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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17

夜奴 作者:熊包

- 序言
这是一间老宅,建在荒郊野草之中,原本在荒山野岭上有一两间破草屋也没什么希奇的,可这一间也实在是太离谱了。这间宅子很大,非常大,大的超乎正常人的理解范围,足足有一座城镇那么大,实在是让人想象不出这家究竟住了有多少人才能住得下这么一座大宅院。若光是大也就罢了,偏偏还奢华的离谱,凡是进去过的人,都说皇宫也不过如此,决不可能比这更好、更富丽了,因为这已经是最好的了,就连皇帝也这么说。这实在是间奇怪的宅院,夜奴就出生在这宅子里。


  这年,夜奴六岁了。


  “孙小姐,”跟在夜奴身后的壮汉恭敬中有些不安的说道,“孙小姐,该去练功了。”


  夜奴仿佛没听见壮汉的话般径直往前走着,壮汉见状也只得跟着,不敢再多说什么。毕竟刚才所发生的事对于一个只有六岁的小女孩来说实在是太过震撼了,就连已经见过无数生死的他都有些禁不住打击了,更何况还什么都不懂的夜奴。


  周围的环境实在是美得令人心惊。稀疏错落的高大树木遮去了多余的阳光,石子路边的芳草香花不仅使眼睛得到享受,就连周围的空气中都弥漫着醉人心脾的芳香。可是这又如何呢?该死的人依旧是死了,该活的人依旧没有活过来,血腥的味道已经浸漫了她的童年,以及今后所有的人生。而她连说不的机会都没有。


  有钱又怎么样?有权又怎么样?就算能操纵天下又怎么样?她的生命中已经注定了没有阳光,只剩空落落的一片黑,没有尽头的黑暗。


  迎面来了个跑跑跳跳,东张西望就是不肯好好走路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夜奴认识,却宁愿一辈子都不要碰到。


  六岁的夜奴身子小小的,躲在忠叔身后根本就看不到她的一片衣角,可小男孩却不愿放过她,硬是从高大的忠叔身后拽出了小小的夜奴。


  “你是谁?我都没见过你呢。我是新来的,叫我小云就可以了,你叫什么名字?”漂亮的小男孩有着天使般的外貌,柔嫩的皮肤上泛着健康的粉红,黑白分明的大眼,水汪汪的讨人喜爱,灵巧的小鼻子配上樱桃红的小嘴,就像是不小心流落凡间的精灵,不惹半点尘埃,让人忍不住想捧在手心里疼爱,不让他受一丝丝的委屈。


  这就是爷爷疼他的原因吗?夜奴感到有些无力,若是论长相,自己恐怕还不及眼前人的一半吧,虽然她才是女孩。


  小男孩觉得有些奇怪,自己又没欺负她,她怎么一副快要哭了的样子?一定是站在前面的这个大叔欺负她了,对,自己要帮她,妈妈说过,不可以欺负女孩子的噢。


  “我说这位大叔,看你长的人高马大的怎么可以欺负女孩子呢?小心半夜被鬼打屁股哦!”被鬼打屁股?还是半夜?!不待忠叔反应过来,小男孩就拉起夜奴的小手,一副要走人了的样子,边走边说,“你不要怕,凡是大叔都是怕鬼的,小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夜奴挣脱了小男孩的手。不是她能碰触的世界,就永远都不要有任何瓜葛。既然不能享受阳光,那就连阳光是什么都不必知道。他是外公宠爱的外孙,而她不是爷爷宠爱的孙女,一个天,一个地。更何况她手上沾染的血迹还没洗净,也不可能有洗净的那一天,那么就不要牵连依旧洁净无暇的他吧。


  在小男孩充满惊讶的注视下,夜奴拽拽忠叔的衣摆,让忠叔抱起小小的她,消失在石子路的尽头。


  那天下午,在遇见小男孩的前一刻,她的爷爷,用她双亲的死亡教会了她,什么叫做适者生存。


  散风有些无奈,有些头疼,皆因和他只有一门之隔的那个倔强的小女孩。


  已经十二天了啊,整整十二天了,再这样下去,小女孩的腿就废了。散风不明白是什么原因能让一个看起来养尊处优的小女孩整整跪在自己的门前十二天一动不动。的确,他是铁石心肠声名在外的十大高手,可面对这样一份稚嫩又不可动摇的坚持,也不能说是没有感觉的,至少这份坚持让他动容,可收她为徒?


  散风很是犹豫。看得出来,小女孩有个不错的家世,至少曾经是有的,毕竟她身上那种昂贵的丝织品可不是一般的富裕人家就能穿得起的。再有,跟在小女孩身后那几十个保镖似的大汉身手都不弱,散风当然明白能教出这种身手的势力,不可能教不好眼前这个看起来十分努力的小女孩,既然能让小女孩拥有一流的身手,那又何苦费尽心思来找他?除非还有其他什么原因,而那个原因势必会与他不惹麻烦的原则相违背。他不想收这个徒弟,因为他不想惹麻烦,更何况他还有……已经十二天了,他的门前曾经有过无数的人用长跪不起这一招妄图打动他,可从来没有人能一动不动跪这么长时间,更何况还只是一个孩子,一个瘦弱的小女孩。


  散风无奈的叹口气,终于推开了那扇薄薄的木门。


  “你叫什么名字?”


  夜奴费力的仰起头,看着眼前这个高大颀长的身影,用力的吞口水,希望还能发出声音回答他的问话,可发出来的声音还是嘶哑难听,惊起了林间的几只小鸟,“徒儿夜奴。”


  散风缓缓的摇着头,“我不准备收你为徒。”他估量过了,凭他的身手,小女孩身后的几十个看似不弱大汉还是威胁不到他的,就是不收这个徒弟,也没什么关系,凭他的身手,早已没有几个人能威胁得到他了。


  夜奴仿佛是没听到散风的话般,招手示意身后的仆从扶她起来,喝下润喉的凉茶。


  看到夜奴的举动,散风一愣。只是一句轻飘飘的拒绝就让这个看起来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小女孩放弃了?之前的种种坚持难道都是假的吗?真的这么轻易就放弃了吗?本以为还有好一阵纠缠的散风有些失望,准备转身回去了。


  “大叔……”好不容易才请出来的人,夜奴不会眼睁睁的看他这么轻易的离开,至少在她达到目的之前不会,所以不顾一切的去阻止散风的离开,即使下半身早已僵硬,不允许她有丝毫动作也是一样。然后,理所当然的,夜奴狠狠地摔在了坚硬的地上,可夜奴自己仿佛对此毫无知觉,到是惹得散风一阵犹疑,这小女孩不是已经放弃了吗?


  “大叔慢走,夜奴、夜奴有话要说,”小女孩挣扎着支起身体,继续嘶哑道,“夜奴可以、知道大叔不收夜奴的理由吗?”仿佛是拼尽了身体里的最后一丝力气将话说完,此时的夜奴只能伏在地上喘气而已,再无力做更多的努力让散风改变心意,但这样的坚持已在散风的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这是怎样的一个小女孩啊,拥有怎样困苦的命运才能坚韧如斯?!散风终于认真的打量起眼前的小女孩。


  这个女娃大概只有五六岁吧,小小的,瘦瘦的,穿着很是精致,像是个包装精美的洋娃娃,只是这么多天不吃不喝一动不动的折磨让她的小脸看起来十分凄惨,一副随时都会到阎王殿报道的虚弱样子。同样,这么多天的不吃不喝依然没能让她彻底的到下也说明了这小女孩有着不错的根基,受过高人指点,是块练武的料,再加上那样坚韧的心性,若是好好培养,日后的成就必定不可估量啊。散风有些无奈的在心里默叹,也许,今天他会违背自己独善其身的原则,做出一个让自己后悔的选择吧。只是,这样一个孩子啊……犹豫之余,散风不忘回答夜奴的问题,“大叔我,从不收徒。”


  是吗?从不收徒啊。夜奴心里一阵苦笑,虽然这个答案是早就了到的,可现在真的听到了依旧免不了一阵失望,希望还有余地可以挽回。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17

2

“大叔,夜奴不做你的徒弟,不违反你不收徒的原则,你可以教夜奴习武吗?大叔会觉得夜奴是个麻烦吧,没关系的,夜奴以性命起誓,决不会因夜奴的身份带给大叔任何困扰,若有违背,夜奴任凭大叔处置。”虚弱的夜奴表完决心之后,险些晕了过去。这羸弱的身体早已不堪折磨,全凭着夜奴的精神支撑着,再这么下去真的会出人命的,在一旁看着的忠叔终于看不下去了,想要扶自家小姐起来,带回宅子好好调养,却又被夜奴眼中的坚持逼退,只得在一旁暗自心焦。


  良久,散风缓缓的点了点头,而夜奴还没来得及扯出一个笑容就昏死了过去。从此,阴郁的本家多了一个永远戴着灰白面具,被夜奴称为大叔的神秘人物。


  多年以后,散风问夜奴:当初为什么一听到他的拒绝就马上命人扶她起来,而不是一直跪下去,以求用执着打动他,让他收她为徒时,夜奴说出了一番让他大吃一惊的话:大叔,夜奴知道您是高人,更知道您从不轻易收徒,所以夜奴从不指望靠跪一辈子来打动您,夜奴相信,一定有比夜奴跪得更久的人,所以夜奴当初那么做为的只是见到大叔您而已,既然见到了,自然就起来了,因为夜奴实在是没有理由只因为跪了几天就妄想大叔收下我,教夜奴习武。


  夜奴不知道,除了她,从来没有人能在那扇薄薄的木门前坚持过八天。求散风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夜奴这般让向来铁石心肠的十大高手中排名第二的散风也感到不忍动容的。要知道长跪不起需要的不仅仅是决心那么简单,还要忍受孤独寂寞,以及得不到承认的自我怀疑。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考验下,就连散风自己都没有把握能坚持下来,而夜奴做的这一切居然只是为了见他一面?


  听了这一番解释,说不震撼是骗人的,因而散风教夜奴是越发的用心起来,这也意味着夜奴的日子不会好过。散风之所以不愿收徒弟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少有人能忍受得了他那超乎常人的训练强度,显然,夜奴是个例外,她不光咬牙坚持完成散风交代下来的不可能的任务,还额外的给自己加大训练量,每天都像是在拿命在拼,就连身为冷面教官的散风都不忍心看她那么作践自己的身体,时常要靠打晕她来强制她休息。在这样的超强度训练下,夜奴的功夫一日千里,而身为师傅的散风明白,无论夜奴怎么强都不过分,毕竟那是用她自己的血汗换来得!只是偶尔也会心疼,毕竟夜奴也只是个小女孩,甚至只是个瘦弱的小女孩,大概,在命运面前没有所谓的公平吧。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18

夜奴 - 第一章

如今,已是十六岁少女的夜奴出落得亭亭玉立,看起来与一般的女孩子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夜奴自己心里清楚,她这辈子无论如何都不会只是一个满脑子幻想着白马王子的邻家女孩,她注定了与人不同的一生,从六岁那年亲眼见证了双亲的死亡那一刻开始。


  已是春天了,满园子的花树歌唱着生机勃勃,只有坐在树下的夜奴仍是一副寥落的面孔,兴味索然的翻着手里的书卷。


  知道自家主子喜静不喜闹,身为夜奴贴身侍女的青叶,犹豫着要不要禀报刚得来的消息,打破这难得的宁静。


  “有事吗?”轻柔的声音缓缓的飘来。原来,夜奴早已发现了在一边徘徊的青叶。


  “是,小姐。”不再犹豫,青叶公事公办利落的回话,“手下回报,小少爷任务失败,汉斯已经接手处理,想办法弥补了,只是恐怕影响不好,对兰楼的声誉有所影响。”


  夜奴颔首。没想到夜茁的本事这么差啊,虽早已料到自家弟弟身上没多少真才实学,可竟是这么糟吗?看来自己还是太高估了他,第一次接任务就失败,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尤其是他堂堂兰楼少主居然一出手就刹羽而归,对兰楼的声望可是个不小的打击啊,看来,她又有得麻烦了。


  “为什么失败了?是手上工夫不行吗?”看来自家小弟还需要特殊训练。


  “不是,小少爷虽然身手不及小姐,但一般场面已能应付,这回之所以任务失败是因为在路上与人斗殴受伤,因要疗伤耽误了时间,过了交货期限。”


  “是这样吗?”夜奴问得云淡风轻,却惊得青叶一身冷汗,一般而言,当小姐这么问时就表示她生气了,这可是很严重的,“一会儿等你得闲了,记得派个小丫头告诉夜茁让他到我这来坐坐,我们姐弟两个好久都没见面了呢。”


  “小姐,这恐怕不大好吧。”虽说身为侍女不该管主子的家务事,可为了小姐的耳根清净着想,青叶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那个不成器的小少爷还有个难缠的妈。“小少爷一向是与二夫人亲近,若是二夫人知道了的话,恐怕小姐又不得闲了。”


  “没关系的,你不用为我操心。不管怎样,该我做的事总是要做的。”在很早之前她就认命了,早就没理由再怕什么麻烦,如今多这一桩少这一桩,实在没什么要紧,只是难为了青叶,要为她多这么多顾虑。“还有别的事吗?若是没有,你就下去歇着吧,一天到头也不见你有时间休息,要注意保养身体才是。”


  “多谢小姐关心,只是,二夫人要青叶转告小姐,说二夫人的月钱又花完了,想小姐再加些。”对于小姐的爱护,青叶自是比别人更清楚,自家小姐待下人决不是光嘴上说的好听。想她一个买来的丫头,若是落在别人手上,怕也只能靠求老天爷才能吃得上一顿饱饭。哪像她,处处吃穿用度皆是别人家受宠小姐的标准,至今就连衣服都没洗过一件。虽说这是因为是小姐的贴身侍女才会如此,但自家的下人,生活上确是比别人家好上许多。跟了小姐这么多年,青叶早就不是无知的小女孩了,知道身为女奴的悲惨命运:姿色好一点的则是任人玩弄,由人当作玩物一般送来送去,这个玩腻了送给另一个玩,只怕还未成人就早早的进了阎王殿;若是长相平平的,则只好由人买了去当牛马使唤,遇上性情不好的主子,不到半年就惨死于拳脚之下了,相较之下,她真的是太好运了,所以心甘情愿为夜奴奉献一切。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19

2

“小妈找你要过钱?”找一个下人要钱,太过分了!


  “二夫人不曾找青叶要过银钱,只是让青叶转告小姐,她的月钱不够用。”


  不够用?夜奴是知道她那个小妈的,那个女人在外不知养了多少野男人,再加上她自己花钱不知节制,当然会不够用,够用才有鬼!夜奴每月给她的月钱是寻常人家大半年的生活费,可到了那个女人手里,根本坚持不了半个月,或许是她太放纵她了。本是体谅她年纪轻轻死了丈夫,身在这样的家庭又不得不守寡,不能再嫁,独守空闺,自是寂寞难耐,就是知道她在外面找了野男人,负了自己的亲爹,夜奴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不过火,也就由着她去了,只是现在,她似乎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也罢,反正都是麻烦事,就让那母子两个一起来吧。


  “青叶,转告所有的人,不管是谁胆敢给小妈一个铜币的,就连同脑袋一起留下。”夜奴淡淡的抿了一口茶,想到,这样一来那个所谓的二夫人就该有所收敛了吧。


  “小姐?”


  “照我说的做就是了,你也忙了一天了,早点休息吧,其他的事有小丫头们做就行了。”仿佛突然想起什么,夜奴又吩咐到,“告诉厨房熬些汤药,最近天气变换无常,园子里又是男人居多,大多不注意这些,熬些汤药让他们喝了,预防着些,若是着凉生病就不好了。”夜奴一直是个好主子。


  “紫薇已经吩咐下去了,小姐放心。”


  夜奴颔首,青叶无声的退下。


  紫薇和青叶是夜奴自小就伴在身边的贴身侍女,一个温柔细心,一个沉默寡言。夜奴日常的饮食起居都是她两个在照顾,比别人都贴心些。因为总是跟在夜奴的身边,紫薇青叶的身份又比别的女仆高了不少,就连其它房里的太太小姐也要敬她们三分,有时总管还得看她们脸色行事,其地位之特殊,不在兰楼里做事的人是很少能体会得到的。而夜奴也不介意这些,反而因紫薇青叶在别人眼中身份特殊,为她办起事来也省了不少麻烦,就更是懒得约束了,只要她们没有二心,让她们多些好处也没什么。夜奴一向是不大计较这些的,只要不过火,她都可以不管,比如紫薇青叶,比如小妈。


  春花秋月何时了,又是一年春到了呢。


  只有夜奴依然一个人静坐在花树下,寂寞的喝着已有些冷的清茶。


  一会儿,天将黑的时候,体贴的紫薇会带来一件斗篷,提醒她天晚了,该进屋了吧。想到这,夜奴的嘴角不自禁的扯出一抹微笑,至少还是有人惦着她的,不是吗?


  夜奴喜欢静,所以在本家,在属于兰楼的范围内,夜奴命人种了不知多少花木,放眼望去,全是郁郁葱葱的一片,为数不多的房屋到成了点缀。在这个以做见不得光的生意而闻名的家族里,各种暗杀偷袭层出不穷,而这个与丛林别无二致兰楼自是下手的最佳地点。在夜奴年幼的时候,有各种各样的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想对夜奴下黑手的,没有一千也有九百,再加上兰楼特殊的环境,可以说小时侯的夜奴每时每刻都有生命危险。有不少人都劝夜奴砍了那些大树,烧了那些灌木,以保安全。可夜奴坚持,冒着生命危险坚持。如今,这郁郁葱葱的园子就是对夜奴的成就的最好证明。莫说刺杀夜奴本人了,就是选了这园子下手杀不相干的人,也得事先问过园子的主人许不许才行,毕竟夜奴的势力今非昔比,她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无依无靠的小女孩了,她是夜奴,是兰楼的主人!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19

3

天还未亮,夜奴就已经起身梳洗了。她不是大家闺秀,没有睡到日上三竿的权力。


  紫薇服侍她穿衣,一旁,青叶打来了热水供她梳洗之用,外面还有三四个小丫头垂手侍立,随时供她差遣。虽说兰楼以至本家都是做见不得光的生意的,但到底是世家,家势又大到不可思议,奴仆总还是有些的。可要是比起排场来,一向提倡简洁的夜奴这里还是不够看,至少比起那个四哥夜潭,夜奴这都可以算是寒酸了。


  兰楼不是一栋楼,而是一个组织的一部分。与其并立的还有:洪楼、凰楼、梓楼、倾楼、律楼,由夜奴的叔兄长管,都是隶属于独占黑道生意五分之四的图阑家,也就是夜奴的本家。其中又以二伯月竟掌管的倾楼,四哥夜淮和五哥夜呈合力治理的梓楼最为强大,夜奴的兰楼次之。值得一提的是,在本家掌管各项事物的楼主之中,只有夜奴一个不是男人,也只有夜奴年龄最小,所以一番比较下来,竟还是兰楼比较强,至少,没有人可以预料得到,兰楼在夜奴的手上,会有怎样令人惊叹的发展。


  本家与其说是一庄宅院,更像是一座城镇。就凭他的规模,也没人敢说它只是几间大一点的屋子而已。毕竟占地无数的兰楼也只是它的一部分而已,据说,从宅子建成至今几百年了,还没有一个人能踏遍这古宅的每一块土地,就连历代的屋主也不能,足见它有多大了。


  虽然各个楼之间是各自为政互不干扰,但都归图阑家的家主,也就是历代的屋主管。由于生意上的关系,各个楼之间表面上看起来是相亲相爱,有什么事兄弟叔伯之间都互助友好,但事实上则是暗流涌动,波涛汹涌,恨不得斗个你死我活。年幼的夜奴能在这样的环境下站稳脚跟,撑起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也算是奇迹了。


  “小姐,小少爷回来了。”紫薇去张罗早餐了,回话的是青叶。


  “叫他梳洗一下和我一起用餐。”简单的晨练之后,夜奴正在批阅昨晚呈上来的最新消息。身为一楼之主,没有多少时间是属于自己的,向来就是从早忙到晚,就算是难得的下午茶时间,也大多用来思考楼内事宜,她真的很忙的。


  “小姐,小少爷到。”


  “是夜茁吗?进来吧。”夜奴头也不抬。


  “姐,我刚回来,你就让我歇歇不行啊?我可是你亲弟弟,想累死我啊。你是楼主,我又不是。干嘛急着找我,我累了,改天吧。”今年已经十五岁的夜茁长的十分高大,几乎不输给成年人了。一进夜奴的主屋就是一连串的抱怨,分明是不把这个楼主姐姐放在眼里。


  “哦?听说你不是昨天就回来了吗?怎么休息了一晚还是这个样子?很累吗?”


  听说?有楼主会连这点小事还需要听说的吗?那情报系统也太差了吧。任谁都明白这是给夜茁面子,只是人家不领情罢了。


  “你这个楼主是怎么当的,就只会道听途说,我是昨晚回来了没错,可又出去了,你不知道别瞎说,我走了。”一抬手,准备推门就走。


  青叶拦住了他。


  “滚开!什么下贱东西,也敢拦本少爷的路!”夜茁的语气不善,已经把随身配的大刀抽了出来,迎面砍向青叶瘦削的身形。


  青叶从容避过,身为黑道世家楼主的贴身女仆,身手自是不弱。依旧拦在门口不放夜茁出去。


  “来人,送夜茁少爷去兰楼下三层天字号房休息,没我的命令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接近。”看到紫薇已端上了早点,夜奴轻轻起身,接过一旁女仆送上的热手巾,擦过素手,准备用餐了,全然不把刚才剑拔弩张的一幕看在眼里,仿佛是最自然的事,就连把自家小弟送入地下最深处、看管得最严格的牢房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对了,少爷最近胃口不好,要少食荤腥,精简饮食,一天一餐足已。”从头至尾,夜奴的目光就不曾放在挣扎不已的夜茁身上,从容的出了议事厅,用早点去了。


  “一会儿若是小妈来找我就拦下,三五天之内都别理她。他们母子都需要好好反省一下。”跟在身后的紫薇青叶点头称是。


  兰楼的议事厅是间很大的木制结构的独立屋舍,是夜奴处理日常事务的所在。整间屋子除了支撑房梁的木柱,就只有一张木榻,一张长案而已,尽管摆设稀少得可怜,却因此而有着说不出的肃穆宏大。


  夜奴懒洋洋的侧卧在木塌上,看似不经意实则经过深思熟虑的处理着手边大大小小的事务。在厅堂上站着候命的近百人中没有一个敢小看了这个女娃娃,今天早上不就是这个看似无害的楼主不动声色的就把自家小弟料理得相当彻底吗?虽然看不出来,但还是小心点好,毕竟一楼之主不是那么简单的。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0

4

“汉斯,夜茁搞砸的那件事处理得怎么样了?”


  “回楼主,已经摆平了,对两家日后的生意往来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恩,做的好。你也累了,先回去休息吧,有事我再命人传你。”


  名叫汉斯的男子恭身下退。


  “对大公国丞相的暗杀计划是谁在负责?”


  “是属下的手下在办。”一名金发蓝眼,长相俊美的男子上前回话。此人名叫亚当,是夜奴的得力战将。


  “进行得怎么样了?”


  “回楼主,随时可以动手了。”


  “尽快下手,梓楼就要有动作了。”


  “是,属下这就去办。”领命后只一眨眼得工夫,人就不见了。功夫之高,领人乍舌。


  忽听议事厅外小厮高喊:“六孙少爷,夜桦到!”


  夜奴一摆手,只见大厅之上的近百号人,隐身的隐身,飞遁的飞遁,从后门远走的亦是大有人在。顷刻间仅剩了十来个人,而且大多是不怎么重要的角色。之所以会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各个楼主之间的纷争早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了,都像是防贼般防着彼此。如今来了外人,当然要装个样子给人家看,总不能把自己的老底透漏给别人,至自己于死地。


  夜奴起身,迎向来人。


  “夜奴见过六哥。”优雅的欠身行礼。


  “十三妹不必多礼,六哥只是来逛逛,你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说罢当真在空无一物的议事厅内逛了起来,搞得夜奴不只所谓。只得吩咐上茶。


  这夜桦是夜奴的堂哥,排行老六,所以夜奴叫他一声六哥。虽说这六哥并不是什么楼的楼主,但也决不是好应付的主儿。


  原来这本家上下近千号人,其中有不少都是姓图阑的。可是楼主的位子只有六个,不可能人人都是楼主,只有能力强的才有可能坐上这楼主的宝座。虽然也可以父传子,但还得是有本事的人继任才行,否则连屋主那一关都过不了,更何况接下来的明争暗斗?眼前这个六哥就是有点本事但还够不上当楼主,只能找个关系比较好的,又是楼主的叔伯兄弟,在人家手下做事讨生活的典型案例。现在,夜桦就在月竟的倾楼做事,而且听说做的不错,很受月竟赏识。在图阑家,不做事是没有饭吃的,这也是为什么几百年下来,黑道老大不曾易主的重要原因,因为图阑家的历代子孙都够强!


  过了许久,一直都等不到夜奴有所动作的夜桦,终于忍不住了。也许经过今天的教训他就会明白,无论怎样,千万别跟夜奴比耐心!因为,早在十年前,散风就是败在夜奴的耐心之下,更何况十年后的今天。


  “咳,我说十三妹,怎么不见夜茁呢?他应该是回来了吧,我还说兄弟之间一向聚少离多,难得我和他都在,一起出去玩玩呢。”


  怎么,是来找茬的吗?没关系,各楼之间一向各自为政,只要没什么大事捅到屋主那里去,谁怕谁。


  “回六哥的话,夜茁是回来了,只是第一次出任务就误了交货日子,小妹我让他面壁思过去了,要是六哥有什么重要的事,可以告知小妹,夜奴一定转达到。”想找夜奴的麻烦,困难。


  “面壁思过?”有去牢房里面壁思过的吗?“夜奴啊,听说夜茁受了伤,可别太为难他,毕竟咱们图阑家没有自相残杀的传统。而且夜茁年纪还小,你就让着他点,在这种小事上别太计较。”


  他们家的确没有自相残杀的传统,只是每年死在自家兄弟手上的人数多了点。关于这些,夜奴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双亲不就是不小心撞到了兄弟的刀尖上吗。


  “夜奴明白,”明白你是说要拿这个当罪证,在屋主前告我一状,说我残害亲弟弟,“只是,咱们家的家规六哥比小妹清楚,若是一连三次完不成任务,就没命了啊。这回是夜茁第一次出任务,结果就没按时完成。夜奴也只是恨铁不成钢,希望六哥明白小妹的苦心。”现在你明白了吗,若是告到屋主那里去,我就用这连神仙也挑不出错的话回上去,你奈我何?


  看实在是挑不出什么,夜桦也只能打个哈哈过去,应付了几分钟就走了。


  是了,这就是本家了。时时刻刻都有人想尽办法至你于死地,决不放过任何一个小纰漏,只要一点点的不对,代价可能就是你自己的性命。就连她想教训一下自家小弟都的应付八方质疑,绞尽脑汁准备好令人满意的说辞。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难啊。


  打发走夜桦,在夜奴的示意下,青叶发出信号,顷刻间消失的近百人又以最快的速度回来了,继续他们未完的工作。


  下午日落之前,是每天必做,风雨无阻的超强度训练。成员是夜奴和她一手调教出来的小队。


  夜奴的亲卫小队有三支,分别是暗阳、红月和落星。都是直接听命于夜奴,也只接受夜奴一个人命令的小队。每队有成员三十人,小队长一名,最重要也是最不可忽视的一点是,他们全是身经百战,能以一当百的高手。


  夜奴从不允许小队在兰楼的花树间进行打斗训练,惟恐伤到她好不容易才保存至今的花花草草。而在其它楼主的势力范围内训练又会有诸多不便,所以一直是在本家大宅之外的荒山老林里进行的。这样一来也不怕出现意外,不小心伤到路过的阿猫阿狗了,毕竟瘴气弥漫的深山是很少有人光顾的。


  “今天的训练和往常一样,就是你们尽可能的攻击身边的人,下毒、暗算,只要能伤到对方就可以。开始。”


  刹时间,静谧的树林热闹了起来。各种凡是你能想得到的攻击方式在这不到百人的队伍中都可以看到。有三五成组围攻一个的,也有讲究阵法排兵布列的,还有单兵作战盯住一个猛攻的,也有游来窜去专搞偷袭的。攻击的方法更是让人眼花缭乱,有用魔法的,有用武技的,有设陷阱的,更有下毒的,总之乒乒乓乓好不热闹。而夜奴则是在一旁看着。


  其实夜奴并不是看起来那么悠闲自在,她很忙,比在场忙着攻击队友的所有人都忙。因为这不光是三支亲卫队的训练,更是她的苦练。夜奴必须要在一旁除了眼睛能动之外,什么动作都不许有的苛刻要求下阻止所有人的进攻。这并不是要她杀光在场的人,而是要在他们接受彼此的攻击的时候化解掉攻势,也就是说她必须保证所有的人即使在站着不动的情况下,接受全方位攻击的时候依旧毫发无伤,并且她自己不能有任何肢体上的行动!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务!可夜奴做到了。她不需要念咒,运用自创的一套方法,随心所欲的操纵身边的所有元素,帮助她抵挡住那些攻击。甚至现在,她还可以尤有余力的进行偷袭!


  散风曾经说过,夜奴是他见过的最努力的孩子,而且天分也很高。甚至连身为十大高手的散风都无法估量夜奴今后会在魔法武技上有什么样惊人的成就。光凭夜奴自创的不用念咒就可随意操纵元素的特殊心法,就足以称霸一方,更何况她还有一流的武技。说不定,现在的夜奴已经可以跟散风一拼高下。只是夜奴一向无心于此,更不曾争什么实力排名。她刻苦修习,只是为了活下去而已。


  夜奴不喜欢出风头,就连训练的时候也是一样。自从她知道自己的修习会带起大量的元素,会让高手察觉,她就再也不曾一个人训练了。总是几个人一起,这样就不会有人注意到她。就像现在,这样大的元素波动,几乎全是由她一人引起的,可任何一个亲临现场的人,都会认为是这百人合力而为。毕竟,这样的实力实在是太过骇人。但事实的真相是什么,只有身在其中的他们自己才知道。


  训练完毕之后,是例行的检讨会。每个人都必须搞清楚,在刚刚的对打之中,犯了哪些错误,有什么缺陷还需改进。这也是他们这不足百人的小队可以对抗几万大军的原因所在。


  在劳累了一天过后,夜奴仍是忙碌的。身为女孩,总有很多事要学的。比如刺绣,比如琴棋书画,比如诗词歌赋。作为楼主是很累的,作为女人也是很累的,可夜奴不光是楼主,她还是个女人,所以她更累。有时候,夜奴会想,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能有个尽头?可答案却是不知道,残酷的连一点希望都不给。恐怕这世上早已没有人记得,她还只是个孩子,柔弱的,需要爱怜的女孩子。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她是兰楼的楼主,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权势无边的楼主!一个不可以懦弱,不可以倒下的人。


  夜,终于深了。夜奴终于可以短暂的休息了。然后是依然劳碌的明天,以及望不到尽头的永远。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1

夜奴 - 第二章

又是一日春光明媚。


  夜奴依旧斜倚在议事厅的木榻上处理着繁杂且无休止的事务。


  本来安静的议事厅外传来了小厮的通报声:“陈伯到。”


  这一回,夜奴没有挥手命所有人都退下,因为在这个人面前,任何掩饰都是没用的,只会惹来麻烦而已。


  也不见夜奴起身,一个移形幻影,再出现在众人视线之中时,夜奴已恭身在门口迎接这个陈伯了。这个法术虽说不上什么绝世罕见,但能这么毫无预兆的运用自如,还是让在场的某些人吃了一惊。只是夜奴现在没心情理会这些。


  “晚辈夜奴,见过陈伯。”作揖行礼。


  “好孩子,咱们进去说话。”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人,拄着上好梨木的拐杖,颤颤巍巍的往里走。脸上的老年斑都一大片了,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地方值得夜奴这般严阵以待。


  其实这陈伯是这一任屋主的重要心腹,也是时常在屋主跟前出谋划策的军师,对屋主有着莫大的影响力。也难怪夜奴这么重视了,得罪了他,跟得罪了屋主实在没什么两样。


  夜奴扶着陈伯坐上木榻。紫薇早就拿出了狼皮褥子铺好,虽是春天了,可老人家难免娇气些。青叶也以最快的速度冲好了刚好入口的清茶,是上好的冷阳峰,传说中只一片就价值百金的极品好茶。确定陈伯坐得舒服了,夜奴在一旁垂手侍立。


  “恩,礼数周到,果然是个好孩子。”陈伯随意的喝一口茶水,状似不经意道,“算算老太爷的寿辰也快到了,我们这帮老骨头,真的老喽。”


  夜奴相信陈伯这话决不是平白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决不可能是来要寿礼的。虽说每年上供的寿礼都是奇珍异宝,但这些老家伙们还不至于为了这些东西专门跑这一趟。更何况往年不会少,今年自是也不会少,那到底是为了什么呢?陈伯是为了自己的私事来,还是代表屋主来的?夜奴想不透,只好装傻应付着,


  “是,爷爷的寿辰就快到了,夜奴正不知道送些什么,爷爷才会喜欢。”


  “这礼物到是其次,我们人老了,就图个清净。孙小姐,听陈伯一句话,得饶人处且饶人,凡事啊,不要那么计较,大家就都有好日子过了不是?”


  陈伯这是让她放过谁?是四哥五哥,还是自家小弟?可是,无论怎样,这都是不可能的。


  “陈伯,恕晚辈唐突,请问,夜奴放过他,谁放过夜奴?”


  “唉,你们、你们这些人呐。”陈伯无奈的晃着他的白发,“孙小姐,陈伯只是、只是,算了,孙小姐清高,不愿意跟我们这些人混在一起。不过陈伯还是那句话,孙小姐,做事悠着点,别太过火,否则,总会有人看不下去的。”


  “谢过陈伯,夜奴记下了。”


  陈伯见劝阻无效,起身就要走人。结束了这看似不通,却别有深意的一番话。


  夜奴也不拦着,再度恭敬的送出门外。还命几个小厮跟着,伺候他回主屋。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1

2

夜奴端着茶坐在紫薇花下,又想起了早晨陈伯的那一番话。到底是想让她放过谁呢?主屋里的人从不插手各楼的家事,所以应该不太可能是为了自己监禁夜茁的事而来。可同样的,多少年了,主屋也不曾真正介入各楼之间的争斗,所以也不大可能是因为四哥五哥的事。毕竟若是他们有心想管,就该在争斗之初管了。那帮老家伙没一个是好对付的,凭他们人精似的脑袋,不可能想不到今天的局面,然而放纵了这么多年,没道理今天突然要制止了啊。那个陈伯,没事来喝什么茶啊,搞得她头痛。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可是,为什么六个楼,他哪个楼都不去,偏偏来兰楼呢?为什么非要找她呢?天,头痛。


  “来人,把夜茁带上来。”


  算算也关了那小子十来天了,不知道有没有想明白点有用的东西。不过至少让向来养尊处优的他总算吃了点苦头。


  十来天不见天日的牢狱生活让夜茁这个大少爷看起来惨不忍睹。一天一餐,还没有丝毫油水,狱卒也不把他当少爷看,动辄非打即骂,是旧伤没好又添新伤。整个人瘦了三圈不止,浑身上下没一处是完整的,又脏又臭,和街边的乞丐没什么两样,只是身上伤口多了一些。


  夜奴坐在紫薇花下,悠闲的喝着茶,悠然的看着自家乞丐一样的小弟。


  “夜茁,我希望你明白,我是你姐姐,兰楼的楼主。”说话间,夜奴弄碎了一小块茶点,撒在地上喂过路的鸟儿,不意外的看到了夜茁饥渴的眼神,这么多天没吃上一顿饱饭,现如今,已经饿到要跟鸟儿抢食吃了吗。“夜茁,我的话你在听吗?”


  “在!在在。”夜茁慌忙回神。夜奴莞尔。


  “夜茁,你是我的弟弟。虽说不是一个母亲生的,但你到底是我弟弟。这回,你第一次出任务就失败,我很失望,希望不会有第二次。不过你也不用担心,就算你第二次也失败了,也没什么。至少,我不会像今天一样惩罚你。因为我明白,第一次还学不乖的人,没有理由第二次就学乖了。只是我有必要提醒你,在图阑家的家规中有一条说的是:凡连续三次没完成任务者,杀无赦!倘若你真的一连三次都失败的话,我是不会手软的。兰楼中从不养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还有,我是你的姐姐,如果你认为对我好一点并不会折了你的面子的话,麻烦你尊重我一下。另外转告小妈,我不去理会她的所作所为,并不代表我不知道,她若想继续锦衣玉食的生活,就知趣一点,我不会无限度的纵容她。该说的我都说了,你们母子两个看着办吧。你回你的宅院去吧,小妈一直惦记着你。回去好好养伤,伤好了去找忠大哥领下一个任务,你走吧。”说罢,夜奴闭目养神,不再理会夜茁。


  “青叶,告诉看管夜茁的几个狱卒,若是夜茁找他们麻烦就让他们直接来找我。”突然想到了什么的夜奴吩咐着。


  她真的是个少有的好主子,从不让自己的手下平白无故的吃亏。所以她会很累,凡事都要想的周全当然会累。


  夜奴知道,只要她放出了话,夜茁就不敢再找狱卒的麻烦了。至少刚被修理过,还不至于马上就跟她对着干,因为他还没那个胆量。


  “小姐,有人传话,说要各楼楼主到主屋,屋主有事要宣布。”


  “紫薇,更衣。叫亚当,忠大哥跟我一起去,快。”


  老宅分了七部分。最中央的是主屋,而六楼则环绕主屋而建。所以夜奴要到达主屋,不必经过任何其它楼的地盘。


  主屋的议事厅是一间宽大的祠堂,坐正首的自然就是屋主了。两旁还摆放着许多桌椅,是供楼主和楼主的随从使用的。


  屋主看起来并不老,最多也只有四五十岁,是正当年的时候。只是所有人都知道,现任楼主少说也有八十高龄了,只不过是凭着深厚的修为,无法估量的精纯内力,始终不显老态就是了。


  “我今天叫你们来,就是通知你们一件事。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我认为还是由我宣布比较好。那就是,我的外孙,你们的外甥,表哥,展云,回来了。他要在这住上一段时间,给我祝寿,你们都听见了?”


  “是,爷爷。”


  “是,爸爸。”


  “那就别给我惹麻烦,知道了吗?”


  夜奴看着众人极力压抑却又各自不一的表情,实在是觉得连无奈都提不起力气来。


  那个人又回来做什么呢?这又不是什么风景名胜,何苦来搅这一潭混水,刀光剑影的,实在是不适合那个本该长在阳光下的人啊。


  躲在角落里的一双眼睛,因众人各异的表情而泛起了兴味的光芒。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2

3

兰楼的议事厅。


  “亚当,忠大哥,你们对于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十年前就因为他几乎掀起惨剧,如今也不会带来什么好事。尤其是就在他回来的前两天,陈伯特意来警告小姐,不要做过了头,怕也就是为了他。”


  忠大哥一向着眼于事实,这番分析也确实没错,甚至该说根本是挑不出一点毛病,可夜奴就是觉得哪里不对。


  “忠大哥说的没错,只是,恐怕还没那么简单。”俊美的亚当席地而坐,背靠着柱子,散发着说不出的媚惑,“十年前是因为展云少爷太受屋主宠爱了,让所有人都有了危机感,生怕自己心目中的宝座让那小子轻而易举的抢了去,所以才会暗杀事件层出不穷,让屋主大人极为震怒,甚至下了灭杀令,虽然并没有执行,但其中的意义不言自明。最后不得已,屋主才忍痛送走了那个万恶之源的孙少爷。可现如今,他又回来了,并且很显然屋主对他的喜爱丝毫没有减少。所以,我觉得会有大事发生,而兰楼势必也会卷入其中,我们应该早做准备。但是,至于陈伯到访的事,我觉得另有原因。”


  是啊,那个人回来的太突然了,让所有人都措不及防,这到底是为什么呀?


  “不管怎么样,至少我们有个共识,那就是一定会有事发生,并且一定是件大事。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但要做好万全的准备。以那个人的聪明才智,决不可能只是小打小闹那么简单。屋主宠他可不光是因为他的长相而已。我想别的楼应该已经有所动作了,你们不要动,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只要那个人不来招惹兰楼,你们就可以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但是,管情报的可得加把劲,兰楼可以不动,但决不可以不懂。”夜奴决定不去管他。


  希望十年前避开了那场风波,十年后还可以继续装聋作哑,尽管这个可能性并不大。


  “小姐,这样可以吗?”忠大哥第一个提出了怀疑。


  “就算不可以又能怎样?”亚当懒洋洋的打个呵欠,准备起身走人了,毕竟是那个人回来了,就算不去理会,也该特别关照一下手下,免得惹麻烦。“难不成让兰楼去打头炮,第一个违背屋主的命令,对展云少爷下黑手?连人家的目的都没搞清楚,你准备干什么?有时间,好好练兵才是正事,记得关照一下自家小弟,没事别给楼主惹麻烦。我还有事,先走了。”说罢,摆摆手就走人,极没规矩。只是现在那个人回来了,大家心里都很乱,想来亚当也是因为这个才会这样的吧。夜奴本不是个爱计较的主子,更不会放在心上,要是放在其它楼主身上,恐怕会为他的无礼举动引起一阵风波吧。


  “小姐,最近二夫人跟花城的少城主走的很近,花城又是梓楼的势力范围,你看这会不会是四孙少爷和五孙少爷的安排。”青叶说道。


  “紫薇,你看呢?”夜奴不甚感兴趣的问。她最近有很多的事要忙,对于她那个除了花钱什么都不会做的小妈,她懒得去管。


  “我想梓楼的人应该还没那么笨,想利用二夫人来影响小姐。毕竟,二夫人和小姐不和是全家上下都知道的事。说不定是二夫人在动什么鬼主意,想算计小姐也说不定,毕竟小姐可是刚刚修理了他们。”紫薇本不是个不懂规矩的,可某些人的作为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所以也没有个好声气。


  “行了,你们两个就别在这瞎猜了,反正到时候就知道了,料她也玩不出什么花样来,哪值得你两个这么费心。紫薇,你去书库拿几本史书来,从今天起我晚上要夜读。青叶,你去把汉斯,亚当,忠大哥,忠大叔,无恨兄弟,乌鸦,还有厨房的海娘,库房的瑞叔,都找来,我要问他们关于给爷爷祝寿的事。”


  给屋主祝寿可是每年的大事,比过年还大的大事。在这个时候,各楼的楼主都要献上寿礼,并且由各楼献上的寿礼的多寡好坏来评定各楼的实力。虽然大家都没有明说,可这几乎已经成了不成文的规矩,身为兰楼楼主的夜奴当然是异常重视。在这种盛大的庆典上是出不得半点纰漏的,平日里都有人随时准备着抓你的小辫子了,更何况是在每年一度的最盛大的活动上,一个字说不对,脑袋可能就要搬家了。关于寿礼的准备方面,当然是得倍加小心。


  无恨兄弟不是两个,而是四个。在兰楼里,他们是最少出现的。因为他们是专门负责情报收集的,不能经常出现在兰楼,若是让人认出来了,会对他们的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之所以被称为无恨兄弟是因为:不管是谁的什么秘密,让无恨兄弟知道了,都不会心生怨恨,因为他们的确有能力知晓所有的事,除非这件事根本就没发生过!


  今天,无恨兄弟只来了一个,但这已经足够了。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2

4

“今天我找大家来有什么事,大家心里都清楚,你们说说看,今年的寿礼该怎么上?”


  “孙小姐,今年兰楼的收入比往年多,寿礼的分量也该加些。只是这加多少的问题,还得斟酌。”忠大叔是兰楼的总管,也是忠大哥的父亲。当年夜奴死了父母之后,若没有这忠大叔的扶持,就算她没成了刀下亡魂,也决不可能坐稳了这楼主之位。而且,夜奴对他还有着对父亲一般的尊敬和爱戴,他在兰楼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依我看,照往年的分量就可以了。毕竟现在是多事之秋,还是不要太出风头的比较好。”说话的是忠大哥。


  众人也不插话,就站在那里看这父子两个争论不休。


  “当然要多包些,今年咱兰楼接了不少以前是别的楼的生意,尤其是梓楼的。若是包少了,先不说面子上过不去,光一个目无尊长的罪名就已经是担不起了啊。”他们手底下有几斤几两,上头那些人恐怕比他们自己都清楚。今年多出来这么多生意,寿礼若是和往年一样,不多加些的话,上头的肯定会认为是下头的翅膀硬了,开始欺上瞒下了,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了。那麻烦可就大了!


  “不,还是不加的好。若是加了,别的楼肯定会觉得咱们不给他们面子,私自加寿礼,故意让他们丢人,那咱们以后的生意就不好做了。”虽说各楼之间是竞争对手,但一般也不会做的太绝,有一种微妙的平衡,在维护着各楼之间的关系,一旦弄僵,大家都没生意可做,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应该加,一定得加!”


  “不能加,决不能加!”


  “加!”


  “不加!”


  终于,夜奴发话了:“无恨兄弟,其它楼的寿礼都准备的怎么样了?”


  “回楼主,洪楼,凰楼不变,律楼,倾楼稍加,梓楼还没定下来,正讨论要不要减。”


  “看来又是咱们最后了。”夜奴微微一笑,她一向不大留心这些事,所以总是落到最后。“瑞叔,今年兰楼有什么拿的出手的东西吗?”


  真是笑话,兰楼的库房里哪样不是稀世奇珍?随便拿一件出来就可以引发命案无数。不过若是说当作寿礼嘛,那还真得仔细挑选。


  “数量和质量上请楼主放心,只是不知道楼主想送哪一方面的?是养生保健用的,还是增加功力用的,抑或只是单纯的玩物?还请楼主明示,老奴好去准备寿礼。”


  “你们说呢?”夜奴觉得很烦,送礼真是件麻烦事,她哪知道长的跟壮汗似的老头子会喜欢什么。


  “就送些玩物补品吧。”


  夜奴真想给汉斯磕头,想也不想的就同意这么做。管它是什么理由呢,反正汉斯这么说总有他的道理。她实在是懒得刨根问底了,免得再惹来一场争论。


  “那就这样吧,寿礼的分量跟往年一样,少于倾楼,若梓楼减少,就跟梓楼一样,若不减,就也少于梓楼,多于其它楼。只是要麻烦海娘,另再做些新鲜的,很少看到的菜肴,在贺寿当天送上去。还有谁有意见吗?”


  众人默认表示同意。这个折中的办法虽算不上顶好,但也足够封住各家的嘴了,这就没问题了。只要不招惹事端就好,在这方面,兰楼一向是很低调的,其实,是夜奴不想争而已。


  兰楼的事务一向庞杂,所以夜奴一向少有空闲。而现在,麻烦来了,而且是大麻烦。


  夜奴用的雕花红木小几上,摆满了密密麻麻的快报,全是各地的兰楼探子和分堂送来的,而且几乎全指向一件事,一件连身为兰楼楼主的夜奴想假装没看到都不行的事!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2

5

梓楼实在是卑鄙!夜奴知道最近兰楼做了不少以前归梓楼做的生意,但那是因为兰楼做的比他们好啊。若是他们用正当的手段抢回去,夜奴自然无话可说,只是,这回梓楼实在是太过分了!本来,黑道上的生意哪一桩不是用命来做的,大家也都不是吃斋念佛的,有些死伤也很正常。只是梓楼的人不该见兰楼的人就上前挑衅,不到动手决不罢休。市面上混的汉子,哪一个不是血性男儿,怎么经得起言语上的挑逗?一战下来,就算是兰楼的人赢了,也得带着伤继续上路。既然做的是见不得光的生意,也就不能指望别人对你讲道义。本来大家挣的就是这刀口上舔血的钱,既然敢做,身上都是有些本事的,路边的小毛贼也不敢来惹,再加上兰楼的声望,敢打这主意的人不多。可是现在,就算没死在梓楼的手上,人家看你不行了,哪个不骑在你头上耀武扬威?如此下来,兰楼不光是新接的生意不好做了,就连以前的老主顾也有了动摇。如果只是这样,以夜奴的性子或许就忍下了,可是,梓楼不该伤人,毕竟,兰楼能在一个小女孩手上屹立到今天不倒,可不光凭的是运气!


  夜奴一向很少生气,就连说话,也是温声细语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会生气。


  “青叶,叫汉斯,忠大哥过来,说我有事与他们商议。紫薇,准备茶点,我们要长谈。还有,没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靠近。”夜奴依旧是不动声色的,平静的。但是,该她做的事,她一样也不会少做。当了这么多年的楼主,若是说她手上没点血腥味,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如果有必要的话,她也可以堆尸成山的。


  那一夜,没有人知道他们都谈了些什么,只知道当三人再出来时,具是一脸疲惫。而那天的长谈更是从下午一直谈到了第二天天明,很显然,这三个在兰楼里举足轻重的人都彻夜未眠。


  那夜长谈之后不久,兰楼所有弟子的训练量突然加倍,让本就严苛的训练变得更加难以忍受。但兰楼的弟子知道,这都是为了让他们不受欺辱而特意安排的。毕竟突然多出来的训练对所有人都是一种负担,就算是楼主夜奴也不例外。这样一来,因为参加训练的人数和时间上的增加,让可以调配接生意的人骤减,就算兰楼的生意略减,也一样是调配不到足够的人手做事。而且,因为路上总会遇到有人挑衅生事,以前要三个人做的事,现在要五个人才敢让他们上路,使得人手方面更为紧缺。因此,夜奴不得不推掉一些生意,而这,又使兰楼的声誉受到了更大的影响。


  “楼主,这么下去可不是办法。”忠大叔终于忍不住了,再这么下去,兰楼可就完了。


  “忠大叔,您不用担心,这样不会很久的。毕竟,图阑家也不是只有兰楼和梓楼而已。真正要担心的事还在后面。”


  夜奴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也喜欢花,所以兰楼里有各色的花花草草。只是,和别的女孩子不同的是,夜奴不喜欢那些酸酸甜甜的,梅子汁似的东西。她更偏爱清香淡雅的茶。所以夜奴时常坐在花树下品茶。


  偏偏今日有个人极不识趣的扰了她的雅兴。


  “你这孩子,几日不见怎么又瘦了。都说过你多少次了,楼主可不是咱们这些妇道人家干的活。早早的丢给你那个不成材的弟弟,不就完了?”你也知道那夜茁是个不成材的东西?看着远远奔来的二夫人,夜奴暗暗的在心里猜,这回小妈这么热情,又是为了什么?难不成上次的教训这么快就忘的一干二净了?还是另有阴谋?现在,她可没时间耗费在她无聊的小把戏上。


  “咱们娘俩好久都没说说话了,走,到小妈那里喝茶去。我特意命人做了你最爱吃的点心,还有上好的清茶,还不快走?!”说着就来拉人。


  “最近有些忙,没去给小妈请安,是夜奴疏忽了,还望小妈大人有大量,不要计较。”夜奴躲过伸来抓人的手,作揖行礼道歉。夜奴很少得罪人,因为她的表面功夫一向做的很到位,不管对谁都一样,就连那个二夫人也是一样。


  “知道错了就好。小妈我也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只要你今天陪我喝下午茶,我就既往不咎。你还犹豫什么?快走啊。”


  难得有除了男人之外的事让小妈这么积极,或许值得一看也未可知?想到这,夜奴终于顺从的跟着二夫人走了。


  一进小妈的院子,夜奴就糊涂了。看那栏边坐着的人分明就是花城的少城主嘛。小妈让她来见他又是有何目的?


  “来来来,我来介绍。这是花城的少城主,英俊潇洒,富甲一方不说,更是年轻有为,一表人才呢。少城主,这是我们家夜奴。夜奴,还不快给少城主请安!”看着二夫人脸上遮不住的得意,夜奴心下就明白了七八分。


  “夜奴给少城主请安。”


  很好,言谈举止都像个没出阁的小姐,温文有礼,还略带娇羞。毕竟还是个没出嫁的姑娘,看到年轻才俊自然会动心。本来还有些担心的二夫人,现在看到夜奴的表现,心里的如意算盘打的更响了。


  再说这个花城的少城主。生在富贵人家,到底是有些不同,至少不会像市井间的贩夫走卒一般粗鄙不堪。但是同样,有钱人家少爷的通病,他也一样没少得,可以说是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如今这位少城主上下一打量传说中的兰楼楼主,心里头就乐了。虽说眼前这个女子还称不上美人,但也算得上是清秀可人,娶了她自己也不算吃了大亏。而且看样子还十分天真,远没有传说中的精明老练,是个十分好控制住的人,想必婚后他眠花宿柳,这个小娘子也不敢说什么,顶多就是哭个不停。最重要的是,可以完成自家老爹交代下来的任务,何乐不为呢?


  “夜奴姑娘快快请起,这真是折杀在下了。”心怀鬼胎的少城主使出了平日里勾引女孩子的那一套招数,眼睛死死的盯住夜奴不放,明明扶起人来了还紧握着佳人的柔荑,故作多情。


  可是夜奴岂会是任人摆布的无知少女?


  就在少城主的手刚接触到夜奴衣袖的一刹那,少城主就感到脖子上好象有什么东西刺的他很痛。那是夜奴暗地里结出的冰针,细若发丝,根本不易察觉,当然,当事人除外。


  别忘了,夜奴的本事可是很高的,自创的一套独特心法可以不念咒,不做手势就施法于无形,杀人于无形。


  正当少城主痛的受不了,放开夜奴的时候,疼痛消失了。于是这个还不算太笨的少城主知道是夜奴搞的鬼了。就算不是夜奴自己做的,也是她指示手下人干的。于是不敢再造次,安分了起来。


  现在,夜奴完全明白了眼前这两个人打的是什么如意算盘了。她的小妈,也就是夜茁的亲妈,是想把她嫁出去,然后让自己的宝贝儿子顺理成章的当上兰楼的楼主。而那个少城主,则是想娶她进门,不为别的,光是丰厚的嫁妆就足够他们偷笑了,更何况和兰楼结了亲,花城就有充分的借口一步步吞掉兰楼,或许花城还没这么大的胃口,可是花城的靠山,梓楼,绝对有。打击兰楼,吞并兰楼是梓楼多年的心愿,如今有这一招,岂有不用之理?


  夜奴很想笑,可实在是笑不出来。如今,终于有人注意到了,注意到她还只是个少女,而不是什么权势无边的黑道首领。可其关注的目的却是,夺她的权,争她的名,甚至是要她的命。没关系,权利在她眼里从来都不值一提,如果他们想要,真的有能力要,她决不眷恋。只是,别人的关注都是因为她是兰楼的楼主这一点实在是让她无法接受,原来,她的全部价值就只有楼主二字而已!这真是讽刺啊,天大的讽刺!她这么多年的辛苦努力,难道就只是为了楼主的权势吗?她就这么利欲熏心不择手段吗?真是讽刺,天大的讽刺!


  知道捞不着什么好处的少城主安分的当起了客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二夫人满心疑惑,两个人刚见面时明明好好的,怎么一下子气氛就不对了呢?于是绞尽脑汁想办法活络气氛,可是始终不见效果,最后只落个不欢而散。夜奴则是从容离席。为这多灾多难的一天画上句号。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4

夜奴 - 第三章

正如夜奴所预料的,兰楼不做吐出来的生意其它五楼抢着做。本来各楼之间都有地盘划分,很少有人会捞过界。但现在兰楼因为人手问题放弃的可不止是以前梓楼的生意,还有一大部分是兰楼自己地盘上的生意。没主的肥肉谁不想咬上一口?于是原本就紧张的关系,现在更是变得一触即发。


  混乱才刚刚开始,至少夜奴是这么认为的。


  “我的孙小姐,现在兰楼的收入只有原来的一半,你得想个办法啊,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又是忠大叔,他是总管,会关心收入实在是很正常的事,几次三番的建言也说明了他的忠心。


  “忠大叔,夜奴算过了,就算是只做以前一半的生意,也够咱们兰楼的日常花费了。夜奴认为现在可不是想着赚钱的时候。您也知道现在各个楼之间斗的多凶,要是兰楼也卷了进去,损失可就不止这个数目了,就当是破财免灾吧。若是有什么地方不够用的,就从库存里调来先应付着,您说行吗?”夜奴一向视忠大叔为父,从不对他下任何命令,永远用的都是商量的语气。


  “唉,忠大叔老了,就想给你们多留点东西,想着就算以后有什么不测,你们也好拿来撑着过日子。现在看来是不行啦。过两天,忠大叔就把兰楼的明帐暗帐,库存明细都给你送过来,若要是真斗起来,你心里也好有个底。我就慢慢退了吧,有你忠大哥在,我也可以放心了。那小子笨,没你聪明,别看长你十来岁,若论动脑筋,耍心眼,恐怕还比不上你一半。可他老实,要真是发生什么事,他就算拼了命也会护着你,有他跟着你,我放心。”


  “忠大叔!”


  “别难过,忠大叔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只是这些年苦了你了。这本就不该是你过的日子,不想干就搁下吧,别为难自己。你在想什么忠大叔都知道,别难过,总会好起来的,就算忠大叔走了,天也塌不了。好了,不早了,忠大叔走了。”


  夜奴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离开,多少年了,她第一次有了想哭的冲动。


  在这个风雨欲来的时刻,大概整个大宅之中,只有兰楼最为平静了。其它各楼都忙着争斗不休,可是,在争斗的同时也不会忘了密切关注兰楼的一举一动,因为所有的楼主都不是傻子,没有人相信夜奴吃了这么大的亏,所做出的全部反应就只是加派人手保护货物而已,所有人都相信,夜奴很快就会有大的动作。


  夜奴在喝茶,悠闲无比的坐在紫薇花下喝茶。一旁的紫云雕小桌上,用镂空绞金丝镶珍珠的银盘装了各色茶点,还有一瓶插花作点缀。


  也许是风过,树丛里起了一阵骚动。不一会,窜出个人影,还不待众人看清来者何人,人影又不见了,紧接着,树丛又是一阵骚动,然后就消失了,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夜奴还在喝茶,依旧悠闲无比,仿佛那真的只是一阵风。只是,一旁的茶点竟全数消失不见了,而价值不菲的银盘还在!许久,夜奴的嘴角勾起一丝笑意。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4

2

“楼主!”片刻间,负责兰楼守卫的忠大哥急忙赶到,“请楼主严惩!都是小人办事不利,才让楼主受惊了,小人这就去捉拿刺客。”兰楼的护卫们早就全力开始搜捕那闯入者了,惊的树林中的鸟,没一只还敢再呆在树上。


  “忠大哥,你这是干什么?还不快起来。你也别自责了,我没出事。刚刚那个人还没有几个人有本事拦得住,只要是他想去的地方,我猜还没有去不了的。”夜奴又神秘的笑了,“只不过拿了几块茶点,想必是饿极了,就当是赏了乞丐,你别放在心上,忙你的去吧。”


  “莫非楼主知道刺客是谁?不管怎么说,兰楼岂能让人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很明显的,夜奴的话里另有深意,只是反应一向不大灵敏的忠大哥没听出来。


  “你若是非要抓他,我也不反对。只是,按规矩来,别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这上面,该你做的事,除了这件,一件也马虎不得。”


  这回总算发现夜奴的不对劲了:“楼主不想抓刺客?他可能会对楼主不利!”他得意思是指暗杀。


  “或许他真的会对我不利也说不定,但那个人根本就用不着对我下黑手,他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致我于死地。你担心我的安全,我明白。只是,就算你抓到了他,也动不了他一根汗毛,更何况我怀疑这世上根本就没人能抓得住他。”


  “楼主不想我去抓他?”忠大哥的语气就像是看见鱼在天上飞一样。


  “我是不想你白费力气。”夜奴叹口气,“眼下有比抓他重要的多的事,我不想你浪费精力做无用功。只是,做做样子也好,省得其它楼的人起疑心。”


  “我还是不明白。”


  “你就照我说的去做就对了,有什么不明白的问忠大叔,他全知道。”夜奴再一次笑的很神秘。


  “我爹?”什么都想不通的忠大哥挠着脑袋就下去了。


  “紫薇,再准备一份茶点来。”


  展云表哥,好久不见。夜奴的嘴边噙着一秣笑,端起茶杯,遥敬刚刚那个神秘的刺客乞丐。不知道那个人知道自己把他说成乞丐会有什么表情呢?还真是值得期待啊。


  “小姐,”很难得的,以冷静著称的青叶会露出为难犹豫的表情,“我有件事,是关于小少爷的,不知道该不该说。”那个混蛋小少爷,小姐已经够烦的了,还给小姐添乱。


  “是不是夜茁的任务又没完成?我已经知道了,你不用为难。”夜奴随手把空茶杯放在桌子上,青叶赶忙斟满。


  “还不光是这样,小少爷是在路上赌钱,赌输了还欠赌坊二百金币,赌坊压着他做苦工,不放人,所以就又失败了。现在还等着小姐用钱去赎他呢。”


  “当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那趟货送到了,少说也有三万金币的佣金,而他居然让人因为区区二百金币就搞砸了。青叶,你找个机灵点的小厮,让他到总管那里领三百金币,去赎夜茁回来,除了路费,剩下的都是他的了。”


  “小姐,这样会不会太纵容小少爷了?”青叶实在是有些担心,那个小少爷也太不争气了,若是继续这么下去可怎么得了?


  “青叶,我虽不是什么一言九鼎的人物,可说出的话还从未反悔过。我既然承诺过他,就算第二次任务失败了也决不追究,就必然不会多说一个字。你就照我的话去做就行了,其它的不用担心。”既然她从不出尔反尔,那就意味着,如果夜茁第三次任务失败,夜奴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杀掉他,即使是自己的亲弟弟也不例外。


  犹豫了很久,考虑了很多,夜奴终于下了决定。


  “青叶,叫忠大哥,汉斯,乌鸦,亚当过来,说我有重大决定。”夜奴放下手中的书卷,神态竟是无比认真的。


  “我说姑奶奶,我们都很忙好不好?没时间三天两头的陪你开会。这才几天呐,比以前一个月开的会都多。”手下兵丁最多的汉斯第一个发难。由于那夜一起商定的加强训练计划,汉斯早就忙的分身乏术,再加上这几天夜奴频频找他来商讨事项,几乎忙的他都快见阎王了,如今这么抱怨也是值得理解的。当然了,他敢这么放肆也是因为知道夜奴不会计较,否则没人会拿项上人头开玩笑的。


  其它人也是一副有话快说,无事退朝的样子,没一个人有好脸色。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4

3

“我知道你们都很忙,但我也不清闲。今天我要宣布的事实在事关重大,我必须解释清楚。”


  “楼主,既然你已经做好了决定,我们兄弟还敢不听你的吗?”言下之意就是没必要解释了。


  “我的决定是,让亚当放下手中所有事务,到兰楼所属范围内的国家跟随其元帅将军学习领兵攻城之道。现在你们还是不需要我的解释吗?”


  是要把亚当剔除兰楼吗?这怎么行?亚当可是兰楼的二把手,其重要性无庸质疑,怎么可以离开兰楼?尤其在现在这么危机四伏的时刻。为什么要学领兵攻城之道?做黑道生意的,哪需要城池?学来何用?无数的疑问顿时涌上了众人的心头,一扫刚才的轻视之色。


  “还请楼主明示。”


  “若是有人问兰楼最大的敌人是谁?我想绝对有不少人会毫不犹豫的回答说是梓楼,还有人会说是倾楼。的确,梓楼和倾楼都不是兰楼的朋友,但在我看来,他们还称不上是兰楼最大的敌人。兰楼最大的敌人是展云!虽然他没有任何手下,但屋主是他的拥护者,光凭这一点,还有哪个人敢轻易动他? 而且凭他的聪明智慧,不需要一兵一卒就可以轻易的玩六楼于股掌之中,大家可别忘了十年前教训!况且,当时他才只有十岁而已,有谁认为现在的他会不如十年前的那个孩子,谁就是白痴!在场的都不傻,现在该明白了我为什么一直下令不准任何兰楼的人参加那场利益争夺战了吧?因为,一旦参加必定损兵无数,就算是赢得了最后的胜利也必定是元气大伤,那还拿什么跟展云斗?最重要的是,直到现在我们都还不知道展云这次回本家到底是为了什么。否则就不会这样一直处在被动地位。倘若展云要挑起六楼之间的争斗,然后来个渔翁得利,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到时候我们该怎么应对,你们想过吗?你们可别忘了,十年前,六楼是怎么对待还只是个孩子的展云的,你们不会天真的幻想他是来以德报怨的吧?”


  “还有,凭展云的智慧,如果是报仇,会只是小打小闹杀几个当年下令暗杀他的人就完了吗?不管是,是,还是,不是,我们都该做好最坏的准备。最近我在读史,发现每隔相近的时间,总会爆发一场大的战争。而我算了一下,现在就是那个该爆发战争的时候了。或许,展云就是那个导火索也说不定。咱们虽说做的是没本的买卖,但一旦硝烟四起,属于兰楼的城池国家陷落,对兰楼的元气有多么大的伤害不用我明说大家也知道。本来,那些明面上的事不该咱们这些人管,只是,身为利益共同体,我并不希望他们太快的倒下。所以兰楼需要将才,还得是可以统领百万雄兵的大将!既然兰楼现在没有,那就培养一个出来。这样,就算有一天,展云带兵来攻我兰楼,兰楼也不至于束手就擒!现在大家明白我的用意了吗?”


  “回楼主,属下明白了。只是,您不觉得担心这些还过于早了些吗?”


  “我只是不想有任何意外的发生会影响到兰楼,或许真的是我多虑,所以我也犹豫了很久,要不要这么做?结论依旧是要。因为我无法忍受,有一天兰楼会任人宰割。我宁愿今天是我做错了,也不愿面对那样的结果。而且,今天就算亚当走了,兰楼也不至于倒下。然而,真正让我下定决心的却是那个偷茶点的乞丐。那个人到底是谁,我相信大家心知肚明。我觉得那天他来,是为了刺探一下兰楼的力量到底是个什么水平。之所以需要他亲自来跑一趟,是因为兰楼没有参加那场利益争夺赛,他不知道兰楼的底细。这也就是说明,在他的计划里,兰楼并不是个旁观者,不可能独善其身。而那个人只要出手,就绝对是大手笔,我能想到的就只有战争了,只有战争才会是真正的大手笔。像暗杀偷袭这种小人手段,他是不屑一顾的。”说完,夜奴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好累啊。为什么世上会有父债子偿这个词呢?她根本就不想和那个人扯上任何关系啊。真希望这辈子都不用见到那个人,可这可能吗?


  “楼主要亚当怎么做呢?”亚当本人终于开口了,看来他是同意夜奴的做法的。


  “从今天起,你把你手上的事务交接一下。至于什么事交给谁,你自己估量着办。然后就收拾行装准备上路吧。不管是谁的手下,只要你觉得有用,尽管挑走,我特批你带十个人走。谁要是有意见,让他来找我。但是有一点,我希望当你再把这些人带回来的时候,他们可都是难得一见的人才。在这段时间里,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尽管提,我会竭尽全力来满足你,你觉得怎么样?”


  “亚当谢楼主!”


  “我已经和所有兰楼势力范围内的城主,皇帝打过招呼了,不管你去哪一家,都会尽力帮助你。但你也别忘了,你终究是去学艺的,要得到那些将领的好感才行啊。”


  “是,亚当领命!”


  “你们都累了,还有许多事要处理,都下去吧。”


  众人退下。看来因为夜奴的这个决定,兰楼上下又有一阵好忙了。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4

4

“紫薇,你和青叶都比我大几岁是吧?”晚上,夜奴吃着紫薇端上的莲子玉米羹,随口问道。


  “是的,紫薇今年十八,青叶已经二十了。”


  “恩,你们都这个年纪了啊。往日是我疏忽了,那天小妈设计我相亲,我才惊觉大家都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了。尤其是青叶,竟都二十岁了,再不嫁就成老姑娘了。往后你们就多出去走动走动,看上了哪家的小伙子就跟我说,我去给你们上门提亲。你们都是没家的孤儿,就当兰楼是娘家便是了。我会给你们准备一份丰厚的嫁妆,让你们风光出阁,你看可好?”明明夜奴的年纪最小,可偏偏她说出的话像是个操心女儿婚事的当家主母。


  “小姐你取笑我们。”紫薇的脸上浮起了红晕,都还是女孩子家,哪有不害羞的。


  “我在跟你说正经的,你脸红什么?”夜奴好笑的看着紫薇,忍不住逗她,“难不成你还跟我一辈子?”


  “小姐,你再说我就生气了!”只是紫薇自己脸上的羞涩给这句话另添了别的注解。


  “紫薇,你和青叶都是好姑娘,没道理为了我误了终身大事。就算我有一天嫁人了,也不希望你们成了陪房丫头,那样太委屈你们了。你们都是值得男人视若珍宝的女子,上天会安排一份好姻缘给你们。不要在意自己奴隶的出身,说句不好听的,你们跟在我身边这么多年,就是麻雀也早就让我调教成金凤凰了,更何况是本就天资聪慧的你们。偌大一个图阑家,未必有你们喜欢的男子,不妨多出去走走,总会有慧眼识明珠的人,你现在明白了?”


  夜奴始终不肯亏待身边的人,一直都是这样。本来,跟在小姐身边的贴身侍女,将来都是要跟着小姐嫁过去,做陪房丫鬟的。只是夜奴不想这样。伴在身边这么多年,紫薇青叶的好她比谁都清楚,若身边真是没了她们,那她的日子恐怕就过不了现在这么舒心了,毕竟她的喜好只有她们两个才知道。可就是因为知道她们的好,夜奴才希望她们有属于自己的幸福,而不是将一生,连同最宝贵的青春都浪费在自己身上。


  夜奴的桌案上永远都密密麻麻的摆满了各地送来的情报和文件,这也表示夜奴永远都没有休息的时间。她必须用自己柔弱的肩膀挑起兰楼这个重担。


  看来兰楼放掉的生意已经让其它五楼疯狂了。实力较弱的洪楼,凰楼虽抢不上什么大生意,但光些残羹冷炙就足以让两方人马抢破头了。再看梓楼,倾楼更是大手笔,什么阴险用什么,完全没了人性,就连平日里道貌岸然的假象都顾不上维持了,一通较量下来,目前为止还是活的久一点的二伯的倾楼略占上风。让夜奴倍加关注的则是律楼,掌事的七伯居然没反应,安分守己的作壁上观,那他打的是什么算盘呢?会不会跟夜奴一样?还真是让人想不通,静观其变吧。


  “楼主,亚当大人求见。”


  亚当?他不是该收拾行装上路了吗?怎么会来这里?不是说过不用来辞行了。


  “亚当见过楼主。”难得一向随性而为的亚当会这么规矩的行礼,所以夜奴肯定他来找她是有很重要的事,至少是亚当认为很重要的事。


  “起来吧,有事吗?”


  “楼主,属下有个不情之请,希望楼主能够答应。”


  “我说过,会尽量满足你的所有要求。”


  “遗儿,过来见过楼主。”亚当牵过一个小孩,不过三四岁的样子,十分的瘦弱,还是个小瘸子。“楼主,这是我侄子,名叫遗儿,是我妹妹的孩子。生下他后,我妹妹就死了,他就一直跟着我。现在我要出远门了,不能带着他,希望楼主能代我照顾他一阵子。他很乖的。”


  夜奴看见了亚当眼里难得的爱怜,心里当下就先喜欢上了这个孩子。


  不用亚当明说,夜奴也明白亚当为什么不把这孩子放在自己家里,让远房亲戚照看着。因为这个孩子是个瘸子。虽说亚当算是她的家臣,但决不仅仅是个跑腿办事的奴才那么简单。仰仗着亚当的地位,如今的亚当家也算是个大户人家了,自然大户人家那些勾心斗角的事也少不了,而这个孩子就是受害者。因为天生的缺陷让他无法在这个以武力论英雄的世界好好活着,以前因为有亚当的宠爱,日子也许不会过的太糟糕,但现在亚当要走了,也就意味着他饱受欺凌的日子到了。亚当是真心喜欢这个孩子吧,要不然也不会带这个孩子来找自己。毕竟这么多年,亚当从未为了私事找过她。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6

5

“叫遗儿是吗?”夜奴看着孩子有些惨白的小脸,忽然想起了以前的自己,想好好疼这个孩子。


  “遗儿乖,叫楼主。”夜奴看着亚当蹲下身,用她从未见过的温柔语气哄着那个孩子,心里顿时有说不出的感动。如果,当年也有这么一个人这样对自己,该多好啊。


  “还是个小孩子,不用行礼了。”在众人惊异的注视下,夜奴走下了身为楼主的座位,走到了遗儿面前,很自然的牵起了他的小手,带到自己身边,为他整理有些凌乱的头发,交代道“紫薇,从今天起,我就把这孩子交给你了,不管怎样,不能让他受任何委屈,明白了吗?”以紫薇的细心体贴,这孩子应该会好过些吧。


  “奴婢知道了。”


  “亚当,我这样安排你满意吗?”


  从不轻易在人前吐露真情的亚当竟然红了眼眶!紫薇可是楼主的贴身侍女呀,如今夜奴竟让紫薇照顾遗儿,不就是说明在兰楼里,遗儿与楼主是一个地位待遇吗!遗儿只是一个家臣的孩子啊,这让他怎么能不感动?


  “属下万死不足以谢楼主大恩!”


  “哪有那么严重?不过是个小孩子而已。交给我你就放心好了。若是没别的事,你可以下去了。”夜奴摸着掌中骨瘦如柴的小手,一阵心酸。看来就算有亚当的宠爱,遗儿也只是能保住命而已,毕竟亚当不可能时时刻刻保护他,在亚当看不见的地方,他吃了很多苦吧。


  胆小怯懦的孩子惊恐的看着眼前这个衣着华丽的大姐姐,她伸出手来了,是要打他吗?就像他穿的很漂亮的表姐表哥一样。遗儿会很乖,不要打遗儿!


  孩子的眼里写满了恐惧,紧抓着亚当的衣摆不放。场上的气氛一时很尴尬。


  我长的就那么可怕吗?夜奴在心里自问。当然不是的,只是这个孩子以前受了太多的虐待才会这样吧,夜奴很快就释然了。可在别人眼里就不是这样了。


  “遗儿,快放手!”亚当有些急了,要是楼主生气了可怎么办?这孩子就没人能照顾了!


  “亚当,不要急,只是个孩子。”夜奴的好耐心让人吃惊,既然不能硬拽走他,就哄哄他又怎么样呢?反正她这个楼主又不是坏人。


  “可是,遗儿,你怎么就这么不懂事!在家不是都说好了吗?你怎么可以对楼主无礼!”


  “亚当,不要急,他还只是个孩子。”夜奴略微思考一下,又道,“反正也不急在一时,要不你就在这住两天,等遗儿熟悉了环境,你再走也不迟。”小孩子,换了环境都会害怕吧,有亚当陪着,或许会早一点适应,也可以说是夜奴不希望遗儿觉得被抛弃了,就像当年的自己一样。


  “亚当、亚当谢楼主恩典!”


  “什么恩典,你肯办我交代的事,我该谢谢你才是。”说罢,夜奴就不再理会亚当,“遗儿,姐姐叫夜奴,不是坏人,不会欺负遗儿。姐姐会保护遗儿,就像舅舅一样,好不好啊?”


  遗儿依旧警惕的看着夜奴,可紧抓亚当的手却放松了。


  不经意的,夜奴好象看见遗儿的袖口露出了青紫的疤痕。“亚当,你有没有教过遗儿防身的功夫?如果没有,由我来教,你看怎么样?”


  亚当当然说好,只是,“楼主,遗儿的腿,属下怕是不容易教。”


  “我自有我的办法,不用你来操心。”夜奴看遗儿对自己没了敌意,就顺势抱起了这个可怜又幸运的孩子,“遗儿好乖,夜奴姐姐带遗儿吃好吃的茶点。遗儿看,那个穿粉红纱的姐姐叫紫薇,以后遗儿被人欺负了,就要告诉紫薇姐姐,让紫薇姐姐帮遗儿打坏人,知道吗?”


  只半日下来,小心怯懦的孩子就接受了夜奴,可以放松的呆在夜奴的怀里,任夜奴逗着他玩。遗儿很依赖夜奴,并且像相信亚当一样信任夜奴,至少他已经会小心的笑了。任谁都看的出来,这个孩子曾经吃过很多苦,而现在,在夜奴这里,他可以过的很开心,比跟着亚当时还开心。看到这些的亚当决定当晚就走,只要知道遗儿会过的很好,他就没什么好牵挂的了。


  “不是说过两天再走的吗?”在夜明珠柔和的光线下,夜奴在加班。她是兰楼楼主,有很多事要做的,陪着遗儿玩了一个下午,晚上自然是要把落下的公务赶出来,于是头也不抬的问改了主意的亚当为什么提前走。


  “之前留下是怕遗儿不适应兰楼的环境,现在看来没这个必要,属下应该尽快上路了。”


  “可我答应了遗儿,说你过两天才会走,我不想言而无信。”即使对方只是个孩子,夜奴依旧会紧守诺言。更何况本就应该让他们两个尽量多在一起,毕竟,亚当这一走,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甚至,能不能回来。


  于是,亚当又在兰楼住了两天才上路。在上路之前,夜奴嘱咐他,要多写信回来,不是为了汇报工作进展,而是不希望遗儿忘记了有这么一个爱他的人存在。


  不管亚当有没有走,夜奴都会在花树下喝茶,不同的是,自从亚当走后,就有一个瘸子小孩时常在夜奴旁边玩耍,而紫薇青叶则称其为遗少爷。还听说那个遗少爷十分受宠,竟是夜奴亲自教授功夫,要知道,就是夜奴的亲弟弟也没有这等待遇。众人看夜奴这么宠这个遗少爷,也就不敢因为他的先天残疾欺负嘲笑他了,从此,遗儿过上了天堂一般的日子,羡杀旁人。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8

夜奴 - 第四章

亚当离开兰楼的消息在本家引起的轰动超过所有人的想象,就连屋主都惊动了。对于屋主的质疑,夜奴自有办法应付过去,可面对流言蜚语,夜奴也没办法了,只得任由那些无聊的人去说。不过其内容版本之多,到是让夜奴有些吃惊。说兰楼不行了,要倒了的夜奴还可以理解,但夜奴就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说亚当离开兰楼是因为向自己求爱被拒,所以远走天涯,难道他们有过什么暧昧关系吗?她这个谣言当事人怎么不知道?而且,年龄也相差太多了吧,亚当比她大十几岁呢。夜奴不得不佩服那些造谣的人,竟让一向自认聪慧的她都想不通这谣言到底是从何而来。大概这就是一山更有一山高的解释吧。


  “禀楼主,洪楼楼主求见,正在夏园候着呢。”


  七伯月徽?他来干什么?


  “青叶,更衣。”夜奴迅速的换上见客的礼服,起身便往夏园走。虽然不知道七伯是来干什么的,但人家毕竟是一楼之主,绝对怠慢不得。


  从夜奴的秋园到达夏园最快的一条小路要经过小少爷夜茁的春园。还不等夜奴一行人踏入春园,歌舞笙箫的声音远远的就传来了,再走近一些,挑逗妓女的各种淫词浪语更是不堪入耳,就是坊间的市井无赖都比他们文雅的多,那些话,简直就是下流的极至。


  青叶紫薇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这个混帐少爷到底把兰楼当成是什么地方了?肮脏不堪的妓院吗?居然有人敢在兰楼这么放肆,就算是小姐的弟弟又怎么样,照样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你们说说,那个夜奴算是个什么东西!居然敢看不起本少爷,等哪天少爷我不高兴了,哼,把她送到勾栏院去!看她还敢嚣张,到时候,就看她怎么在大爷裤裆底下求饶吧!不过是个贱女人,连个银币都不值的烂货,送上门都没人要,就等着看她脱光了求爷疼她吧,我一脚就把她踢到马棚里,不知道那匹断了腿老掉牙的烂马肯不肯上她,说起来那马也太可怜了,居然摊上这么一个贱货,哈哈哈,兄弟们,喝!”然后是一片醉醺醺的附和声。


  碎、尸、万、段!


  青叶紫薇毫不犹豫的对不远处在屋里饮酒淫乐的夜茁使出了一击制敌的绝招,那个混蛋,就该抽筋剥皮,剜肉刺骨!让他去死都是便宜了他!居然敢这么侮辱小姐,就该阉了他,送给老兔子垫脚!紫薇青叶脑中迅速闪过种种酷刑,比较着哪一种最适合那个万死不足以赎其罪的东西。


  她们的攻击竟然无效?紫薇青叶一愣,夜茁手下有可以拦得下她们联手一击的人吗?而且还可以不惊动任何人?不,决不可能!紫薇青叶准备再度联手,使出威力更大的杀招。


  “紫薇青叶,住手。”


  小姐?怎么可能是小姐?竟是小姐出手阻拦了她们?这怎么可能!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8

2

“小姐,夜茁这个混蛋太过分了,他,他竟敢那么说小姐!”


  夜奴打断紫薇接下来的话,“我都不生气了,你气什么。嘴长在别人身上,人家愿意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还有,他是小少爷,不是你口中的什么混蛋。”夜奴的语气很平静,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就好象夜茁从没说要把她这个姐姐送到妓院,甚至送给老马做那龌龊事,她太平静了,平静的不正常。会有少女遇到这种事还平静成这样吗?


  “小姐有什么计划吗 ?”青叶以为小姐要发威了,毕竟不报复一下简直就是污了兰楼楼主的名声。


  “什么计划?他是我弟弟,虽说是娇纵了些,可毕竟是姐弟。这也不算是什么大事,何必跟他计较。再说,你们看谁把谁送进妓院的可能性会大些?”夜奴依旧不动声色的走着,紫薇和青叶有些明白了,于是也安静的跟着,不再是怒火攻心。


  以紫薇青叶对夜奴的了解,知道夜奴此刻虽然嘴上说是因为把夜茁当弟弟看,所以才不去计较。其实是,夜奴已经不把夜茁当成自己的什么人了,甚至不是兰楼的一份子,所以无论夜茁说什么,夜奴都不会放在心上。没有必要为了不相干的人生气伤身,这是夜奴一贯的行事准则。


  夜奴对自家人很好,应该说是对所有身边的人都很好,就算是在兰楼倒粪的老头子,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受夜奴保护的,因为夜奴把他们当作是自己人。对于自己人,夜奴一向是宽容的,比如说,对亚当晋见从不行礼一事,夜奴就不曾计较过,可同样的事要是放在别的楼主身上,这就是大逆不道!夜奴对自家人的放纵是出了名的,可同样,若是一旦触及了夜奴的底线,后果也是很严重的。一旦夜奴不再把你当自家人看,只要一点点的失误就足以让夜奴下杀手。也正是因为夜奴对于外人下手够狠,够辣,兰楼才能在一个小女孩的手上经营十年不倒。现在看样子,夜奴已经不把夜茁当作自己的什么人了,否则,没有人能忍受亲弟弟这么说自己的。既然夜茁已经不是夜奴的弟弟了,以夜茁接下来可能的所作所为来看,他是没有几天好活了,所以,青叶紫薇不生气了。因为,没必要为了一个死人生气,小姐很爱护她们,不会高兴看到她们生气的,所以就算是为了小姐,不生气了。


  很快的,夜奴三人就将春园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此刻夜奴所在意的是那个不知有何目的的七伯月徽。


  夏园比较大,有流水折桥亭台雨榭,而月徽就在一处风景甚好的水上竹亭,听着歌伎吹奏的春花月,品着上好的清茶,等待夜奴的到来。


  “夜奴见过七伯,让七伯久等了。”欠身行礼。


  “一家人,哪来的这么多俗礼?快起来。”月徽不拘小节的笑道,“我说夜奴侄女,你这园子可真是漂亮,你伯伯我也不是没见过市面的,好歹几个大国的皇家园林也算是见识过,可就是没一个有你这园子有味道,不错啊。”月徽的大笑给人一种豪迈的错觉。


  月徽是个高头大马的壮汗,一看就给人豪爽的感觉。可这并不意味着他只是个四肢发达的武夫,至少能够在图阑家占有一席之地的人,绝不会是个只会动拳头的莽汉。


  “七伯见笑了。夜奴终究是个女儿家,只是喜欢侍弄些花花草草,若是七伯还看的上眼,夜奴就送七伯几盆,还望七伯不要笑话这礼物上不得台面。”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8

3

“女儿家?我说夜奴侄女,咱明人不说暗话,你七伯我也不是那种会耍脑筋的人,要是你还自称是只会种种花的女儿家,恐怕就没人敢说自己不是废物了。有哪个只会种花的女儿家能管得了兰楼?还搞的把七伯我都比下去了?要说什么都不会的女儿家,该是我那几个除了争风吃醋就什么都不会的女儿才是啊。”


  “七伯说笑了。夜香几个姐妹只是天真无邪娇憨爽直罢了,七伯您太自谦了。”


  “莫说女儿了,就是我那几个不成器的儿子有你一半,老头子我今天也就不用来烦侄女你了。”果然是有目的。


  “七伯这话真是让夜奴受宠若惊了。其实众位表哥都是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只是七伯望子成龙心切,才会这么说。”老头子,我不想知道你来找我有什么目的,所以你就识相点,不要说了吧。


  见夜奴不接自己的话茬,月徽对夜奴回避的态度了然于心。只是,既然来了,就不会轻易退缩。“夜奴侄女,我和你父亲是兄弟,你父亲死的早,看着你那么小就开始接管兰楼,七伯心里这个难受啊,就别提了。现在好了,你也长大了,懂事了,七伯心里看着高兴。你是个明白人,现在的局势你心里也清楚,你看咱们两家结盟怎么样?以前七伯我的洪楼没你父亲的兰楼大,一直不敢高攀,后来你又小,我也不好出面说什么,免得人家说我不顾兄弟情意,欺你年幼,想趁机吞了兰楼。现在好了,你大了,懂事了,也做得了兰楼的主了,我这多年结盟的心愿总算可以达成了,也不惘负我和你父亲当年的兄弟情。夜奴侄女,你说什么时候正式宣布结盟好呢?下个月初三怎么样?我查过了,是个好日子呢。”


  原来是想结盟啊,还打着什么兄弟情深的旗号,真是好笑。当年我父母的惨死,你们谁都脱不了干系,如今也好意思摆出兄弟情来?若是用你的脸皮当城墙,恐怕还没那么强的炮弹能攻破吧。夜奴恶毒的想着,脸上依旧是恭顺的表情。


  看来洪楼在那场利益争夺战里损耗了不少,否则也不会找到这里来寻求结盟。只是洪楼真的已经虚弱到了这个地步吗?之所以来找兰楼结盟的原因很明显:兰楼的生意损失了大半,在任何人看来都是元气大伤,更何况连亚当都弃楼不顾了,情况之糟,不难想象。虽说洪楼以前是没兰楼强,但现在可就不一定了。如果两楼结盟,任谁都会觉得该是洪楼说了算,所以,月徽才会找上门来的吧?可是,现在的兰楼只是在韬光养晦,若真论起实力来,就是灭了洪楼都不是什么难事,夜奴怎么肯寄人篱下呢?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还是七伯想的长远,夜奴自愧不如。以现在的情况来看,的确,只有结盟才是最好的办法。只是这毕竟是大事,夜奴无论如何也得跟兄弟们商量一下,还望七伯不要怪罪。”打发这个老头子,还是需要些时间准备的。


  “这是自然,那你就好好考虑一下,七伯就不在这多嘴了。”夜奴的爽快让月徽起了疑心,察觉到夜奴可能根本就不想结成任何形式的盟友,所以他也需要时间去准备某些事以预防夜奴的变卦。


  于是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面和心不和的坐在一起又聊了好久废话,才互道珍重,正式结束谈话。


  “青叶,你叫无恨兄弟尽快交给我一份洪楼现在的势力评估文书,还有,加紧对律楼的监视。”对于洪楼楼主月徽的到访,夜奴觉得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信号,至少这证明洪楼现在已经开始需要有外援了,就算并不是真正的需要,光是让月徽开始考虑这件事的这个行为,就说明洪楼现在的实力已大不如前了。虽说倒了洪楼对其他各楼,当然也包括兰楼,是个好消息。但是,在那个人回来本家之后发生这些事,夜奴觉得像是个阴谋,一个会让所有楼都倒下去的阴谋。身为兰楼楼主,这是她该极力避免发生的事,即使做一些牺牲也是值得的,比如,帮一下昔日的对手。


  “青叶,给凤凰捎个消息,说我需要他回兰楼帮我。紫薇,叫忠大哥来。”

qingfengyue 发表于 2007-3-15 21:29

4

山雨欲来风满楼。所有兰楼的人都知道,现在的兰楼跟以前不一样了,不光是训练强度莫名其妙的加大到不可想象的地步,就连气氛都不一样了,那种紧张的感觉,仿佛随时都会至人于死地。只有春园还像以前一样,夜夜笙歌,纸醉金迷。不过,没有一个长了脑袋的人会羡慕在春园做事的同僚,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小少爷夜茁彻底的得罪了夜奴,不会有好下场的。


  “忠大哥,夜茁休息了一个月了吧?按照兰楼的规定,他是不是该出任务了?你都安排好了吗?”夜奴自认并不是个小心眼记仇的人,可是,对于某些让她忍无可忍的家伙,下手也是决不留情的,即便有再亲的血缘关系也是一样。


  “回楼主,属下给小少爷特意安排了一趟送货的任务,是送一批禁药,从城东运到城西,决不可能再失败了。”若是再失败,他也就无能为力了。


  “数量有多少?”


  “只有一个小匣子,我还特意另派了一个人跟小少爷一起送货。”所以说决不可能再失败了。


  “跑这趟活收多少运费?”


  “还不到一个银币。”一般而言,这种小活兰楼根本就不会接,这可是忠大哥费尽心思安排的,就为了让那个混蛋少爷保住一条小命。


  “也就是说,根本就是赔钱的生意。”夜奴决定不再放纵夜茁了,“兰楼什么时候有了做赔钱生意的传统了?该夜茁做什么就让他去做,不必考虑过多,一切有我,明白我的意思吗?”


  “楼主,这好吗?”忠大哥算是看着这两姐弟长大的,眼前这种情况让他感到难过。


  “有什么不好?身为我的弟弟应该是这样的吗?要我怎么把兰楼放心的交给他?如果不给他,迟早都是今天的结果,还不如在他做出更过分的事之前解决掉,也算是他这辈子唯一的贡献了。”夜奴说的有些冷,但却是事实。如果今天不杀夜茁,那么明天夜茁就会杀她。夜奴不怕死,也不在乎是自己的亲弟弟下的手,可是,一旦夜奴死了,有谁来接管兰楼?如果那个人是夜茁,兰楼会消失。


  现在,忠大哥不得不痛苦又清醒的明白了,夜茁是非死不可了,而且,尽管心痛,尽管不忍,忠大哥都不得不承认,夜奴的做法是对的,是再正确不过的。如果现在不除掉这个无能的小少爷,那就是给兰楼留下一个无穷大的后患啊。就算夜茁没那个本事,其他的人呢?想利用夜茁那个笨蛋并不难呐。


  “属下遵命。”忠大哥也下了决心,转身要走。到了门口,突然又停下了,声音竟然有些哽咽,“楼主,保重。”


  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小姐,这是准备给屋主贺寿的寿礼清单。”紫薇呈上一份大红烫金的帖子,“请小姐过目,端叔说还没呈上去,要是有什么不妥,还可以改动。若是可以了的话,就这样报到主屋去了。”


  夜奴略微看了一眼,满纸都是金银珠宝这些字眼,要不就是什么福寿永禄,没心情细看,随手扔回去,就说可以了。


  紫薇又问道:“小姐,遗儿的功夫您什么时候开始教呢?我好给您安排时间。”


  “还好有你提醒,要不然我就忙忘了,到时候可怎么向亚当交代。距爷爷的寿辰还有一个月吧,就安排在那之后吧。现在先让乌鸦训练他的体力,那孩子身体太弱了,得强壮些才行。对了,你再帮遗儿请个教书先生,随便念点什么书都好,课程就由你来定。若遗儿还不觉得累的话,就再学些琴棋书画方面的东西。除了锻炼身体,这些课程不必天天都有,一周有一两节就好,除了识字,其它的遗儿若是不愿意学也无所谓,只要那孩子高兴就好。若是他想要什么,只要不是太过分,就都由着他去吧。”


  “是,紫薇明白了。”


  “楼主,媚娘求见。”


  “进来。”


  “媚娘见过楼主大人。”娇滴滴的声音一直让人酥到骨子里去。更何况那柳腰翘臀,让在场所有的男人都忍不住一阵颤抖,好一个人间尤物!


  她叫做媚娘,是夜奴手底下一员大将。虽说她的功夫还算不上一流,可死在她手上的高手数都数不清。严格说来,虽然媚娘长的很美,但还够不上倾城倾国的级别,可是,她能把女人的柔媚,女人的韵味,发挥到极致。即便是一举手,一投足之间,都有说不尽的媚惑,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英雄好汉不计其数,因为不管是谁,只要是男人,就绝对抵挡不住她的诱惑!就连修行百年的老和尚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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