。(《红楼梦》第四十三回写正当贾府诸人替凤姐庆寿辰的那天,宝玉忽然不让家人知道,穿了素服,和茗烟骑了马到郊外去哭祭因他而自杀的,他母亲的婢女金钏。第七十七回私自出外访睛雯。这种种行径,便和阮咸居丧借驴追姑家婢不无相类之处。)曹雪芹本就与阮籍个性相近,上文已引过,史家说阮籍“嗜酒荒放”,本传也说他“宏放”“不羁”,曹雪芹嗜酒那是他朋友诗里多次提到过了。而且人们也说他“素性放达”或“素放浪”。阮籍“能啸”,“善弹琴”。曹雪芹能“击石作歌声琅琅”,“燕市悲歌酒易醺”。张宜泉说的“白雪歌残梦正长”,“琴裹坏囊声漠漠”,当非空套语。宝玉也会弹琵琶,唱曲。
我看最值得注意的还有一点,阮籍本传说他“当其得意,忽忘形骸,时人多谓之痴”。这个“痴”字在《红楼梦》里是个很重要的意境,是描述“情”的中心观念。首回开场的诗里已揭出:“更有情痴抱恨长。”空空道人对石头说,你那一段故事也“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随后记载曹雪芹在悼红轩披阅增删之后,所题一绝又有“都云作者痴”。这正是雪芹自己承认“时人多谓之痴”了。而那僧对甄士隐所说关于香菱的四句言词,头一句也是“惯养娇生笑你痴”。警幻仙姑说自己是“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太虚幻境的对联也指出“痴男怨女”的“情不尽”。配殿各司的头一个就题作“痴情司”。警幻仙姑评价宝玉的最要紧的一句话就是:“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宁荣二公之灵嘱托仙子的是“万望先以情欲声色等事警其痴顽”。众仙姑的名字又是“痴梦仙姑”,“钟情大士”。《红楼梦十二支》的末了一曲也说:“痴迷的枉送了性命。”第五回末之前总叙全书轮廓,这回末了一句话就说宝玉是“千古情人独我痴”。事实上,雪芹笔下的贾宝玉时常有“痴狂病”或“痴病”。就是那甄宝玉也是“憨痴”。黛玉也一样有“痴病”。连《红楼梦》第百二十回末了的两句诗:“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正用一个“痴”字作结。这两句诗是否曹雪芹原意固是难说,但至少续书人或编书人也早已知道这“痴”是全书一个重要观念了。阮籍被同时人说是“痴”,我看对“雪芹”的小说构思不无影响。我们知道,阮籍“博览群籍,尤好庄、老。”并曾著有《达庄论》,讥儒美庄,或以庄老释儒。《红楼梦》写宝玉喜读《庄子》,“细玩”《秋水篇》,“看的得意忘言”。又续《胠箧篇》文。这一切都表现曹雪芹在思想上也非常接近阮籍。这当然并不是说他们思想全相同。不过无论如何,“梦阮”这一别号的背后可能暗示着曹雪芹对阮籍的梦想确是并非泛泛的。阮籍的政治遭遇,和他叛逆的思想与行为,以及“佯狂避时”的态度,也许曾引起过他深切的同情。
上面偶因谈到汝昌阐释雪芹名字别号,便写了这么多。这些推论固然是“不可必”,但把各种情势比并而观之,我以为仍不失为有相当的可能性。因为从《红楼梦》里可以看出,雪芹特别重视命名取字的用意,例证很多,众人皆知,毋须列举;他取自己的别号,决不会反倒不是经过细心深切考虑它的含义的。而说明这种含义,我认为对整个曹雪芹的思想与为人的了解理应有所助益。尤其是因为在他所处的时代里,政治迫害严酷,他别号背后的政治含义在当时决不能形诸笔墨。那就非要我们后代人来抉发不可了。这真有点像“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呢!
不但如此,而且曹雪芹是个非常渊博精深的作家,他的思想、艺术和人格,浸润着整个中国的深厚文化成就。我们如要充分了解他的作品和为人,也就非从多方面深入追索不可。换句话说,我们如果不从历史、哲学、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文学、艺术,以至制度和风俗习惯等各方面的传统来研究,那我们对曹雪芹和《红楼梦》恐怕是不能充分了解的。就这一未必人人都能见到的观点说,我觉得汝昌这《小传》和他的《新证》却都开了好些端绪,说明他的理解早已洞见及此。有时候,他为了要了解曹雪芹更多一点,而直接证据不足,也就像我们每个人一样,都想多推测一些,亦在所难免。但他所指出的多可发人深省。再举一个例,人人都知道《红楼梦》里的诗、词、曲子都作得好而恰当,但汝昌更能指出雪芹在这方面的家学渊源和特殊风格;能指出清代女诗人之多,女子作诗几乎已成为雪芹时代的一种习尚;更能指出《红楼梦》艺术上许多特点之一是以古典抒情诗的手法来写小说。这都可帮助我们了解曹雪芹和《红楼梦》。他又说:“有种种迹象证明,曹雪芹对他祖父的诗篇十分熟悉。”并受了他诗格的影响。看来他没有余暇多举例证说明。我个人尝有一点不成熟的揣测,《石头记》把石头做主体,是否受了曹寅的诗一些启发呢?汝昌于此,在《新证》增订本书首插图的背面却举了一个例子,即他祖父诗中曾有“娲皇采炼古所遗,廉角磨礲用不得”。我以为最重要的证据是:例如《楝亭诗钞》开卷第一首诗题目是:“坐弘济石壁下及暮而去。”诗云:“我有千里游,爱此一片石,徘徊不能去,川原俄向夕。浮光自容与,天风鼓空碧。露坐闻遥钟,冥心寄飞翮。”这里有对石的爱慕,坐久而不去,又有和尚的事。弘济有二,一个略与曹寅同时,这里应是指元朝余姚的天岸弘济(1271----1356),他是一个很渊博有才能与道行的和尚。“梵貌魁硕,言词清丽,诸书过目,终身不忘;故其本末兼该,无所渗漏。”“谭辩风生,词如泉涌,了无留碍”,而“义理通彻”(见《新续高僧传》二)。值得注意的是,“弘济”一名据《佛地经论》乃是“平等救济一切有情”之意。《石头记》首回写一僧一道“来至峰下,坐于石边,高谈快论”云云。而把那石头缩成一块美玉,袖之而去的,却是那僧,后来来要玉和还玉的也是那癞头和尚。那僧、道原也是要来“脱度”“情痴”的。曹寅自定诗稿,把这首坐在和尚石壁下的诗列在卷首,可见对它很重视,诗也颇有冥心见道的境界。我以为雪芹小时读他祖父的诗,这第一首,对他小小的心灵,印象一定比较深刻,难免不对他后来写书时的构思发生影响。
以上,主旨是为了说明我上面提出的那一观点:我们如果不从所有各方面的历史传统来研究,那我们对曹雪芹和《红楼梦》恐怕是不能充分了解的,而就我所见,汝昌对于此点独能深有体察。这是我在序言中想要表述的中心意思。
最后,我不妨一提我和汝昌订交的经过。因为这与我们研讨曹雪芹和《红楼梦》也不是无关的。1978年七、八月间,我回到“一去三十年”的祖国来访问。在北京的短短几天里,除了探访古迹名胜之外,为了我当时正在提议筹开一个国际《红楼梦》研讨会议,很想会晤几位红学专家。除了最老一辈的学者如俞平伯先生之外,当然首先就想到了周汝昌先生。果然经过旅行社的安排,在八月二十二日,他就由他的令媛月苓陪着到我住的旅馆里来会面了。一杯清茶,我们便一见如故地长谈起来,正有点儿像中秋夜大观园联句说的“彻旦休云倦,烹茶更细论”了。我顺便把几年前作的一首小诗“客感”给他看,这诗是:
秋醉高林一洗红,九招呼彻北南东。
文挑霸气王风末,诗在千山万水中。
久驻人间谙鬼态,重回花梦惜天工。
伤幽直似讥时意,细细思量又不同。
这诗自然只是写我个人久居海外的一些小感触,但如移作咏曹雪芹,似乎也不是完全不当。汝昌读了便静静地说:你诗作到这样,我们是可以谈的了。于是我们一谈就谈了整个下午,还谈不完。临别时,天色已黑,照了几张相片,光线都有点太暗了。过了几天我就回到了美国,把当时合照的几张影片寄给他,还在每张上面写了一首小诗,现在录在这里:
燕京与周汝昌学长兄畅论《红楼梦》,归来得书,即以所摄影片奉寄,各系小诗
(一)
故国《红楼》竟日谈,忘言真赏乐同参,
前贤血泪千秋业,万喙终疑失苦甘。
(二)
百丈京尘乱日曛,两周杯茗细论文。
何时共展初抄卷,更举千难问雪芹。
(三)
逆旅相看白发侵,沧桑历尽始知音;
儿曹若问平生意,读古时如一读今。
(四)
光沉影暗惭夸父,一论《红楼》便不完,
生与俱来非假语,低徊百世益难安。
这些诗寄去后,很快就收到汝昌的回信,里面附有他答我的七律一首:
得策纵教授学长兄惠寄照片,为京华初会之留念,四帧之侧,各系新诗,拜诵兴感,因赋长句却寄
襟期早异少年场,京国相逢认鬓霜。
但使《红楼》谈历历,不辞白日去堂堂。
知音曾俟沧桑尽,解味还归笔墨香。
诗思苍茫豪气见,为君击节自琅琅。
(自注:姜白石词:东风历历红楼下,谁识三生杜牧之。)
这首诗不但适切地写出了我们当时谈红的情景,也表现了当代研究红学者的一些感触。
现在这空前的国际《红楼梦》研讨会议即将在美国召开,并已邀请汝昌和世界各地其他红学专家前来出席。恰好他的《曹雪芹小传》也正要出版了,我且匆匆写下一首小诗,来表示预祝这两件盛事,并且用来结束这篇序言:
传真写梦发幽微,掷笔堪惊是或非。
百世赏心风雨后,半生磨血薜萝依。
前村水出喧鱼乐,野浦云留待雁归。
且与先期会瀛海,论红同绝几千韦。
(自注:前村句用杨万里《桂源铺》诗意)
周策纵
1980年1月25日
于陌地生·威斯康辛大学
(一)由此说起
我们有句老话:“读其书,想见其为人。”(注:按此语来源当出《史记·孔子世家·赞》:“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又同书《屈原贾生列传·赞》亦云:“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适长沙,观屈原所自沉渊,未尝不垂涕、想见其为人。”至《孟子·万章》:“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乃为另一义。)这话也有时被误解误用为“读其书,想知其人”的意思。不管怎样吧,反正可见“书”“人”总是那等紧密相关。《红楼梦》的读者,大都因为想见其作者为人而更想知其人;而如果我们真能够稍知其人----曹雪芹----的话,就一定会反过来有助于我们理解他的这部“隻立千古”(注:“隻立千古”,借用梁启超评《红楼梦》语。梁氏学术、文学观点如何,非本书评论范围,但他给《红楼梦》下此四字评语,实觉最为简切。)的长篇小说名著。《红楼梦》,这“书”具在,流览研读,尚称方便(注:说“方便”,是相对地、比较地而言之;若认真论及《红楼梦》的版本文字,那问题也很复杂,因为这部书很早就遭到严重篡改,须辨真伪。);而曹雪芹,这“人”,却还是一位我们努力想知而未能的人物,直到今天,我们所知于他的,仍旧是异常地有限,或者说,我们对于曹雪芹的知识简直是可怜得很。正因如此,想知之心就愈切,十个人有九个是提起曹雪芹来都谈论兴趣十分浓厚----其实就是求知愿望十分迫切。这情形,我们大家恐怕都有“切身之感”。
本来,在我们悠久的文学历史上讲,曹雪芹不过是比较最为晚近的一位作家;可是在介绍他的时候,却远不能像介绍比他早了一两千年的许多作家那样地顺利和翔实。这真是遗憾之至的事。----困难究竟何在呢?
这困难,是多方面的。
在客观上,截至目前为止,历史所遗留给我们的(或者应该说是我们所能发现的和便于运用的)正面文献资料稀罕得很。从主观方面讲,研究者的努力也还不能说很够。研究过程中的空白点、模糊点、纷歧点又出奇地多。----这些空白点、模糊点、纷歧点往往就成为了解曹雪芹的关键性的阻阂。再说,这主题所牵涉到的方面以及它们之间的种种复杂关系也又广泛又专门,通晓这么多方面和清楚这么些关系,对一个尝试研究的人来说,真是难度极其巨大的事情。最后,还有一点,也是十分要紧的一点,像曹雪芹,作为一个清朝乾隆时代的内务府满洲旗下人、既有着特殊家世历史、又有着特殊本身经历的“过来人”----这样一种类型的文学家、艺术家,他们的各种情况、各种特点、各种“规律”,究竟何似?这在我们的知识领域中,也还简直可说是基本空白,探讨起来,了无凭藉,令人时时感到茫然莫知所由之“苦”。
这样说,不是一味来强调困难,“无可奈何”。相反,正是要在这样的困难条件下尽可能地来试行了解曹雪芹这位令人无限倾倒、无限神往、而又“可望而不可即”的文学大师,艺术巨匠。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我们实在应当抱着“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精神,努力朝我们的研究目标前进。正是在这样的精神的鼓舞之下,才敢来尝试这个工作:对曹雪芹这样一位伟大的小说家作一下介绍。
然而,困难是客观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在现阶段还不能立刻都获得解决。不向读者说明是不对的。
不待说,空白点,我们不能凭空“制造”一些什么去填补它;纷歧点,我们不能主观武断,都作出“结论”;不太懂的事物,更不能强不知以为知。遇到这类困难,似乎只应采取以下的办法:空白的或模糊的,如果可能,不妨就某些迹象、线索暂时加以较为合理的推论或假定;纷歧的,可以把问题本身加以简要介绍而附带提供个人的评议和正面看法,藉资参考;不太懂的,可以暂付阙如,或提出来以待专家解答。
由此可见,介绍曹雪芹时,除了那些较为确切的事实以外,目前还不能尽免于----不能不容许着若干的探索性的、假定性的部分。这些,原该随处酌加说明,但最好先向读者一总交代一下。
在此以外,还有一种困难,就是:要了解曹雪芹,如果只就他本人所生活的那区区四十年的过程来看,就会有许多事情不易明了,大部分的问题难于解说剖析。因此,先要了解他的家世历史,----而这和了解任何作家都必须知道一些他的家世情况的那个“一般命题”又并不完全相同。原因是,不仅曹雪芹的家世非常特殊,而且他本人所经历的种种生活境遇上的变化,差不多都是一系列的历史政治事件所牵连产生的后果,种因甚远,牵绪颇繁,不由历史寻其来龙去脉,就无法说明曹雪芹那些遭遇的意义,也就无法窥见曹雪芹的思想根源和精神面貌。
但是,要交代这些,包括百十年间的许多事件(连带着清朝的很多典章制度)的发展演变,势必成为辞费,读者就可能感到讲曹雪芹而讲家世和讲历史的部分太多了,不免有些“喧宾夺主”。----这是一个“矛盾”,很不容易恰当解决。
关于这点,我想只好这样:一方面,介绍家世和讲历史时尽量地简要;另方面,也要求读者谅解,我们并非是为了讲这些陈言往事而讲它们,是为了要说明曹雪芹的某一方面、某一问题而讲它们,目的只在便于更深入而全面地直接了解曹雪芹本人并间接有助于了解他的小说《红楼梦》。在本书中,我并把一些在叙述上可以较为“独立”的章节特别分出去,降为“附录”,放在卷尾,这样,既可以“尽早地”直接介绍曹雪芹本人,也可以让读者补充理解那些前面叙说过于简略的各种问题和关系,主次比较分明些。----不过,我还是要说老实话:如果你以为,除了“曹雪芹”三个字,一谈别的,都是“节外生枝”,因而表示“不感兴趣”,那么你这种看待事物的方法,最好能适当地改变改变才好,因为,想了解曹雪芹这样的文学家,特别需要把他放到历史背景中去看问题,除了曹雪芹本身,“以外”的事情都看成是“庞杂”的闲文赘语,恐怕就不好讲了。
和上述之点紧密关联的另一点就是在行文时,有些地方感到单用抽象概念的话来陈述那些距离我们很遥远的陌生事物,既觉空泛,又不易明白,因此有时引事例、借话头,从旁来比喻衬托,希望可以更好地说明问题,这也只是帮助读者理解的一种手段,并不是特别喜欢“毛举细务”、故为枝蔓的意思。这点也希望能得到读者的“合作”。其实,干瘪枯燥的文字不一定最“有助于”理解,鲁迅先生早就说过,很多译者把原著中的有意味的部分都当“枝叶”删净了,结果这朵“花”(即使是很美的花)也就不再成其为花了,----先生那还是指自然科学的论述而言,何况是涉及文史艺术的文字?
还有如何对待关于曹雪芹的传说资料的问题。研究曹雪芹这样的人,他“名不见经传”,所以也不会有碑铭志乘可据,完全画限于书面文献,排斥故老传闻,那可能是不正确的。比如清代人也有几位笔记著作家记下了一些曹雪芹的遗闻轶事,那其实也得自传说,不过是偶然遇上好事者,存之于笔墨,或付诸刊刻罢了。但口传各说法中也会因年久辗转而走样子或夹入附会。至于到了今天,相距雪芹时代已然二百几十年了,仍然出现一些传说,往往支离可笑,恐怕是一二辈编造者的无稽之谈,我们对这些“资料”“文物”应当特别慎重,以免为妄人所乘,制造混乱。
介绍曹雪芹的种种困难,略如上述;归根结蒂,还应该提到一点上来,那就是我们自己的水平的问题。记得曹子建说过:必须有美人南威之色,才可以论姿容,必须有宝剑龙泉之利,才能够议断割----如若按照这个标准来办,那有资格来讲说曹雪芹的人就太少了。不过,刘勰有云:“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虽幽必显。世远莫见其面,觇文辄见其心。岂成篇之足深?患识照之自浅耳。”这个道理却是不错的。赏文如此,识人又何莫不然。太史公司马迁的伟大,绝不是在于他仅仅能够“网罗放失旧闻”,遍历名山大川亲作采访,等等别人也可以努力作到的事情,而是在于他具有异常杰出的良史之才之识。否则,《史记》一书中所传写的那些人物,是不会如彼其栩栩如生,须眉毕现,如彼其富有魅力,如彼其既具有高度的历史学价值,又具有光芒映射的文学性价值的。我们中国“良史”这个宝贵的传统,可以说明传记学的许多问题。可惜的是后世渐渐无人发扬光大了。光是“档案室主任”,是写不出一部好历史好传记来的。曹雪芹是一位极其高超的文学艺术家,而我们却是普通人;他的风华襟抱,学识才情,和一般的人相形对比起来,是天壤之别。那么不难想见:就是掌握了全部的翔实史料,克服了各种技术性困难,也还并不等于我们笔下就出现了接近历史真实的、呼之欲出的活生生的曹雪芹。我们自己的能力确实是太有限了。
我在落笔时,只抱着一点奢望:尽可能地提着自己,不要歪曲了曹雪芹这个光辉的形象,切莫拿琐儒陋士的世俗的眼光、心光去测量曹雪芹,把他庸俗化了,猥琐化了。好了,那就让我们这样来尝试了解一下曹雪芹----这位文曲巨星,空前伟大的小说家吧。
(二)启蒙时代
曹雪芹是生活在哪些年月里的一位文学艺术家呢?虽然大家对他的生卒年份都还有所争论(注:参看书末补注。),但是可以粗略地说:他是生活于公元十八世纪的二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在我们中国历史上就是清代的雍正一朝和乾隆朝的前半的这四十年左右的那一段历史时间。从全世界看,曹雪芹的出生时期是在欧洲沙皇俄国等国家瓜分瑞典的“北方战争”(The NorthernWar) 终了和俄国彼得大帝死亡之际;他的去世的年头就是与英、法的美、印殖民地战役紧密相关的“七年战争”(The Seven Years’War)终了、巴黎条约订成之次年(注:这是根据“癸未说”、即曹雪芹卒于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而讲的。参看书末补注及第三十节。)。曹雪芹几岁的时候,牛顿(Newton)逝世;他死去的那一年,瓦特(Watt) 发明了蒸汽机。曹雪芹二十多岁的时候,孟德斯鸠(Montesquieu)、 狄德罗(Diderot)、 伏尔泰(Voltaire)以及其他“百科全书派”学者和文学家的著作正在纷纷问世;他去世的前二年,卢梭(Rousseau)出版了他的《社会契约论》(Le Contract Social)。曹雪芹死后十一年,美国独立战争兴;他死后二十五年,法国大革命起。
在欧洲,这正是资产阶级革命前夕,各种反对封建、专制、教会等旧制度的新思潮正在汹涌澎湃、历史上的伟大著作正在产生的“转折”年代。
那时候的中国,还是一个基本上闭关自守的强大的封建皇权国家,社会结构当然也是封建的古老社会。但在这时,却产生了曹雪芹这样的具有反封建思想的小说家。上面的几笔粗线条的钩勒,是想把曹雪芹的生活时间放在“世界大事年表”上来看一下“位置”“座落”的意思。不消说,我还并没有暗示曹雪芹的思想是否曾受欧洲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启蒙”思潮的影响的含意。我们了解,在前此阶段,从明末到清初,天主教徒来华所输入的“西学”,一点也不曾包括着十六、十七世纪欧洲的新科学、新思想,完全是代表封建教会的正统经院哲学;这因为那时的耶稣会本身就是捍卫旧势力、旧传统的迫害“异端”改革的堡垒,它不会也不可能把当时进步科学和自由思想传入中国。至于当十八世纪初,即使有了海外商人到中国口岸来,是否就可能马上及时地把当时的新思想传播过来,而且发生了相当的影响,恐怕也是尚待研究的问题。探讨曹雪芹的思想根源,首先还要从解剖清初时代封建中国的社会结构下手。但是,我们这里把目光放大些,先对照东西两方的情况看一看,也饶有意味。
从封建中国看,那是满洲贵族清代统治者从东北入关已然八十年到一百二十年的时期。这正是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五回里说的:“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传流,赫赫扬扬,已历百年”,可说是若合符契。清人入关以后,以实际上的创业、掌权者多尔衮为代表(包括他的两个弟兄多铎,阿济格),奠定了统一全国的基础;随后出现了康熙大帝,这才是“治绩”的真正开始;接连而来的雍正、乾隆两朝皇帝,也都是非常杰出的政治、军事家,尽管他们也是封建统治者,但和明朝的皇帝相比,特别是从整个历史来看,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施政,在团结我们多民族的伟大古国和抵御外来侵略上,是有其不可低估的功绩的。历史学家一向称这三朝为“盛世”,至少说明了历史的一面。但是,到乾隆时期,那也确实有了“强弩之末”的征兆。盛世之中,危机四伏,险象环生,孕育着时代的推迁变化。我不是清代史专门家,很难作出高度概括的科学论析,还只能用谫陋的办法试行解说,比如,你读包世臣(他以书法理论家著称)的《艺舟双楫》,读到一篇《再与杨秀子书》,里面就有这么一段话:
世臣生乾隆中,比及成童,见百为废弛,贿赂公行,吏治污而民气鬱,殆将有变:思所以禁暴除乱,于是学兵家。又见民生日蹙,一被水旱,则道殣相望:思所以劝本厚生,于是学农家。又见齐民跬步即蹈非辜(老百姓一迈步就会陷入本来并无过错的犯“罪”之灾),奸民趋死如鹜而常得白金(坏人纷纷干可犯死罪的坏事,却能发财享福):思所以饬邪禁非,于是学法家。……
包世臣实生乾隆四十年(1775),不过是曹雪芹卒后十一二年,你看,这就是那时候的文人(当然他的立场观点是从属于封建统治阶级的)记下来的亲切感受,他似乎不会无缘无故地去污蔑他自身所处的那个盛世,(至少有一部分)应属可信。那么再拿曹雪芹写在《红楼梦》开篇的那段话“偏值近年水旱不收,鼠盗蜂起,无非抢田夺地,鼠窃狗偷,民不安生,因此官兵剿捕……”来对照看,又何其不无相似之点。在这个盛世之中,有头脑的人,或者说“有识之士”当时就感到“殆将有变”。这种变,大约在包世臣说来不过还是只指那些揭竿而起的“暴乱”而言;然而“民气”既“鬱”,必然会包括着思想的问题。我们为了理解曹雪芹,特别注意的倒是侧重在这后一点,在这个即将有变的时代,伟大的文学家----首先是思想家的曹雪芹,他的感受不会反而不如包世臣这一类型的文士。
非常负惭抱憾的是,我对围绕着曹雪芹的这个时代的思想界,并无任何知识,因为这只靠“查”史书是查不到的,需要自作专门的刻苦的研究,而我没有能力去作。同样,围绕着《红楼梦》的那一时代的通俗文学(小说、剧本、民歌俗曲……)的情况,也是基本无知。因此,我无力在这一方面进行“鸟瞰”,并加介绍,而这却是十分重要的。我仍然只能查“历史年表”,看到的是:在曹雪芹卒后的二十八年,乾隆作成他的《御制十全(武功)记》,而此记作成的第四年,自湖北开始、后来遍及数省的白莲教也就正式起来了。
“乾隆盛世”,是看似极盛而潜伏着“有变”的危机的由盛至衰的转捩点。这种时代的征兆气机,敏感的伟大文学巨人曹雪芹好像是感到了。这正有点像鲁迅先生所说的:“……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注:《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清之人情小说》。)
(三) 大清朝局
曹雪芹出生的次年(注:这是按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1724)的说法而讲的。参看书末补注。),浙人汪景祺以所著《读书堂西征随笔》中诗文“讥讪圣祖仁皇帝(康熙),大逆不道”,立斩,妻子发往黑龙江为奴,期(jī) 服亲的兄弟侄儿等,俱发遣宁古塔(今黑龙江宁安县属),五服以内的族人,俱革职交地方监管。又次年,礼部侍郎查嗣庭,典试江西,出题有“维民所止”四字(注:这本来是《诗经·商颂·玄鸟》里的成语,但是《大学》里引用过,所以只要读“四书”的都能知道。),竟被解释是取“雍正”二字而“去其首”,又搜查出日记二本,多有直议时政之文,因此加上了“逆天负恩,讥刺咒诅,大干法纪”的罪名,革职拿问,瘐死狱中,还要戮尸示众;儿子处死,家属扫数放流。又隔了一二年,已故的陈人吕留良所评选、著作的诗文日记中被指有“夷夏之防”“井田封建”(注:彼时用“封建”这个词,意指周代分封诸侯的制度,即用以隐寓反对清代的集权专制统治的意思。至于“夷夏之防”,则以夷指满族,夏指汉族,这是当时的汉族士大夫的大汉族主义、反对“异族入主中原”的思想表现。)等思想,并讪议时政,父子皆剖棺剉尸枭示,孙儿一辈发往宁古塔为奴,牵连者都获重罪。同时,革职遣戍的工部主事陆生柟因著《通鉴论》论封建、论建储、论兵制、论隋炀帝而“罪大恶极,情无可逭”,即在军前正法;革职遣戍的御史谢济世因注释《大学》有“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的话,指为“讪谤”,亦几乎被军前正法(后赦回罚充苦差)。雍正并“御制”《大义觉迷录》,颁发全国,“教化”官民人等。从这以后,终乾隆一朝,文字之祸,几乎不断,真是更仆难数,一字违碍,即兴大狱,挫戮惨酷,自古所未有。乾隆六年,下采访遗书之令,这是后来计划编集《四库全书》----实际是要对所有书籍进行全面检查,大量加以抽毁、篡改的文化阴谋----的滥觞。就是说,清朝不但用武力来镇压反抗、统治全国,而且还想尽一切办法从“文治”方面来箝制思想、消弭人们的“反侧”之心。
康熙留给雍正的国库,据说存银只有八百万两,经过雍正十余年的整顿,积至六千余万两,但军费耗去大半;到乾隆即位,国库还存二千四百万两。乾隆时候,国库岁入三千余万两。而乾隆一朝所用军费约在一亿二千万两以上。当时光是每年治河费一项,就要耗几百万两。但是这种有数字的开支还不能和没数字的销费相比:例如皇帝的六次南巡,各处的宫殿园林的修造铺设。历史家说:“康、雍之世,库储常盈二千四百万两;乾隆中叶,增至七千万,末年乃无一存:盖皆为军兴所耗矣。----此所耗者府库之财,尚未若民财之消耗也:南巡、营建二者,最耗民力”(注:语见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卷五中册225页。 关于南巡,参看书后附录。)这是极正确的论断。其次,当时的官僚贪赃欺蔽的风气,已达到骇人的地步。可以看看洪亮吉《更生斋文甲集》卷四《跋简州知州毛大瀛所致书及纪事诗后》所纪二事:一,“方御史钱澧之特纠国(按指国泰,山东巡抚)及山东亏缺库项也,上心动,特命亲信大臣偕御史晨夕驰往勘实;其弟国霖觇知之,募善走者先半日驰抵济南。国仓皇丧魄,时署中积金实无数,因乘夜运入司库及运司首府首县各库,以补缺项。然存金尚累累,公廨后有珍珠泉,深丈许,遂异至泉侧沉之。后抚臣明兴浚池,尚得金数十万(两),盖国黩贿如此。”二,“项君,故浙江巡抚王亶望客也。方王遭母忧,拥妻妾,居会垣,并日事讌会,为人所发。王亦知罪且不测,而积重资至多,因阖门,如幕客散给之,数或三万、五万不等,属曰:‘若无事,归我半。事不测,则诸君尽留之,’”则可见一斑。乾隆所宠爱的权相和珅,到抄家时,其财产后人估计可达八万万两之多!“八万万两”的估计是否正确,无从详核,但可以参看焦循《忆书》所记的一段话:“吴县石远梅,以贩珠为业,一小匣,锦囊緼裹,以赤金作丸,破之,则大珠在焉:重者一粒价二十万,轻者或一万,至轻者亦八千、----争买之,唯恐不得。余尝以问远梅,曰:‘所以献和中堂(珅)也,中堂每日清晨以珠作食,故心窍灵明,过目即记,……珠之旧者与已穿孔者不中用,故海上之人,不惮风涛。今日之货,无如此物之奇昂者也!’”当时官僚的骄奢贪谄的骇人情况可以推见。至于民间“素封”地主,其豪富程度,也并不十分逊色,如清代皇族昭槤所记:“本朝轻薄徭税,休养生息,百有余年,故海内殷富素封之家,比户相望,实有胜于前代。京师如米贾(gǔ) 祝氏,自明代起家,富逾王侯,其家屋宇至千余间,园亭瓌丽,人游十日未竟其居。……怀柔郝氏,膏腴万顷,……纯皇帝(乾隆)尝驻跸其家,进奉上方水陆珍错至百余品,其他王公近侍以及舆儓奴隶皆供食馔:一日之餐,费至十余万云!”(注:见《啸亭续录》卷二“本朝富民之多”条。又言:“王氏……筑室万间,招集优伶,耽于声色;近日其家已中落,然闻其子弟云,器皿变置,犹足食五十载,----其他可知矣!”)《永宪录》记载的“山西富户王泰来,家有现银一千七百万两有奇!”
所有这些统治、剥削阶级的骇人听闻的用度,都从哪里来呢?就来自穷苦人民的身上。
那时候穷人生活的一般具体情况是甚么光景,我们还找不到很好的纪录。《红楼梦》里刘姥姥的话虽不详细,或可聊供我们参考想象,她在看到贾府吃螃蟹时,曾算过一笔帐:“这样螃蟹,今年就值五分(银子)一斤;十斤五钱。五五二两五,三五一十五;再搭上酒菜,一共倒有二十多两银子。阿弥陀佛!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家人过一年的了!”这是文学作品,当然不能即作史料来拘看而计算其“账目”;但如以乾隆时代一般粮价每石不过一两五钱而计,四口之家如每月约需一石二斗、每年需十五石,则合银二十二两有余。所写并无夸张。和《红楼梦》约略同时的《儒林外史》写南方穷念书人教馆,每年束脩十二两银子,生活是敝衣、陋屋、白粥、小菜,----这还不就是最穷苦无告的劳动人民的生活,因为这还是基本上衣食俱足的饱暖生活。扬州兴化人郑板桥,自称“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在范县做小官时写信给他弟弟,提到本族一家的生活,说:“可怜我东门人,取鱼捞虾,撑船结网,破屋中吃秕糠,啜麦粥,搴取荇叶蕴头蒋角煮之,旁贴荞麦锅饼,便是美食----幼儿女争吵。每一念及,真含泪欲落也。”“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暇日咽碎米饼,煮糊涂粥,双手捧碗,缩颈而啜之,霜晨雪早,得此周身俱暖。嗟乎嗟乎!……”这恐怕是江北一般农家的景况,----还算“小康”吧。穷苦劳动人民的生活还要苦。《儒林外史》第三十六回,写农民是“替人家做着几块田,收些稻,都被田主斛的去了;父亲得病,死在家里,竟不能有钱买口棺木。”也可算是一种例证。从乾隆后期开始的人民反抗,正是他们实在活不下去的结果。满人舒坤批《随园诗话》有一条说:“福康安则……心术较和珅为稍纯,而才具远逊,十八岁即为川督;天下总督除直隶、两江外,皆作遍。福康安为人,穷奢极欲,挥金如土,以冰糖和灰堆假山,以白蜡和灰涂院墙,以白绫缎裱糊墙壁。其出兵也,私带侍女,皆为男妆;每日所食,用银至二百(两),每站所赏轿夫银至二千!生民涂炭。七省教匪之乱,皆福康安酿成。”不是已经道着了问题的要害了吗?乾隆初期,皇帝自己在“上谕”中供认,各地屡有“骄民”抗官,以为“皇朝”如此“仁深义至”,而民不感恩,为不可解。这真是封建统治者的“悲哀”。
曹雪芹死后十年,山东的以王伦为首的人民反抗就揭竿而起了。这是个大事件,它是人民革命大风暴的前奏曲,标志着清朝封建统治的开始动摇。----其实,这种朕兆,曹雪芹生前就已然出现了,让我再引一遍《红楼梦》的话:“(甄士隐)只得与妻子商议,且到田庄上去安身。偏值近年水旱不收,鼠盗蜂起,无非抢田夺地,民不安生,因此官兵剿捕,难以安身。”(注:本书凡引《红楼梦》,以经过后人改动较少的庚辰本为据,庶更合曹雪芹原意。)这正反映出了乾隆“盛世”的一个要紧面。
曹雪芹就是生活在上述那样一个历史时期的那样一个人间世界里的文学家。
由于曹雪芹的特殊身份、特殊经历,他就有可能睁开了眼睛,看到了这个世界的一些问题。也由于他的特殊身份、特殊经历,他一不能注经(如谢济世),二不敢论史(如陆生柟),这才选取了为“士君子”所不齿的传奇小说这个体裁来抒写他的胸怀。又也由于他的特殊身份、特殊经历,他连吴敬梓那样专写“儒林”的略为广阔的社会面都不便写(注:《雪桥诗话》卷五:“章佳文端(按指尹继善),两世文津,性耽吟咏,袁简斋(枚)为辑遗稿,至嘉庆庚申(五年,1800)始警校付刊。乾隆中巡抚鄂昌以文、侍郎世臣以诗,先后获罪;黄文襄之子孙又以刻《奏议》干议。当时著作皆藏家而不出而问世者,以此。”又《雪桥诗话三集》卷十,“尝读何义门(焯)与人书,谓絧斋(指满人成文)选庚戌以后文,极佳事,但愚意渠所处与汉人不同,恐招惹是非,前有信止之,因近来时文内中(按指皇帝宫内)皆买入,前此刻诗文者皆受累,不无过虑云云。观此知吾乡(按实指辽东籍旗人)文字所以流传独尟者,非无故矣。”即指出旗人“所处”之不同。这种历史情况,后来的人是不尽知道了。),这才又把主题完全集中于“记述闺友闺情”这一点上,丝毫不敢正面旁涉“大观园”外一步(注:《红楼梦》之不能相同于《儒林外史》,也在于:后者的主要目的是选择一种人物而对他们进行讽刺,而前者的主要目的却是选择一种人物而代他们进行控诉;因此,曹雪芹选定的就是受封建主义压迫残害最深最烈的一种人物:生活在家庭范围的妇女。)。----即使如此,那位“空空道人”也还是须要极慎极谨,“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细阅一遍,因见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乃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的!
这就可以约略明白曹雪芹写《红楼梦》的那种时代背景和创作条件是什么样子了(注:甲戌本《石头记》“凡例”云:“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虽一时有涉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可参看乾嘉人吴德旋《初月楼闻见录》自序:“又是编意在阐扬幽隐,显达之士不录焉。即间有牵涉,亦不及政事。在野言野,礼固宜然。若以为‘穷愁著书’,则吾岂敢!”语意略似。)----因此我们也就应该看到,《红楼梦》里面的某些“假语村言”,实际只是为打掩护而设的“奴隶的语言”而已;如果把它们一律当作“如实语”“正面话”来看,那就要“被作者瞒过”(脂砚斋语)了。
(四) 奴籍
上面两节中,用极为粗略的笔触所钩勒出来的那种画面,可以大概地帮助我们理解: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像《红楼梦》这样的作品,就有了产生的可能。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何以单是曹雪芹才创作出《红楼梦》----例如和他约略同时期的南方小说家吴敬梓,就只能写出一部《儒林外史》,而绝写不出半回《红楼梦》。这原因何在呢?原因很多,但也因为他们两个人的身份、家世、经历、处境等等,都大不相同。《儒林外史》和《红楼梦》,都不是当时随便哪一个文学家所能作得出来的。换言之,离开了作家的身世生平,他们各自阅历的种种特殊生活经过,他们各自遭际的种种特殊条件,就难以较为全面地说明为什么某某个别作家能够创作出某某个别作品,或者,为什么只有吴敬梓才能创作出《儒林外史》,只有曹雪芹才能创作出《红楼梦》。
曹雪芹,作为一个乾隆时代的小说家,是有他的特殊身份和特殊经历的。了解他的这些方面,将有助于理解《红楼梦》。下面我们就来讲一讲这些方面的事情。
照旧日的俗话来说,曹雪芹是个“旗下人”,也可以说作是“在旗的”;稍“文”一些,说作“八旗人”,或省称“旗人”(注:这些话,都是指“隶属于旗籍”的意思,但在早期,“旗人”的分类是很细的,由于归旗的早晚和原由之不同,都各有称呼,例如“旗下人”本来只指清人入关以后汉人“投充”入旗者而言,后来也就乱用了。民国初年,俗语还指不缠足的妇女“是个大旗下”(大脚,因为满洲风俗妇女都是天足)。)。这种历史名词的具体涵义是什么呢?这就得对“旗”先有个大概的认识。
旗,这语词还是明朝汉语,满语本是“固山”(译音)。旗,这物件本身原就是旗帜、旗纛的旗,可是在清代,这种作为军伍分队标志的旗,已经引伸其义而变为军队编制上的一种代称了。明朝已有“总旗”“小旗”的名目,其性质已经是一种编制等级了(注:可参看孙承泽《天府广记》卷十八兵部:“明之兵制……大都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设‘总旗’二名,‘小旗’十名,大小联比以成军。”);像农民军领袖闯王李自成,立号为“奉天倡义大元帅”的时候,曾自建白鬃大纛,而于左营立白帜,右营立绯(红)帜,前营立黑帜,后营立黄帜:这制度在形迹上已和满洲的分旗极为相似(注:旗制固为清代特有制度,其实亦受汉人旧制影响,由以上二例可以窥见其迹象,不过满人旗制又有它自己的特点而已。又陈登原《国史旧闻》第二分册指出,满洲旗制与其祖先金人的“猛克”制度有相似点。)。所不同的,满洲的固山旗,又不仅仅是一种军队编制,而是合军政、民政、“家政”三者而为一的整体制度,极有其特点。满洲的贵、贱、军、民,后来都编入“固山”,受旗制的严格约束。
满洲旗制共分八旗,各旗身份地位不尽相同,我们也必须稍加了解。这种身份地位的不同,是由一系列的历史根源和发展而形成的。
最初,满人由于出猎行围(这是他们当时的主要生产和生活方式),每人出箭一支,每十人择一人为之率领,维持队次秩序,叫做“牛录额真”。到万历二十九年(1601),努尔哈赤(清太祖)本着旧有的习俗,分编每三百人为一“牛录”,设“牛录额真”为长官(后用汉名,称为“佐领”)。后来,以每五牛录为一“甲喇”,设“甲喇额真”(后来的“旗”和“都统”)。这就是“旗”的雏型和基本编制。又由于行围时队形本来也有组织:中间为“围底”,犹如中军、大本营;左右分二“围肩”,犹如左右翼;两肩末端为“乌图哩”,犹如所谓前哨;四处各有旗帜:中立黄纛(注:黄色在当时最为“尊贵”,代表封建统治政权。努尔哈赤以黄色旗为首旗,而李自成以白色旗为首旗,贬黄旗为末色,这是否也反映出封建性与革命性的区别,还是一种偶然现象,可备研讨。),两翼立红、白二纛,翼尾立蓝纛,以为标志,便于指挥(注:见弘 《瑶华诗钞》卷九《忆昔》诗原注。昭槤《啸亭杂录》所叙即据此入书。按此记载虽系稍晚的实况,但其为旧制之遗迹则无可疑。八旗中的四色,次序是黄白红蓝,这是改定后的次序,在早期的时候,四色的次序与此不同,后来白旗升次,蓝旗降次,才成为有清一朝的旗色定制。),----所以到万历三十四年(1606),努尔哈赤便将军队在上述基础上正式编立了四旗制。到万历四十三年(1615),因人数日增(以满人为主,也包括着蒙、汉、朝鲜、俄罗斯等各旗人),于是又由旗扩充为八旗。八旗的旗帜颜色分别法是上述四色整旗、外加以四种原色为地而围以异色镶边的镶旗。后来,又迭加增编“蒙古旗”和“汉军旗”(注:汉军旗编立最晚,原是满人初得明朝大炮以后所编的炮兵队;其后明朝变节将领率兵投降满洲,亦编入汉军旗。这和满洲旗里的汉姓人是绝然不同性质的两回事。),原来的本部遂因区别上的需要而专称为“满洲旗”。实际是三类军旗各八旗,共有二十四旗。
曹雪芹家所隶属的,是满洲正(“整”字简写体)白旗。
一般说来,非满洲血统而隶属于“满洲旗”而又是“正旗”的,都是资格很老的“旧人”(注:参看下两条注。),----这道理,看了上面的叙述就不言而喻,因为这种旗内都是归旗极早的人家。这种人家,由于和满洲的关系密切、历史久远,其生活习俗,都“满化”得很深了,除了一两点表面标志之外,有时就猝然难以分辨了,----这种从辽东入关的老汉姓旗人,如果渐渐改用汉人的习俗,会被指斥为“纵欲丧心”的(注:乾隆时满人舒坤批《随园诗话》曾记:“余见汉军蒋攸铦,本籍宝坻〔按当云本辽东人,入关后居宝坻〕,其先人因田文镜提拔,遂登仕版,……其家妇女缠足,饮食日用,悉仿南人〔按指汉人〕,……内用尚书,例兼都统,以不识清文〔满文〕辞。此尤纵欲丧心者也。”即斥辽东老汉军之改从汉俗,则其本皆满俗可知。老包衣籍之曹家视老汉军又过之远甚。)。
曹雪芹家,正是这样的一户“老旧家”。
了解了上一点,还必须了解曹雪芹是所谓“上三旗包衣人”或“内务府包衣旗人”。
上三旗是:厢(“镶”字简写体)黄旗、正黄旗、正白旗。八旗中的其余五旗,相对地称为“下五旗”。上三旗由皇帝自将,下五旗归王公分领。这种区分,其历史内容说来也很话长,如今只极简单地说明一点:满洲(那时国号还叫做“金”)初期,虽亦有“汗”为总酋长,但全体的军、政大事,实由各旗旗主共议公决;旗主在个别本旗固然是各方面的最高统治主,即在整个旗集体中,也是和“汗”平起平坐、身份不甚悬殊的首领,因为实力(即所拥有的本旗兵丁)既然全等,所以威权自亦相当;后来随事势演变,“汗”的权力地位日益增高,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也随之而日益加深,于是出现贵族们自相残害、兼并的丑事;本来分领于三个旗主的三个旗,竟然为皇帝(由“汗”发展而成的)一手所集中掌握,就是这等情事的结果。因为这三旗既然是归皇帝直接管领的了,所以特称为“上三旗”。
正白旗,本来并不在上三旗之数。早期正白旗的第一代旗主本来先是努尔哈赤自己兼领,后归多铎率领;崇德四年(1639)多铎获罪,此后多尔衮逐步掌管了此旗。曹雪芹的始祖,名叫曹世选(“世选”后又作“锡远”,又单名一个“宝”字。本名是曹宝,世选是改名或表字),原来可能是居住东北铁岭卫(今辽宁·铁岭县)到辽阳这一带地方,一种推断是约于万历四十七年(后金天命四年,1619)或略为先后,被满洲军队俘掠(注:满洲贵族,以武力从极北的早期根据地向南发展推进,攻城陷地,随处俘掠人口为奴;因此原籍愈在北一带的旗下奴隶,就愈是被俘入旗最早的“老资格”。用这办法,来考查从关外到关内的无数批的被俘汉人旗奴的历史次序,大致不会错。),另一推断是后来由于别的原故成为奴隶,不久就跟了多尔衮。从此,曹家世世代代作满洲奴隶,隶属于正白旗。
多尔衮(1612----1650),是努尔哈赤的第十四子,却排行在九,人称“九王”(现在北京城东还有“九王坟”这地名)。他带领的正白旗兵,是八旗中最强大的一支大军,东征西战,多立首功(注:这“功”,实际都是罪行,因为当时满洲统治者的军队是到处侵略掠夺者。若论“首功”,那么满兵刚要入关时先把李自成的农民军给打败了的,就是白旗兵,这实际更是首罪了。闯王的军队也以白旗为主色,所以描写当时战场情景的人说是一片白旗如雪。)。因此他很为努尔哈赤所鍾爱,有意立为嗣子。及努尔哈赤一死,帝位却被其第八子皇太极(清太宗)谋得。----由这里种下了很多皇室内部矛盾事因。但到明朝的京都为农民军所破、满洲兵乘机进入北京的时候,第一个占据了“龙位”的满洲皇帝,名义上虽然是皇太极的幼儿福临(顺治帝),实际上就是这位“摄政”的九王。他才是满洲入关前后之际的大清帝国的真正“创业主”,掌握一切实权,顺治至称之为“皇父”“父王”。入关后以顺治的名义第一次赏赐多尔衮是黄金一万两、白银十万两!曹世选是跟着这样的“主子”进了关,而他家遂由“包衣下贱”一跃而成为“从龙勋旧”。
多尔衮的威势,以他意外的早亡(顺治七年)而告了结束;清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演变发展的结果,使他在死后不久即获罪名、削封典、籍家产,“九王系”的势力全部败覆,顺治才得“亲政”。他遗下的正白旗这一支实力,未再另派旗主,遂归顺治系自己占有(注:按原来制度说,上三旗的分属是:厢黄旗归太子,正黄旗归皇帝,正白旗归太后。见抄本《永宪录》卷首(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本)。周寿昌《思益堂日札》卷一也有同样记载。因此曹家可能和康熙的太后有关系。)。正白旗之所以独得“拔乎”诸旗之表而与厢黄、正黄两旗(皇帝系的实力)并列,成为“上三旗”之一,即由于此。
曹家,自然因此也就入于上三旗。这就是说,他家和实际掌政的皇室派系,始终不由己地“凑合”在一起,而且关系十分特殊地切近。不过,曹世选的奴隶身份却不能改变,他家世代都是“包衣”人。“包衣”是满语音译,意思是“家里的”“家下人”,就是家奴(注:“包衣”的全称是“包衣阿哈”(booi aha),亦可单称“阿哈”。包衣阿哈中男的叫做“包衣捏儿麻”(booi niyalm a),女的叫作“包衣赫赫(booi hehe), 义即男仆、女婢。按曹家隶属于“包衣旗鼓佐领”;抄本《八旗掌故》卷一云:“又满洲八旗包衣参领下分辖各佐领……下又有‘管领’‘分管’‘管辖’各名目,其佐领或称‘旗鼓佐领’,……蒙古、汉军,俱无包衣佐领。”又注云:“旗鼓佐领下人,多系国初民人投充,如见在大粮庄头、园夫之类。”而福格《听雨丛谈》谓包衣佐领原系兵弁家丁性质。曹家先世毕竟如何归旗并成为何种家奴,尚待详考。参看书末补注。)。满洲贵族把这种人是看得极为“下贱”的,但又非常需要他们,离开不得。
明朝的皇室,没有另外的家奴,只有宫廷里的特种供役人:太监。太监本是极穷苦的好人家的子弟、被残害了身体(连带着精神)而送入牢笼去受苦服劳的最为可怜的一种受压迫者,但他们往往受了封建统治者的毒害,却变为穷凶极恶的统治爪牙,无恶不作;明朝的腐朽败亡,太监们特别“与有力焉”。清朝皇帝有鉴于此,所以在承袭明朝各种制度的同时,却先将太监们管事的“二十四衙门”加以删并,最后撤除,而改设“内务府”,以皇室家奴----上三旗里的包衣人----来代替了太监的各项执事。
内务府于是就成了管理皇家的财产、收入、饮食、器用、玩好、各项日常生活琐事、各种有关礼仪……的“管家衙门”(注:参看《文献论丛》曹宗儒《总管内务府考略》:“世祖入关,……而掌宫内政令者,仍属包衣昂邦。昂邦,又译作总管,是其名为家之总管,而清帝已化家为国,官文书遂译为内务府总管矣。”包衣昂邦或总管,实即“管家头儿”的意思。昂邦或译谙班。内务府并无下五旗人,也并无蒙古旗、汉军旗的人。有汉族血统的包衣人,一概称为“汉姓人”,因为他们还是属于满洲旗分之内。清末成立了海军衙门,职位完全为满人把持了,所以当时还有“新内务府”的讽语。)。从这一点讲,特别是和明朝的二十四衙门以及司礼监干政和东厂掌刑比起来,内务府完全限于皇帝“私家”的事务,和刑、政等国家大事分清了,不能不说是一件好事,有它的改进性和可取之点;但它也还是由太监制那里承袭来了一些“流风余韵”,例如一些重要税收,像盐政、织造、窑、矿等项,仍旧要由作为太监之“后身”的内务府人员来全部掌握或部分干预。
由上所述,就可见内务府包衣人是一种身份极为特殊的清代封建社会的畸形产物----也是满洲早期比较原始性阶段的社会的遗迹。内府包衣,在最高统治集团之内,是被压迫、被剥削的受害者,而在那集团之“外”,却又是进行压迫、剥削的害人者;一方面,他们的身份至微极贱,而另一方面又“呼吸通帝座”,反而可以比别种人更容易地升官发财、假权作势,他们的“富贵荣华”,实际享受,比之一般大官巨卿,有时并无逊色。
曹雪芹的家世,就正是如此。我们上面所谓曹雪芹的“特殊身份”,就是指这点而说的。
要讲曹雪芹的一切,不由这里说起,就无法讲下去;这是决定曹雪芹的特殊生活经历的第一层关键。同时也可以弄清楚,有些人说曹雪芹家是“权要”、是“豪门贵族”,那实在是一种并不十分正确而很易滋生误会的提法。我想,如果稍为了解清代康、雍、乾时期的真正权要豪门,如明珠、隆科多、傅恒等人家的情形毕竟何似,就不会把曹家提到这一行列中去,同时也正好说明:《红楼梦》里所反映的贾、史、王、薛等(有些评论家习惯称之为“四大家族”“贵族”,其实是不对头的),都是些属于什么等级、地位的人家,在清代史上也是一清二楚,不会有发生错觉之余地的。
(五) 诞生
雍正二年,岁在甲辰(1724),四、五月之间的一天,江宁织造曹頫家里,传出喜讯,全家称贺:夫人生下一位麟儿,这就是后来人称雪芹公子的《红楼梦》作者,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世界文学之林中的第一流的小说家。曹頫自从康熙五十四年(1715)三月初六日继其父、兄曹寅、曹颙到任为江宁织造,那时不过是一个“黄口无知”的孩子,到此已是第十个年头了,逐渐长大成人,婚娶已毕。曹家几辈以来,人丁不旺,寿亦不永,每每单传,或二子存一,始祖世选,似无兄弟,生子一人,是为振彦,振彦生尔正、尔玉,后改单名为鼎、玺(注:四十年代草创《红楼梦新证》,曾见一文,引述东北父老传说,曹家上世有兄弟二人,尔正、尔玉,尔正为长门,尔玉是二门。此点印象最清晰。不料落笔属稿时,因引用了奉宽的《兰墅文存与石头记》(它正好也谈到曹家上世的事),一时疏失,便将上述的另一文误混为一,而未能分引二文。这个疏失一直沿袭到《新证》增订本,也未发现。后经读者指出,而隔时太久,我已追忆不起那篇文章的题目了。当时我还是一个年青的学生,初习治学之业,是不会懂得世上还有“伪造史料”的事情的。),玺生寅、宣,而宣早卒,寅生颙,颙又少亡,一家人眼看即归散亡,頫实宣生,康熙帝为了挽救他家的颓运,特命頫为寅子,承嗣继职。曹寅在日,早就作诗叹息“零丁摧亚子,孤弱例寒门”了。所以为了后嗣的得立,颙、頫成婚必然都很早,这是封建时代的惯例。曹頫在雍正二年正月的奏摺中已有“妻孥”之语,似乎已然生了一个孩子。如果“孥”字不是泛用而确指男孩,那么雪芹应当排行第二。雪芹单名一个霑字。这不但是他从曾祖玺以来世代单名的家法,而且取名的由来也有具体内容。
雍正之得踞宝座,是用非法和见不得人的手段侥幸成事的,他对被害的老皇帝的身边近侍、亲密家人,特别注意,因为他们知道“宫闱秘事”的各种底细。康熙死后,连他的最得信赖的太监如梁九功(就是《盗御马》这出戏里的梁九公)等人,也不敢活下去,往往一条麻绳,寻个自尽省事。至于乳保之家(雪芹的曾祖母孙夫人,是康熙的保母),更是十分切近,“各为其主”的重要奴仆。雍正对这些人,嫌忌的程度尤其非同一般。因此,从雍正元年开始,就以追查亏空为名义,先从李煦下手(李煦的母亲文氏,也是康熙的保母),命两江总督查弼纳审治,将李煦下狱,抄家没产,并逮捕了所有子女家口奴婢人等,房屋赏给了“功臣”大将军年羹尧。这时,继任两淮巡盐御史的谢赐履,也趁势要追查江宁织造衙门的亏空。一句话,“形势”已经很分明,曹頫自知,身家性命,皆悬于一丝,十年前和他一同被了康熙的特命,带领他这个孩童由京师奔赴江宁,保全曹家命运的这位舅舅李煦的处境,已经给他“上”了十分“生动具体”的一“课”,他自己这一家,实际上也是“待罪”之人,其心情何似,----如果我们用“鱼游沸釜”四字来形容,想来亦不为过。
偏偏天时也不饶人,从新皇帝元年起,并不风调雨顺,旱得出奇,人心浮动,而织造官照例要随时具奏,报告晴雨,天时岁事,地理民情。这就难极了:报得不实,有罪;报得实,很不吉利,于新皇帝面上无光,一个措词不慎,更加有罪。为此,曹頫的焦愁煎迫,至不可言。可好熬过了本年的头四个月,一进五月,从初一到初五,老天大霈甘霖,连得透雨。这场好雨,给大地田间的炎旱和曹頫心头的炎旱都带来了特别的滋润、凉爽和喜悦。人在难处,总是随事随物地想“征验”一点“兆头”,曹頫心中暗自宽慰自己;也许,天无绝人之路吧?看来还有一线生机?----这雨和新得的男孩正是一起来的,他又属龙,乘着这个好兆头,就在雨上给他取个名字!
曹頫深知家里的祖辈文风,取名都是出于经书的,于是把经书上喜雨的句子诵理了一番,很快想到《诗经》《小雅》的《信南山》里的名句;“益之以霡霂,既优既渥,既霑既足”,立刻选上了这个“霑”字(注:如曹寅的名字是取自《书经》“夙夜惟寅,直哉惟清”;曹宣的名字则出于《诗经》“秉心宣犹〔猷〕”。颙名頫名,也是如此。曹頫雍正二年五月初六日〔《新证》误植初七,油印勘误表已指出〕,有报晴雨摺:“江南因去冬雪少,今年闰四月间,蝗蝻生发,……今自五月初一日至初五日,连得大雨,淋漓霑霈,……人心慰悦,太平无事”。张加伦同志指出,此即雪芹得名“霑”之由来,极是。霑字取自《诗经》,早年亦记之笔札,后家兄祜昌、沪上徐恭时同志先后提及此义,不谋而合。过去解为“霑被天恩”的意思,不确。)。
人间从此有了曹霑这个名字,世界文学史上从此产生了这颗光焰万丈的巨星。
曹霑为什么又叫雪芹了呢?那是后来的事了。而在那时,人们是还没有发现雪芹这颗文学巨星的目力的,人们把他当什么看待呢?是曹家的不肖之子孙,不祥之异物。他并没有带来什么好的兆头。
曹雪芹的幼年、少年生活,都是怎么样的?这种史料记载,无处可寻;只有几句话,非常可靠:----
……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
这是《红楼梦》卷首别人(可能就是批书人脂砚斋)替曹雪芹记下来的“作者自云”,我毫不怀疑它的真实性。这说明了曹雪芹少小时过的生活是鲜衣美食,靠的是老皇帝的优待,祖辈在江南地方的人缘世业,受过父兄(他有哥哥)师友的教养规训。“背”“负”二字,可能是假语村言,情形却不是代记者捏造的,----这里边就有了很多的事故,无穷的“邱壑”,虽然措词是十分婉蓄简炼。
史料证明,他曾祖曹玺,即清代第一位江宁织造,就是一位很有文名的满洲旗的人士了。加上祖父曹寅的数十年的经营积累,他家确实是一个具有“很富丽的文学美术的环境”的风雅家庭,这样的家庭对在其中生活长养起来的孩子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兼之曹雪芹自小就是一个“天分高明,性情颖慧”的早熟的儿童,他对这个家庭的以及围绕着这个家庭的社会关系的一切事相,感受更是不同于一般。
可以想象,他一定直接间接地、有意无意地时常听到家人外人讲起爷爷在世时的为人做事,盛况奇情:
他会听说,爷爷最好读书,最好买书----眼前家里的插架万签,琳琅四壁,还是见证。大概自从他还没有入塾从师,就对这么多的祖父遗书发生了好奇的情感。后来他遇书必读,每日里“杂学旁收”,正是早早地就种下了这一“夙因”。
他会听说,爷爷连出门时坐在轿子里都拿着一本书看。也有人问过:“您为何这样地好学不倦?”爷爷笑道:我好什么学!这是骗人罢了----我一出去,因为是“官”哪,民人见了都起身站立,我又不是地方上的府州县老爷,大家这样,我于心何安?拿本书,我遮住眼,人家也就都可以省点事。
他会听说,爷爷的诗词,极富才调,从小就为很多名流老前辈们称扬赏爱;一生交遍了天下的诗人。后来在扬州开了诗局,编刻了《全唐诗》,搜尽了有唐一代的诗家两千多人,几万首诗。也很喜欢宋诗,留意寻求宋朝诗人的集子,很多孤本,那也许是为了继《全唐诗》而再编《全宋诗》作预备吧?说也奇怪,这个霑儿(“跟雨一块儿来的”,说不定他乳名也叫“雨儿”)也是嗜诗如性命。
他会听说,爷爷不只爱“雅”,又特别喜欢“俗玩艺儿”,古今戏本,倾倒备至,自己不但也作戏本,还粉墨登场,亲自串戏。野史小说,也是爷爷十分得意的“东西”。
他听说,《长生殿》这个戏本就是本朝人洪稗畦作的,为这本戏许多人遭了事,可是爷爷有一回在江宁遇上了稗畦先生,高兴已极,遍请名流,大开盛会,三日三夜,演完了全部《长生殿》,把稗畦尊为上客,奉于主座,爷爷和洪先生面前各自摆着一部戏文脚本,逐字逐句地给它进行评赏,并对音律提出订正的精辟见解。这件韵事,当时轰动江南,至今犹在人口。
他又听说,有一位名唤沈嘉然的,虽然是一位绍兴师爷,却作了一部小说,专写我们中华古史上的第一个伟人大禹治水,这场和洪水作战,疏凿九州,不顾一己,拯救万民的故事,百神百怪都出现了,有的助禹,有的助水,精彩瑰奇,雄伟巨丽,远远胜过了《封神演义》----让爷爷看见了,大为击赏,要出钱给它刻板流传。可是不幸极了,这位沈先生一次坐船回家,出了事,人是因落水受寒病死了,书稿也葬于鱼腹,世上竟无只字传本!爷爷为此叹惜不怿者累日。
这些事,对年还很小的霑儿来说,并不能完全听懂,但无论如何,一个后来成为《红楼梦》作者的人,当他追忆这些讲述,重新体味,又怎能不引起极大的震动和深思呢?
自然,他也会听说,爷爷一生爱才好士,济困扶危,常常为了助人,弄得自己十分窘迫,而心甘情愿。江南一带,对他家的好感并不是人为的捧场趋附。他也会听说,他家在老皇帝几次南巡“盛典”中的那种旷世未闻的繁华经历,爷爷为支应这种事以及各种复杂政治局面中所受的辛酸和烦恼,所担的风险和罪责,对这种“虚热闹”的内心感叹。爷爷喜欢对客人说一句话:“树倒猢狲散!”----作为孩子,雪芹当时还无法深刻理解这句异常别致的话。
自然,他也有机会听见人说祖辈常常训教子弟们的一句痛语:“你知道那奴才两个字是怎么写的!?”
他后来才渐渐明白了“奴才”是怎么回事,他自己从生下来就是一个“奴才”,他们家原来是一个奴才家世。
(六) 金陵老宅
正像《红楼梦》所写的贾府那样,曹雪芹家正好也有个“老家”在南京,虽然后来北返京师了,他们还是时常提起“金陵”城里的“老宅”。在这所老宅里,他家住了不是十年八载,而是经历了祖孙四辈人。曹雪芹也就是在此老宅出世并且度过了他的幼年。
这所老宅座落何处呢?它在南京的会城之内,江宁府治东北、总督衙院的前边,地名利济巷大街。曹家在时,只叫织造署院。曹頫合家离职北返之后,又过了十八九年,这处老宅就变成了乾隆的大行宫,再与织造无涉了。
那是一座外围墙略成正方形(西北面多出一些来)的衙署,署内屋宇,除执事“群房”不计外,基本是东中西三路的布局。东路是衙署正院,有六进院落之深。中路是内宅,也有五进。西路是最别致的一路,前面东为戏台,西为射圃,而后面又是一座花园。这座园子,雪芹的祖父曹寅在日称之为西园,因为园中有池,又叫西池。
这所老宅,自从雪芹的太爷曹玺在康熙二年(1663)春天就来到了,一直住到二十三年(1684)夏天,已然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岁月,雪芹的爷爷曹寅从六岁起,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如今雪芹又是生活在这座宅院里,回溯起来,这已经是六十多年间的事了。
太爷在世时候,已很有文名,但看来他对庭园景物不曾多加经营,只是在刚到任后不久亲手种过一株楝树,及至此树长大成荫,乃在其下筑一草亭,爷爷为此特别给自己选定了“楝亭”二字作为别名。太祖母姓孙,康熙老皇帝就是她抚养带大的,当康熙三十八年(1699),她已六十八岁,皇帝南巡,就以织造署为行宫,见了孙夫人老保母,十分高兴,因见庭中萱花已开,古人正是以萱喻母,于是亲书“萱瑞堂”三个大字赐她,就悬挂在内院正厅上。这一亭一堂,乃是曹家的家世历史文物,子孙对它们怀着深厚的感情,雪芹自不例外,从小就听家人讲述它们的来历。
雪芹的太爷卒后六七年,从康熙二十九年(1690)起,爷爷曹寅又由京城外任,派到苏州去做织造官,《楝亭诗钞》的卷第二,就是从这里开始;等到康熙三十一年,这才又从苏州移任江宁,在《诗钞》卷二中的那两首《西园种柳述感》五言律,就是祖父当时的心情,历史的见证:----
在昔伤心树,重来年少人。
寒厅谁秣马?古井自生尘。
商略童时乐,微茫客岁春。
艰难曾足问?先后一沾巾。
再命承恩重,趋庭训敢忘?
把书堪过日,学射自为郎。
手植今生柳,乌啼半夜霜。
江城正摇落,风雪两三行。
这是整整隔了九个年头又回到江宁老宅时的情景,那时正是仲冬十一月间(注:所有年月,参看《红楼梦新证》第七章。曹寅并非直接继其父任,而是事隔九年,除楝亭本集可考外,最有力的旁证有二:一为熊赐履《曹公崇祀名宦序》说:“而公长子某,且将宿卫周庐,持橐簪笔,作天子近臣”,无一字言及“继任”之说。熊氏为康熙的师傅,重要的大臣,在皇帝的乳公死后作崇祀序,在当时是关系不小的事件,岂有遗落继任诏命之理。一为与曹寅同年到江宁做官的宋荦说“子清〔在苏州〕追念手泽〔并曾筑怀楝堂〕,属诸名人赋之〔指《楝亭图》〕,诗盈帙矣;未几,子清复移节白门〔南京〕,十年中父子相继持节,一时士大夫传为盛事,题咏愈多。”(《寄题曹子清户部楝亭三首并序》)所谓“十年中父子相继”,正指相隔九年,语义最明。若曹玺卒后即曾命寅继任,熊、宋之言皆成不可解矣。其他旁证尚多,参看《新证》页322--323。)。
自从这时起,被别人胡乱住了将近十年的故居,在曹家人看来简直已成十分“荒寒”了的样子,很快便开始改变了光景。迨到幼年的雪芹在这里生活的时候,那又已是三十几年的光阴过去,爷爷半生的经营,移竹添花,汲池种草,处处留下了丰富而深刻的痕迹。老楝婆娑,自少待言,山坳的高柳,也格外潇洒;梨花玉兰,鼠姑石苋,一时数之不尽;几处亭馆,一经高手点缀,自有无限风华。雪芹对爷爷特别喜欢的外署文酒宴会的西堂,内院萱瑞堂一侧的西轩,和整个府院半偏的西园,也是格外感到意味深长,心怀亲切。他当时虽然还不能懂得其中的种种事故,但到他长大一些,能读懂爷爷的诗卷时,句句引起了他的回忆和感慨。“读书过日,学射为郎”,----意思是读书就是最好的生活,不要追求享乐;生为男子,应当习武----是祖训,也是“家法”(注:所以曹寅也说:“读书射猎,自无两妨。”这除了满洲旧俗、康熙重视的原因外,和他家始祖魏武帝的“春夏读书,秋冬射猎”也有关系。)。爷爷把年小的子侄都带到南京同住,一面“命儿读《豳风》,字字如珠圆”(注:此诗作时较早,此为借用。),一面“绳量马道不嵚斜,雁字排栽筑水沙;世代暗伤弓力弱,交床侧坐捻翎花”(《射堂柳已成行命儿辈习射作三截句寄子猷》)。
儿女们都在这个宅院里长大,他们嘴里无法避免地带上了渡江以南的口音,----这件事雪芹从他爷爷的诗里也能找到感慨的笔迹。还有太祖母的形象,也仿佛能在祀灶诗里看到了:----
刲羊剥枣竟无文,祈福何劳祝少君;
所愿高堂频健饭,灯前儿女拜成群。
当此流年急景,腊鼓频催的大年底下----
楮火连街映远天,岁行风景倍凄然;
江城爆竹声何据,一片饧香三十年。
(注:这正是追溯从康熙二年起在此度岁的三十年来之事。但曹寅作此诗时却料想不到再过三十年的祭灶日,正是他家惨遭巨变的“命下”之日。)
至于府后的西园,那从爷爷因丰润族兄来访而写的诗句就更能得见它的历史:----
西池历二纪,仍(草热)短檠火;
薄书与家累,相对无一可;
连枝成漂萍,丛篠冒高笴;
归与空浩然,南辕计诚左。
今夕良宴会,今夕深可惜;
况从丱角游,弄兹莲叶碧;
风堂说旧诗,列客展前席;
大乐不再来,为君举一石。
闲居咏《停云》,遽若恋微官;
行苇幸勿践,税驾良匪难;
寸田日夜耕,狂澜无时安;
恭承骨肉惠,永奉笔墨欢。
……
伯氏值数奇(jī),形骸恒放荡;
仲氏独贤劳,万事每用壮;
平生盛涕泪,蒿里几凄怆!
勖哉加餐饭,门户慎屏障。
雪芹到后来才明白,这座西池,对他家来说,并不单是一处“外面好看”的游玩之地,里面包含了一部辛酸的家世史,无限的难言之痛(注:这种诗所表达的沉痛的语调,恳恻的感情,所使用的种种字眼,都说明了曹寅是追述家门的事情,骨肉的关系。但有人非说这是“官场联宗的习气”,未免太不实事求是了。)。他爷爷从一回到这里来就写出了“艰难曾足问?先后一沾巾”的痛语,不但是回顾,也是预言了他家的命运。
迨到异日雪芹著书,用特笔隐隐约约点了一点,说:“那日进了石头城,从他老宅门前经过,……大门前虽冷落无人,隔着围墙一望,里面厅殿楼阁,也还都峥嵘轩峻;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树木山石,也还都有蓊蔚洇润之气。”批书人在此即批云:----
“好,写出空宅。”
“后字何不直用西字?
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注:皆见《甲戌本》。此为暗写南京织署,与“都中”(北京)的贾府所居之处,已无关涉。但不少读者总是把南北异时之事(素材)误认为一。而曹雪芹笔下却未尝有一丝含混。)
须知,到雪芹作书、脂砚批书的时候,那老宅果然已就是“空宅”了----因为从乾隆十六年,曹家住过六七十年、诞生了雪芹的这处宅院,变成了乾隆皇帝的“大行宫”,长年锁闭,无得擅入,那“大门外”确实是“冷落无人”了。
(七) 家遭巨变
曹雪芹降生的时候,他的家庭早已过了为时数十年之久的“全盛”时期,在他的心目中,他自己已是一个“生于末世”的人了。他家的命运,自然也有“下坡路”,不过这个下坡路却不是一个缓坡,而是特别陡峭的险坡。康熙五十一年秋天,李煦紧张地料理完了曹寅突然病故的意外事件,五十三年冬底(或次年正月初)就又料理曹颙病故的更为意外的事件,他奉了康熙之命,携带了新过继的孩子曹頫奔赴江宁,收拾残局,勉维门户,那不仅仅是“萧疏”了,简直是十分凄凉悲惨。一个孩子,哪里会做什么织造监督,不过是长辈至亲李煦、故父的门生旧吏、得力的年老家人,一起帮助来维持这里里外外的种种事务。至于雪芹,幼年虽然也是“公子”“哥儿”,锦衣玉貌,但他所处的环境,已经不会把他“培养”成为一个肠肥脑满、骄奢放纵的“小衙内”了。曹家的全盛,是完全和康熙一朝相为终始的。从康熙二年(1663)起,他家祖孙三辈四人,在江南做织造官共历六十年之久,实际等于世代落户在南京(今江苏南京市),----曹雪芹也就是生在南京的。
这六十年,以曹雪芹的曾祖曹玺为首,以他的祖父曹寅为中心人物,在江南的“红尘中一二等富贵风流之地”,曹家经历了他们的“繁华”而又“风雅”的生活。不过,他们是康熙帝(玄烨)的私人家奴,他们的命运紧密地和康熙帝个人的一切联在一起。只要康熙坐在统治宝座上,他们就得其所哉;康熙一死,就有“树倒猢狲散”之势;而康熙生前所制造的一些事因,也就给他家栽种下了莫大的祸根。
康熙是清朝十个皇帝中比较最好的一个,历史家对他有较高的评价,在历史上讲,他起了一些作用,对内统一全国,对外反击侵略,六十年间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国力富足,有应该加以肯定的地方。但他包庇亲信,纵容贪污,给官场上助长了一种坏风气;他又以视察治水为因,开始了他一生六次南巡的弊政(以致他的孙子乾隆也要学他,照样来了六次!),劳民伤财,不可胜言;以上两者,又密切关联、交互因果,于是吏治民生,皆大受其害,其影响之深巨,可以说和清朝的中衰有直接关系,实不容低估、忽视。这是一。其次,他虽说是“一生福大”,可却是“老运不佳”,晚年因为“皇太子”(胤礽)情况不妙,立而废,废而立,伤透了脑筋,再加上诸位“皇子”(他的皇子特多,达二三十个)分朋树党、争权谋位,----有的竟然等不得他“晏驾”、要行刺于“父皇”,吓得他夜里不敢睡,几乎气死!----这事情,也是对清朝皇室兴衰颇有关系的一点。但是此刻我们并不是要讲这个,我们所注意的是,这两件事----南巡和夺位----就正是致曹家于败亡、使曹雪芹饱尝“特殊经历”的直接原因。
我们都知道曹雪芹曾在小说里借“赵嬷嬷”的话来暗指他祖父曹寅时代的“嗳哟哟,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其实,这话并不够精确,曹寅和他内兄李煦(他们两家一切都相同、共同,简直是一家人),是在南京、扬州、苏州三地每处共同“接驾”四次----实际是等于别人一处的(例如杭州的)十二次!那种“银钱滥用如泥沙”“别讲银子成了土泥”“把银子花的淌海水似的”“接驾”,一次已经不得了,十二次,简直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情况!于是曹、李姻亲两家,在职任公款上,陷入了惊人的亏空债累中,永远没法补清。只不过康熙明知其情,曲意破格,竭力照顾“保全”,事情算是暂时没有发作。(注:参看书后附录。)
诸位皇子明争暗斗的结果,皇四子胤禛(注:照《清皇室四谱》的论证,胤禛并非皇四子,而是十一子。这事和他矫称遗旨传位于他自己的这一阴谋有关。)以阴险暴逆的手段获得全胜,----将他老子谋害了,自己登上宝位,是为雍正帝。紧接着是一场激烈凶恶的争斗和残害开始了:雍正将他的头号死敌们----手足弟兄----都治死了、幽囚了,并且穷治党羽,芟刈殆尽。同时,雍正对他老子作下的孽、给“奴才”们拉下的亏空、筑下的债台,也概不认账,要彻底清结。
糟糕极了的是:曹、李两家不但都是大“亏空家”,而且又都和雍正的死敌发生过往来的关系。于是,他们虽然只不过是包衣奴隶,雍正也绝不肯轻易地放过他们。
雍正上来,先就是查亏空。李煦所亏织造库帑金四十五万两,令罢官,以家产抵十五万两(注:抄家估产,权在司官,弊病也极大。可参看内务府正黄旗人丁皂保抄家时事例:“雍正元年,公变产偿官,家产什物,值二十万,而司官某,素刻薄,只估四万。未一年,公事得白,给还家产,擢授内务府总管,其估产官缘事被逮,交公审讯,惶恐伏地求宽,……”见《小仓山房文集》卷三十三《内务府总管丁文恪公传》。),两淮盐商代完三十余万两,得清。曹寅此时早已前卒,独子曹颙曾继任江宁织造,也不久病故,奉康熙之命而过继的侄儿曹頫正在再继任;曹寅生时盐政亏空曾达五百二十余万两!曹颙时,李煦代为完结织造、盐政两项亏空五十四万九千六百余两,称言俱已清结,可是到雍正二年曹頫时候,大年新正,就还在具摺“九叩恭谢”雍正准他分三年补清织造钱粮的“天恩”(其前一年,两淮巡盐御史曾又举出按新规章应向曹頫追还银子四万五千余两,不知曹頫摺即指此项,还是另有别情)。可见其“罪孽深重”,已难拔足于那种“茫茫债海”之中了。
而曹雪芹,这不肖之子孙、不祥之异物,就正是在这“茫茫债海”之中而出世的(注:参看书末补注。)。
不过无论如何,曹、李两家总算都把债务对付过去了,家道虽因此而落,却并未遭到其他罪罚。遭到罪罚的,乃是又过了两三年,另因“他事”而横罹逆祸。
这“他事”,就是在雍正五年先则已经罢官的李煦被发现曾于康熙五十二年花八百两银子买了五个苏州女子送给“阿其那”而要处斩,后则尚任织造的曹頫因屡忤“圣意”、藏匿财产而被革职抄家(注:根据一些档案知道,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令抄家以前,对曹頫已有私自馈人物品、贱售人参、所织御用衣料落色……等指责。这不但都是琐事细节,实际也只是吹毛求疵,寻找“欲加之罪”的借口而已。并且新盐政也向雍正说曹頫的坏话(当然包括着揣合“圣意”,以致雍正说曹頫“岂止不成材而已”,说他“行为不端”,----当时一用这种话,就是指的政治问题了。到五年十二月,传旨说:“江宁织造曹頫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中叙如何宽大展限补赔),然伊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因此说他甚属“可恶”,即著江南总督范时绎“将曹頫家中财物固封看守”,并严拿重要家人并查封家人财产。然下文随即又云:“伊闻知织造官员易人时,说不定要暗派家人到江南送信,转移家财。”是则先有罢职之处分,后有防移家财之安排;如果曹頫真曾隐藏财物,则又何用二次“暗派家人到江南送信”再作亡羊补牢之拙计?可见雍正此语本身即十分矛盾----这并非事实(参看后文抄家报告清单,已证明全无转移隐藏之事),不过仍是借口加罪而已。),抄家以后又查出他衙门旁边藏有“塞思黑”所铸的六尺来高的镀金狮子一对!----这“阿其那”,就是胤禩;“塞思黑”,就是胤禟:两人正都是雍正的弟兄兼死对头、眼中钉(俱已于前一年毒死了)(注:“阿其那”“塞思黑”是雍正给胤禩、胤禟的“赐名”,向来被解为“猪”“狗”之义,藉见雍正对其政敌之污辱谩骂,唯据满文专家鲍育万先生指出:“按康熙第八子胤禩,经雍正(胤禛)改名为阿其那,满文作某(满文字,因制版困难,从略----引者),其义未详。以胤禟改名塞思黑、满文作某(亦满文字,从略----引者)、义为‘讨人厌’,考之,其义殆亦类此。前人有以‘阿其那’‘塞思黑’为‘犬’‘彘’者,非是。”(见雍正五年二月二十三日总管内务府奏事满文档案汉文译本所附按语)是旧日传闻,盖出附会。)。
因此,曹、李就都变为“奸党”,是雍正所决不能轻轻放过的。结果,李煦幸而免除一死,孤身流往“打牲乌拉”(黑龙江)苦寒之地(注:乌拉,亦作乌喇,当时为最极荒远寒苦之地,遣犯至此,多难生还。参看《小仓山房文集》卷二王泽宏神道碑所记:“御史某奏流人宜徙乌喇,公不可。圣祖(康熙)驳问,公奏称:‘乌喇死地。流、非死罪。果罪不止流,当死----死不必乌喇。罪不当死,故流----流不可乌喇!’举朝无以难,事竟寝。后圣祖巡乌喇,叹曰:‘此非人所居!王泽宏其引朕于仁乎。’”李煦在日,也同曹寅一样,颇得当地的民心,由于肯做好事,致有“李佛”的称号,结果下场如此之惨。),缺衣少食,只有佣工二人相依为命,当时的人说:“今乌喇得流人,绳系颈,兽畜之。”两年后因冻饿折磨病卒;曹頫则抄家封产,田地、房屋、奴仆,都赏了别人(注:曹家人口“赏给”了隋赫德。李家人口则“赏给”了当时宠臣年羹尧。按以上李煦各情分见上述满文档及李果《在亭丛稿》卷十一《前光禄大夫户部右侍郎管理苏州织造李公行状》。(满文档译本承周啸邦同志见示,《在亭丛稿》蒙友人黄裳同志远道惠寄。)(据此,亦足证曹家这时抄家的缘故已不再是为充抵亏空,而纯系政治罪案(注:可参看雍正朱批曹頫请安摺(无年月,当在抄家以前不久):“朕安。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得你来;你若作不法,凭谁不能与你作福。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除怡王之外,竟可不用再求一人托(拖)累自己。为什么不拣省事有益的做,做费事有害的事?因你们向来混账风俗贯(惯)了,恐人指称朕意撞你。你若不懂不解,错会朕意,故特谕你。若有人恐吓诈你,不妨你就求问怡亲王。况王子甚疼怜你,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主意要拿定。少乱一丝,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特谕。”按雍正即位后,为掩饰耳目,故意命廉亲王胤禩、怡亲王胤祥同理政事,并借机欲陷胤禩于罪。胤祥为雍正弟兄中唯一服从之人,胤禩则与胤禟、胤禵、隆科多、年羹尧相结,密谋颠复雍正。雍正知曹頫(及其亲戚)乃胤禩党派,故交与胤祥监视,而又作此“特谕”。盖雍正深知胤禩之乳公凌普、胤頫之乳公雅齐布等,皆为党争中之有力辅助人物,故曾特别申命诸皇子严禁护卫官员、乳母之夫、并随从人等“下贱无知之人”“各为其主”。曹頫之受注意,正因此故。)),所封钱财,只银数两、钱数千,外有当票一百多张、值千两银子而已。----以致雍正闻报,亦为之“侧然”。
这就是两家包衣奴才的下场。
曹雪芹这时约不过五岁年纪,小小的心灵上,深深地烙上了这种可怖的印象。
曹頫这次除了抄家以外,是否还有别的,如治罪入狱等等,现在文献尚无可征;但仅仅抄家一事,也就够可怕了。清代抄家的“制度”如何,官家自不肯明言,私家更不敢有所纪录,但是这办法也是沿袭明朝的“传统”而来的,所以那“制度”也基本无异,如谈迁在《枣林杂俎》中所记:“国初抄劄法:令各处抄劄人口家财,解本处卫所,成丁男子同妻小,收军充役,其余人口给与官军为奴。金银珠翠本处官司收贮,年终类解。马匹令本卫收养,给与骑卒;牛只给与屯卒。无屯处,并一应孳畜,粗重物件,尽行变卖,值钱于有司该库交收。犯人家产、田地外,内有坟茔,不在抄劄之限。”明朝人也有描述抄家的,现在引一段以资旁参:“自抄没法重,株连数多:坐以转寄,则并籍家资;诬以多赃,则互连亲识;宅一封而鸡豚大半饿死,人一出则亲戚不敢藏留。加以官吏法严,兵番搜苦,----少年妇女,亦令解衣;臣曾见之,掩目酸鼻!此岂尽正犯之家,重罪之人哉?一字相牵,百口难解,奸人又乘机恐吓,挟取资财,不足不止。半年之内,扰遍京师,陛下知之否乎?愿慎抄没之举,释无辜之系,而都下之人心收矣!”(注:引自《明史》卷二二六吕坤传。)这对雍正来说,却正“对景”,因为雍正初年,抄家之风特盛,以致他自己在“上谕”里也曾供认:“朕即位以来,外间流言有谓朕好抄人之家产……”(注:见萧奭《永宪录》所引。按《啸亭杂录》卷七曾记:“宗室辅国公恒禄,简仪亲王侄也,素禀王之庭训,故以廉洁著;其任吉林将军时,俸饷外毫无沾染,尝危坐小阁中,将每岁出入之账簿手录封之,人问之,曰:‘以待籍没时以为证也。’”夫既极廉洁,何畏籍没?则可见当时抄家为皇帝所采取的“大鱼吃小鱼”的恶毒搜括政策,达官贵族的难以自免的结局。),那话真实不虚。单看“宅一封而鸡豚大半饿死,人一出而亲戚不敢藏留”两句,也就足见那情形是多么残酷可怕了!
皇帝抄人的家,原是“一举两得”的事,除了“惩恶”,还可发财(所以嘉庆抄和珅,就曾特意表白他并不是“好货之主”云)(注:参看《大义觉迷录》中雍正自供国人批评他的各罪款中就有贪财一目。)。雍正之抄曹頫,听说只有当票百张和些“桌椅床杌、旧衣零星等件”而为之“恻然”,实际也包含着“败兴”“错估”等心情在内,----因为当时人都认为作织造、盐政的最是“有钱的主儿”,印象中的曹家更是“家资巨万”的“豪富”。及至发现事实相去很远,未免又因此而转生“可怜”之心,这才吩咐,给曹頫在京“少留房屋,以资养赡”。只因这一来,曹家保存了一部分房子,和若干“人口”(就是婢仆等人),所以并未完全陷于绝境。
这就是曹雪芹从出生以来所经历的第一次巨变。
(八) 百足之虫
曹雪芹家的这场祸变,是在雍正“登极”之后、朝廷上下内外“接二连三,牵五挂四”的一连串的政治事件的惊涛骇浪中发生的。在这一时期,不但他们一家,真如俗话所说,是“六亲同运”,他的亲戚家也正“走背字儿”。李煦下场很惨,不必重叙了;曹寅的妹夫傅鼐(字阁峰,姓富察氏,先世居满洲,祖额色泰,从清太宗皇太极用兵,有军功),从十六岁就作雍正(那时还是“皇子”)的亲信护卫,可是到雍正四年(1726)五月,竟然得罪革职,远流黑龙江,----什么缘由呢?这一二年间正是雍正既兴隆科多、年羹尧大狱(注:隆科多、年羹尧是帮助雍正用阴谋手段夺得帝位的两个最重要的爪牙,雍正初以最优异的“宠礼”来“报酬”他俩,可是后来为了灭口消迹,便借口各有几十条“大罪”而穷治之(一幽死,一勒令自杀)。),复又穷治他的弟兄胤禩、胤禟、胤禵的时际,傅鼐只因建言隆科多之子岳兴阿无罪,雍正便揭破,说他和隆科多有交情,遂得重谴。曹寅的长婿讷尔苏,是早先“大贝勒”礼烈亲王代善(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之兄)的五世孙,袭爵为平郡王,是真正的“金枝玉叶”“天潢贵胄”,到这年七月,也革去多罗郡王,在家圈禁,----又是什么缘由呢?名义是在西宁军前,贪婪受贿;其实是:康熙曾派他随胤禵(抚远大将军)驻西宁,而胤禵原是康熙意中的待继位人;雍正后将胤禵召回、解其兵权、贬爵、禁锢,讷尔苏曾代署大将军印务,雍正发现他也是胤禵的党羽,所以当胤禵之党鄂伦岱、阿尔松阿等俱坐“罪”以死之时,讷尔苏自然也逃不脱“高墙圈禁”(一种残忍的特种监牢,精神折磨)之苦。当时这场皇室内部和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争斗的巨大风波,牵连的广泛,关系的复杂,这里不能详述,获罪者之间和曹家有沾带的,尚不知有几;但仅由上举二例,也就足见那时节举国政治情势和曹家处境气氛是多么阴森恐怖了。
经过这一场大变故,曹家是败落了。不过,这败落也还不就是急转直下、直线发展的。他家虽然沾带了干系,究竟在雍正眼里看来,他们这种包衣下贱毕竟不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其案由也毕竟是次要的,恐怕连“从犯”也够不上,所以在抄家的末尾,事态已见缓和;雍正之所以没有把曹家穷治到底,置之死地,其原因恐怕还是并不单纯的,曹寅在日,人缘最好,他家出了事,说好话的人多;像唐继祖,后来官至湖北按察,先是曾为御史,在办理旗人案件上颇肯进言,得以从宽,他是曹寅的门生,并且给《楝亭集》作过序跋,----这样的人都会想方设法暗中调护;就是在封建时代,舆论的力量也毕竟是一种力量,雍正懂得,在江南一带,曹寅一家代表着康熙,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他自己夺位上台是不得人心的,如果穷治了曹家,对他的统治并不有利。所以留了一点“浩荡天恩”。“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家在此后的几年,虽然战战兢兢,大概总还有办法维持下去。到雍正朝末期,那场风波的最紧张的阶段已经过去了,雍正九年(1731),傅鼐由谪地召还,复职衔,又“入宫侍起居”了;讷尔苏之子福彭(袭平郡王,乃是曹雪芹的表兄),也于次年任厢蓝旗满洲都统,又次年,并得在“军机处行走”,开始参与机要,继而又为“定边大将军”,出塞征讨准部。----准部之役自康熙末年至此,糜饷七千余万两,久而无功,不得不下令罢兵议和,傅鼐于和战各事屡有擘划,皆中肯紫,遂于雍正十二年以侍郎身份出使议和,和议成,晋三级,擢都统:凡此,都说明曹家的重要姻亲已经又逐渐得用,也可以说明曹家本身自然也比前一时期处境有所不同,似乎有可能熬到一个重得“出头”之日了。
雍正做皇帝做到第十三个年头的八月间,忽然“驾崩”(传说是被死仇的后人暗杀了),他的第四子弘历继位,是为乾隆帝。这个新皇帝上来之后,又给曹家带来了新的命运。
乾隆在未做皇帝以前、雍正十一年晋封为和硕宝亲王之前后,早已“综理军机、谘决大计”;雍正末期政策作风的微有改变,和他的参预政柄不无关系:他深知雍正惨刻太甚、实非长久之策(注:弘历不以雍正杀戮同宗为然,可参看《海宁陈家》一文。),所以即位以后,锐意图治,将很多先朝的各种罪谳、功令加以翻案,目的是在收拾人心(注:这话当然也不可绝对化看待。他对某些人的“人心”是不肯“收拾”的,反而要加强镇压,如他一即位立即杀雍正已赦的曾静、张熙。)。他做了皇帝,就下令释放圈禁的宗室,分封胤礽的子孙,起用为雍正屈抑的前云贵总督杨名时,释傅尔丹、岳鍾琪等被罪的著名将领于狱,释前罪人查嗣庭的亲属于遣戍看管;至于一般政治措施,也一反雍正时期的刻苛严酷的精神,以致有人说,这时节“止须将先帝(雍正)时事翻案,即是好条陈”。这话虽然大嚼无复馀味,惹翻了乾隆,可是也真正反映了乾隆刚一上来的那一短时期的事态实质。
新皇帝即位,照例要有“覃恩”,普遍的封赏和赦宥,示庆贺,买人心。因此在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彦(曹世选之子)得诰封为资政大夫(二品的虚衔等级),原配欧阳氏、继配袁氏得封为夫人。由于这份诰命,我们得知曹雪芹的一位叔祖曹宜尚在,官职是护军参领兼佐领、加一级(是正白旗包衣第四参领兼第二旗鼓佐领)。“覃恩”诰封虽然只是一种官样刻板文章,但是也说明了此时曹家早已解除了政治犯的罪名,家里还有作参领(从三品)的家长或族长,祖宗里面除了曹玺本来是一品尚书的封赠外,又有了二品的高级封浩。曹雪芹的父亲曹頫(注:参看书末补注。),此时似乎也已作了内务府的员外郎。即以“亏空”旧案而言,那么同年从十月到十二月期间,内务府“宽免欠项”档案中亦已叠有曹寅、曹頫做织造时的多项亏欠列入宽免之内。可见,无论是政治罪还是财务罪,都已成为过去的事了。
再看另一面,同年的十一月,福彭即作了协办,总理事务,次年即乾隆改元(1736),傅鼐署兵部尚书,授刑部尚书并兼兵部尚书;福彭为正白旗满洲都统;又次年,傅鼐为总管内务府大臣,正蓝旗满洲都统……:两个人都是乾隆加以重用的人物,而福彭正是该管曹家的最高长官,他既和曹家是至亲,要说他对曹家的困境一无所助,那恐怕是极反常情的不太可能的异事。此外,我个人还认为,曹家前此可能有一个女儿被选入宫中(包衣少女必须送选,妃嫔中多有包衣人(注:如康熙之荣妃、成妃、良妃,雍正之康贵妃、谦妃,乾隆之孝仪后、淑嘉皇贵妃、愉妃、瑞贵人等,皆包衣籍。她们进宫,有“藩邸格格”“常在”等名目,等级较低、早死而无生育的,不载官书。按“答应”“常在”等名目,也是清宫内沿袭明宫的制度,如《野史无文》说:“近御宫人有夫人、婢子、常在、大答应、小答应等号。”这些宫女都可依次升级。)),作了宝亲王的某种等级的妾侍之类,宝亲王成为乾隆皇帝以后,曹家也就挨上了“皇亲国戚”的边儿(注:香山张永海老人听先世传说:“曹家是皇室的‘内亲’关系。”乾隆人舒坤批《随园诗话》言《红楼梦》“内有皇后,外有王妃”(按见于六十三回)。“王妃”与“皇妃”非一。小说所写归省仪注,绝非“王妃”所能有。又脂批有“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难得他(写)的出,是经过之人也。”“此语犹在耳(按指贾政“得征凤鸾之瑞”语)。”等文(俱见庚辰本夹行朱批)。可见省亲一回是由素材、原型而作艺术加工。有人竟以曹寅时代长女嫁讷尔苏为平郡王妃之人之事来比附“元春”的原型,实在是不懂历史制度的一种主观牵合。又书中所写场面与康熙南巡驻织造署的场面仪注亦无一毫相似点,二者实如风马牛之不相及,绝不能指为借写南巡往事。盖自曹頫以下,并未有真正及见南巡“盛况”之人。),《红楼梦》里写“元春”“皇妃”归省的情节,大约就是受了这件事的启发而用艺术加工和夸张的手法写成的。
所有这一切,都给我们提供了线索,使我们看得出,曹家的败落并不是从雍正六年就直线发展下来的,他家在新皇帝嗣位的政局下又曾稍稍“中兴”,至少达到了恢复“小康”局面的地位。那时曹雪芹大约正是十三岁左右。
如果不是这样,换言之,如果曹雪芹真个是从五六岁上就遇上抄家,由此一败涂地,穷困异常,那就很难想象他可能写出前八十回的《红楼梦》,因为他太缺乏那种现实生活基础了。胡适早年考证《红楼梦》时硬要曹雪芹“早生”若干年,为了“赶上”曹寅时代的“繁华”(他以为非如此作不出《红楼梦》),正是由于他不知道我们今天已然了解的这些情况。
(九) 再遭巨变
曹雪芹在“小康”复苏的家庭中的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就告了结束。曹家又经历了另一场变故。由曹雪芹后来的处境来看,这场变故似乎更突然,更巨大,使他家破败得更彻底。但这一次事件的原由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在研究曹雪芹过程中于是便遭遇到了第一个难题,因为详确的史料文献已不可得,直接的考察线索更难寻觅,影响全无,成为曹雪芹生平轮廓上的时序最在前的、恐怕也是所关最巨的一个空白点。不过,从这变故的规模就可以看到其性质的严重;而可以导致这样严重性质的变故的,不外乎还是政治干系。这一点,如果从曹家上一阶段所经历的种种事故的那一条“来龙去脉”来推看,就显得格外分明。最可注意的是有一条资料说《红楼梦》作者“某人”,此某人“登贤书〔中举〕,数年,家籍没,后遂逃禅。”(注:详见《红楼梦新证》页701。) 这条记载说明曹家这次抄家是雪芹中举以后数年的事,这显然不是从高鹗续书八十回后的伪造情节中附会而来的,而雪芹中举,就算是照“生于1715”的假设来推(我是不赞同1715生年说的),那么他到雍正五年1727冬底,也不过才“十三岁”,十三岁或更小的孩子,“登贤书”是不可能的,这就证明了中举以后数年的籍没,是他家再次遭到巨变无疑了。
然后,再就乾隆初年的各种情形来观察,那么唯有乾隆四年(1739)十月里所发生的那一次大事故----这事故牵及许多的亲王、贝勒、贝子、公的革免和罪谴----特别令人注目。从事故的性质和发生的时间来说,都是最大可能与曹家的再次遭殃有关联的。
原来满洲统治者的内部矛盾非常大,皇室中对皇位的争夺特别激烈,从在关外时就是如此,而以发展至康、雍之际为达到了顶点。康熙原立的太子胤礽,虽因种种短处和劣迹,致遭废弃,但其真正缘故是他们诸弟兄对他的诽谤、诬陷、激惹、谋害而把他毁了的。这些弟兄,都想做皇帝,所以就都是胤礽的死对头,而就中以胤禛的手段为最阴柔、也最厉害。胤禛得胜以后,成为雍正皇帝,雍正二年冬天胤礽就结束了生命----其致命情形当然是不可问的。雍正的儿子弘历又成了乾隆皇帝,而胤礽的儿子弘皙反成了亲王:这样,堂兄弟也就成了世仇。虽然乾隆即位之后立即放松对宗室的种种压迫、凌辱,以图缓和皇室内部争斗危机,但是祸源既非一般情由,仇根也扎得深而且固,就绝不是区区手段所能缓和得了的;加以乾隆此时才二十多岁,上来又表现得较为宽大平和,于是世仇看到有隙可乘,因此就要俟机而动。到乾隆四年,以弘哲为首的“逆谋”案件便发作了。
现在所能知道的情况是:四年十月,宗人府议奏“庄亲王允禄(雍正之弟,乾隆之叔)与弘皙、弘昇、弘昌、弘晈等结党营私,往来诡秘”,请将庄亲王允禄及弘哲、弘昇俱革去王爵、永远圈禁,馀人亦都革爵。乾隆说:此事“朕上年即已闻之”,并认为允禄庸材,不足成事,唯弘皙乃康熙废太子胤礽之子,父子皆曾圈禁,现仍不知悔改,“行止不端,浮躁乖张,于朕前毫无敬谨之意,惟以谄媚庄亲王为事,且胸中自以为旧日东宫之嫡子,居心甚不可问!”遂加监管,不许出城。到十二月,又经人首告弘皙与安泰交结,听信邪术(好像是跳神、扶乩之类),竟询问“祖师”以下列问题:“准噶尔(蒙古)能否到京?”“天下太平与否?”“皇上寿算如何?”“将来我还升腾与否?”这显然是“心怀异志”“大逆不道”。稍后的“上谕”又露出这样事实:“从前阿其那、塞思黑,居心大逆,干犯国法,然尚未如弘皙之擅敢仿照国制设立会计、掌仪等司:是弘皙罪恶较之阿其那辈尤为重大!”这就说明,弘皙竟然设立了自己的“内务府”了,俨然是“小规模”的宫廷,完全准备“登极”了!(注:这事件,规模盖极大,而官文书讳之,不敢详载,只以数语带过,是以特为简晦,档案亦似经销毁。按会计司、掌仪司等名目,皆内务府所有;内务府共分七司,规模制度,犹如政府六部,具体而微。)
根据当时人的记载,到乾隆五年,庄亲王之子乘皇帝秋猎外出的机会,竟有“密谋”,因为乾隆出巡警戒不是极端严密。这大约就是要行刺的计划了。(注:见《永宪录》卷四。)
此案结果,弘皙“从宽”免死,“见(现)于东果园(景山)永远圈禁,是亦与身死无异。”这话不假,不过当时的残忍高墙圈禁制度,实在比快些死了还要受罪。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案子,中间就是交给平郡王福彭和公(爵)讷亲二人审讯的,而最后阶段,却改由康亲王和巴尔图等议奏,不再提平郡王之名;尤其令人疑惑的,前此活动频繁、已然得以参预议政的福彭,从此就很难再见名字(例如乾隆六年三月于鄂善一案,“著和亲王、怡亲王,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徐本,尚书讷亲、来保,秉公查审”,列举诸预政大臣名字,其中就独独不见平郡王了);直到乾隆六年十二月,宽免了允禄和弘晈二人的责罚,转年十二月,仲永檀(即前此参劾鄂善贪贿的)案内,这才又见到“著庄亲王、履亲王、和亲王、平郡王,大学士张廷玉、徐本,尚书讷亲、来保、哈达哈,审明具奏”之文。
以上的迹象,说明了平郡王在这个事件中惹了乱子、担了干系,从乾隆四年冬天到七年冬天,三年之间,销声匿迹,虽然史无明文,其为受到责谴可以推见。这种案件实际上都要牵涉极广,亲戚、仆奴、党羽,都在穷治之列。曹雪芹家大约就是直接或间接地被卷入了这一漩涡之中。此事发作的前一年,傅鼐已经因为误举参领明山、失察家人两事,落职入狱,病卒于家。此事发作的后一年,被废的老平郡王讷尔苏亦卒。这不但是我上文所说的“六亲同运”的又一次再演,而且当时人所评议于傅鼐的“宽于接下太杂”,正可作他“失察家人”、因此沾带了当时的朋党政治干系的好注脚。无独有偶的是,平郡王福彭也恰巧在弘皙案事发审治的同一天,曾因失察他自己的包衣大(管家头儿)、披甲人等外出生事而自请议处(这件事在清代内阁“别样档”正是在弘皙案的下面紧接记录的)。像曹家这种身份的人家,处境关系极为复杂,亲戚、家人之类的事,是最容易惹引祸端的原因。
虽然由于文献缺乏,我们对曹家再次惨遭彻底毁败的直接的、确切的案由一时无法列举,因而不能不用间接而曲折迂回的办法来窥测,但曹家最后一次的巨变显然是和这类案子里的下层人物、边沿关系有了株连,其他原因,是否还有,尚待深入研讨。
曹雪芹家,从雍正末年,经过乾隆改元一段时间,大约维持了为期五年左右的小康局面,到此遂再次、也是最后的宣告彻底败落。
鲁迅先生说过两句话:“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涂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清朝末年的鲁迅本人是如此,并因此对当时的封建社会的种种不合理的现象开始发生了憎恶感。乾隆时代的曹雪芹,也正是从此而看到了“世人的真面目”并对那种种面目以及产生那种种面目的社会发生了憎恶感,脑海里荡起了许多疑问的浪涛。
(十) 满汉
曹雪芹最后结束他的“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的公子生活时,大约年已十六七岁。上面说过,他家世代是内务府包衣旗籍,是“富贵”而又“下贱”的一种特别的家世。可是自从这时为始,他家和“富贵”二字是断绝关系了,曹雪芹从青年时期起,就转到了另一个队伍里面去,就是,转到了闲散无位的、不得意的、贫困的满洲旗人的行列里面去了。
由于这一“转队”,曹雪芹的人生观、世界观,便在起着日益激烈的变化。
为了了解曹雪芹,有必要了解一下这个时期的满洲和八旗旗人的概况。
雍正朝的大肆压迫、残害宗室,防闲他们的争夺和反抗,可谓无微不至;特务活动的严密,迫害手段的毒辣,都是史无前例、骇人听闻的。这种皇室内部矛盾的丑剧,到乾隆初期犹有馀波,前文亦已约略讲过,乾隆表面虽似稍为宽厚,实则其对待宗室王公的手段和精神与雍正初无二致。这种情况的直接后果是,满洲统治集团上层急剧分化,而影响所被,阶级压迫下的中下层也在发生着分化变动。同时,这种分化又和满人汉化的倾向趋势结合起来,使得统治者十分忧虑,----他表面竭力显示其对待满、汉毫无区别轸域,强调“满汉一体”的大公态度,而实际则歧视汉人,深恶满人沾染汉人风习,极力打击满汉汇流的一切人、事的关系。到后来连早已归旗的“汉军”旗人也逐渐加深歧视,在各种行政制度上制造满汉分域,也就是对汉族血统的人一概不敢信任。这结果自然促进了汉军旗人的日益从八旗集团内向外分化,可是满洲旗人内部也并不是在这种政策下日益团结巩固了,相反,却同样加速了分化和汉化。总之,八旗人的思想,越来越纷歧复杂化起来。
乾隆刚一嗣位,就非常重视旗务,采取种种整顿措施;甚至想到下令修撰《八旗满洲氏族通谱》。由郡王降为贝子的弘春,曾因办理旗务不善而“革去贝子,不许出门”(这虽然还不是“在家圈禁”,可是不准行动,也是一种软禁的替管形式),正蓝旗蒙古副都统布延图因为“分别满、汉,歧视旗、民”而受到严饬。乾隆二、三年间,一方面准许包衣佐领、管领与八旗联姻,一方面定出八旗家奴开户(即准许脱离旗主而独自立户)的条例;三年七月,设置稽查内务府御史,十一月命八旗包衣归汉军考试(注:清《皇朝文献通考》卷四十八“选举考”二,“乾隆三年议准,包衣人员,有投充庄头子弟隶内务府管辖、编入上三旗者,又有旧汉人在内管领下,及五旗王公所属包衣旗鼓佐领内者:此等原系汉人,因由满洲都统咨送,每有在满额内中式者,悉行改正,并饬严行禁止!”又卷六十四“学校考”二,“(乾隆四年)清厘满洲、汉军籍贯:嗣后内府、王公府属人员考试之时,内务府及八旗满洲都统务严饬该管官逐一稽察,其投充庄头子弟及内管领下与下五旗王公府属旗鼓佐领内之旧汉人(按即指入关以前入旗者),均别册送部,归入汉军额内考试。有将应归汉军考试之人造入满洲册内咨送者,将该管都统、佐领照蒙溷造册例治罪!”可见乾隆初期开始的满、汉甄别政策是如何严厉,而内务府包衣人自此为始乃完全作为“汉军”一例看待。这是清代政治上极为重要的一点,而研究者每不能认识此事之真正意义,而只从包衣人是否应称“满洲”或“汉军”之表面现象立论。参看下条注。),到乾隆六年十月,又命令汉军御史归汉缺----就是划归汉族官员名额之内、制度之内。这已然显示出,乾隆是越来越把八旗内部的所有汉族血统的成员都要当作一般汉人来看待了。果然,事情发展到七年四月,便发出了一道全面而彻底地处置汉军人员的“上谕”,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朕思汉军其初本系汉人,有从龙入关者,有定鼎后投诚入旗者,亦有缘罪入旗、与夫三藩户下归入者,内务府、王公包衣拨出者,以及招募之炮手,过继之异姓,并随母、因亲等类,先后归旗,情节不一。其中有从龙人员子孙,皆系旧有功勋,历世既久,无庸另议更张。其馀各项人等,……如有愿改归原籍者,准其与该处民人一例编入保甲……。
在这里,特别有几点值得注意:其一,这次的措施,虽然表面上是为了“联意欲稍为变通,以广其谋生之路”的社会经济问题上的目的,但是联系上举其他迹象而看,内中实际还是包括着政治、民族等政策方面的用意。其二,“上谕”虽然说明“不愿出旗仍旧当差者听之”“仍询问伊等有无情愿之处”,并且特别表示“并非逐伊等使之出旗为民”,可是结合八年四月“谕汉军同知、守备以上毋庸改归民籍”的命令而看,这一场文官同知、武职守备以下的逐旗为民,实在是规模非常巨大的一次旗员分化,那意义是,官方不但承认了这种日益分化的趋势,而且明令规定以实现之、促进之。其三,乾隆列举了那许多种汉人归旗的旗人,虽然特别把“从龙人员子孙,旧有功勋,历年久远”的这一类分出来另论(这就是包括内务府包衣人而言),以示与一般汉军不同,但是,他称呼内务府包衣为“汉军”,这不仅是认识上、名词上的淆乱(注:以内务府旗汉姓人为“汉军”,乾隆以前罕有此种讹误。从乾隆以后,逐渐混淆不清,连旗人自己也沿用这种误称了。但“内务府旗汉姓人”和“汉军”在制度上完全是不同的两回事,身份殊异,在研究旗人时最应注意分辨。参看杨钟羲《来室家乘》叙其先世本为内务府旗,因召见时不善满语,奉旨贬入汉军旗的事例。(在历史上,仅康熙时三藩期间曾有把个别汉军安插于内务府当差的事例,雍正时编整汉军时曾以内务府包衣人拨补其上三旗的不足数额。)关于这一点,有两种情况应该说明:一种是根本不清楚这种区分的,误认曹家为隶于“汉军旗”;一种是以为内务府的汉姓既可称“汉军”,又可称“满洲”,“实质上完全一样”,而且说,这样使用名词,“丝毫不发生混淆”。但这后一主张是想拿较晚的误称事例来说明问题的,殊不知这正是混淆以后的情况。我们不应当以误证误。更重要的是,我们承认历史上有混称之事例是一回事,研究辨析它们的异同则是又一回事,而这后者才是我们的责任。),而且也说明了他在“思想感情”上已不把这些老早合入满洲、世代隶属满洲旗下、满化既深且久的奴仆们再当“自家人”看待,而要归到“汉军”范围以内去计算了。这一点,无疑也反映了包衣人的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分化因素。
在这同时期的另一方面,如上所说,乾隆上来就整顿旗务,修辑满洲《通谱》,然后就开始定出满洲郎中保道员,满洲进士准许选任知县,奉天州县选用旗员,宗室准取进士等规例;屡次谆嘱宗室、八旗人等“亲亲睦族”,提倡满洲旧俗遗风,并“御制”《盛京赋》以发满洲的“祖宗之心”……。一系列的事实,都证明乾隆自己确是在极力制造满、汉和旗、民之间的轸域。用满洲为府县亲民之官的新办法,使给事中杨二酉十分忧虑,上疏谏议;接着,便发生了杭世骏的事件----他因为考选御史,在时务对策中表示了“意见不可先设,轸域不可太分,满洲才贤虽多,较之汉人,仅什之三四,天下巡抚,尚满汉参半,总督则汉人无一焉:何内满而外汉也?……”的意见,乾隆乃斥杭世骏为“怀挟私心,敢于轻视(满洲)若此!”交部严议,结果竟然因此革职。这是清代历史上的一个非常著名的事件(注:参看龚自珍的《杭大宗逸事状》:“大宗下笔为五千言,其一条云:‘我朝统一久矣,朝廷用人,宜泯满汉之见。’是日旨交刑部,部议拟死。……乙酉岁纯皇帝(乾隆)南巡,大宗迎驾,召见,问:‘汝何以为活?’对曰:‘臣世骏开旧货摊。’……上大笑,手书‘买卖破铜烂铁’六大字赐之。癸巳岁,纯皇帝南巡,大宗迎驾湖上,上顾左右曰:‘杭世骏尚未死么?’大宗返舍,是夕卒。”其文极冷隽深刻之致。杭世骏所以为乾隆所恶,也因为他曾反对屡次南巡。)。
但是事件并不像封建统治者所设想的、设计的那样单纯,他的种种处心积虑、设阈防闲,都不能阻止满、汉两大民族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汇合的趋势,对满人的优待、偏袒的措施也并不能消除他们对当前政治腐败、社会黑暗的不满和憎厌,----这后者也就是满洲、汉族汇合的共同思想基础之一。到乾隆二十年三月,胡中藻、鄂昌一大案件,典型地说明了这种情况。
胡中藻,广西人,是故相满人鄂尔泰的门生,累官内阁学士,时为湖南学政,所著《坚磨生诗钞》,被乾隆细加挦撦,从书名到字句,一一吹求,认为皆含讥刺怨怅,对国号、对时政,都肆为诽谤,连他所出的考题《乾三爻不象龙说》也解释为是对“乾隆”谐音廋义式的低毁(等于说弘历是“望之不似人君”了!),而鄂尔泰之侄鄂昌,身为“满洲世仆”,曾官居广西巡抚,不但对广西人胡中藻的“悖逆”不加纠举,反而“丧心与之唱和,引为同调”,是为罪不容诛。结果胡中藻以“违天叛道,覆载不容”被杀,鄂昌以“负恩党逆”勒令自裁(当时的说法,是“赐自尽”)。在此案内被挂累的还有宗室诗人塞尔赫的《晓亭诗钞》。因此传谕八旗:“务崇敦朴旧规,毋失先民矩矆;倘有托名读书,无知妄作,侈口吟咏,自蹈嚣陵恶习者,朕必重治其罪!”及胡、鄂一案既结,又下了一道命令,说道:
满洲本性朴实,不务虚名;即欲通晓汉文,不过于学习清语技艺之暇,略为留心而已。近日满洲熏染汉习,每思以文墨见长,并有与汉人较论同年行辈往来者,殊属恶习!……(鄂昌)又以史贻直系伊伯父鄂尔泰同年举人,因效汉人之习,呼为“伯父”,卑鄙至此,尚可比于人数乎!?此等习气,不可不痛加惩治。嗣后八旗满洲须以清语骑射为务,……如有与汉人互相唱和、较论同年行辈往来者,一经发觉,决不宽贷!著通行晓谕部院八旗知之。
从此,八旗满洲连作诗学文也要犯罪,和汉人文字往来、朋友交契、论弟称兄,都是“国法”所不容了!请看,封建统治者就是这样地摧残文学活动、挑拨离间满、汉人之间的关系。例如满洲人舒坤在批注《随园诗话》时就说过:“时帆诗才,为近来旗人中第一。尝以京察引见,高宗(乾隆)恶其沾染汉人习气,不记名。”时帆,即内务府包衣旗人蒙古法式善,是旗人中最重要的诗人之一。其实,要讲“沾染汉人习气”,那乾隆本人应该是毫无愧色地身居天下第一,他无时无地不在题诗作字,笔墨遍处濡染,古人字画卷轴上,名园湖石山坳里,都有他的“疥壁”的御笔宸翰。这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了。
上述的这类事实,过去的历史家能够注意的,大都也只作为片面强调清代满、汉民族矛盾、旗人压制汉人的迹象和事例来看待,而往往忽视了这些迹象的内在真实意义,不能从八旗满洲集团内部分化以及满汉汇流的更重要的一方面来理解历史,因而也就难以解释在乾隆死后的十多年上、嘉庆正在申禁宗室、觉罗人等与汉人结婚的时候,就发生了“林清犯阙”的大事变(注:在前此(嘉庆八年)已有“孤身男子”御厨子满洲人陈德(一作成得)持刀“犯驾”的“异事”发生了。陈德即八卦教徒。)----畿南的八卦教首领林清,联合了滑县的教首李文成,获得了汉军旗人曹纶、曹福昌父子的策应,并有宫内太监刘得才、刘金、张太、阎进喜等多人和御书房的苏拉(白身闲散满洲人供役者)作为内应,仅数十人就打入皇城,直指大内。这事件,虽然计划欠周,行动过于草率,也竟使皇室王公近侍等竭二日一夜之力,才搜捕“平定”,统治宝座几乎一旦倾覆,震动远近;以致嘉庆(起初都不敢再回到北京来了)下“罪己诏”,不得不承认说出“寇贼叛逆,何代无之;今事起仓卒,扰及宫禁,传之道路,骇人听闻!非朕之涼德,何以致此?”的实话。----这绝不是突然而起、偶然而生的事故。这是统治集团严重分化最有力的说明。
介绍曹雪芹而讲到这些事情,是不是有些“离题太远”了呢?这则牵涉到对“远”“近”怎样看法的问题。清人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卷八)说过这样一段话:
淫书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摹痴男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戈矛也。丰润丁雨生中丞抚江苏时,严行禁止,而卒不能绝,则以文人学士多好(hào)之之故。余弱冠时,读书杭州,闻有某贾(gǔ) 人女,明艳工诗,以酷嗜《红楼梦》,致成瘵疾,当緜惙时,父母以是书贻祸,取投之火,女在床乃大哭曰:“奈何烧煞我宝!”遂死,杭人传以为笑。此书乃康熙年间江宁织造曹练亭之子雪芹所撰(注:“练亭之子”说盖为袁枚《随园诗话》所误。“楝”误作“练”,亦由袁枚始。按“楝亭”为雪芹祖父曹寅别署。)。练亭在官有贤声;……至嘉庆年间,其曾孙曹勋以贫故,入林清天理教,林为逆,勋被诛,覆其宗。世以为撰是书之果报焉。(注:毛庆臻《一亭考古杂记》也说:“乾隆八旬盛典后,京板《红楼梦》流行江浙,每部数十金;至翻印日多,低者不及二两。其书较《金瓶梅》愈奇愈热,巧于不露,士夫爱玩鼓掌,传入闺阁毫无避忌。作俑者曹雪芹,汉军举人也。……然入阴界者,每传地狱治雪芹甚苦,人亦不恤,盖其诱坏身心性命者,业力甚大,与佛经之升天堂,正作反对。嘉庆癸酉,以林清逆案,牵都司曹某,凌迟覆族,乃汉军雪芹家也。余始惊其叛逆隐情,乃天报以阴律耳!伤风教者,罪安逃哉!”陈六舟《谈异录》亦载:“(雪芹)子孙陷入王伦逆案,伏法,无后。”)。
这就是把林清事变和曹雪芹联系在一起的文献。这所说的曹勋,即是曹纶。曾有历史家考证曹纶隶属汉军正黄旗,其伯祖名瑛,历官工部侍郎,世人殆因“曹寅”“曹瑛”音近,致相讹混,实际和正白旗包衣人曹雪芹并无关系。从纯考据和简单的是非正误的角度来说,历史家的分辨自然是对的;但是若从研究当时社会心理和八旗集团内部汉族旗人的思想分化情况来看,则笔记家所记下的人们把天理教反清和曹雪芹作《红楼梦》这两件事联在一起的现象,仍然是有其社会意义而值得注意的(注:不妨参看这一事例:镇压天理教的那彦成,碰巧正是最恨《红楼梦》的人。)。我们只要看一下,曹纶、曹福昌父子事发后,前后该管的都统、副都统禄康、裕瑞(即《枣窗闲笔》的著者,此书曾论及《红楼梦》与曹雪芹之为人)等,皆革去宗室顶戴,即日发往东北,永不叙用,福庆、德麟、拴住等皆或革职、或罚俸,其馀参领、副参领等亦皆拿交刑部治罪;又命“直隶屯居汉军旗人听州县管辖,同民人编入保甲”----这就是干脆划出旗外,不再当自己的爪牙看待了。同时,豫亲王裕丰,因其属下桑堡村居住的“包衣闲散陈爽(他是此案内一重要人物)等党恶多人,率先肆逆,于九月十五日在紫禁城内滋事”,裕丰因此罚俸十年,并通谕“各王及贝勒、贝子、公等,嗣后各将所属包衣佐领人等留心稽查,……断不可姑容隐匿!”(裕丰后来又因其包衣祝海庆与教犯祝现为同族,隐匿不报,革去王爵,令在“府外闲房居住,不准出门”。裕丰就是曾作《枣窗闲笔》传写雪芹的裕瑞之兄,是多铎的六世孙)。所有这些事实,都有力地说明,当时一部分八旗包衣,汉军兵丁,宫内太监,苏拉人等,这些统治集团下层人员或奴仆阶层(教首林清就是家僮出身),都和人民一起,参加了秘密起义组织,用行动来推翻清室的统治(注:至于统治集团上层人物,也不无分化之例,如上述的豫亲王裕丰,即是显例;还有《啸亭杂录》详记“犯阙”经过中,曾一再提到某些宗室对搜捕“教匪”所表现的令著者昭槤十分惊异的奇怪或冷漠态度,至言宗室原任大学士禄康为“其心实叵测”。稍后又有觉罗常鼐,与满人尼莽阿,归附邪教一案。)。诚如嘉庆的罪己诏所说:“变起一时,祸积有日”,上述的这些和人民较为接近的下层旗人,对黑暗统治压迫的不满和怨愤,竟至使他们终于决心参加起义反抗,这在封建时代是多么严重的事态,足见这些人的思想分化是多么积久而日趋激烈了!
我们在这里更能看到,清代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在他们入关后的初期,还是民族矛盾;事到乾隆一朝,问题虽然也还包括着民族矛盾,但主要矛盾已经是阶级矛盾了。八旗集团本身就是由上层旗主、旗兵来压迫、剥削下层的。下层旗兵和并不“披甲”当差、只进行农业生产劳动的旗民(称为“余丁”),受到残酷的专制统治和盘剥,因此用种种方式进行反抗,如逃亡,谋求出旗,抗租,乃至个人行刺统治主,最后参加有组织的武装起义。只有从阶级分析,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旗人分化和满汉汇流的原因和意义。
这里并不是要说曹雪芹“就是”曹纶的“先人”,或者曹雪芹就一定具有和曹纶一模一样的“天理教徒思想”,而只是来说明,要想探讨曹雪芹这样的包衣旗人的思想面貌以及产生那种思想的各方面的根源,了解当时八旗人的分化情况是有其参考意义的:正是在那个时代的处于激剧变化中的下层旗人中间,才有可能产生像曹雪芹这样的思想家和作家。而值得特别提到的是,曹雪芹的一位朋友张宜泉,从他的《春柳堂诗稿》里所流露的若干迹象而看,就是在思想上非常“偏激”的一个汉军或内务府包衣旗人。关于这点,我们将在后面谈到(注:另一满洲小说家和邦额的事例,可供研究参证。蒋瑞藻《花朝生笔记》说:“乾隆间,有满洲县令和邦额者,著《夜谈随录》一书,皆鬼怪不经之事,效《聊斋志异》之辙,文笔粗犷,殊不及也。然记陆生柟(按可参看本书第三节引者)之狱,颇持直笔,无所隐讳,亦难能矣;出彼族人手,尤不易得。《啸亭杂录》云,‘和邦额此条,直为悖逆之词,指斥不法,乃敢公然行世,初无论劾者,可谓侥幸之至。’又云,‘其记与狐为友者云,与若辈为友,终为所害。’”用意荒谬(按此当指和邦额以“狐”隐“胡”,“若辈”即指满洲“胡人”之意)。“礼亲王著书,安得不云尔?抑人之度量相越,何其远也!”(见《小说考证·续编》卷一)和邦额实亦内务府籍,永忠的诗稿中有他的题句。)。
(十一) 正邪两赋
曹雪芹不一定就有“天理教徒思想”,他也未必会是能够挺身执刃、实行“犯阙”的那种英雄人物;可是他却具有另一种类型的“叛逆”思想和性格,同样值得我们注意。没有了这种思想和性格,他之写作《红楼梦》小说便成为不可能的、难以想象的事情了。他这种思想和性格是什么样子的呢?要全面地回答这个问题,结果应该是一部称为《红楼梦主题思想研究》的厚厚的专著(因为《红楼梦》是这个作家留给我们的唯一的一部著作),这册小书实在是无法包括这个巨大工作。但是我们这里如就一两点来谈谈,却是可以而且也应该的。
读者都记得,《红楼梦》开卷不久,就写下了以下一段重要的话:
雨村道:“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两种,余者皆无大异。若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尧、舜、禹、汤、文、武、周、召、孔、孟、董、韩、周、程、张、朱,皆应运而生者,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王莽、曹操、桓温、安禄山、秦桧等,皆应劫而生者;大仁者修治天下,大恶者挠乱天下。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今当运隆祚永之朝、太平无为之世,清明灵秀之气所秉者,上至朝廷,下至草野,比比皆是,----所余之秀气,漫无所归,遂为甘露、为和风,沛然溉及四海;彼残忍乖僻之邪气,不能荡溢于光天化日之中,遂凝结充塞于深沟大壑之内,偶因风荡,或被云摧,略有动摇感发之意,一丝半缕,误而泄出者,偶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相不肯下,亦如风水雷电,地中既遇,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至搏击掀发后始尽,故其气亦必赋人,发泄一尽始散。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摠(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娼。如前代之许由、陶潜、阮籍、嵇康、刘伶、王、谢二族、顾虎头、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刘廷芝、温飞卿、米南宫、石曼卿、柳耆卿、秦少游、近日之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再如李龟年、黄旛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之流:此皆异地则同之人也。”子兴道:“依你说,成则王侯败则贼了!”雨村道:“正是这意。……”
读了这一大段议论,我们很容易地会联想到明代中叶进步思想家吕坤(字叔简,河南宁陵人,1536----1618)的一些哲学思想:“天地万物,只是一气聚散,更无别个。形者,气所附以为凝结;气者,形所托以为运动。无气则形不存,无形则气不住。”“气者,形之精华;形者,气之渣滓。故形中有气,无气则形不生;气中无形,有形则气不载。故有无形之气,无无气之形。”特别是:“无极之先,理气浑沦而不分;气化之后,善恶同源而异流。……气运之天,后天也,有三。一曰中正之气:一阴一阳,纯粹以精,极精极厚,中和之所氤氲,秀灵之所钟毓;人得之而为圣、为贤,草木得之而为椿桂芝兰,鸟兽得之而为麟凤龟龙、驺虞鸑鷟。二曰偏重之气:孤阴孤阳,极浊极薄,各恣其有余,各擅其所能,为邪为毒;人得之而为愚、为恶,草木得之而为荆棘樗栎、钩吻断肠,鸟兽得之而为袅鸩豺虎、虺蝮蜒(虫郭)。三曰驳杂之气:多阴多阳,少阴少阳,不阴不阳,或阴阳杂揉而不分,为昏、为乱,为细、为浮;人得之而为蚩、为庸,草木得之而为虚散纤茸,鸟兽得之而为羊豕燕雀、蠛蠓蜉蝣之属。”“纯粹不杂之谓理,美恶不同之谓气。……降恒而命之,听其所着:着于清淑之气,则为上智;着于顽浊之气,则为下愚;着于驳杂之气,则有美有恶;着于纷纭之气,则为庸众。均帝衷也,而禀受殊,所值之气则然,非恒性之啬也。”(注:以上所引分见吕坤《呻吟语》与《去伪斋文集》中《说天》《论性》。)
曹雪芹借贾雨村之口所表达的那种看法,和上引这些话来比并而观,就有着令人注目的相似点甚至共同点。
不过,我们并不能仅就字面上的某些近似之处来牵合比附,说,吕坤既是明代反道学的进步哲学家,所以曹雪芹的这种类似吕坤的思想就因之一定是进步的。还是不要忘记分析比较。而且举吕坤,也并不是要证明曹雪芹的思想就是直接接受吕坤的思想,不过是借以更方便地说明问题罢了。曹雪芹的哲学思想究竟受谁家谁派的影响?这是个还有待专家考究论证的重要题目。吕坤是反道学的,他在许多根本看法上都是和封建“道统”中坚人物朱熹针锋相对的,但是他的主要局限性和反道学思想中最薄弱的环节却是他的人性论部分,他在这一部分,基本观点没有超越朱熹的范围,只不过是有些次要的“改造”,既不彻底,也有时自陷于矛盾。如上面所举的他那几段话,就是明白的例证。
吕坤的“气”,相当于后来哲学家所谓的物质存在,这是一种唯物的认识论,主张“造化听命于自然”,自然就是“主宰者”,反对朱熹的“气”之上还有一个统治的“理”的那一套唯心和神秘主义的论调,反对世俗祈禳迷信。但是,到他的人性论中,他的唯物主义的“气”的一元论就因为依然承袭朱熹的人有“义理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妄说而认为“气”以外又有一种具道德性质的“天”的存在。这就又陷入唯心主义二元论中去了。
因此,他那种“中和”“偏重”“驳杂”的“三气运”论,实际也还是来自朱熹的“气禀”说。朱嘉早就说过:“正如天地之气,运转无已,只管生出层层人物,其中有粗有细,故人物有偏有正,有精有粗。”“如贵贱、死生、寿天之命有不同,如何?曰:都是天所命。禀得精英之气,便为圣为贤,便是得‘理’之全、得‘理’之正;禀得清明者,便英爽;禀得敦厚者,便温和;禀得清高者,便贵;票得丰厚者,便富;禀得久长者,便寿;禀得衰颓薄浊者,便为愚不肖,为贫,为贱,为夭。天有那气,生出一个人来,便有许多物随他来(注:以上分见《朱子语类》卷九八、卷四。)。”朱熹就是这样明白不讳地提出了这种人物先天品类不齐和一切命定的哲学。
所以很明白,单就这“先天品类”一点而论,不管是吕坤还是曹雪芹,都是朱熹的“学生”,都承认品类存在论和命定论。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他们和朱熹的同而不同,或似同实异。
吕坤和朱熹的不同,在于他坚决否定命运,所以他那“三气”说中就没有那种“算命先生”式的“富贵贫贱、贤愚寿天,都是八字排定”的最荒谬的部分,而只就“气质之性”上来讲品类之不齐。这总是前进了一步。
到曹雪芹,则和朱、吕二家之间就又都有了更重要的分别了。
第一,吕坤讲的是“阴阳三气”,雪芹讲的是“正邪两赋”,姑且撇开吕坤的“中和”“偏重”之气是否就直接相当于雪芹的“正”“邪”或“仁”“恶”之气这问题而不论,单就吕坤的“驳杂之气”和雪芹的“两赋而来”的观点而看,他们的分别就是很大的:吕坤以为禀赋这种气的人“为蚩为庸”,是最“无足取”的那些人们,而雪芹心目中的“两赋”之人,从许、陶、阮、嵇直到卓文君、崔莺莺等辈,却大都是历史当中在性格、气节、才情、文学、艺术上闪发着最强烈的光辉的一二流人物(注:按,这样说当然只是就曹雪芹在当时的认识而大概论其总的精神、倾向。如果我们今天要把这么多历史人物逐一地分析评价,那自然对其中个别例子可以另作褒贬。但是那未免过于拘迂枝蔓了。),和“蚩”“庸”恰恰相反。
第二,曹雪芹在这种观点之下显示给我们的,他的名词都是貌似“传统”而实际另有估价的“假语村言”之类的话语,在他的笔下,所谓“残忍”而“乖僻”的“恶者”所秉的那种“邪气”,却是不为当今“运隆祚永之朝、太平无为之世”(这分明是影射乾隆朝初期的封建中国)和“光天化日”所不容的、被逼得隐藏在“深沟大壑”之内的“妒正”的气。这听起来是很“糟糕”的。可是正就是这种气,当被激发时,才生出那些“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的“两赋”人来,如许陶嵇阮卓崔一流。朱熹、吕坤,说邪说谬,是当真的,是封建社会里对那种字眼的“正面”定义,是贬斥的。曹雪芹说邪说谬,是“真真假假”的,是他自己心目中的特殊定义,是敬仰赞美和欣赏的! 第三,曹雪芹的这种哲学虽然也是“先天品类存在”和命定论的,但他这样来解释人性论问题的用意却和朱熹大异其趣。朱熹说:“尝谓命、譬如朝廷诰敕,心、譬如官人一般,差去作官,性、譬如职事一般,郡守便有郡守职事,县令便有县令职事。……气票、譬如俸给,贵、如官高者,贱、如官卑者,富、如俸厚者,贫、如俸薄者,寿、如三两年一任又再任者,天、如不得终任者。朝廷差人作官,便有许多物一齐趁”(注:见《朱子语类》卷四。)。你看,他的“气禀”说活画出一幅“封建秩序结构图”来了!因为他的哲学本就是竭力为这个秩序服务的。而曹雪芹则大为不然。他认为,同一气禀之人,生于公侯富贵、诗书清贫、薄祚寒门三“阶级”中,只表面表现有差而已,本质全然无别。“异地(此“地”即约略相当于阶级)则同(注:按“异地则同”当依别本作“易地则同”。然当时旗人往往爱犯写“白字”的毛病,例子很多。曹雪芹也不能尽免,《红楼梦》中的实例也不止一处。)之人”和“成则王侯败则贼”两句话,放言无忌地道出了阶级并不是“先天品类”产物和“命定”安排的。陈后主、宋徽宗,温飞卿、柳耆卿,李龟年、黄旛绰,平等排列,不过是“异地则同”,不过是“成”“败”问题(社会、人事条件)罢了!(注:《板桥诗钞》中《南朝》诗序说:“昔人谓陈后主、隋场帝作翰林,自是当行本色;燮亦谓杜牧之、温飞卿为天子,亦足破国亡身。乃有幸而为才人,不幸而有天位者,其遇不遇,不在寻常眼孔中也。”其见解略可合参。)
请看,这和朱熹之流是多么大的不同!这是多么大胆的“邪谬”之论!----必须想到,清朝是最祟奉朱熹哲学的,时刻以产生“理学名臣”而自豪的,士大夫大都向朱文公叩首礼拜。而曹雪芹的“异端”思想竟是在这群人的当中而出现了!
曹雪芹的思想,落在理学家们眼中,是“异端”,不待言了;其实不必找什么理学家,就是当时一般士大夫,读书人,也是不能理解、不能接受他的这种看法的。一个例子就是汉学家周春,他是南方最早的红学家,第一位写出红学专著《阅红楼梦随笔》的人(注:周春的红学观点是主张曹雪芹此书是以南京靖逆襄壮侯张勇家的事迹为素材的,但他也能看出一些别的问题,例如他说:“此书曹雪芹所作,而开卷似依托宝玉,盖为点出自己姓名地步也;曹雪芹三字既点之后,便非复宝玉口吻矣。”此点实在很能说明当时读者的直感,而“石头”云者,原为假托,所以根本不在话下。)(他作此书还是乾隆朝),在周春眼里,曹雪芹的这种提法就无法理解,他说:
全书大旨,及贾氏一门,俱从冷子兴口中叙明。而议论宝玉,所拟古人,拉杂不伦,作者因出雨村口中,所以如此耳。
拉杂不伦----这就是当时一般士大夫不能接受、无法理解的证明(注:周春的这个解释,全不合理,雨村在“议论”上,是有特殊见识的,所以由他来讲解“两赋”之理,怎能又说出他口中便“拉杂不伦”呢?这还是受了“好人”“坏人”的机械看法的影响。)。
曹雪芹还不可能具有我们所理解的“阶级”这一概念,可是他思想中,毫无疑问,已经时时在接触到这个朦胧而具体的问题了。曹雪芹的“两赋”说,是他最突出的叛逆思想,他对那些不为封建社会所容的“邪僻”性格的人物作了他自己的哲学解释,景仰那些敢于向封建社会对立、反抗的前辈典型,----不待说,他自己当然就是以“两赋人物”自居的。曹雪芹的平等观念,“成败”议论,是他对封建秩序的勇敢的怀疑和攻击。
其次,虽然他所举的实例是自古及今(雪芹时代的“今”)的人物,好像他除了主张“异地则同”之外,同时还含有“异时则同”之义,但是仔细推求他的本意,则实际上是把这一批“正邪两赋而来”的“一路之人”作为那个时期的具有新兴的历史时代思想因素的一流人物而提出的。他以这一惊人的“邪说”提高到哲学认识的高度而“总领”全书,可见他寓有深刻的意义,这比一向为人常常提到的“男人是泥作的骨肉”“女人是水作的骨肉”那一“理论”实在重大重要得多,所以应当受到研究者的重视。
这样的人,虽然生活于“太平无为(?)之世”,却坚决不向“运隆祚永之朝”投靠,甘心离开“光天化日”,埋藏于“深沟大壑”,凭其“摇动感发之意”,来“搏击掀发”,----发奋写成一部《红楼梦》。我们似乎可以说,曹雪芹的整个生活道路,证实了这一点,说明了他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和理想而度过了他的艰辛但是光辉的一生。
从这个“理论纲领”来看,我们也可以理解,曹雪芹心目中最为关注的,是“人”(或者说人物)的问题,而人的出现,他所能发生的作用和价值,以及他的命运,则尤其是他关切中的关切点。在曹雪芹看来,天下之人可用“两赋”法归纳为“三大类”,其中“修治天下”的“大仁者”和“挠乱天下”的“大恶者”,他都不想正面去写(这并不等于说他对此二者毫无兴趣,漠然于衷,实际上他对此二者思考的恐怕更多更深刻)----因为一写他们这些人,那势必将“红楼梦”改变成为一部“理治之书”,而这种书,曹雪芹一开头就清楚交代过了,他是不肯写的,那种“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的道貌岸然的正言庄论他不想涉笔(他表面理由是“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注:这就说明,曹雪芹写小说也是估计了特定读者对象的本以“市井”俗人、城市百姓为主,而没有想给“高等人士”看。)),他的用意就是要以“适趣闲文”的形式来写自己熟悉的那些“两赋而来”的“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的“异样女子”,而她们比不上“班姑蔡女”之流,如果“异地则同”的话,倒和红拂、薛涛、朝云、崔莺莺、卓文君相似,但是她们的命运的“册子”都在“薄命司”中存贮。曹雪芹为她们伤怀感叹,立志要传写她们,“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我们必当考虑到,在我们整个文学历史的长河中,写及名媛才女,淑子佳人的悲欢离合故事的,何啻千百,但有几个作者是抱着这样的严肃态度、崇高情操,而又站在一种“社会意识”的总高度来对待“女子”问题的?我们读《红楼梦》这部“淫书”“邪说”的,首先要体认的正是它的作者的这种异乎寻常、超越往古的思想面貌、精神境界。
说曹雪芹注重写“人”,当然是社会的人,世上没有并无社会生活的人,所以,说文学是写生活,那自然是说人的社会生活,不言而喻。在曹雪芹时代,还没有“社会”这个名词(连带它的概念),但是我们又可以分明看出曹雪芹却正是从社会的角度和关系中去认识了“人”的,因此,他所考虑的“人”,并不是孤立的形象和现象问题,他所实际考虑并且认真深刻考虑过的问题就必然是很多的,否则《红楼梦》就不会是那个样子的了。
如果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表达,那么他分明考虑过宇宙、世界、人生、国家、社会、政治、道德、宗教、伦理、制度、风俗,……。他确实考虑得极多,而且似乎想要得到一个哲学的理解和解决。他把小说的开头引到娲皇炼石补大的神话上,“说来虽近荒唐,细谙则深有趣味”,说明了他落笔之先,已然有了一种思想认识,而其中之味,是须要读者细谙才能理解的。
换言之,曹雪芹不仅仅是要传写“闺友闺情”,记述“悲欢离合,炎凉世态”,即反映社会生活和人物,而且是要通过这个形式来表达他自己的哲学思想。
《红楼梦》还曾写过湘云和翠缕主仆二人畅论阴阳的大道理,可以说明曹雪芹不但善于观察事物现象,而且精于思考哲理。他的“正邪两赋而来”的玄思奇论,就是他对事物(包括人)的构成的客观复杂性的哲学认识和解说。世界是由矛盾着的两个方面构成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如果拿曹雪芹的“两赋”论来比照参详,那么不能不说他在十八世纪前期就已然隐约地看到了这条哲学真理,而且用他自己的独创形式对它作了表述。
大家认为,像龚自珍这种写出“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多为稻粱谋”,“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瘖究可哀”的文学家,是中国近代史开端时代的启蒙思想家。若从这一角度来看历史,我们不能不承认,从龚自珍等往上追溯,在启蒙思想家中,曹雪芹实在应该列为是卓立在最前列的特别伟大的一位。
(十二) 流浪播迁
曹雪芹家在南方的家产情况,据曹頫向康熙皇帝报告,是“江南含山县田二百余亩,芜湖县田一百余亩,扬州旧房一所。”而据继任江宁织造隋赫德的查抄报告,则是“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余则桌椅床杌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并无别项,……外有所欠曹頫银连本利共计三万二千余两”(注:以上两文件皆不言曹家于织造署园外另有园墅。随园一说,除袁枚自作《随园记》叙明系隋赫德始建园、筑墙、种树……外,同时洪亮吉《卷施阁诗》卷八访袁枚于随园诗自注亦云:“园本隋织造所构,因仍其名。”又稍晚麟庆《鸿雪因缘图记》“随园访胜”云:“璞山乃东指一塔曰,此即小仓山,其麓有园,本隋尚衣创建,因姓命名,乾隆间袁子才太史辟而新之。”至舒坤(爱新觉罗氏,字梦亭,1772--1845)批《随园诗话》,又云“随园之先,故属吴姓。”则无论隋姓吴姓,固与曹姓无涉。曹寅集中亦无一字及此园,尤可证。(舒坤又云:“余十二岁随家母到随园三次,饭后见其太夫人,并其妾四人,皆不美,同声报怨:此处不好,四面无墙,闹鬼,闹贼,人家又远,买食物皆不方便,鸱鸮豺狼,彻夜叫唤,不能安睡云云。亦可笑也!”(《说元室述闻》中所引,文字较此特详,尤为生动。)此与袁枚《随园诗话》自叙“随园地旷,多树木,夜中鸟啼甚异,家人多怖之。”正合,足见其荒野之状。按最初将随园与曹家强作牵合者为乾隆时富察明义,而可注意者为明义后来和韵袁枚《八十寿言》第七首自注已云:“新出《红楼梦》一书,或指随园故址。”是则明义本人至此已表示存疑。复次,据弁山樵子《红楼梦发微》《上卷目次》《随园诗话之改窜》末有括弧按语云,袁枚“大观园者即吾家之随园也”十一字,翻刻本及石印本均无之,乃袁枚后人袁翔甫删去,其理由则以彼十一字为“吾祖谰言,故删之。”是彼后人自亦以此说为纯出妄撰。(此一资料承张玄浩先生见示,附记志谢。)我在旧版《红楼梦新证》419页 说“则随园或亦可能本属曹家所有”,实误。)。这些房地人口,都“荷蒙皇上浩荡天恩,特加赏赉”,给了隋赫德了。至于北京方面的财产,据曹頫报告,是“惟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通州典地六百亩;张家湾当铺一所,本银七千两。”而隋赫德则说:“曹頫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故此他家在京的房子和奴仆,并未完全抄没,还颇有一些残余旧业,幸而得存。但详细情形,那就无法得知了。曹家在北京的最早的一处房屋,据曹寅的诗句的自注,是在内城(那时八旗人都住内城,外城只是汉民的住处)东南角的贡院邻近。这所住宅,舍南有修柯浓荫,门外有老槐参天;因为地点是靠近城角以内,所以抬头望得见参差的城郭,宅门并且是“面寒城”而开的;宅内有小园,名曰芷园,园里有花木清阴、长渠细溜、白石苍苔,又有西堂(注:这是北京的西堂。后来曹寅到南方另有西堂。两者同名异地(此种例甚多,如乾隆帝之“抑斋”,即随地而用此一名)。)、鹊玉轩、春帆斋、悬香阁,有桂树,有棠杜,有马缨,有垂柳……。这所宅园,当是曹世选随多尔衮入关进京以后的第一个住所,这一带本来多有明代园子,旗人们来了,就都分配占居了(注:最初多尔衮为曹家旗主,其府在今南池子、南河沿之间的玛哈噶喇庙地址;多铎的豫王府(后改建为协和医院者是其遗址),亦在内城东南隅。曹家入京住城内东南角,或与此有关。)。
稍后的曹家住所,似乎在西城又增添了一处。这也是有些线索可寻的。原来康熙幼年因“避痘”的缘故,不是在宫内长大的,而是随保母人等住在紫禁城西华门外以北、西筒子河西岸、后为福佑寺的那个府邸里。康熙所赖以抚育成长的保母就是曹玺之妻、曹寅之母----后来康熙南巡时曾称为“吾家老人”、生前已封为“一品夫人”的那位孙氏夫人(注:皇帝乳保不止一个,但曹玺妻孙氏当是保母中之重要者。按康熙乳保见于记载的,除噶礼之母以外,尚有瓜尔佳氏(见抄本《八旗掌故》,张玄浩先生惠示)。(奕赓《寄楮备谈》则云康熙乳媪为谢氏,雍正乳媪为瓜尔佳氏。奕赓盖误将二者互倒。))。而同时从西华门往西,直到西安门以内,这皇城西部一带地方又正是当时内务府的各部门的所在地,内务府人员当差和居住的处所就密集在这里(注:可看高士奇《金鳌退食笔记》、朱一新《京师坊巷志稿》,记载甚详。)。从以上两方面讲,曹家人若仍从城内极东南角远远地跑到这“西苑”地带来,是不可想象的,因此他家势必在这里有住处才行。再从曹寅的另一首诗的自注来看:“小园(按即自称自己家的小园)近上果园,去岁乞十五株(按指从皇帝的果园乞得十五株李树)植西窗下……。”那“上果园”,我想只有两个可能:一是指景山(当时多种果木,有“百果园”(注:百果园之名,见《列朝诗集》马汝骥西苑诗序,而《明宫史》又有“北果园”,疑或—音之语讹。至于“御果园”,则在城外,不一其处,与本题无涉。)之称),一是指中海的蕉园,中多有果树。这两个可能的地方实际相去并不甚远,属于一个地带,即由景山到往西一些。曹寅诗、词集中又很有些描写这一带景物如光明殿、云机庙(今名巧机营)、蚕池……等等的篇什。再加上《楝亭诗钞》中明白写出他的家园是在“西苑”“掖垣”“左藏”(内库,指内务府广储司,在西华门内)以旁不远的地方,下值回家要出西华门。合起来看,他们家曾在这一地带有过住宅,十分明显。
然而,到曹雪芹时代,经过抄家籍没、种种变故之后,是否在上述地方还有住处,那就很难说了。----相反,倒是有许多传说,说明他住在另外的地点。
例如,有的传说曹雪芹曾住过什刹后海南岸、大翔凤胡同北口的“水屋子”地方,并说这就是他的“悼红轩”所在。有的传说他曾住过外城广渠门内往北、东便门内往南的卧佛寺,艺术家齐白石还曾到此寻访遗迹,绘了一幅画,并题以诗句,说:“风枝露叶向疏栏,梦断红楼月半残;举火称奇居冷巷,寺门萧瑟短檠寒。”有的传说他曾住过西城旧刑部街,有的说他在郊西开过小酒店……。
上面第一个传说,和当地居民父老世代口传“东府、西府”就是曹雪芹所写的“荣宁二府”的蓝图这一说法倒可以合看,所谓东府、西府,是土著“老北京”称呼西苑北海以北、什刹前海以西、后海以南的清代和珅府(在前为何人府第不详,在后为庆王、恭王府)与东邻蒙古罗王府(注:即指阿拉善王府,参看刘蕙孙《名园忆旧》(《文汇报》1962年6月2日)。罗王府是俗称,最后又叫塔王府,参看中国人民大学《文学论集》第一辑内拙著《芳园筑向帝城西》。)的名字,大翔凤胡同,就在它的后身不远,出了胡同就是后海,“水屋子”的古井正在此处。第二个传说,据张次溪先生见告,很有些位老先生都如此讲,这或者是由于广渠门在清代是正白旗汉军人所该辖守的地方,寺内旧有跨院,颇具亭石花木,是个幽胜的地方,曹雪芹如因有同旗(虽然他并不是汉军)亲友在这一带住,又爱寺院的雅静,故而辗转牵引、觅居此处,也许不无这种可能(注:唯一可疑,是在乾隆时代内外城满汉分居很严,曹雪芹似不应到外城去住。这种禁令是晚到道光年代才逐渐废弛的。周绍良兄谓卧佛寺或可能与西郊的或西城的卧佛寺有关,容系传闻有歧。唯《春游琐谈》第一集《曹雪芹故居与脂砚斋砚》条则又云:“友人陶北溟云:……曹落魄后曾住千佛寺云。……千佛寺在外四广安门内枣林街七号。”此实与传为卧佛寺者为同出一源之歧说。卧佛寺在外城广渠门内,与千佛寺之在广安门内,成为一东一西之对立。则必有其一为误记误传。西城的卧佛寺即鹫峰寺,其街东与旧刑部街相连,而由此往南走不远即到敦家的太平湖侧槐园。)。第三个传说,大约和曹雪芹曾在右翼宗学担任职务有关,右翼宗学本在西城石虎胡同(注:参看第十五节。),而旧刑部街距离很近(二者分处于西单北大街以东、以西两面),他为了方便,在此寓居,或由宗学分配或代觅宿处,也都有可能(注:一说旧刑部街是雪芹岳家所居,雪芹贫后曾依岳家为活。此由徐恭时先生见示其《曹雪芹年谱简编》(手稿)而得知,附志谢忱。)。
这些传说,当然一时无法确定其可靠性究竟怎样,但无论如何,它们却反映出一个现象:曹雪芹在被迫离开自己的家园以后,有一个时期先是流落于城内外各处,为了生活,不安厥居,屡经播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有一位老人传说:曹雪芹在极穷困时曾住过某王府的马厩(注:这个某王府,我疑心仍然是指和珅府址的那处前身某府,因为现在正在什刹海(前海)西岸(西半已填平成为体育场)的那处房宅(有后来乐家所立的房基界石),老居民还知道早先曾是“和珅府”的马厩的地点。曹雪芹在此府的前边、后身,都寄居过。)。这现象,是大略符合曹雪芹当时的生活条件情况的。
这段时期的播迁流浪,从曹雪芹的生活变化来看,是窘困艰苦的,可是对他的思想发展来说,却是一种极为重要的阅历。他们这种“奴才家世”的几世几代,经历尽了种种的辛酸屈辱,饱谙了满洲统治集团的种种丑态内幕,眼见了无数的可笑可骂、可歌可泣的事故,本来已是牢骚满腹、感慨无穷的,但是只有到曹雪芹这一代和这一时期,才有机会真正和统治集团圈外的世界接触,这样就使他视野阔大,头脑清新,把狭隘的牢骚感慨逐渐转变成为对整个社会的不满和愤怒。他的叛逆性格和思想在这一生活阶段所获得的发展和成长,对他的《红楼梦》的创作是无比重要的。
(十三) 被匙空房
曹雪芹虽然后来落拓人间,为世俗所不容,和封建社会发生了矛盾冲突,但是他生平碰到的各种压力和打击,很自然地还是从家庭方面而开始的,他的叛逆的性格和思想、行为,必然先就和封建大家庭的“堤防”相遭遇。只要他不愿向这一道堤防低头降伏,那就一定得和它作斗争,和维护封建秩序的家长正面交锋陷阵。看来,青年的曹雪芹是这样做了的,----否则就不可能发展成为后来的曹雪芹那样的人物和作家。而这一点,不仅仅是我们的推论,也还不无记载线索可寻,足供参证。
本来,像曹雪芹这样的人,一则既不是为当时封建士大夫所喜欢的,二则他本人又不是什么名流显宦,自然也不会受到人们的注意和重视,三则他家是曾因政治事件抄过家的,当时也很少愿意甘冒忌讳而提及他们这种人物和事情的,所以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人,其有关传闻,即在当世也不会是很丰富的(这也就是涉及他的文献资料极端缺乏的原因)。虽然如此,那时候还是有些人知道“曹雪芹”这个名字和这个人物的一些影子----尽管那影子是十分地朦胧模糊。乾、嘉时期的文人,还是颇出我们意外地有几位居然记载下了点滴的有关曹雪芹的情况。
像名诗人袁枚(1716----1797),就不止一次提到曹雪芹,并且知道他是曹楝亭(寅)的后人,----不过他误认为雪芹是楝亭之子,差了辈数,又说“相隔已百年矣!”,而其实他正是雪芹的同时人,他说那话时是“丁未”(乾隆五十二年,1787)或略后,距雪芹去世才二十几年而已:这就是我所谓“朦胧模糊”的例子。然而稍后的梁恭辰、毛庆臻等人,也都知道曹雪芹是“老贡生”“汉军举人”,无有后嗣,身后萧条,等等情况。这大致还是和事实符合的。由此可见那时还是有一些有关他的“口碑”在辗转传述。
长洲宋翔凤(1776----1860),字于庭,是乾嘉时期的一位著名的常州派经学家,由他这里也传出一件颇为重要的“口碑”来。他说:
曹雪芹《红楼梦》,高庙(乾隆)末年,和珅以呈上,然不知所指。高庙阅而然之,曰:“此盖为明珠家作也。”后遂以此书为珠遗事。曹实楝亭先生子,素放浪,至衣食不给。其父执某,钥空室中,三年,遂成此书云。(注:《能静居笔记》,蒋瑞藻《小说考证拾遗》所引。按此笔记,徐珂所著《雪窗闲笔》还曾见及,引作赵惠夫《能静居随笔》。赵烈文,字惠甫(旧时表字,甫、父、夫三字常互用),其母方荫华,有《双清阁诗》。)
这个传说乍一听来好像是有些离奇附会似的。可是它实在是一段极有价值的文献,问题是我们怎样去看待它、阐释它。
宋翔凤是怎样一位人物呢?龚自珍非常爱重他,说他“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说他“朴学奇材张(zhàng)一军”;他虽是经学文儒,但又吟咏风流,时有奇气;“少跳荡,不乐举子业,嗜读古书;不得,则窃衣物以易。祖父夏楚(笞打)之,不能禁也。”其性格正和曹雪芹有相近之处。这种人的话,是颇堪注意的(注:宋翔凤这一传说的来历,当和庄存与或张惠言、恽敬二人有关。庄存与和孙灏(字虚川,前曾作右翼宗学稽查官,是敦诚的师辈。曹雪芹和敦诚为至友,曾同在宗学,所以也该认识他)曾同入直上书房,教授皇子,可能间接知道或认识曹雪芹,张,恽二人在雪芹死后和敦诚有交游痕迹,见《四松堂集》。庄存与之侄为庄述祖,宋翔凤即是述祖的外甥。张惠言、恽敬也和庄、宋交情密切,非师即友。而且,张惠言做过景山官学的教习,恽敬则做过咸安宫官学的教习,这两个官学都是专门教育内府包衣旗家子弟的学校,其间当然有知道曹家事情的,甚至有曹家的亲友。所以宋翔凤的话必由庄、张、恽等处而来,应当可靠。
又上举诸人,皆常州派经师文家中的重要人物,常州派是清代思想界中的重要潮流,而他们都如此重视《红楼梦》与其作者(参看第二十七节恽敬以四色笔细批《红楼梦》事),亦可注意研究。此点尚未有抉出者,附记于此。)。至于他把雪芹说成是楝亭之子,和袁枚的误说完全一样,可不必深论;《红楼梦》大概后来真个到过乾隆的眼里,这事还可能和这小说的迷失八十回以后的重要部分很有关系,不过这一点我们也须留待下文再讲。此刻值得注意讨论的,却是这个传说的后半。
所谓“素放浪”,正就是指曹雪芹的那种叛逆性格和反抗封建礼教的思想行为。曹雪芹的一位朋友张宜泉,在其所著《春柳堂诗稿》中说雪芹是“其人素性放达”,完全证实了宋翔凤的传述十分正确,因为张说“放达”、宋说“放浪”,正是同义语,只不过口气在婉蓄和径直、赞赏和评论之间,微有差异罢了。所谓“至衣食不给”,其为可信更不待言,因为关于这一点的参证就更多了,我们此处无须一一列举。
由此足见宋翔凤的话颇有其真实可靠性,大可注意。但是重要点尚不在此。
宋翔凤的话,对我们说明了两点更值得注意的要义。第一,曹雪芹的“衣食不给”,生活贫窘,并不全然是家庭遇到巨变的后果,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曹雪芹如果“规规矩矩”,投靠统治集团,老实地为他们服务,衣食之给是丝毫不成问题的小事情。其所以竟至于“不给”,乃是他一意“放浪”的结局。第二,因为他一意“放浪”,竟至衣食不给,这终究还是小焉者;而如果任其继续“放浪”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